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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陈轶的盛夏厅 &#187; 读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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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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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叶芝的《为女儿的祈祷》和《当你老了》</title>
		<link>http://blog.chenyi.me/blog/11189</link>
		<comments>http://blog.chenyi.me/blog/1118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31 Aug 2010 00:14:43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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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注：我很喜欢这首叶芝的诗，第一次看到是在《海伯利安》这部科幻小说里，出现的是倒数第二段；是诗人献给逆时光而行的莫妮塔以及她的父亲温特伯，出现的位置非常贴切。后来又发现了《当你老了》这一首，非常喜欢。



I have walked and prayed for this young child an hour

And heard the sea-wind scream upon the tower,

And-under the arches of the bridge, and scream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blog.chenyi.me/blog/11189" title="叶芝的《为女儿的祈祷》和《当你老了》">阅读全文——共3993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注：我很喜欢这首叶芝的诗，第一次看到是在《海伯利安》这部科幻小说里，出现的是倒数第二段；是诗人献给逆时光而行的莫妮塔以及她的父亲温特伯，出现的位置非常贴切。后来又发现了《当你老了》这一首，非常喜欢。<br />
<blockquote>
<p>I have walked and prayed for this young child an hour
<p>And heard the sea-wind scream upon the tower,
<p>And-under the arches of the bridge, and scream
<p>In the elms above the flooded stream;
<p>Imagining in excited reverie
<p>That the future years had come,
<p>Dancing to a frenzied drum,
<p>Out of the murderous innocence of the sea.
<p>May she be granted beauty and yet not
<p>Beauty to make a stranger&#8217;s eye distraught,
<p>Or hers before a looking-glass, for such,
<p>Being made beautiful overmuch,
<p>Consider beauty a sufficient end,
<p>Lose natural kindness and maybe
<p>The heart-revealing intimacy
<p>That chooses right, and never find a friend.
<p>Helen being chosen found life flat and dull
<p>And later had much trouble from a fool,
<p>While that great Queen, that rose out of the spray,
<p>Being fatherless could have her way
<p>Yet chose a bandy-legged smith for man.
<p>It&#8217;s certain that fine women eat
<p>A crazy salad with their meat
<p>Whereby the Horn of plenty is undone.
<p>In courtesy I&#8217;d have her chiefly learned;
<p>Hearts are not had as a gift but hearts are earned
<p>By those that are not entirely beautiful;
<p>Yet many, that have played the fool
<p>For beauty&#8217;s very self, has charm made wise.
<p>And many a poor man that has roved,
<p>Loved and thought himself beloved,
<p>From a glad kindness cannot take his eyes.
<p>May she become a flourishing hidden tree
<p>That all her thoughts may like the linnet be,
<p>And have no business but dispensing round
<p>Their magnanimities of sound,
<p>Nor but in merriment begin a chase,
<p>Nor but in merriment a quarrel.
<p>O may she live like some green laurel
<p>Rooted in one dear perpetual place.
<p>My mind, because the minds that I have loved,
<p>The sort of beauty that I have approved,
<p>Prosper but little, has dried up of late,
<p>Yet knows that to be choked with hate
<p>May well be of all evil chances chief.
<p>If there&#8217;s no hatred in a mind
<p>Assault and battery of the wind
<p>Can never tear the linnet from the leaf.
<p>An intellectual hatred is the worst,
<p>So let her think opinions are accursed.
<p>Have I not seen the loveliest woman born
<p>Out of the mouth of plenty&#8217;s horn,
<p>Because of her opinionated mind
<p>Barter that horn and every good
<p>By quiet natures understood
<p>For an old bellows full of angry wind?
<p>Considering that, all hatred driven hence,
<p>The soul recovers radical innocence
<p>And learns at last that it is self-delighting,
<p>Self-appeasing, self-affrighting,
<p>And that its own sweet will is Heaven&#8217;s will;
<p>She can, though every face should scowl
<p>And every windy quarter howl
<p>Or every bellows burst, be happy Still.
<p>And may her bridegroom bring her to a house
<p>Where all&#8217;s accustomed, ceremonious;
<p>For arrogance and hatred are the wares
<p>Peddled in the thoroughfares.
<p>How but in custom and in ceremony
<p>Are innocence and beauty born?
<p>Ceremony&#8217;s a name for the rich horn,
<p>And custom for the spreading laurel tree.</p>
</blockquote>
<p>我最喜欢的一个翻译版本：<br />
<blockquote>
<p>风暴又一次咆哮；半掩
<p>在这摇篮的篷罩和被巾下面，
<p>我的孩子依然安睡，除去
<p>格雷戈里的森林和一座秃丘
<p>再没有任何屏障足以阻挡
<p>那起自大西洋上的掀屋大风；
<p>我踱步祈祷已一个时辰，
<p>因为那巨大阴影笼罩在我心上。
<p>为这幼女我踱步祈祷了一个时辰，
<p>耳听着海风呼啸在高塔顶，&nbsp;
<p>在拱桥下，在泛滥的溪水上，
<p>在溪上的榆树林中回荡；
<p>在快乐的迷狂中幻梦
<p>未来的岁月已经来到：
<p>踏着狂乱的鼓点舞蹈，
<p>来自大海残酷的天真。
<p>愿她被人承认美丽，
<p>但不至使陌生人的眼光痴迷，
<p>或使自己在镜前心醉，因为
<p>一旦生得过分地艳丽，
<p>便会把美看作是最终的满足，
<p>从而丧失天性的善良，还可能
<p>失去推心置腹的莫逆交情，
<p>永远也找不到一个朋友。
<p>海伦命定要感到生活平淡，
<p>后来因一个蠢汉惹来许多麻烦，
<p>而那从浪花中升起的伟大女王，
<p>因没有生父而可以自做主张，
<p>却选中了一个瘸腿铁匠做男人。
<p>无疑娇贵的女人们喜欢
<p>吃肉时佐以古怪的生菜冷盘，
<p>丰饶角因此而被糟蹋罄尽。
<p>我要让她首先精通礼节；
<p>心灵不可视为天赐，而是那些
<p>并不十分美丽的人所挣得；
<p>而许多曾为美而美的蠢货
<p>已经将魅力变成了智慧，
<p>还有不少曾经漫游的穷汉，
<p>爱恋过并自认为曾被爱恋，&nbsp;
<p>现在目光已离不开令人欢悦的仁爱。
<p>愿她成为一株繁茂的绿树，
<p>红雀就好象她全部的思绪，
<p>没有劳形的事务，只是慷慨地
<p>四处播送着它们宏亮的鸣啼，
<p>只是在欢乐中相互嬉逐，
<p>只是在欢乐中你吵我争。
<p>呵，但愿她象月桂那样长青
<p>植根在一个可爱的永恒之处。
<p>近来，由于我曾喜爱的那些心意
<p>和我曾赞赏的那种美丽
<p>皆是昙花一现，我的心灵已枯竭，
<p>但仍知一旦为仇恨所壅塞
<p>才定然是最可怕的厄运。
<p>假如心灵中毫无仇恨，
<p>那厉风的袭击再烈再猛
<p>也绝不能将红雀和绿叶撕分。
<p>理智的仇恨为害最甚，
<p>因此教她把观念视为可憎。
<p>难道我不曾眼见那诞生
<p>自丰饶角之口的最美丽的女人，&nbsp;
<p>只因她观念固执的心肠，
<p>用温和的天性所了解的
<p>每一种美德和那只羊角
<p>换取了一只充满愤怒的旧风箱？
<p><strong>想到此，一切仇恨被驱逐散尽，</strong>
<p><strong>灵魂恢复了根本的天真，</strong>
<p><strong>终于得知那是自娱自乐，</strong>
<p><strong>自慰自安，自惊自吓，</strong>
<p><strong>它自己的美好愿望就是天意；</strong>
<p><strong>尽管每一张面孔都会恼怒， </strong>
<p><strong>每一处风源都会咆哮，或每一组</strong>
<p><strong>风箱都会胀破，但她会依然欢喜。</strong>
<p>还愿她的新郎引她入洞房，
<p>那里一切寻常，庄重堂皇；
<p>因为傲慢和仇恨都不过
<p>是大路两旁零售的杂货。
<p>除了在风俗和礼仪之中，
<p>纯真和美丽如何诞生？
<p>礼仪是丰饶角的别名，
<p>风俗是繁盛的桂树的名称。</p>
</blockquote>
<p>另一首我也很喜欢的叶芝的作品：
<p>&nbsp;<br />
<blockquote>
<p>When You Are Old
<p>When you are old and gray and full of sleep<br />And nodding by the fire,take down this book,<br />And slowly read,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br />Your eyes had once,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br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br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br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br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br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br />Murmur,a little sadly,how love fled<br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br />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p>
</blockquote>
<p>中文翻译</p>
<blockquote><p>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br />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br />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br />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br />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br />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br />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br />　　　　爱 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br />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br />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br />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br />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p>
</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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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title>
		<link>http://blog.chenyi.me/blog/11182</link>
		<comments>http://blog.chenyi.me/blog/1118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1 Aug 2010 06:19:24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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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最近看一本《闲读水浒》，结果意外发现了移民的理论依据：孔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

贴出来分享下，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章节，其他部分也也写得相当有见地。

这书我看的是电子版，原因在于在悉尼买不到。

写得很不错的，喜欢这文字的应该去书店买一本来读。

&#160;&#160;&#160; 中土难安身夷邦求立命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对古代中国人而言，最痛苦的离别并非亲友情人之别，而是告别了父母之邦，生养之地，远去异国他乡，而且可能一别便是永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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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最近看一本《闲读水浒》，结果意外发现了移民的理论依据：孔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p>
<p>贴出来分享下，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章节，其他部分也也写得相当有见地。</p>
<p>这书我看的是电子版，原因在于在悉尼买不到。</p>
<p>写得很不错的，喜欢这文字的应该去书店买一本来读。</p>
<blockquote><p>&nbsp;&nbsp;&nbsp; 中土难安身夷邦求立命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对古代中国人而言，最痛苦的离别并非亲友情人之别，而是告别了父母之邦，生养之地，远去异国他乡，而且可能一别便是永诀。
<p>&nbsp;&nbsp; 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天下共主周天子这一名义的元首之下，列国之间的人才流动是很频繁的，也没有所谓背叛故国的说法。只要不是去夏就夷，而是在华夏文化的大体系下，去哪个国家都行。如商鞅离开迫害他的魏国，去了秦国，用变法奠定了地处西北黄土高原的秦国称霸群雄的基础；后期的李斯从楚国来到秦国，摆脱了“厕中之鼠”的命运，去作“仓中之鼠”，一直做到相国。连孔子都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只要受住你心中的“道”，不要抛弃自己的理想，离开动乱、不安宁的国家，选择那些幸福的乐土，是完全正当而明智的。
<p>&nbsp;&nbsp; 在中华大地分成若干个独立的政治单元，各诸侯国之间相互进行人才竞争的时期，能人可以代价而沽，且有较大的选择自由，东方不亮西方亮。而江山一统后，天下英雄都进了皇帝的袖兜里面，你只能老老实实做忠臣，即家奴义仆，皇帝因为没有竞争，而是做垄断性买卖，他给你的价格就比较随意了，因而怀才不遇的人就比较多了。“不才明主弃”以后怎么办，要么就如柳永在放荡中麻醉自己，要么就像黄巢那样，找个机会反他娘的一把。
<p>&nbsp;&nbsp; 庾信淹留北地，作《哀江南赋》，哀叹的不是离开故土，而是离开了江南的文化家园，如果北地完全汉化，完成以夏变夷了，庾信没准还会说：“此间乐，不思蜀”了。李陵之所以连累了司马迁，连后来许多读书人都不原谅他，因为他去的不仅是被发左衽的胡地，而且是与大汉朝处于交战状态的敌国匈奴。
<p>&nbsp;&nbsp; 皇家可以负你，而你不能负皇家。这是历代皇家加上一些忠实的愤青们逐年锻造得越来越牢固的混账理论，你要是违背这一理论就是汉奸，“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理所当然，我的朋友五岳散人写过一篇文章《我们不是小孩有也不是狗》对这一千百年看似天经地义的说法狠狠驳斥了一番。连两千年前的孟子时代，都能认识到，君王视百姓为草芥，百姓便可视君王为寇雠。当齐王问孟子，大伙儿一起攻打纣王，是不是臣弑君。孟子的回答是那样的干脆：“我只听说过杀了一个叫纣的老匹夫，没听说谁杀了君王。”如此反动的言论，难怪使千年后的叫花子皇帝朱元璋读了，依然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并说要是这老头活在我大明朝，早就将他砍头了。伟大的中华文明越来越发展的结果是，皇帝不但要占有你的身子，而且必须占有你的灵魂。虽桀纣之君，你必须视之如尧舜，对他要无限忠诚无限热爱。
<p>&nbsp;&nbsp; 这种说法，到了宋代由一班吹鼓手包装后重新上市，显得更有理论权威了。因此自宋以后，坦然“走异路，去异地，去寻找别样的人们”，是需要勇气的。好在《水浒》中的李俊、童威、童猛自小就是杀人放火的不安分人物，他们飘然出洋，心理的负担可能要小得多。
<p>&nbsp;&nbsp; 有人说《水浒》后五十回非施耐庵的手笔，是别人的狗尾续貂，但就算是续写，我认为比高鄂续写《红楼》高明多了。李俊等人的命运的安排就是非常精彩的情节。在即将遭遇鸟尽弓藏之命运时：“且说李俊三人竟来寻见费保四个，不负前约，七人都在榆柳庄上议定了，尽将家私打造船只，从太仓港乘驾出海，自投华外国去了，后来为暹罗国之主。童威、费保等都做了化外官职，自取其乐，另霸海滨，这是李俊的后话。诗曰：知几君子事，明哲迈夷伦。 <br />&nbsp;&nbsp; 重结义中义，更全身外身。 <br />&nbsp;&nbsp; 浔水舟无系，榆庄柳又新。 <br />&nbsp;&nbsp; 谁知天海阔，别有一家人。“ <br />&nbsp;&nbsp; 这三人的选择，不但和傻乎乎上套的宋江、卢俊义、吴用、李逵相比，不知高明了多少，即使比逍遥快活的燕青、云游天下的公孙胜、假戏真做而出家的武松，更明智也更有价值。
<p>&nbsp;&nbsp; 揭阳岭上，过一辈子谋财害命的地霸生活，非李俊、童威、童猛真心所愿，他们和宋江、吴用等人一样，是有着比较高远的政治追求，所以他们也和宋江一样，竭力结交天下的英豪，以备不时之需。当李俊从李立的屠刀下救下了宋江后，他们认为凭自己的名望和实力，还不足以成事，必须依靠一棵更大的树。这棵树现在找到了，就是名满黑白两道的宋押司宋三郎大哥。为此，他们在宋江和戴宗即将被处斩时，及时出手相救，赌了一把，积累了后来上梁山的资本。但他们这种行为和晁盖的报恩、李逵的愚忠不太一样，他们不如说是种及时的投机。当梁山诸人在江州城里劫了法场以后，逃到江边，被滚滚的大江挡住，正在束手无策时，李俊和童氏兄弟、张氏兄弟及时出现来接应，这是大旱降甘霖之举。当张顺说：“今日我们正要杀入江州，要劫牢救哥哥，不想仁兄已有好汉们救出，来到这里。”这是张顺、李俊他们为了表忠心的矫情之语，这些开酒店、划渡船、贩私盐、操纵渔市的“揭阳派”人物，太明白生意之道，不会轻易做亏本的买卖。让他们单独去劫法场，没这个能力只能白白送死，因此他们不冒这个险。当宋江被救出来后，他们当然要及时出力，好参与分一瓢羹。以宋江之谋，对这些小伎俩自然心知肚明，但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事情，将来的路还很长，兄弟们还得互相照顾。
<p>&nbsp;&nbsp; 因而，就如我在上文所说的那样，虽然宋江结识“揭阳派”人物早于戴宗、李逵，但“揭阳派”从来就是有着独立立场清醒认识的一个小集团，宋江的大哥权威不能真正影响其心灵。因此对梁山的扩大、发展到招安，他们都有着独立的 <br />判断。所以，战袍未解，又被派出去征讨方腊，他们预料到此去凶多吉少。当李俊在太湖中遇见干他们当年相同买卖的费保四人时，一见如故。费保还特意问起了张顺，李俊回答说：“张顺是我弟兄，亦做同班水军头领，现在江阴地面，收捕贼人。改日同他来，却和你们相会。”此时，李俊不但在为自己，也在为他的“揭阳派”兄弟寻找退路。而费保的一席话，说到李俊的心坎上：“小弟虽是个愚卤匹夫，曾闻聪明人道：”世事有成必有败，为人有兴必有衰‘，哥哥在梁山泊，勋业至今，已经数十余载，更兼百战百胜。去破辽国时，不曾损折了一个兄弟；今番收方腊，眼见挫动锐气，天数不久。为何小弟不愿为官？为因世情不好。有日太平之后，一个个必然来侵害你性命。自古道：“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此言极妙！今我四人，既已结义了，哥哥三人，何不趁此气数未尽之时，寻个了身达命之处，对付些钱财，打了一只大船，聚集几人水手，江海内寻个净办处安身，以终天年，岂不美哉！” <br />&nbsp;&nbsp; 作者借太湖水贼之口，道出了千古王朝更替，都未曾改变的历史规律，即不论才与不才，在这个世上生存都是第一要务，如何生存也是最大的学问，无论是功臣还是草民概莫能外。李俊听这番话后大喜而拜：“仁兄，重蒙教导，指引愚迷，十分全美。”“容待收伏方腊后，李俊引两个兄弟，径来相投，万望带挈。是必贤弟们先准备下这条门路。若负今日之言，天实厌之，非为男子也。”不但费保，包括李俊，实际上已经看到了征讨方腊的非正义性，自己当年反朝廷，招安后一去攻打当年的同盟军，那么他们失去了天下人的道义支持。当年在梁山自诩“替天行道”，方腊干着同样的事情，难道不是“替天行道”？此时，在朝廷心中，他们依然是反贼，在百姓中，他们是叛徒。他们违背了江湖的“大义”，那么他们也就丧失了支撑这个集团的最后一根柱子。
<p>&nbsp;&nbsp; 特别是张顺丧身于涌金门，张横病故在途中后，更坚决了他们及时而退的决心，因此李俊诈称得病，骗过了宋江。然后三人汇合太湖群雄，扬帆出洋，开辟了另一番新天地。燕青对卢俊义，戴宗对宋江，还有放不下的主仆情结，而李俊以合伙人平等的心态对待宋江，因此没必要给他说实话。——当年看到和你合伙买卖有赚头，就把全部资本注入你那里，现在看在这样下去就会血本无归了，那不如及时撤资，另找合伙人去海外发展。燕青的生存之道和当年范蠡一样，放弃了自己当初的追求，作陶朱公那样的富翁，但我想他们即使有豪宅美妇，晚年想起青春年华的烽火岁月，到底意难平。而李俊他们则不然，视野更开阔，在海外实现了自己的抱负。
<p>&nbsp;&nbsp; 大约从唐宋开始，中国人虽然熟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已经明白。天下之外，更有天下。唐之强盛让外夷艳羡不已，因此迫不得已是不会去海外发展的。元朝灭亡后，从明代开始，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像番薯、棉花等传入了中土，人们对海外有了更多的认识。当故乡成为“危邦”、“乱邦”时，去国怀乡是他们自然的选择。金庸的武侠小说里，也塑造了两个李俊式的人物，就是明初远走西域的张无忌和明末漂流到南洋的袁承志。
<p>&nbsp;&nbsp; 正如宋江、吴用这些聪明人没有彻底参悟透彻，而李俊、费保这些粗人却能做出正确选择一样。读书人往往有故国之心理负担、明君之痴迷幻想，他们要么屈身去迎合皇家的取用标准，要么不得以隐居于山林。而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的百姓，既没有那些个幻想，又有现实的生存压力，他们于是纷纷去了南洋。
<p>&nbsp;&nbsp; 可此时中央王朝的态度和以英王为代表的欧洲君主截然相反。明清的皇帝，采取了严酷的禁海政策，片帆不能出海。你想呀，煌煌天朝，富有四海，老百姓却活不下去只能到海外去讨生活，朝廷多没有面子呀，因此对下南洋的偷渡客，必须严加打击。当这些人在海外遭受委屈时，想让“天朝”为子民们撑腰，可如乾隆这样的“明君”都认为，那些天朝弃民，自己叛离祖宗社稷，到外面受人欺负，那是活该！就像一个老爷子一样，自己不把身边的子孙当人，还以“父母在，不远游”等歪理将子孙绑在身边，连人家走出家庭到外面寻找做人资格的机会都不给。而来到新大陆的欧洲人，虽然许多也是遭受宗教迫害，对旧欧洲失望的难民，但人家国王不阻挡，甚至还提供方便。因此，欧洲人才能开万顷碧波，把他们的文化，输送到全球。人家国王至少给臣民用脚投票的权利。
<p>&nbsp;&nbsp; 孔子那个时代，至少还有“浮槎于海”的自由，宋代以后，特别是明清，百姓有这个自由吗？只有到了清末，国门被别人打开了，在惶恐与惊奇中，中国人开始被动地大批“浮于海”，王朝想拦已经拦不住了，因为满清已经快完蛋了， <br />日益失去了对臣民的控制力。
<p>&nbsp;&nbsp; 没有用手投票的权利可悲，可连用脚投票的权利都没有，岂不更可悲？ </p>
</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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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基于黑客帝国的小故事创意</title>
		<link>http://blog.chenyi.me/blog/11075</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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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7 Mar 2010 07:32:28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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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chenyi1976.com/blog/11075</guid>
		<description><![CDATA[上周买了一本黑客帝国的漫画，很喜欢，又把黑客帝国的动画版的情节复习了一遍；唔。想到了《Sandman》，于是想，为什么不自己写一点有趣的情节呢。

于是就头脑风暴出这些：

1，某人买回来的苹果iPad里面发现了一本神秘的书，书里面包含了Matrix的知识。（有一个关于iPhone的新闻：某人买到iPhone以后，惊奇地发现里面有中国制造流水线的女工的照片）

2，某人知道Matrix真相以后，为了爱情/亲情选择了留在Matrix（蓝色药丸）。（妻子重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一起脱离Matrix，父母太年老无法脱离）

3，某人获得了控制Matrix的能力，并开始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这个世界。（比如开跑车飙车，上美女，或成为耶稣，没错，这一段灵感来自于Sandman，或让自己成为天才或者成为老板或者成为总统）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blog.chenyi.me/blog/11075" title="基于黑客帝国的小故事创意">阅读全文——共1301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上周买了一本黑客帝国的漫画，很喜欢，又把黑客帝国的动画版的情节复习了一遍；唔。想到了《Sandman》，于是想，为什么不自己写一点有趣的情节呢。
<p>于是就头脑风暴出这些：
<p>1，某人买回来的苹果iPad里面发现了一本神秘的书，书里面包含了Matrix的知识。（有一个关于iPhone的新闻：某人买到iPhone以后，惊奇地发现里面有中国制造流水线的女工的照片）
<p>2，某人知道Matrix真相以后，为了爱情/亲情选择了留在Matrix（蓝色药丸）。<br />（妻子重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一起脱离Matrix，父母太年老无法脱离）
<p>3，某人获得了控制Matrix的能力，并开始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这个世界。（比如开跑车飙车，上美女，或成为耶稣，没错，这一段灵感来自于Sandman，或让自己成为天才或者成为老板或者成为总统）
<p>4，系统出错，某人在成为密探以后仍然保持着原意识，这个密探有着分裂的人格，并同时要躲避其他密探的追杀。
<p>5，某人迷路进入了一个未完成的世界，一片空白的世界（参考Coloria电影里面的白色世界）
<p>6，系统出错，某人进入了一道无限循环的门，此后不断好奇地回访，A：Matrix注意到这个错误并修复；B，系统再次出错，某人直接见到了Architecturer。（Dos通过修改FAT表，可以形成的循环目录，可以数个一组，类似Linux的目录链接；假设Martix出现同样的问题，那么具象为一个不个不断循环的门）
<p>7，Cube，Martrix的模拟测试系统中，一群只有一个月的生命的人（AI或者从Martrix抽调出来的真正的人）开始发现事情的真相，然而他们却无法改变宿命（AI被毁灭，真正的人被抹去记忆并送入下一个测试系统）。（灵感来源于电影《Cube》，以及一篇想不起名字的小说）
<p>8，被系统割裂/孤立出来的一个世界。（杀毒软件会将可疑文件移到隔离区，假设Martrix也这么做，那么这个被隔离的文件/世界，就类似一片虚空中的一座房屋，而且唯一可能会碰到的是其他被隔离的房屋。）
<p>9，作家在最新的作品中道出了Matrix的真相。（没错，做噩梦是一个表现形式，但是写作呢，作家这个特殊的职业，有可能认为他意识到Matrix的真相只是一个灵感）
<p>10，特技演员？（动画版里面，短跑运动员超越极限；漫画版里，是脱逃大师；于是我就想到了特技演员这一职业）
<p>11，活在Matrix和现实之间的植物人。在Martix里面，他是没有知觉无法言语的植物人，在现实中，他知道了Matrix的真相。（这感觉，不就是无声狂啸嘛，I Have no mouth，But I must scream）
<p>不知道能不能编一些和现实（锡安城或飞船上）紧密一点的灵感出来。
<p>现实中，人类的决定常常是由他们的情感而不是理智决定的，因此可以围绕这个构思一些情节。
<p>逆向思维：会不会有人试图进入Martrix安家呢。。。不过这个已经被电影和漫画用过了。
<p>再逆向思维：会不会有一种套中人，发现了Matrix的漏洞，却固执地维护这个系统呢。。。（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疯狂也会有人这么干）
<p>把现实中的东西放到Matrix里面，该有很多有趣的交集啊。
<p>这样写法简直就是Sandman的故事纲要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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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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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转载】中国企业家的法罪错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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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9 Feb 2010 07:39:20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chenyi1976.com/blog/11026</guid>
		<description><![CDATA[这几天看吴晓波的《激荡三十年》，很是受益。因为我出生于1976年，又出生在江苏南部，有大量的变革就发生在我的身边。很多以前想不通的事情，或者觉得很可鄙的事情，通过这本书，却发现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最重要的一点，世界并不那么黑白分明。很多事，功罪难言，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无论如何，我们今天的生活终于比三十年之前好得太多太多。

&#8220;这里，最大的代价是人们不但不因此更尊重法律和法制，反而强化了本来对法制一般性的根深蒂固的怀疑。&#8221;；问题在于，按照法律（不管法律对错），小岗村的分田到户是要杀头的；小商品市场刚搞起来的时候也是非法的；很多进步的力量在开始的时候却行走在灰色的地带，甚至干脆就是非法的。在变革的年代，是非对错，唯有后人才能评说（大多数时候却是成王败寇）。

转自：http://mnc.people.com.cn/GB/54828/72534/5054371.html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blog.chenyi.me/blog/11026" title="【转载】中国企业家的法罪错位">阅读全文——共3273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这几天看吴晓波的《<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1970428/">激荡三十年</a>》，很是受益。因为我出生于1976年，又出生在江苏南部，有大量的变革就发生在我的身边。很多以前想不通的事情，或者觉得很可鄙的事情，通过这本书，却发现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最重要的一点，世界并不那么黑白分明。很多事，功罪难言，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无论如何，我们今天的生活终于比三十年之前好得太多太多。</p>
<p>&#8220;这里，最大的代价是人们不但不因此更尊重法律和法制，反而强化了本来对法制一般性的根深蒂固的怀疑。&#8221;；问题在于，按照法律（不管法律对错），小岗村的分田到户是要杀头的；小商品市场刚搞起来的时候也是非法的；很多进步的力量在开始的时候却行走在灰色的地带，甚至干脆就是非法的。在变革的年代，是非对错，唯有后人才能评说（大多数时候却是成王败寇）。</p>
<p>转自：<a title="http://mnc.people.com.cn/GB/54828/72534/5054371.html" href="http://mnc.people.com.cn/GB/54828/72534/5054371.html">http://mnc.people.com.cn/GB/54828/72534/5054371.html</a></p>
<blockquote><p>中国企业家的法罪错位</p>
<p>　　三十年企业史，企业家落马无数，而喊冤申屈之声不绝于耳。细细品读这些案例，将发现一个很奇异而很少为人关注到的事实：一些被定罪的企业家往往犯事于东，却获罪于西，竟生生有一个“法罪错位”的现象。 </p>
<p>　　一
<p>　　管金生一案，很让人印象深刻。
<p>　　1995年，中国最大的证券公司万国证券的总经理管金生一手导演了一场大灾难。当时，国债期货市场最大的一个悬念是1992年发行的三年期国债券会不会加息。这期代号为327的国债规模有240亿元，将在6月份到期，它的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而此时在市场上的流通价为148元上下。当时，银行的储蓄利率为12.24％，市场普遍认为327的回报太低了，因此有消息称，财政部可能要提高327的利率。
<p>　　但是管金生不这么看。他认为目前的宏观局面是投资过热，中央不可能从国库中拿出额外的钱来补贴。于是，他下令万国做空327。
<p>　　然而，这次他竟赌错了。2月23日，财政部宣布提高利率，327国债将以148.5％元兑付。
<p>　　消息一经得到核实，327国债的市价就开始一路上涨。管金生手中握有大笔327期货合同，每上涨1元，就意味着他将赔进10多亿元。被逼到死角的管金生急红了眼，他下令，不惜一切代价必须把价格打回去，万国在市场上不断放单，与多空双方发生惨烈的绞杀战，市场上一派血雨腥风。到收盘前的最后7分钟，已经失去理智的管金生孤注一掷，共砸出2112亿元的卖单，硬是把价位打落到147.4元。
<p>　　管金生的疯狂举动，终于让管理当局无法容忍。在这一天的攻防中，万国放出上千亿元的卖单，这至少需要100亿元的保证金，它显然不可能有那么多的资本保证，毫无顾忌地违规操作几乎是铁板钉钉的事。当晚，上交所受命宣布，16点22分13秒之后——也就是管金生用天单压盘的那一刻前的交易是正常的，此后的所有327交易均无效。试图虎口夺食的管金生终于被老虎咬住了，当时的局势是，如果按147.4元的收盘价计算，万国在327国债期货交易中盈利10多亿元，而按上交所后来的决定，万国则巨亏60亿元。
<p>　　5月19日，管金生被逮捕，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有意思的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是因为327国债事件而被捕的，但是对他的指控罪名则是受贿和挪用公款。
<p>　　二
<p>　　跟管金生案很类似的，还有另一位“股市教父”的断罪。
<p>　　1997年前后，正处在事业巅峰的深圳君安证券公司总裁张国庆开始考虑用MBO的方式完成君安的股权改造，他既是公司的总裁，又是董事会主席，身兼经理人和资本代表的双重角色，自然有制订规则、双手互套的便利，经过巧妙安排，以张国庆等若干高管持有大部分股权的职工持股会变成君安证券的实际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77%。君安此举，在金融界引发大震荡，管理当局对此颇为不满。经有关部门审计认定，张国庆涉嫌“侵吞国有资产，将国有资产变相转入私人名下”。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法庭最终的审判中，张国庆的罪名变成了“虚假注资”和“非法逃汇”，他因此获刑四年。
<p>　　在我收集到的企业史资料中，有不少非常著名的“法罪错位”案例：
<p>　　年广久案——
<p>　　这位因雇工争论而出名的“傻子”，每到宏观紧缩就会大难临头，1989年底，私营经济再成灰色名词，芜湖市突然对年广久立案侦查，罪状是他“贪污、挪用公款”。这个案件一直拖了两年，1991年5月，年广久的经济问题不成立，却因犯有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更具黑色幽默意味的是，第二年初，邓小平南巡第三次提及年广久，一个月后他就被宣布无罪释放。
<p>　　牟其中案——
<p>　　这位当代企业史上的“唐吉珂德”曾经“忽悠”过无数个让人热血沸腾，最终却没有任何着落的大项目，1997年9月，一本非法出版的杂志增刊突然从地下冒了出来，其书名骇人听闻：《大陆首骗牟其中》，据称是由“三个曾经投奔南德的高级打工仔冒着被追杀的生命危险”写作而成的，它把牟其中描述成一位“上骗中央、下骗地方”的中国第一大骗子，在书的封面上，它以牟其中前任律师的话高呼：牟其中不亡，天理不容。2000年5月，武汉中级人民法院以“信用证诈骗”判处牟其中无期徒刑。至今仍有不少法律专家认为，牟其中的言行颇有可议之处，然而对于骗开信用证的认定则大有可商榷的地方。
<p>　　沈太福案——
<p>　　1992年，长城机电技术开发公司的沈太福以一种高效节能电动机向全社会集资，其年利息高达24％，沈在全国设立了２０多个分公司和１００多个分支机构，雇佣职员 3000多人，其中主要的业务就是登广告、炒新闻、集资，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共集资１０亿多元人民币，投资者达１０万人。长城公司的集资风暴引起中央政府严重关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报”予以制止，然而沈太福却状告人行，索赔一亿元，并召开国内外记者招待会，造成舆论一片哗然。不久，沈太福被宣布逮捕。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因为高息集资、扰乱了中央金融政策而被捕的，然而最后却是以贪污和行贿罪名被起诉。
<p>　　铁本事件——
<p>　　近年来，最典型的“法罪错位”案件应该是轰动一时的铁本事件。
<p>　　2004年，中央对一些民营资本日渐活跃的投资过热领域进行严厉整顿，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首当其冲。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的联合调查，认定“铁本公司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未取得合法土地征地批准文件即动工建设，违法占用土地6541亩。涉嫌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骗取银行信用和贷款，挪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国家税务总局还宣布，“认定江苏铁本公司等3家企业偷税2.94亿元”。因以上指控，铁本投资人戴国芳被捕。在被羁押两年后，法庭对戴国芳提起公诉，出乎人们预料的是，当初认定的“违法占用土地、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骗贷、挪用贷款”等严重指控均无体现，而罪名成为“虚开发票，抵扣税款1.6亿元”。
<p>　　三
<p>　　在对铁本案的评论中，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的观点最值得关注，他直笔写道：我认为最可议之处，是人们——尤其是地方官员和民营企业家们——都知道这次铁本绝不是因为抵扣税收才“犯事”的，但是轮到“办”的时候，却以涉税案为罪名。这里，最大的代价是人们不但不因此更尊重法律和法制，反而强化了本来对法制一般性的根深蒂固的怀疑。政府真要抓税案吗？普遍抓就是了。为什么差不多家家钢厂都有的“开税票”行为，平时没有事，别人也没有事，偏偏到了在2004年4月被发现上了一个大规模钢铁联合企业的铁本头上，而且一上就是关于身家性命的大事？
<p>　　周教授的议论点中了“法罪错位”现象的要穴。
<p>　　任何一场改革都无先例可循，因而，在一个变革的年代，很多改革的行为在一开始都是对现有体制的突破，因而“先天”地带有违法、违规的特质。这使得改革者必须冒有极大的风险。而当其变革行动受到质疑的时候，当政者往往不愿意对其行为进行直面的辩证——很显然，这将对现有体制构成更大的挑战，于是假借一些另外的罪名达到处置的实效，便成了最便捷和保险的选择。
<p>　　事实上，在人类历史上所有的大变革时期，“法罪错位”几乎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企业家的“原罪”亦是这个改革时代的“原罪”。</p>
</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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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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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国淘书这件事</title>
		<link>http://blog.chenyi.me/blog/1088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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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9 Nov 2009 23:16:07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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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这次回去的一大目的是淘书。。。

之前买书都是冒着风险在买，条件艰苦，没办法试读哪怕一页，只能靠着几个不靠谱的人的推荐，瞎买。。。最后结果还算马马虎虎，喜欢和不喜欢的各占一半。。。也许是文化沙漠造成的错觉。

挺后悔在国内的时候没有好好地读读书。真可惜啊，华为天天加班，虽然对考勤很严格，但是流窜起来并不难，找个偏僻的地方看书轻而易举。可惜了。话说回来，我读书的兴趣大多数还是源于互联网的推荐和博客的兴起，在华为那个大监狱里面，人除了一天天变得无趣最后跳跳楼悬悬梁连生活的气息都没有一丝，人快没气了会不会想读书，所以那年月不读书很正常。

去年9月份去过一次书城，加上平时上网淘书。经验也算积累了一点。具体而言，就是教科书和世界名著乃是中国书店的中流砥柱。我喜欢的几个网店和实体店都不卖这些。但是这样的店数量稀少。想想也正常，这年头不读书的人也读教科书，就算你自己不想读，老师家长也逼着你读，或者反过来你逼着自己的孩子读。总之这些书，类似于卫生纸，没人喜欢但是每个人都需要。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blog.chenyi.me/blog/10884" title="回国淘书这件事">阅读全文——共3073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这次回去的一大目的是淘书。。。
<p>之前买书都是冒着风险在买，条件艰苦，没办法试读哪怕一页，只能靠着几个不靠谱的人的推荐，瞎买。。。最后结果还算马马虎虎，喜欢和不喜欢的各占一半。。。也许是文化沙漠造成的错觉。
<p>挺后悔在国内的时候没有好好地读读书。真可惜啊，华为天天加班，虽然对考勤很严格，但是流窜起来并不难，找个偏僻的地方看书轻而易举。可惜了。话说回来，我读书的兴趣大多数还是源于互联网的推荐和博客的兴起，在华为那个大监狱里面，人除了一天天变得无趣最后跳跳楼悬悬梁连生活的气息都没有一丝，人快没气了会不会想读书，所以那年月不读书很正常。
<p>去年9月份去过一次书城，加上平时上网淘书。经验也算积累了一点。具体而言，就是教科书和世界名著乃是中国书店的中流砥柱。我喜欢的几个网店和实体店都不卖这些。但是这样的店数量稀少。想想也正常，这年头不读书的人也读教科书，就算你自己不想读，老师家长也逼着你读，或者反过来你逼着自己的孩子读。总之这些书，类似于卫生纸，没人喜欢但是每个人都需要。
<p>把文学名著也归类到卫生纸有点过分。我也喜欢《基督山伯爵》《百年孤独》《好兵帅克》，只是每次看到书店某个角落雷打不动堆积如山的大部头就觉得荒谬，几百年前的事情也透着一种与世隔绝的味道。某种程度上，我对世界名著的感觉是我们语文教育的功劳。从小到大对名著的名字倒背如流，对名著的正文一无所知。时间长了，就觉得这东西我看过了，内容是blahblahblah（参见语文书），我还用去看书看吗。
<p>不过，这次回去，我还是准备扛几本回来。世界名著之所以被称为名著是有道理的，他是谋杀时间的良药，而且超级耐读。
<p>上次去书店想买《古拉格群岛》，结果没有找到。结论就是有些书你要不在它最热门的时候去买，过了那个点就买不到了。这对我来说很是考验，想看却买不到。去书店，要么是教科书，要么是文学名著，要么是炒股，要么是经管，要么是旅游。就是我想买的书没有。
<p>还好有网店，没网店的话这个世界就太糟糕了。网店有另一个问题，就是分散，常常一本书这家有卖，再查第二本就得去第二家网店，而且没法试读。书评说得天花乱坠，买回来一看根本不是自己喜欢的书，更甚者，不小心买了垃圾书的话，觉得自己没能帮助出版世界诶优胜劣汰，反而起到了反历史潮流反革命的作用，那就更加郁闷。
<p>这次本来想着经过上海，先去一趟书城，结果计划提出来没到两天就被自己咔嚓掉了，老老实实地回家。。。有时间就去常州市里的小破书店翻一翻吧。。。怎么想着，恐怕网店又成了唯一的选择。
<p>这几天意识到中文书看得太少，还是因为《读库》和一个博客的原因：学了几句俏皮话，轱辘话，觉得可用场合很多，而从翻译过来的文字里面就没有这样的东西，因此意识到一个文化是没法替代的，正如老外的笑话我似乎都笑不出来。站在书架前一扫，发现自己买的书90%是翻译过来的。这不好，是不是应该弄点散文过来读读。
<p>散文这东西也是很神奇的东西，高中的时候DWW有本讲人生的散文集，近代的文化名人基本都有，按照观点分类了一下，当然觉得真牛B。在salira上班的时候，CH推荐了《病隙碎笔》，也是让我折服的好东西。爱书，不能向语文书那么搞，那么搞的做法，只能是把人的胃口搞坏，一天到晚在那里搞解剖学，结果就是：有一天到了水族馆，满脑子怎么杀鱼怎么烧。
<p>小时候我是以爱读书著称的，每次把书店当成一个景点逛。很是有趣。到了现在，我感觉自己越来越读得少了，精神有枯竭有傻B的迹象。在国外没啥可读可能是个原因。上次看了一篇文章，有人居然认为5年内读80本书是不可能的事情的。。。当时我的心情是悲哀。。。今天翻出来，结果看到了下面的留言，觉得爱读书的人还是很多的，不能信不爱书的人，所谓道不同不相与谋，不能被这种傻兮兮的主观臆测毁掉自己的信心。
<p>让我比较舒服的留言包括：“我老婆一个星期一本书，80本书很快。”，“3年内看了(也买了)150本书，120本杂志的人对于“现代人-80本书”作出回应”；爱书的人就爱听这种话。。。
<p>从一本书一周解决的角度出发，我打算运52本书到悉尼来；为2010年的储备粮食，绿化沙漠。。。虽然加上运费也许比得上一个Kindle了，但是：1，这些书没有电子版；2，实体书是无敌的。就这么定了。考虑到我的眼光，买的书从来只有50%让我满意，要不，我买上104本。
<p>仔细想一下，自己其实很多读书时间是被游戏和编程所占据掉的。要不然自己一周一本书绝对没啥问题，我的跳跃式思维加上一目十行扫描大法，绝对不可能办不到。
<p>这次回去，得找个人陪我逛书店，上海倒是可以抓到一个质量很不错的书虫；常州吗，难度颇大，至少亲戚朋友中没有这样的人，所以想了一下，我想到了豆瓣的同城，努力抓壮丁中。有回应了，被对方形容为“一位处于读书初级阶段书虫”，给的建议是“循缘而觅”。也许去店里看看会比较好。
<p>今天又看到一个博客说读书不能功利：“读书如果是功利的，那就基本没用。”
<p>购书经历中最成功的部分是《沙丘》和《冰与火之歌》，不费吹灰之力把老大骗上了贼船。每次证明我们有着相同的口味，都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而且以后还有了话题和谈资&#8212;凌冬将至。
<p>本来想列个书单，或者做个日程安排，但是实际上，这种事情注定了计划不如变化，一次宴请，一次交际，就足以打乱所有可能的安排，也许随遇而安才是最好的选择。闭嘴，聆听，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p>关于寄书，得问一下爸爸是在哪里寄书的，有点害怕去搞这些，担心各种规定会折腾死人。不过抓个壮丁帮我一起弄，问题倒也不大。
<p>还有两周就要回去了，想了一下，不能随遇而安，宁可错买一千。开始在淘宝上淘书。之所以不去当当和卓越，很简单，价格我无所谓，书不全；随便一搜索，缺货，缺货，缺货，或者干脆搜索不到，我想看的书的确冷门了一点，消息闭塞，导致滞后，但是淘宝上就有。想一想，淘宝还真的符合长尾的标准，再冷门的东西也有人卖。
<p>想了一下，先搞计算机的书，首先要的就是《设计模式》，这书值得一遍一遍地看。查了一下，到处是双语版，也就是中英文对照；价格自然也贵了一倍，这倒不是问题，问题是页数和重量也翻了一倍，不方便我随身携带。然后想买的是《EffectiveJava中文版》《Java编程思想》《Java设计模式》。觉得临睡前看这些，绝对是好东西。小说书吧，临睡看，看得烂熟，腻味；技术书，多翻几遍，总觉得哪天突然顿悟，脑袋突然变得像60W的节能灯，发出智慧的光芒。
<p>又找了本《电影艺术》（插图第8版），想买这书，一个是书封上李安的推荐，一个是豆瓣上的书评，最后是因为凤凰网上的试读的章节感觉还不错。看了这么多电影，补点理论知识。虽然周围文盲居多，但也不能固步自封，不求上进。
<p>最后一件事打乱了我淘宝的完美计划，就是卡上没钱。有大笔的澳币，没有人民币。当然我可以兑换，不过兑换必须等到银行上班时间汇率出来才能兑换。。。所以周末我啥也干不了。我到宁愿损失几个百分点给你做佣金先让我兑了再说，可惜不行。在想是不是晚上早点下班，赶在银行下班之前把这事做了。
<p>还有2周就回去了，关键是我这次淘书准备遍地开花，不局限于某一个卖家的存货。也就意味着大量的快递包裹。。。两周，刚好我到家的时候，书已经在家等我。然后分类为随身带和邮局寄，三下五除二搞定。
<p>想想也是蛮爽的事情。
<p>说到爽，最不爽的事情是没人对我的书架感兴趣；每次认识新朋友，没人愿意对书架瞄上两眼，更不会理解我干嘛劳师动众地飘洋过海寄这种劳什子过来，不如弄个高压锅什么的。其实也没啥，人家还评价我“一位处于读书初级阶段书虫”，我不过是50步而已，有时间胡想，不如多读书，读好书，长大以后建设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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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货币战争2书评</title>
		<link>http://blog.chenyi.me/blog/10877</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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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7 Nov 2009 05:20:49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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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写到豆瓣上居然不让我发布，声称有敏感字，我猜了一下，3个词，修改完毕，就发表成功了。这叫啥，这叫政治敏感度，又叫不会游泳也会狗刨，做人就要会弯腰。

书评正式开始：

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货币战争2”，先看了一下书背的推荐，一堆外国人，得，这是一本翻译；翻到前面，作者名字告诉我，这是个中国人；得，中国人写书，老外都来推荐，牛B；翻开前言，通篇没老外的事情了，就他老婆和女儿有个英文名；然后一句“我将此书，深情奉于母亲灵前”，彻底把我吓坏了，我不是你母亲，别在这里设灵堂。

我们坚决不能怀疑是是中国人起着洋名在写托，多卑鄙多龌龊啊，肯定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在外国月亮的确比中国圆的事实面前，老外是不可能有托的。

又返回去仔细看了一下封底；貌似“媒体推荐”里面虽然推荐不少，但是指名道姓提到这书的评语只有一个：“ 阅读这本书所得到的收获是读他第一本书《货币战争》的10倍，而且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阅读他正在开始筹备的第三本书。——穆罕默德·阿卜杜勒·哈克博士(G6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财富巢集团主席)”；想着G6集团，很好很牛B，查了一下：“G6集团是一家以中国为基地，专业从事乐活（LOHAS）业务的综合企业。乐活（LOHAS）意即健康和可持续生活（Lifestyle of Health &#38; Sustainability）。本集团旗下业务横跨贸易、分销、生物医药、环保、教育、投资等多个产业。集团总部位于香港，并在中国各地设有办事处。”；搞了半天，还是中国人自己的公司吗，怪不得人家说中国越来越强大了。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blog.chenyi.me/blog/10877" title="货币战争2书评">阅读全文——共1111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写到豆瓣上居然不让我发布，声称有敏感字，我猜了一下，3个词，修改完毕，就<a href="http://www.douban.com/review/2796786/">发表成功</a>了。这叫啥，这叫政治敏感度，又叫不会游泳也会狗刨，做人就要会弯腰。
<p>书评正式开始：
<p>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货币战争2”，先看了一下书背的推荐，一堆外国人，得，这是一本翻译；翻到前面，作者名字告诉我，这是个中国人；得，中国人写书，老外都来推荐，牛B；翻开前言，通篇没老外的事情了，就他老婆和女儿有个英文名；然后一句“我将此书，深情奉于母亲灵前”，彻底把我吓坏了，我不是你母亲，别在这里设灵堂。
<p>我们坚决不能怀疑是是中国人起着洋名在写托，多卑鄙多龌龊啊，肯定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在外国月亮的确比中国圆的事实面前，老外是不可能有托的。
<p>又返回去仔细看了一下封底；貌似“媒体推荐”里面虽然推荐不少，但是指名道姓提到这书的评语只有一个：“ 阅读这本书所得到的收获是读他第一本书《货币战争》的10倍，而且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阅读他正在开始筹备的第三本书。——穆罕默德·阿卜杜勒·哈克博士(G6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财富巢集团主席)”；想着G6集团，很好很牛B，查了一下：“<a href="http://www.g6-group.com">G6集团</a>是一家以中国为基地，专业从事乐活（LOHAS）业务的综合企业。乐活（LOHAS）意即健康和可持续生活（Lifestyle of Health &amp; Sustainability）。本集团旗下业务横跨贸易、分销、生物医药、环保、教育、投资等多个产业。集团总部位于香港，并在中国各地设有办事处。”；搞了半天，还是中国人自己的公司吗，怪不得人家说中国越来越强大了。
<p>然后我就知道自己不会喜欢这书。。。再翻翻书的内容。。。这个。。。那个。。。赶快放回原处，免得我朋友看到我在翻这个书，让我发表一下意见就惨了。。。这书。。。这个。。。那个。。。哈哈哈。。。很有意思（肚里说：送我也不要）。。。
<p>这事情证明了，通俗读物唬住人最重要，定位要准，你不能向小朋友推销高等数学，卖给他们带画片的方便面就对了。
<p>另外给大家透露点内幕：其实<strong>轮子gong</strong>是美国政府的阴谋。。。<strong>jiao主</strong>是美国NBI（读音牛B阿）特工组织重要成员，其目的是<strong>颠x覆</strong>中国政治稳定和阻挠经济崛起。。。请关注《货币战争4－－－火之轮》。
<p>本评论媒体推荐：<br />
<blockquote>
<p>&#8220;陈轶的评论的价值是《警犬天下》的价值100倍以上，我已经等不及阅读他的下一篇评论了&#8221;</p>
<p align="right">&#8212;&#8212;&#8212;&#8212;&#8212;&#8212;格蕾丝.张（中澳皮包集团总裁）</p>
<p align="left">&#8220;尽信书，则不如无书。&#8221;</p>
<p align="right">&#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1;《孟子·尽心下》</p>
<p align="left">&#8220;以诡辩的逻辑和阴谋论的思路导出耸人听闻的结论，凭借着子虚乌有的煽动获得数十万的销量。&#8221;</p>
<p align="right">&#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湖南《晨报周刊》</p>
</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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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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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转载：真性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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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5 Nov 2009 04:47:40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category><![CDATA[转载]]></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chenyi1976.com/blog/10875</guid>
		<description><![CDATA[挺喜欢这个博客的文笔，想推荐一下；想着推荐才几行字，所以转载了一篇觉得很喜欢的。顺手归类到“读书”类别了，觉得这也算读书。

（其实我也想过写写题目，但是我最恶毒的笔法也只是“高二4班的同学说了，这年头最重要的是够In，够潮，是不是傻B不重要。”，还是从这里学来的。和人家一比，P都不是。）

转载自：http://bonofly.blog.163.com/blog/static/12215314520098186561379



世界上有这么一群人，生平最看不得别人装样子，比如我有一位女同学，年奔三张还没婚配，拎个包上万，平日里倒也还正常，但只要有个聚会啥的，人超过三个还有别的女的，必然从包里掏出个考究的烟盒来，抽出根白杆的烟叼上，整个人突然就像被附体似的判若两人，看着眼神就不对劲了，黑眼珠一个劲往下眼眶靠，神似贞子，顾盼自雄，谁要是说点有意思的，别人笑了，五秒钟过后必定从她那边爆出一阵尖利的大笑，像踩了谁家猫的尾巴，谁要讲点憋气事，又是她比谁都来气，义愤填膺地拍着桌子大骂，就差脱鞋上桌子了。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blog.chenyi.me/blog/10875" title="转载：真性情">阅读全文——共2463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挺喜欢这个<a href="http://bonofly.blog.163.com/">博客</a>的文笔，想推荐一下；想着推荐才几行字，所以转载了一篇觉得很喜欢的。顺手归类到“读书”类别了，觉得这也算读书。
<p>（其实我也想过写写题目，但是我最恶毒的笔法也只是“高二4班的同学说了，这年头最重要的是够In，够潮，是不是傻B不重要。”，还是从<a href="http://www.wangxiaofeng.net/?p=4177">这里</a>学来的。和人家一比，P都不是。）
<p>转载自：<a title="http://bonofly.blog.163.com/blog/static/12215314520098186561379" href="http://bonofly.blog.163.com/blog/static/12215314520098186561379">http://bonofly.blog.163.com/blog/static/12215314520098186561379</a><br />
<blockquote>
<p>世界上有这么一群人，生平最看不得别人装样子，比如我有一位女同学，年奔三张还没婚配，拎个包上万，平日里倒也还正常，但只要有个聚会啥的，人超过三个还有别的女的，必然从包里掏出个考究的烟盒来，抽出根白杆的烟叼上，整个人突然就像被附体似的判若两人，看着眼神就不对劲了，黑眼珠一个劲往下眼眶靠，神似贞子，顾盼自雄，谁要是说点有意思的，别人笑了，五秒钟过后必定从她那边爆出一阵尖利的大笑，像踩了谁家猫的尾巴，谁要讲点憋气事，又是她比谁都来气，义愤填膺地拍着桌子大骂，就差脱鞋上桌子了。
<p>就这么个黄豆般嘎嘣脆的主儿，喜怒哀愁都在脸上挂着，这分钟还见她乐开了花，比谁都高兴，下一秒就见她破口大骂摔了杯子，十有八九笑到咬了舌头，在她看来，情绪就是枪膛里的子弹，藏着掖着只是颗臭子儿，必须瞬间迸射，扫倒他几个人，硝烟散尽血流成河，人生才来得过瘾，痛快。有人遮遮掩掩欲说还休，别人说这叫含蓄，有人风风火火雷厉风行，别人说这是豪放，有人内心如火外表冷漠，别人说他是敏感，有人性别女性情男，别人说这是春哥，宋江叫及时雨，刘唐叫赤发鬼，都有个名头，为了混得开，她也给自己起了个名号，就叫真性情。
<p>真性情判断人自有一套标准，要是哪家闺女笑不漏齿，在人前温柔娴淑，羞羞答答，那么这女人必定是装模作样的小贱人，心里保准想勾引哪家男人，真是欠骂。她觉得好笑的笑话，要是谁不笑，此人必是个城府极深爱装13的败类，不能交心。最简单的辨别方法就看称谓，那些刚一见面就伸手要握的，点头哈腰，满嘴幸会久仰你好贵姓，八成就是阳奉阴违虚头八脑之徒，只有那种上来就称老妹大姐老弟哥们的，没准真就是失散多年的亲戚，这样的人担得起一个真性情的名头，才是真能猛掏心窝子并引为知己的妙人儿。
<p>所以跟这样的真性情打交道，刚开始总是很简单，你不必顾忌说多说少，也不用担心孰轻孰重，只要走上去展现出你不加节制的热情，口中念着我操我操的咒语，夹杂几句姐们哥们式的问候，那么友情自然扑面而来，没什么可说的也不要紧，瞅准了身边有某位貌似忠厚的服务业人员，挑个毛病怒火冲天地训斥上两句，你们就成一个战壕里的怒汉怒婆了，江湖人称绝代双飙，或者干脆找个滑稽的乐子，好笑不好笑没关系，重点在于一定要传达出一种暗示，这是一个乐子而不是什么好吃的，那么接下来你们就等着眉开眼笑前仰后合吧。一切自然而然，不需要宣誓也不用签约，只要情绪到位，一切都好办，你被接纳为真性情中的一员，标记就是那颗随时准备出膛的子弹。
<p>但凡开始简单的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往往会很难，久而久之，你会发现真性情这行也不是那么好混的，与真性情的人打交道，就意味着你必须时时迎合他们的口味，告别忧郁窃喜等犹抱琵琶的纠结情调，告别绵里藏针的机锋和正话反说的嘲讽，总而言之，远离一切拐弯抹角的东西，把肠子捋直，把面孔烫皱，将愤怒和爆笑揣在离手最近的兜里，随时准备就地掏出，喷人一脸，因为所谓真性情，往往并不意味着字面上所表达的意思，不意味着无拘无束地展现自己的本性，真性情是一种规格，宽进严出，可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
<p>在真性情的眼中，情绪只存在两极，狂顶和爆踩，人只分为两种，亲与傻逼，除此以外，皆为假模假式的装逼犯。所以当你被真性情视为自己的同类，就要加倍小心，保不准哪天就触了他们的霉头，你想文质彬彬？那你是假性情，为什么不大大咧咧，你想文采飞扬？那你是假性情，为什么不有屁就放，暗恋？假性情，踌躇？假性情，婉约？假性情，深沉？假性情。你大喊冤枉，说我就是这样的人啊，这些就是我与生俱来的性情，那不行，你这套不符合真性情的标准，你天生就是个假性情。
<p>到底什么是真性情的标准，我想连很多标榜真性情的人自己都说不清楚，有人说，当我有很强烈的屁感，不管周围有多少人，我想放就放还放得响亮，我是真性情；有人说，我看上了谁绝不遮遮掩掩，上前就问处不处对象，不处拉倒，我是真性情；有人说，我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是真性情；还有人说，你们都太假，我做爱不带套，我才是真性情。如果让我总结一下，我觉得这类人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点火就着，有个动机，他就能给你折腾出个动静，有条引线，他就能为你引爆整座大楼，所有真性情都自以为活得最真，活得最爽，活出了真我，活出了存在感，实际上连自己的脑袋都不知道是谁的，长着都不知道是干嘛的，别人遇事情先走脑子再走情绪，他们则是直接走情绪，喜欢或者讨厌，拍屁股就上，你给他个笑料，不管逗不逗，也不管你逗他的目的是什么，他能张大嘴笑得你毛骨悚然，你给他个偶像，只管往台上一站，别管半男不女唱歌跑调，他马上爱到海枯石烂地老天荒，历史上的群众运动，第一批往上冲的都是这伙人，他们从来就是为别人活着，煽动起来毫无技术含量，最适合被人拿着当枪使，就这样的，还大言不惭地自称是真性情，真你妈逼真，真他妈笑死人了。
<p>所以说真性情这回事，更多时候跟那些绅士骚客的头衔并没有什么不同，并不象征着一种本真，而是变相的扭捏作态，假到不能再假，三一五要躲屋里不敢出门，绅士骚客是端着绷着，真性情这伙是大开大合，既然都在装，还分什么谁高谁下三六九等，标榜什么真真假假，如果说亚当夏娃在觉得羞耻的那一天找片树叶遮住私处，从那以后人们开始穿上各式各样的衣服，那么真性情也概莫能外，并没有像他们标榜的那样，能脱掉伪装赤条条出来见人，只是过去人穿惯了西装革履，现在口味变了，换上了吊带裙丁字裤，既然同样舍不得脱光，老实穿着就是了，不要见人穿多点就忍不住想扒，五十步笑百步，人生的乐趣无非就是衣服下面那点事，真有一天满大街光不出溜的，瞅瞅就反胃，腻都腻死了。</p>
</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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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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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效忠剑士（冰与火之歌前传2）</title>
		<link>http://blog.chenyi.me/blog/10873</link>
		<comments>http://blog.chenyi.me/blog/1087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4 Nov 2009 07:15:01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chenyi1976.com/blog/10873</guid>
		<description><![CDATA[前传一在这里。

转载自：龙骑士城堡。

&#160;

人物介绍：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blog.chenyi.me/blog/10873" title="效忠剑士（冰与火之歌前传2）">阅读全文——共67900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前传一在<a href="http://blog.chenyi1976.com/blog/10797">这里</a>。
<p>转载自：<a href="http://www.cndkc.net/read/html/4/75/index.html">龙骑士城堡</a>。
<p>&nbsp;
<p>人物介绍：
<ul>
<li>邓克爵士：外号“高个邓肯”，一个雇佣骑士（所谓雇佣骑士，就是没有固定主人的骑士，为了钱为某位领主办事），目前为尤斯塔斯爵士效力。
<li>伊戈：邓克的随从，他的真正身份是王孙，他的父亲梅卡王子命令他做邓克的随从（中世纪贵族子弟在成为骑士之前必须先做一段时间骑士的随从）；为了掩饰他的王孙身份（金银发色），剃了光头。至于为什么让一个王孙跟随一个没有地位的雇佣骑士，具体故事参见<a href="http://blog.chenyi1976.com/blog/10797">前传一</a>。
<li>尤斯塔斯爵士：坚定塔的主人。
<li>罗翰妮夫人：外号“红寡妇”，外号的来历是她死了4个丈夫，两个孩子也过早夭折。冷壕堡的主人。
<li>班尼斯爵士：外号“棕盾”，为尤斯塔斯爵士效力。
<li>卢卡斯爵士：外号“长寸”，为红寡妇效力。</li>
</ul>
<p>故事简介：</p>
<blockquote><p>大旱时节，冷壕堡的主人红寡妇派人修建水坝，切断了坚定塔上游的灌溉水，班尼斯爵士因此动手伤人；坚定塔的主人尤斯塔斯爵士派邓克爵士去交涉，被拒绝；而红寡妇反过来要求交出伤人的班尼斯爵士。坚定塔和冷壕堡之间的争斗，就在河岸边展开。</p>
<p>故事很简单，但包含了谎言，忠诚，背叛和死亡。乔治马丁，在这个故事里又一次告诉我们，谎言和荒谬充斥着生活，而正直之所谓被人钦佩是因为来自不易。</p>
<p>随便解释一下“比武审判”的概念。当贵族们不肯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的时候，可以要求比武审判，由控告者和被控告者或他们指派代理骑士出场，单打独斗，直到一方认输或丧命为止；决斗的结果被看成是上天的裁决，诸神的旨意。</p>
</blockquote>
<p>　　在十字路口处的一个铁笼子里，两个死人正于夏日中腐烂。
<p>　　伊戈在下面停了下来，好仔细看看他们。“你觉得他们是什么人，爵士？”他的骡子“学士”为这喘息之机感激不已，开始啃起路边褐色的干魔鬼草，对背上两个巨大酒桶不管不顾。
<p>　　“强盗，”邓克答道。骑在“雷鸣”背上，他离那些死人要近得多。“强奸犯。杀人犯。”他那旧绿上衣的两边腋窝下都渍出了黑圈，天空湛蓝，太阳热得烤人，自从早上拔营他已经出了成加仑的汗。
<p>　　伊戈摘下了他那宽边软草帽，露出的脑袋光秃秃地发亮。他用那帽子扇开了苍蝇；有成百上千的苍蝇正爬在死人身上，还有更多在一动不动的热空气中懒懒地飞动。“肯定是做了什么坏事，他们才会给扔在一个乌鸦笼里等死。”
<p>　　有时伊戈能像个学士一样睿智，但其余时候他仍是个十岁的男孩。“这世上有的是贵族，”邓克说，“其中一些不需要多少理由就能让人去死。”
<p>　　那铁笼勉强够大装下一个人，但里面却硬塞进了两个。他们面对面站着，手脚交缠，背顶着灼热的黑铁棒。一个曾试着要吃另一个，咬着他的脖子和肩膀。乌鸦已经光顾过他们两个了。当邓克和伊戈绕过山丘时，这些鸟乌压压地飞起来，多得吓到了“学士”。
<p>　　“不管他们曾经是什么人，他们有一半是饿死的，”邓克说。他们瘦骨嶙峋，皮肤发绿，正在腐烂。“他们可能是偷了点面包，要么就是在某个贵族的林子里偷猎了一只鹿。”随着干旱进入第二个年头，大多数贵族对偷猎都变得更不能容忍，而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曾宽容过。
<p>　　“有可能他们曾属于某个匪帮。”他们在道斯克曾听过一个竖琴手唱“他们绞死黑罗宾的那天”。从那时起伊戈在每一片灌木丛后头都能看出英勇的逃犯来。
<p>　　在为老人做侍从时邓克曾和一些逃犯打过交道，他可一点也不急着要见更多。他所知道的那些人没有谁是特别英勇的。他记得一个艾兰爵士帮着吊死的逃犯，那人就爱偷窃戒指。他会砍掉一个男人的手指来得到它们，而对女人他更乐意用咬的。邓克可不知道有什么歌谣是关于他的。逃犯还是偷猎者，这没什么区别；反正死人不是什么好同伴。他让“雷鸣”慢慢绕过笼子，那些空洞的眼睛像是在追随他；一个死人低着头，嘴大张着，邓克发现他没有舌头。他估计可能是乌鸦吃了它，他曾听说乌鸦总是先啄出死人的眼睛，但也许舌头就是第二道菜。要么也许是一个贵族把它扯了出来，由于那人说的某些话。
<p>　　邓克伸手通了通他那一团给太阳晒得褪了色的头发。对死者他是爱莫能助了，而他和伊戈还有两桶酒要运到坚定塔去。“我们是从哪条路来的？”他问，望望这一条又望望另一条。“我有点糊涂了。”
<p>　　“去坚定塔是这条路，爵士。”伊戈指了指。
<p>　　“那我们就走那条路。我们可以在傍晚之前回去，但要是整天坐在这里数苍蝇，那就是休想。”他用脚跟碰了碰“雷鸣”，让大战马转向了左边的岔路。伊戈又戴上了他的软草帽，不客气地拽了拽“学士”的缰绳。骡子立刻不再嚼干草，毫无异议地跟了上来。邓克想，它也很热；那些酒桶也肯定很沉。
<p>　　夏日已经把路烤得砖一般硬，路上的车辙深得足以叫一匹马崴断腿。因此邓克小心地让“雷鸣”走在车辙间高一些的地面上。他们离开道斯克的那一天他自己就崴了脚，因为在夜里凉快一些的时候摸黑走路。骑士要学会忍受各种各样的病痛，老人曾这么说。唉，孩子，还有骨折和伤疤。它们就和你的剑和盾一样，是骑士生涯的一部分。但是，如果“雷鸣”折断一条腿……这个么，没有马的骑士根本不是骑士。
<p>　　伊戈在他身后五码处跟着，带着“学士”和那些酒桶。男孩一只赤脚踏在车辙里走着，因此每一步都一起一落。他的匕首收在鞘里挂在一边胯上，靴子则甩在背包上，破破烂烂的棕色上衣卷起来绕着腰打了个结。宽边草帽下他的脸脏兮兮的，眼睛又大又黑。他十岁了，不到五英尺高；近来他一直长得很快，但要赶上邓克他还有条长路要走。他看起来就像是个马夫，虽然他不是；而且也一点不像他真正的身份。
<p>　　死人们很快就消失在身后，但邓克发现自己仍然在想着他们。这些日子王国充满无法无天的人，干旱没显出终结的迹象，平民百姓大批被迫上路，寻找还有雨下的地方。血鸦公爵已经命令他们回到自己的土地和领主那里去，但没多少人服从。许多人指责血鸦和伊里斯国王要对干旱负责，他们说这是来自众神的判决，因为杀亲者是受诅咒的。不过哪怕他们真是睿智的，他们也没有大声说出来。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这谜语流传着，伊戈在旧镇听过——一千只，再加上一。
<p>　　六年前邓克在君临城亲眼见过他，那时他骑着一匹苍白的马走上“钢街”，身后跟着五十名鸦齿卫士。那是在伊里斯国王继位铁王座、任命他为御前首相之前的事；即使如此，他仍然一副吓人的形象，一身血红与烟色，“黑姐妹”挂在胯间。苍白的皮肤和骨白色的头发让他看起来像一具活尸，脸颊和下巴上一道红酒色的胎记伸展着，据说像一只红乌鸦，但邓克看到的只是褪色皮肤上一块形状古怪的大斑点。他死死地盯着，结果血鸦察觉了；国王的巫师在经过他时转身打量了他。他有一只眼睛，而且是红色的；另一只是空空的眼眶，那是“酷钢”在红草原给他的礼物。然而在邓克看来这两只眼睛都仿佛穿过皮肤直看到了他的灵魂本身。
<p>　　尽管炎热，这记忆还是让他颤抖了。“爵士？”伊戈喊道。“你不舒服吗？”
<p>　　“没有，”邓克说。“我就像它们一样又热又渴。”他指向路对面的田野，一垄垄甜瓜正在藤蔓上枯萎。路边羊头草和丛生的魔鬼草仍然顽强活着，但庄稼长得远不及它们那样好。邓克完全明白这些甜瓜们感受如何。艾兰爵士曾说从没有雇佣骑士会口渴。“只要他有一顶头盔来接雨水就不会。雨水是世上最好的饮料，孩子。”但是，老人从来没有见过像这样的夏天。邓克把自己的头盔留在了坚定塔，要戴它的话会太热太重，而且也没多少宝贵的雨水来用它接。在就连树篱也变成棕色、给烤干要死的时候，一个雇佣骑士能怎么办呢？
<p>　　也许等他们走到小溪他可以泡个澡。他微笑了，想着那会有多惬意——直接跳进去，浑身湿透地冒出头，水从脸颊上和缠结的头发上流泻下来，上衣湿透粘在皮肤上。伊戈可能也会想要泡一泡，虽然男孩看起来很凉快干爽的样子，更像风尘仆仆，而不是汗流浃背。他从来都不怎么出汗。他喜欢炎热。在多恩他赤裸着胸膛到处跑，晒得就像个多恩人。邓克对自己说，那是他的龙王血脉。有谁曾听说过汗流浃背的龙呢？他本来也会乐意脱下他自己的上衣的，但那不成体统。一个雇佣骑士可以光着身子骑马，如果他这么选择；除了自己他不会让别人丢脸。但如果你发誓效忠某人之后就不同了。当你接受一位贵族的肉和蜜酒后，你的一举一动都体现着他；艾兰爵士曾这么说。要始终做超出他对你期望的事，永远不要达不到期望；永远不在任何任务或艰苦前畏缩。最重要的——永远不要让你所效劳的主人蒙羞。在坚定塔“肉和蜜酒”意味着鸡肉和麦芽酒，但尤斯塔斯爵士自己吃的是同样平平无奇的食物。
<p>　　邓克一直把上衣穿在身上，任自己汗流浃背。
<p>　　“棕盾”班尼斯爵士正在老木桥那里等着。“你们总算回来了，”他喊道。“去了这么久，我以为你们拿了老头的银币逃跑了。”班尼斯坐在他毛发乱糟糟的矮种马上，嚼着一卷酸叶子，那让他的嘴里看上去像是充满鲜血。
<p>　　“我们不得不一直走到道斯克才找到酒，”邓克告诉他。“海怪一族洗劫了小道斯克。他们抢走了钱财和女人，没带走的则有一半给烧掉了。”
<p>　　“那个戴贡·葛雷乔伊想被吊死，”班尼斯说。“唉，但谁能去吊死他呢？你看见老‘夹腚’佩特吗？”
<p>　　“他们告诉我们说他死了。在他试图阻止铁种们带走他女儿时他们杀了他。”
<p>　　“老天啊，”班尼斯扭过头啐了一口。“我见过那女儿一次。你要是问我，我得说为她去死可不值。那傻瓜佩特还欠我半个银币呢。”棕色骑士看上去就和他们离开时看到的一模一样；更糟的是，他闻上去也是一样。他天天穿同一套衣服：棕色马裤，不成形状的粗织上衣，马皮靴子；穿铠甲时他在上身的生锈甲胄外套上一件松垮垮的棕罩衣。他的剑带是一根熟皮绳子，而他伤痕累累的脸可能也是出自同种材料。他的脑袋看上去像是我们路过的那些枯萎甜瓜，就连他的牙也是棕色的，满是他爱嚼的酸叶子留下的红渍。在这一堆棕色里他的眼睛脱颖而出，它们是浅绿色的，眯缝着，很小又离得很近，带着恶意的闪亮光芒。“只有两桶，”他发现了。 “废物爵士要四桶。”
<p>　　“找到两桶我们就算走运，”邓克说。“青亭岛也一样闹干旱。我们听说葡萄正在藤上变成葡萄干，铁种们也正在海上抢劫——”
<p>　　“爵士？”伊戈打断了他。“水不见了。”
<p>　　之前邓克注意力全集中在班尼斯身上，结果没有注意到——在翘曲的木桥板下只剩了沙子和石头。这很诡异；当我们离开时溪流还流着，很浅，但好歹是在流。
<p>　　班尼斯大笑起来。他有两种笑法；有时他像只鸡那样咯咯笑，有时则比伊戈的骡子嚎的声音还大。而这次是他那鸡笑。“我猜就在你们走后干掉了，一场干旱能干这好事。”
<p>　　邓克大为沮丧。这下子，我现在没法泡澡了。他翻身下了马。庄稼会怎么样？这地区一半的井都干了，所有的河流都流得很浅，就连黑水河和曼德河都一样。
<p>　　“水，”班尼斯说，“是糟烂的东西。曾经喝过一点，叫我病得像条狗。酒好得多。”
<p>　　“对燕麦来说不是这样。还有大麦，胡萝卜，洋葱，卷心菜。就连葡萄也需要水。”邓克摇了摇头。“它怎么能干得这么快？我们才走了六天。”
<p>　　“那里一开始就没多少水，邓克。那会儿我撒泡尿搞出的小溪也比这个大。”
<p>　　“不是‘邓克’，”邓克说。“我告诉过你。”他很奇怪自己为何要费心；班尼斯是个说话难听的人，还以嘲弄人为乐。“我叫高个邓肯爵士。”
<p>　　“谁这么叫？你那秃头傻小子么？”他看着伊戈，发出了他的鸡笑。“你比给帕尼基打下手那会儿倒是高了点，但我看你还是叫邓克最合适。”
<p>　　邓克搓了搓脖子后面，朝下瞪着岩石。“我们该怎么办？”
<p>　　“把酒带回家，然后告诉废物爵士他的小溪干掉了。坚定塔的井还干活，他不会口渴的。”
<p>　　“别叫他废物，”邓克喜欢那位老骑士。“你睡在他的屋顶下，给他点敬意。”
<p>　　“你的敬意就算代表了我们俩，邓克，”班尼斯说。“我会随心所欲称呼他。”
<p>　　当邓克走上桥时，那些银灰的桥板沉重地吱吱作响；他皱着眉头往下看着底下的沙子和石头。他看到在岩石间有那么几个棕色的小水坑在闪光，不比他的手掌大。“死鱼！这儿，还有那儿，看见了？”它们的气味叫他想起了十字路口的死人。
<p>　　“我看见它们了，爵士，”伊戈说。
<p>　　邓克跳下河床，屈膝蹲了下去，翻过了一块石头。上面还是又干又暖的，但下面是潮湿泥泞的。“这水不可能干了很长时间。”他站起来，把那块石头顺手往一边弹向河岸，它砸进一个掉渣的土堆，冒出一股棕色的干土烟。“两岸的土地都裂缝，但中间又软又泥泞。那些鱼昨天还活着。”
<p>　　“我想起来了！帕尼基曾经叫你‘呆子邓克’。”班尼斯爵士把一卷酸叶子吐到了岩石上，阳光下它粘乎乎地闪着红光。“呆子们不该拼命动脑筋，他们的脑袋太他妈的笨，不适合这个。”
<p>　　呆子邓克，脑袋像城墙一样厚。艾兰爵士说这话时它们曾经很亲切；他是个和善的人，哪怕骂人时也是如此。而在棕盾班尼斯爵士嘴里这些话听起来就变了味。 “艾兰爵士已经死了两年了，”邓克说。“而我叫高个邓肯爵士。”把拳头揍上棕色骑士的脸、把那些发红的烂牙打成一片片是种极大的诱惑。棕盾班尼斯也许不是好惹的，但邓克足足比他高出一英尺半，而且还要重出四石。他也许是个呆子，但他有个大体格。有时候他就好像会在维斯特洛一半的门上撞到头，更不要提从多恩一直到颈泽每一家客栈的每一根横梁。伊戈的哥哥伊蒙曾在旧镇给他量过身高，发现他差一寸就是七英尺；但那是半年前的事了。从那时到现在他可能又长了。邓克唯一做得确实好的事儿就是长个子，老头曾这么说。
<p>　　他回到“雷鸣”身边，又一次上了马。“伊戈，带上酒接着回坚定塔去。我要去看看究竟这水出了什么事。”
<p>　　“溪水干掉这事什么时候都有，”班尼斯说。
<p>　　“我只是想看一看——”
<p>　　“就像你看那石头底下一样？不该去翻石头，呆子。你从来不知道什么会爬出来。在坚定塔我们已经给自己弄到了好好的稻草垫子，能吃到鸡蛋的日子比吃不到多，除了听废物爵士唠叨他曾经多了不起也没别的事。我说，就这样多好。小溪干掉了，就这么回事。”
<p>　　邓克之固执是无以伦比。“尤斯塔斯爵士正在等他的酒，”他告诉伊戈。“告诉他我去了哪里。”
<p>　　“我会的，爵士。”伊戈用力拉了拉“学士”的缰绳。骡子的耳朵痉挛了一下，但立刻又迈开了脚步。它想要摆脱掉背上的酒桶，邓克无法责备它。
<p>　　小溪是向东北方流的，因此他让“雷鸣”转向了西南。当班尼斯赶上他的时候他还没走出十几码远。“我最好来看着你，好让你不被吊死，”他把一片酸叶子塞进嘴里。“过了那一片沙柳，整个右岸都是蜘蛛地。”
<p>　　“我会走在我们这边，”邓克不想跟冷壕堡的那位夫人惹出任何麻烦。你在坚定塔会听到关于她的种种坏事，她被叫作红寡妇，因为她埋进土里的那些个丈夫。老驼背山姆说她是个巫婆，是个下毒的，而且还更糟。两年前她派自己的骑士过河来抓一个奥斯格雷的人，因为他偷了羊。“当我们的老爷骑马到冷壕堡去要人，人家告诉他到护城河底下去找。”山姆曾说。“她已经把可怜的戴克缝进一袋子石头给沉下去了。在那之后尤斯塔斯爵士收了班尼斯爵士当手下，好让那些蜘蛛别来他的地盘。”
<p>　　“雷鸣”在炎炎烈日下保持着缓慢稳定的步伐，天空蓝得无情，到处都看不到一丝云。小溪一路在小石丘和无人理会的柳树间蜿蜒，穿过光秃秃的棕色丘陵和长着已死或要死的谷物的田野。从桥开始往上游走了一个时辰之后，他们发现自己正骑着马走在一小片叫做瓦特树林的奥斯格雷家森林边上。远远看去那一片青翠很诱人，叫邓克满脑子都是荫凉谷地和潺潺小溪的念头；但当等他们走到树林时他们发现那些树瘦弱参差，枝条下垂。一些大橡树正在落叶，而一半松树都已变成和班尼斯爵士一样的棕色，死掉的针叶在树干下环成一圈。越来越糟了，邓克想。只要一个火花，这就全会像火绒一样烧起来。
<p>　　然而此刻切凯河沿岸树林下乱蓬蓬的草丛仍然长满刺藤、荨麻，还有一丛丛白石南和小柳树。他们没从其中挤过去，而是穿过干河床到了冷壕堡那一边；那一侧树木都已砍光做了牧场。在烤焦的褐色草丛和凋谢的野花中间，一些黑鼻子的绵羊正在吃草。“从来不知道还有什么动物比绵羊更笨，”班尼斯爵士评论道。“呆子，想想它们是不是和你算亲戚？”邓克没答话，而他又笑出了他的鸡笑。
<p>　　又向南走了半里格，他们遇上了那水坝。
<p>　　它不像这类东西通常那么大，但看起来很结实。两道牢固的木栏被投下去横跨两岸截断溪流，用的树干还没剥掉树皮；之间的空间填满了土石，压得紧紧的。水坝后面水流正漫出河岸，漏进一条从前在威博夫人田里挖出的水渠。邓克在马镫里站起来，好看得更清楚一些。太阳在水面上的反光显示了二十多条小水道的存在，它们向四面八方延伸开来，就像一张蜘蛛网。他们在偷窃我们的溪水。这景象让他充满了愤怒，特别是当他意识到那些树肯定也是从瓦特树林里砍来的。
<p>　　 “看看你来干了什么吧，呆子，”班尼斯说。“偏偏就不肯承认小溪干掉了，不。这开始可能还是水的问题，但它会以血来收场。最有可能的就是你和我的。”棕色骑士拔出了剑。“好吧，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你那些该天打雷劈的挖地的家伙还在，我们最好让他们懂得害怕。”他拿马刺一蹭那矮马，从草丛中疾冲过去。
<p>　　邓克别无选择，只有跟上去。艾兰爵士的长剑在他胯上起伏，那是一柄笔直的好钢。如果这些挖沟的有一点点脑子，他们就会跑的。“雷鸣”的马蹄刨起了无数土块。
<p>　　看见正冲过来的骑士，一个人丢下了铁铲，但也就是如此而已了。那里有着二十多个挖沟人，高高矮矮老老少少，全都给太阳晒得黝黑；当班尼斯减速时他们形成了一条参差不齐的阵线，攥紧了他们的铲子和锄头。“这是冷壕堡的地盘，”一个人喊道。
<p>　　“而那是一条奥斯格雷家的小溪，”班尼斯拿他的长剑一指。“谁把那该死的水坝堆起来的？”
<p>　　“塞瑞克学士修的，”一个年轻的挖沟人说。
<p>　　“不是，”一个老一点的人坚持道。“那毛头小子来指指点点说做这个做那个，但是是我们把它修起来的。”
<p>　　“那你们就他妈的肯定能拆了它。”
<p>　　挖沟人们一副阴沉而不服的神色，有一个拿手背擦了擦眉毛上的汗水。没人开口。
<p>　　“你们这帮人耳朵聋了，”班尼斯说。“我是不是需要砍掉一两只耳朵才行？哪个先来？”
<p>　　“这是威博家的地盘。”说话的老挖沟人是个骨瘦如柴的家伙，驼着背，但固执。“你没权利来这里。你要砍掉任何耳朵，我们的夫人就会把你装进个袋子里淹死。”
<p>　　班尼斯骑马走近了。“没看见什么夫人在这，只有吹牛的农民，”他拿剑尖捅了捅挖沟人赤裸的褐色胸膛，刚好重到刺出一滴血来。
<p>　　他太过分了。“拿开你的剑，”邓克警告他。“这不是他的错。那个学士叫他们做这事的。”
<p>　　“是为了庄稼，爵士。”一个招风耳的挖沟人说。“学士说麦子正在干死呢。梨树也是。”
<p>　　“好啊，要么是那些梨树死，要么就是你们死。”
<p>　　“你的话吓不着我们，”老人说。
<p>　　“吓不着？”班尼斯的长剑带着一声尖啸割开了老人的脸颊，从耳朵到下巴。“我说，要么梨树死，要么你们死。”挖沟人的血流了下来，把一边脸染红了。
<p>　　他不该那么做。邓克不得不强压下愤怒，班尼斯在此事上和他是站在一边的。“离开这里，”他对挖沟人们喊道。“回到你们夫人的城堡去。”
<p>　　“跑啊，”班尼斯怂恿道。
<p>　　三个人扔下工具就那么做了，穿过草丛急奔而去。但是另一个太阳晒黑、筋肉强壮的人举起了锄头，说：“他们只有两个人。”
<p>　　“乔哲，傻瓜才拿铲子和剑打，”老人捂着脸说。血从他指缝间滴落。“这事可不能就这么收场；别以为它能。”
<p>　　“再说一句，我就可能给你个收场。”
<p>　　“我们并没想伤害你，”邓克对老人血淋淋的脸说。“我们只不过想要我们的水。把这告诉你们的夫人。”
<p>　　“噢，我们会告诉她的，爵士。”那强壮的人保证道，仍然握着他的锄头。“我们会的。”
<p>　回家的时候他们抄近路穿过瓦特树林中心，为树林提供的小片荫凉感激不已；但即使如此他们还是热得要命。按理说林子里应该有鹿，但他们见到的唯一活物就是苍蝇。在邓克骑马时它们在他脸边嗡嗡叫，在“雷鸣”的眼睛周围爬动，没完没了地烦着大战马。空气是静滞的，令人窒息。在多恩至少白天很干燥，而夜晚就会冷到让我裹在斗篷里发抖。在河湾地夜晚不比白天凉快多少，哪怕是在这么远的北方。
<p>　　邓克急速低头躲开一根伸展着的枝条，与此同时摘下了一片叶子，然后用手指捻了捻。它在他手中像千年羊皮纸一样分崩离析了。“没必要砍那个人，”他告诉班尼斯。
<p>　　“那也就是在腮帮子上挠一挠嘛，好教会他管住自己的舌头。我本该替他割断那该死的喉咙，只不过那样剩下的就会像兔子一样跑掉，我们就不得不去拿马蹄子踩死他们那一伙了。”
<p>　　“你想杀掉二十个人？”邓克问，表示怀疑。
<p>　　“二十二个。比你所有手指头和脚趾头加起来的数目还多两个，呆子。你必须得把他们全杀掉，否则他们就会跑掉散播消息去了。”他们绕过一个陷坑。“我们本该就告诉废物爵士，干旱叫他那小不丁点的小溪干掉了。”
<p>　　“是尤斯塔斯爵士。——你本想要欺骗他。”
<p>　　“唉唉，为什么不呢？谁还能告诉他别的？苍蝇么？”班尼斯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湿乎乎的红牙。“废物爵士从来不出塔门一步，除了去看下面黑莓林里埋的那些男孩子。”
<p>　　“一个效忠剑士理应对他的主人说出真相。”
<p>　　“真相多得是，呆子。其中有些不顶用。”他啐了一口。“诸神弄出了干旱。对诸神一个人做不了他妈的一点点事。而那红寡妇……我们告诉废物那母狗抢了他的水，他会觉得受荣誉所迫得去把它收回来。等着瞧吧。他会以为他必须得做点什么。”
<p>　　“他应该做点什么。我们的百姓需要水来灌溉庄稼。”
<p>　　“我们的百姓？”班尼斯爵士大笑得就像驴叫。“废物爵士指定你做继承人的时候我是不是偷懒歇着去了？你觉得你有多少百姓？十个？那还得算上斜眼吉恩的白痴儿子，不知道该拿斧子的哪一头。去给每个人授勋骑士吧，然后我们就会有跟那寡妇一半多的人，这还不算她的那些侍从、弓箭手以及其他。你会需要手脚并用来数清他们全部，还要加上你那秃头小子的手指和脚趾。”
<p>　　“我不需要拿脚趾来数数。”邓克烦透了炎热、苍蝇和棕色骑士的陪伴。班尼斯也许曾和艾兰爵士一起骑马驰骋过，但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这个人变得卑鄙虚伪又懦弱。他用脚跟踢了踢他的马到前面去小步跑着，好把那气味甩在身后。
<p>　　只是礼貌起见坚定塔才被叫做一座城堡。虽然它英勇地矗立在一座石头小山顶上，从许多里格开外的地方就能望见，但它只是一座塔楼罢了。几个世纪之前一次局部倒塌导致了一些重建，因此在北面和西面窗子上方是浅灰的石头，下方则是古老的黑石。塔楼在修整中给加到了屋顶上，但只在重建的那两侧；在另外两个角落蹲伏着古老的石刻怪兽，被风和天气侵蚀得很严重，难以辨出它们曾是什么。松木屋顶是平的，但翘曲得厉害，大有漏雨之势。
<p>　　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从山脚直通到塔前，窄得只能单人一线骑马上去。邓克在上坡时领路，班尼斯紧随其后。他能看到伊戈在他们上方，正站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戴着他的软草帽。
<p>　　他们在紧靠塔底的马厩停了下来，那马厩很小，是泥灰涂抹加枝条编结而成的，一半给一堆奇形怪状的紫色苔藓盖住了。老人的灰阉马就在其中一间里，挨着“学士”。看上去伊戈和驼背山姆已经把酒搬了进去。一群母鸡正在院子里闲逛着。“你查出小溪出什么事了吗？”伊戈小跑着过来了。
<p>　　“红寡妇的人筑水坝把它拦上了。”邓克下了马，把“雷鸣”的缰绳交给伊戈。“别让他一次喝太多水。”
<p>　　“好，爵士。我不会的。”
<p>　　“小子，”班尼斯爵士喊道。“你也可以牵走我的马。”
<p>　　伊戈傲慢地看了他一眼。“我不是你的侍从。”
<p>　　他的舌头总有一天会给他招来麻烦，邓克想。“你会牵走他的马，否则你耳朵上就会挨一下子。”
<p>　　伊戈一脸闷闷不乐，但还是按吩咐的做了。然而当他伸手去拉马笼头时班尼斯爵士咳了一声吐了口痰；一团闪着红光的粘痰落在男孩两个脚趾之间。他冷冷地看了棕色骑士一眼。“你吐在我脚趾上了，爵士。”
<p>　　班尼斯费力地爬下了马。“没错。下次我会吐在你脸上。我不吃你那该死的一套。”
<p>　　邓克能看到男孩眼里的愤怒。“照顾马匹，伊戈。”他说，在状况变得更糟之前。“我们得和尤斯塔斯爵士谈话。”
<p>　　坚定塔的唯一入口是他们上方二十英尺处的一道橡木铁门。底层的阶梯是块块光滑的黑石，磨损得中央凹下去成了碗状。更高一些的地方它们为一道很陡的木阶梯替代，有麻烦的时候它可以像一座吊桥那样悬起来。邓克发出嘘声把母鸡们赶到一边，一步两阶地爬了上去。
<p>　　坚定塔比它表面上看起来要大。它深深的地窖和酒窖占了它所处山丘的相当一部分。在地面上，塔有四层高；上面两层有着窗子和阳台，下面两层则只有箭眼而已。塔里面要凉快一些，但十分阴暗，邓克不得不让眼睛适应它。驼背山姆的老婆正跪在壁炉前把灰烬扫出来。“尤斯塔斯爵士是在楼上还是楼下？”邓克问她。
<p>　　“楼上，爵士。”老妇人背驼得厉害，她的头比肩还低。“他刚在下面黑莓林里看过男孩们回来。”
<p>　　男孩们是指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的儿子们：艾德温，哈罗德和亚达姆。艾德温和哈罗德曾是骑士，而亚达姆则是年轻的侍从。他们十五年前死在红草原，在黑火叛乱的尾声。“他们死得其所，为国王英勇作战，”尤斯塔斯爵士告诉邓克。“而我把他们带回家埋葬在黑莓林中。”他的妻子也葬在那里。无论何时老人打开一瓶新酒，他都会下山去给男孩们每人祭上一杯。就在他喝之前，他会大声喊出：“为了国王！”
<p>　　尤斯塔斯的卧室占了塔的第四层，他的单人房间则就在下面。邓克知道会在那里找到他，在箱子和桶子中间消磨时间。单人房间的厚灰墙上挂满生锈的武器和缴获的旗帜，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战利品，如今除了尤斯塔斯爵士无人记得。一半的旗帜发了霉，而所有的都褪色得厉害、积满灰尘，曾经鲜亮的颜色变成了灰绿。
<p>　　当邓克爬上楼梯时尤斯塔斯爵士正在用一块破布擦拭一块破损盾牌上的灰尘。班尼斯“香喷喷”地紧跟着他。当看到邓克时，老骑士的眼睛像是亮了一些。“我出色的巨人，”他郑重地说，“还有勇敢的班尼斯爵士。过来看看这个。我在那个箱子底下找到了它。一件珍品，虽然被完全忽视了。”
<p>　　它是一面盾牌，或者说是一面盾牌的残余物。那实在是小得可怜。它的几乎一半已被砍掉了，剩下的则发灰龟裂；铁镶边生锈得一塌糊涂，木头则尽是虫眼。几片油漆仍然粘在上面，但太少了，不足以使人联想到一个纹章。
<p>　　“阁下，”邓克说。奥斯格雷家族已经几百年不是贵族了，但尤斯塔斯爵士喜欢被这么称呼，因为这么说的时候它重复着他家族过去的荣耀。“它是什么？”
<p>　　“‘小狮’的盾牌。”老人擦着镶边，几片铁锈落了下来。“威尔博特·奥斯格雷爵士在他牺牲的那场战斗中带着它。我想你肯定知道那故事。”
<p>　　“不，阁下，”班尼斯说。“我们碰巧不知道。您是说‘小狮’吗？啊，他是个侏儒还是那类的什么东西？”
<p>　　“当然不是。”老骑士的胡子颤抖了。“威尔博特爵士是一个高大强壮的人，一个伟大的骑士。这个名字是在他童年时给予他的，作为五兄弟中最小的一个。在他的时代七大王国仍然有七个国王，高庭和凯岩经常冲突；那时绿王们统治我们，那些‘园丁’——他们有着古老的绿手加思的血统，而白底上的一只绿手则是他们的王旗。盖尔斯三世挥旗向东与风暴之王作战，威尔博特的兄长们都追随着他；因为在那些日子里当河湾地之王出发战斗时，切凯狮子旗帜总是与绿手旗帜一起飘扬。
<p>　　“然而恰在盖尔斯王离开时凯岩之王看到了从河湾地撕下一口的机会，于是他召集一批西方人组成军队向我们扑了过来。奥斯格雷家族那时是北方边境的统帅，因此小狮责无旁贷去迎战他们。我记得统领兰尼斯特军队的是蓝赛尔四世，要么也许是五世。威尔博特爵士挡住了蓝赛尔王的路，叫他停下来。‘不要再前进，’他说。‘你们在此不受欢迎。我禁止你涉足河湾地。’但那个兰尼斯特命令他所有的旗帜前进。
<p>　　“金狮和切凯，他们战斗了半天时光。那个兰尼斯特手持一柄瓦雷利亚剑，没有凡铁能与之匹敌；因此小狮被狠狠压制，他的盾牌几乎全毁。最后，他自己的剑在手中折断，周身一打重伤流着鲜血，而他举头纵身撞向他的敌人。歌手们说蓝赛尔王几乎把他劈成两半，但在濒死之时小狮发现了国王胳膊下铠甲的缝隙，把匕首不偏不倚地插了进去。当他们的王死去，西方人铩羽而归，而河湾地得了救。”老人轻柔地抚摸着碎盾，如同抚摸一个孩子。
<p>　　“唉呀，阁下，”班尼斯嘶哑着嗓子说，“我们今天大可利用那样的一个人哪。邓克和我去看了看您的小溪，阁下。干得像骨架，而且根本不是因为干旱。”
<p>　　老人把盾牌放到了一边。“告诉我。”他坐了下来，示意他们也这样做。在棕色骑士开始讲述时他坐在那里专心倾听，下颚上扬、双肩挺直，整个人笔直有如长矛。
<p>　　在年轻的时候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定然就如骑士精神的典范，高大强壮又英俊；时间和悲伤已在他身上刻下了痕迹，然而他依然不肯屈服，仍是一个骨架很大、肩膀宽阔、胸膛厚实的人，形貌强壮敏捷犹如一只年老的鹰隼。他修剪得很短的头发已经白得有如牛奶，但遮住了嘴唇的浓密胡须还是灰白的；他的眉毛也是同样的颜色，其下的双眼是稍浅的灰色调，充满悲伤。
<p>　　那双眼睛在班尼斯说到水坝时显得更悲伤了。“那小溪以切凯河为人所知已经有一千多年了，”老骑士说。“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曾在那里捉鱼，我的儿子们也都是一样。在像这样的夏日里亚莉珊喜欢在浅水里泼水。”亚莉珊是他的女儿，她在春天的时候死去了。“就是在切凯河岸我第一次亲吻了一个女孩。她是我的堂妹，我叔叔最小的女儿，来自茂叶湖的奥斯格雷家族。他们现在都不在了，哪怕是她。”他的胡子颤抖了。“爵士们，这不能容忍。那女人不会得到我的河流。她不会得到我的切凯河。”
<p>　　“水坝修得很结实，阁下，”班尼斯爵士警告道。“结实到我和邓克爵士要在一个时辰里把它拆毁是不可能的，哪怕加上那秃头小子帮忙也不行。我们需要绳子锄头和斧子，还有一打的人。而那还只是为了这活儿，而不是打仗。”
<p>　　尤斯塔斯爵士凝视着小狮的盾牌。
<p>　　邓克清了清嗓子。“阁下，关于那一点，当我们遇到那些挖沟人时，呃……”
<p>　　“邓克，别让我们的阁下为了小事操心，”班尼斯说。“我给了一个傻瓜点教训，不过如此。”
<p>　　尤斯塔斯爵士迅速抬起了头。“什么样的教训？”
<p>　　“用我的剑，就是那样。在他脸颊上划出了一小道酒红，就是那样而已，阁下。”
<p>　　老骑士看了他很久。“那……那是考虑不周的，爵士。那女人有着一颗蜘蛛的心。她谋杀了自己的三个丈夫；而且她的所有弟弟都死在襁褓中，——曾经有五个……要么就是六个。我记不住了。他们妨碍她得到那城堡。我不怀疑她会把任何冒犯她的农民鞭打到皮开肉绽，但若是你砍了一个……不，她不会容忍这样的侮辱。别弄错。她会来抓你，就像她抓兰姆一样。”
<p>　　“戴克，阁下，”班尼斯爵士说。“请尊贵的您原谅——虽然您曾认识他而我从来都不认识，但他的名字叫戴克。”
<p>　　“如果阁下您愿意，我可以去金树城告诉罗宛大人关于这水坝的事，”邓克说。罗宛是老骑士的封君。红寡妇同样也隶属于他。
<p>　　“罗宛？不，别在那里寻求帮助。罗宛大人的妹妹嫁给了怀曼大人的堂亲温德尔，因此他和红寡妇是亲戚。再则，他不喜欢我。邓肯爵士，明天你必须去巡视我所有的村庄，找出所有年纪够战斗、体格又健壮的男人。我老了，但我还没死。那女人很快就会发现切凯的狮子仍然长着利爪！”
<p>　　只有两只，邓克阴郁地想。而我是其中之一。
<p>　　尤斯塔斯爵士的封地养活了三个小村子，每一个也就是几座小屋、若干羊圈和几头猪。最大的一个有那么一个茅草顶的单间圣堂，在墙上拿木炭涂出了七神的粗糙画像。马吉，一个曾经去过旧镇的驼背老猪倌，每隔七天就在那里带领祈祷。真正的修士每年会来两次，来以圣母之名宽恕罪恶。平民百姓对这宽恕感到高兴，但还是不喜欢修士的来访，因为他们得供养他。
<p>　　看到邓克和伊戈他们似乎也没高兴到哪里去。在这些村子里人们是知道邓克的，不过只作为尤斯塔斯爵士的新骑士就好，而不是要提供给他一杯水。大部分男人都在田野里，因此看到他们而从小屋里出来的主要是女人和孩子，还有几个年老体衰没法干活的老头子。伊戈带着奥斯格雷的旗帜，白底上是绿色和金色、用后腿站立的切凯狮子。“我们从坚定塔来，带着尤斯塔斯爵士的召集令，”邓克告诉村民们。“每一个在十五岁到五十岁之间、体格健全的男人都被命令明天到塔前集合。”
<p>　　“打仗了吗？”一个瘦削的女人问，两个孩子藏在她裙子后面，一个婴儿正在她胸前吃奶。“黑龙又来了吗？”
<p>　　“这没有龙什么事，不管是黑是红，”邓克告诉她。“这是切凯狮子和蜘蛛之间的事。红寡妇已经夺走了你们的河流。”
<p>　　女人点了点头，尽管当伊戈摘下帽子扇着脸的时候她瞥了一眼。“那孩子没有头发。他有病？”
<p>　　“那是剃掉的，”伊戈说。他把帽子重新戴上，调转“学士”的头，慢慢走开了。
<p>　　今天男孩的脾气很乖戾。自从出发他几乎没说一句话。邓克用马刺碰了碰“雷鸣”，很快赶上了骡子。“你是生气我昨天没帮你对付班尼斯爵士吗？”他问他那阴郁的侍从，当他们走向下一个村子时。“我不比你更喜欢那个人，但他是个骑士。你应该礼貌地和他说话。”
<p>　　“我是你的侍从，不是他的。”男孩说。“他又脏又说话难听，而且他掐了我。”
<p>　　如果他对你是谁有哪怕一点概念，在碰你之前他就会尿了裤子。“他也曾经掐过我。”邓克本已忘了这事，直到伊戈的话让他想了起来。班尼斯爵士和艾兰爵士曾加入一群骑士，他们被一个多恩商人雇来保护他从兰尼斯特港到王子隘口。邓克那时不比伊戈年纪大，但是高一些。他会掐我的腋下，掐得那么狠，会留下淤青。他的手指感觉就像铁钳子，但我从来没有告诉艾兰爵士。其他骑士里有一个在石圣堂附近销声匿迹了，而传言说是班尼斯在一次争吵中剐了他。“如果他再掐你，告诉我，我会了结它。在那之前，照顾他的马不费你太多事。”
<p>　　“得有人干这事，”伊戈同意了。“班尼斯从来不刷洗它。他从来没打扫过他的马厩。他甚至都没给它起个名字！”
<p>　　“有些骑士从不给他们的马起名字，”邓克告诉他。“那样当它们死在战斗中时悲伤就不那么难以负担。——总有更多的马等你拥有，但失去一个忠诚的朋友就很难忍受。”老人是这么说的，但他从来没采纳过他自己的看法。他给他曾有过的每一匹马都起了名，邓克也是一样。“我们看看能有多少人到塔楼去……但不管是五个还是五十个，你都得也帮助他们。”
<p>　　伊戈看上去愤愤不平。“我非得伺候平民百姓吗？”
<p>　　“不是伺候，是帮助。我们得把他们变成战士。”如果那寡妇给我们足够时间的话。“如果诸神慈悲，会有一些从前打过仗，但大部分会像夏天的青草那样生涩，更习惯于拿锄头而不是长矛。即使如此，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性命也会寄予他们身上。你第一次拿剑是多大？”
<p>　　“我还很小，爵士。剑是木头做的。”
<p>　　“平民男孩也用木剑打斗，只不过他们用的是棍子和断枝。伊戈，这些男人在你看来可能是白痴。他们不会知道铠甲每一部分的正确名字，或是那些显赫家族的纹章，或是哪个国王废止了贵族的初夜权……但还是要带着敬意对待他们。你是一个生来有着贵族血统的侍从，但你仍然是个男孩。他们中大多数都会是成年男人。一个男人有着自己的骄傲，不管他出身可能多么卑贱。你在他们的村子里可能会同样显得迷惑又愚蠢。而你如果怀疑这一点，去锄一垄地或是剪一只羊的毛，然后告诉我瓦特树林里所有野草和野花的名字。”
<p>　　男孩思考了一会儿。“我可以教给他们那些显赫家族的纹章，以及亚莉珊王后是如何说服杰赫里斯王废止初夜权的。而他们可以教我哪些野草最适合拿来做毒药，哪些绿浆果吃起来没问题。”
<p>　　“他们能，”邓克同意道。“但在你教到杰赫里斯王之前，你最好帮我们教会他们如何使用长矛；而且别吃任何‘学士’不吃的东西。”
<p>　　第二天十二个将要成为战士的人找到了来坚定塔的路，在鸡群中间集合起来。一个太老，两个太年轻，而一个瘦小的男孩被发现是个瘦小的女孩。邓克叫这些人回了村子，留下了八个：三个叫瓦特，两个叫威尔，一个兰姆，一个佩特，还有白痴大罗勃。他不由自主地想，真是可悲的一群。根本看不到歌谣里那些魁梧英俊、赢得了名门淑女芳心的农民男孩。这些人一个比一个更脏。要是非估计不可，兰姆有五十岁了，而佩特一双眼睛老是流泪；他们是唯一两个曾经上过战场的，两人都曾跟着尤斯塔斯爵士和他的儿子们在黑火叛乱中作战。另外六个就像邓克担心的那样是不折不扣的生手。八个人全都一身虱子。有两个瓦特是兄弟。“我估计你们的老妈不知道别的名字，”班尼斯咯咯笑着说。
<p>　　至于武器，他们带来了一把镰刀，三把锄头，一把旧刀，还有一些结实的木棒子。兰姆有一根削尖的棍子可以拿来当长矛使，一个威尔承认自己善于丢石头。“好啊好，”班尼斯说，“我们给自己找到了一架不得了的投石机哪。”从此那人就改叫切勃[1] 。
<p>　　“你们中有人熟悉用长弓吗？”邓克问他们。
<p>　　人们用脚蹭着灰土，同时母鸡们在他们周围的地上啄食。流泪眼佩特最后答话了。“爵士，请原谅，但是我们的阁下不允许我们用长弓。奥斯格雷的鹿是给切凯狮子们吃的，不是给我们的。”
<p>　　“我们会有剑、头盔和锁子甲吗？”三个瓦特里最年轻的那个想知道。
<p>　　“哎呀，当然你会，”班尼斯说。“一旦你杀了寡妇的一个骑士你就把他那该死的尸体剥光，就是那样。记住还要把你的胳膊捅进他的马的屁股里，那就是你能找到他银币的地方。”他在年轻瓦特的腋下掐着，直到男孩疼得尖叫；然后他就赶着所有这些人到瓦特树林去砍长矛了。
<p>　　回来时他们有了八根长度极为参差不齐、用火烤硬的长矛，以及枝条编结成的粗糙盾牌。班尼斯爵士给自己也做了一根长矛，他向他们示范如何用尖端穿刺、如何用杆部来躲闪……以及向何处瞄准尖端来杀人。“我发现肚子和咽喉是最好的。”他拿拳头擂着胸膛。“心脏就正在这里，那也能管用。问题是，肋骨挡了道。肚子就又妙又软。开膛是慢，但是必死无疑。从来没听说有人肠子流出来还能活。现在要是有某个傻瓜跑过去把背冲着你，让你的矛尖瞄准他的肩甲缝隙或是穿过肾脏。就是这儿。一旦你刺到了肾脏他们就活不了多久。”
<p>　　当班尼斯试图告诉他们该干什么时，队里的三个瓦特造成了混淆。“我们应该给他们村子的名字，爵士，”伊戈建议道，“就像‘帕尼基的艾兰爵士’，你的旧主人。”那本来可能奏效，但问题是他们的村子也没有名字。“好吧，”伊戈说，“我们可以用他们的庄稼来称呼他们，爵士。”一个村子位于豆田中央，一个主要种植大麦，第三个则耕耘一垄垄的甘蓝、胡萝卜、洋葱、芜菁和甜瓜。没人想做“甘蓝”或是 “芜菁”，所以最后一组就成了“甜瓜”。最后他们有四个是“大麦”，两个是“甜瓜”，两个是“大豆”。由于瓦特兄弟都是“大麦”，于是有必要进行某种进一步的区分。当那个弟弟提到曾经掉进村子的井里时，班尼斯给了他“落汤鸡瓦特”的称呼，于是就此决定。人们为得到“贵族名字”而激动不已，除了大罗勃——他貌似记不起来自己到底是个“大豆”还是个“大麦”。
<p>　　就在他们所有人都有了名字和长矛时，尤斯塔斯爵士从坚定塔出来向他们致辞。老骑士站在塔门外，在一件年代久远得泛黄的长羊毛无袖罩袍下穿着铠甲，胸前和背后都绣着切凯狮子的徽记，用小片绿色和金色的方格缝成。“弟兄们，”他说，“你们都记得戴克。红寡妇把他装在麻袋里扔下去淹死了他。她要了他的命，而现在她又想要我们的河水，浇灌我们庄稼的切凯河……但她得不到！”他把剑高举过头。 “为了奥斯格雷！”他响亮地说。“为了坚定塔！”
<p>　　“奥斯格雷！”邓克随声附和道，伊戈和新兵们继续高呼：“奥斯格雷！奥斯格雷！为了坚定塔！”
<p>　　邓克和班尼斯在猪群和鸡群中操练着这一小群人，同时尤斯塔斯爵士从上面的阳台上观看。驼背山姆已经用脏稻草塞满了一些旧麻袋，而那些就成了他们的敌人。新兵们开始练习他们的长矛技巧，而班尼斯对他们咆哮。“刺、扭、拔出来！刺、扭、拔——把那该死的东西拔出来！你立刻就会急着要用它再来一次。太慢了，切勃，太他妈的慢了。如果你没法更快，回去扔石头。兰姆，捅的时候全身的劲儿都用上。那就是目标。刺进，拔出，刺进，拔出，用它要了他们的命，就是这么回事，刺进拔出，撕碎他们，撕碎他们，撕碎他们。”
<p>　　当麻袋们全都被五百下长矛的穿刺撕成碎片、所有稻草都溅落一地时，邓克穿上铠甲拿起一柄木剑，来看看这些人面对一个活的敌手表现如何。
<p>　　答案是：不太妙。只有切勃快到了能闪过邓克的盾牌刺上一矛，而他也只成功了一回。邓克架开一次又一次笨拙又不稳的矛刺，把他们的矛推开，冲到了近前。如果他的剑是铁打的而不是松木做的，他就已经杀死他们每个人六次了。“一旦我进入你们身前一矛之地你们就死定了，”他警告他们，敲打着他们的腿和胳膊以让他们真正学到教训。至少，切勃、兰姆和落汤鸡瓦特很快就学会了如何避让。大罗勃丢下长矛跑了，而班尼斯不得不去追上他，并把眼泪汪汪的他给揪回来。到了下午结束的时候他们这一群人都浑身淤青一塌糊涂，长茧的手上握矛的地方磨出了新水泡。邓克自己身上没什么伤痕，但到伊戈帮他脱下铠甲时他已经给自己的汗水淹得半死了。
<p>　　当太阳正下山的时候，邓克赶着这一小伙人下到地窖里，强迫他们每人都洗个澡，哪怕那些去年冬天刚洗过的人也不例外。然后驼背山姆的老婆给所有人准备了一碗碗的炖菜，满是胡萝卜、洋葱和大麦。人们都累到了骨子里，但要是听他们的口气每个人都很快会比御林铁卫骑士还要厉害一倍。他们几乎等不及要证明自己的英勇了。班尼斯爵士怂恿着他们，给他们讲战士生涯的乐趣：主要是战利品和女人。两个老手附和了他：兰姆自称曾从黑火叛乱中带回一把刀和一双好靴子，靴子他穿起来太小，但他把它们挂在了墙上；而佩特一说起他认识的一些跟营者尾随着龙就没完没了。
<p>　　驼背山姆已经在地下室里给他们准备好了八张稻草垫子，所以他们一旦填饱肚子就都去睡了。班尼斯逗留了一会儿，久到足够充满厌恶地看了邓克一眼。“废物爵士在他还行的时候本该多搞几个乡下妞，”他说。“如果他那时能养出一窝私生子来，我们现在就有更多战士了。”
<p>　　“他们似乎不比别的农民征兵差。”邓克在给艾兰爵士当侍从时曾经和一些这样的人行军。
<p>　　“是啊，”班尼斯爵士说。“两个星期后他们可能就有本事对阵一伙别的农民了。不过，骑士？”他摇了摇头，啐了一口。
<p>　　[1]注：“切勃”即Treb，是前面“投石机”一词trebuchet的略称。 <br />　　坚定塔的井在一间地下室里，那是一间潮湿的小屋，有着用石头和泥土砌的墙。驼背山姆的老婆就是在那里泡、刷、捶衣服的，然后再拿到屋顶去晒干。那个大石洗衣盆也是拿来洗澡用的。要泡澡就要从井里一桶一桶地汲水上来，用一个大铁壶在炉火上加热，把壶里的水都倒进浴盆，然后再重复整套操作。四桶水灌满一水壶，三水壶灌满一浴盆。到最后一壶水热的时候第一壶已经温吞吞了。据称班尼斯爵士曾说过，整件事都太他妈的烦人，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和虱子跳蚤滚成一窝，一身臭气活像变质的奶酪。
<p>　　邓克感觉急需好好洗一洗的时候他至少有伊戈帮忙，就像今晚一样。男孩阴郁地沉默着汲水，烧水时几乎没说什么话。“伊戈？”在最后一壶水烧开的时候邓克问道。“有什么不对吗？”伊戈没有答话，于是他说：“帮我拿水壶。”
<p>　　他们一起费力地把它从壁炉上挪到浴盆边，不在乎水溅到自己身上。“爵士，”男孩说，“你认为尤斯塔斯爵士想要做什么？”
<p>　　“拆掉水坝，如果寡妇的人试图阻止我们的话就把他们击退。”他大声说，这样在洗澡水四溅时也能被听清。水倒下去时蒸汽升腾而起有如白帘，把他的脸熏得发红。
<p>　　“他们的盾牌是木头编的，爵士。一支长枪或者是一支弩箭可以直接穿透它们。”
<p>　　“等他们准备好了，我们可以给他们找到一些铠甲。”那是他们能指望的最好情况。
<p>　　“他们可能会被杀的，爵士。落汤鸡瓦特还差不多是个男孩呢。大麦威尔在下一次修士来的时候就要结婚了。而大罗勃甚至都分不清他的左脚和右脚。”
<p>　　邓克让空空的水壶扑通落到了夯实的土地板上。“帕尼基的罗杰在红草原牺牲的时候比落汤鸡瓦特还年轻。你父亲的军队里也有人就要成婚，还有人从来不曾吻过一个女孩。有成百上千，也许成千上万的人搞不清楚左脚和右脚。”
<p>　　“那不一样，”伊戈坚持道。“那是战争。”
<p>　　“这也是。同样的事，只是规模小些。”
<p>　　“规模小些，也更愚蠢，爵士。”
<p>　　“那不是你或我该说的，”邓克告诉他。“当尤斯塔斯爵士召集他们时他们有责任去参战……或是阵亡，如果需要的话。”
<p>　　“那我们就本不该给他们取名，爵士。他们死的时候这只能让我们的悲伤更难忍受。”他脸色一亮。“如果我们用我的靴子——”
<p>　　“不。”邓克单脚站着，好把自己的靴子脱下来。
<p>　　“好，但是我父亲——”
<p>　　“不。”另一只靴子也落了下来。
<p>　　“我们——”
<p>　　“不。”邓克把他那汗渍的上衣从头上脱下来，扔给了伊戈。“叫驼背山姆的老婆把它给我洗一洗。”
<p>　　“我会的，爵士，但是——”
<p>　　“不，我已经说了。要不要耳朵上挨一下子来帮你听得更清楚点？”他解开了他的马裤，底下什么也没穿；天气太热，没法穿内衣。“你为那三个瓦特还有其他的人担心，这很好；但那靴子只是为了紧急需求的。”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一千只，再加上一。“当你父亲派你给我做侍从的时候，他告诉你什么？”
<p>　　“一直都剃光头发或是染了它，不告诉任何人我的真名。”男孩说，明显很勉强。
<p>　　伊戈伺候了邓克整整一年半了，虽然有些时候那像是已经有了二十年。他们一起翻过王子隘口，穿越了多恩红白相间的纵深沙漠。一只摇橹船带着他们沿绿血河而下直到厚板镇，在那里他们乘着快船“白女士”去了旧镇。他们曾在马厩、客栈、壕沟里睡过觉，曾和妓女、戏子和神圣的修士们分享过面包，追逐过上百场木偶剧表演。伊戈一直保证邓克的马喂饱、剑锋利、铠甲不生锈。他就是任何人能想象的最好搭档，而雇佣骑士已经几乎开始把他当作一个小弟弟来看待。
<p>　　但他不是。这个“蛋” 孵出来就是龙种，而非鸡雏。伊戈可以做一个雇佣骑士的侍从，但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是盛夏厅王子梅卡的第四个也是最小的儿子，而梅卡本人则是已故贤王戴伦二世的第四个儿子，戴伦二世曾坐在铁王座上二十五年，直到春季大瘟疫夺走了他的生命。“目前为止大部分百姓知道的是，伊耿·坦格利安在杨滩镇的比武会后跟着他哥哥戴伦回了盛夏厅，”邓克提醒男孩。“你的父亲不想要人知道你跟着某个雇佣骑士在七大王国里漫游。所以我们别再听到更多关于你靴子的事。”
<p>　　他得到的全部回答就是一眼。伊戈有着一双大眼睛，不知为何他的光头让它们显得更大。在灯光照明的地窖里它们在昏暗中看起来是黑色的，但在更亮一点的地方就会看到它们的真正颜色：深深的紫色。瓦雷利亚人的眼睛，邓克想。在维斯特洛，除了龙王血脉之外没有多少人有着那样颜色的眼睛，或是闪耀有如经过锻造的金子和缕缕银子交织在一起的头发。
<p>　　当他们乘舟顺绿血河而下时，那些孤儿女孩们曾把摩擦伊戈剃光的头当成得到好运气的游戏。这让男孩脸比石榴还红。“女孩们都这么蠢，”他会说。“下一个碰我的就要到河里去。”邓克不得不告诉他：“那么我就会去碰你。我会给你耳朵上来这么一下子，一个月都让你耳朵里嗡嗡响。”那只不过把男孩刺激得更傲慢。“嗡嗡响也比女孩们好。”他坚持。但他从来没把任何人扔到河里去。
<p>　　邓克踏进浴盆放松地躺了下去，直到水浸到他的下颌。水上面还是滚烫的，下面却要凉一些。他咬紧牙关好不喊出声；如果他这么做男孩会笑的，伊戈喜欢洗澡水滚烫。
<p>　　“你需要再烧点水吗，爵士？”
<p>　　“这就够了，”邓克摩擦着胳膊，看着长条的灰色污垢落下来。
<p>　　“给我把肥皂拿来。哦，还有那长柄刷子。”想到伊戈的头发也让他记了起来，自己的头发污秽不堪。他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滑进水里让它好好泡一泡。当他又水花四溅地冒出头来的时候，伊戈就站在浴盆边，手里拿着肥皂和长柄马毛刷子。“你脸颊上还有毛发，”邓克在从他手里接过肥皂时发现了。“两根。那儿，就在你耳朵下。下次你剃头的时候记住剃掉它们。”
<p>　　“我会的，爵士。”男孩看起来为这发现很高兴。
<p>　　无疑他认为一点胡须会让他成为男人。邓克在第一次发现上嘴唇上方长出了一些茸毛时也是这么想的。我试着用匕首去剃，结果几乎割掉了自己的鼻子。“现在去睡吧，”他告诉伊戈。“到早上之前我都不会需要你了。”
<p>　　把所有污垢和汗水都洗掉花了很久。之后他把肥皂放到一边，尽可能地伸展开身体，然后闭上了眼睛。水在那时已经凉了。在一天的疯狂酷热之后，这是某种受欢迎的放松。他泡到手脚都起了皱，水变得又灰又冷；直到那时他才勉强爬了出来。
<p>　　虽然他和伊戈在地窖里也被分配了厚厚的稻草垫，但邓克宁愿睡在屋顶上。那里空气更新鲜，有时候还有微风。他好像也不怎么需要害怕下雨。在这里下一次下雨将会是第一次。
<p>　　等到邓克爬到屋顶上，伊戈已经睡着了。邓克双手枕在脑后，仰躺着凝视天空。满天都是星星，成千上万的星星。这提醒他想起了杨滩镇的一个夜晚，在比武会开始之前。那夜他曾看到一颗流星。流星据说会带给你运气，所以他告诉坦希莉把它画在他的盾牌上；但是白杨滩无论如何对他来说也不算幸运。在比武会结束之前他几乎丢掉了一只手和一只脚，三个好人也丧了命。不过我得到了一个侍从。当我驰离白杨滩，伊戈跟随着我。在那发生的一切里这是唯一一件好事了。
<p>　　他希望今夜没有流星。
<p>　　远方是红色的山脉，脚下是白色的沙滩。邓克在挖着，把铲子插进干热的土地，并把细沙从肩上甩到身后。他在挖一个坑。一个坟墓，他想，一个埋葬希望的坟墓。三个多恩骑士站着旁观，无声地嘲弄着他。更远处商人们等在他们的骡子、马车和沙橇边。他们想要上路，但他若不埋葬“栗子”就不能走。他不能把他的老朋友留给蛇蝎沙犬。
<p>　　阉马死在王子隘口和卫斯之间漫长干渴的通路上，伊戈骑在他背上。他的前腿就像是在身下垮掉，他直接跪了下去，滚成侧身，然后就死了。他的尸体就在坑边，已经僵硬。很快它就会开始散发臭气。
<p>　　邓克一边挖一边流泪，而多恩骑士们觉得很好笑。“荒地里水是珍贵的，”一个说。“你不该浪费它，爵士。”另一个吃吃笑道：“你为什么要哭？它只是一匹马而已，还是匹可怜的马。”
<p>　　“栗子”，邓克想，挖着。他的名字是“栗子”，他曾在背上驮了我多年，从来都不跳不咬。老阉马在多恩人骑的皮毛油光水滑的沙战马旁边看起来是个可怜的东西，那些马有着优雅的头，修长的颈，光滑的鬃毛。但老马已经给出了他的所有。
<p>　　“为一匹凹背的阉马流泪？”艾兰爵士说，用他那老人的嗓音。“唉，孩子，你从来没为我流泪，而我把你放在他背上。”他轻声一笑，以显示他的谴责全无恶意。“那就是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
<p>　　“他也没为我洒下泪水，”贝勒·碎矛从坟墓里说，“虽然我曾是他的王子，维斯特洛的希望。诸神从不曾要我这么年轻就死。”
<p>　　“我父亲只有三十九岁，”瓦拉王子说。“他本有成为一位伟大国王的能力，自龙王伊耿以来最伟大的一位。”他用那双冰冷的蓝眼睛望着邓克。“为什么诸神带走他却留下你？”年轻的王子有着他父亲浅棕色的头发，但一缕银金色闪耀其间。
<p>　　你死了，邓克想要尖叫。你们三个都死了，为什么不肯给我安宁？艾兰爵士死于寒疾，贝勒王子死于他弟弟在对邓克的七子审判中给他的一击，他的儿子瓦拉死于春季大瘟疫——我不该为那受责。我们在多恩，这事我们甚至都不知道。
<p>　　“你疯了，”老人告诉他。“当你因这愚蠢害死自己的时候，我们不会为你挖任何墓穴。在沙海腹地一个人必须储备水。”
<p>　　“走开吧，邓肯爵士，”瓦拉说。“走开。”
<p>　　伊戈帮助他挖着。男孩没有铲子，只有双手；沙子流回墓坑，就和他们扬出一样快。这就像在海里挖一个洞。我必须得继续挖，邓克对自己说，虽然他的背和肩都因用力而疼痛。我必须把他埋得深深的，埋到沙犬无法找到他的地方。我必须……
<p>　　“……死？”白痴大罗勃从墓坑底下说。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浑身冰冷，一道狰狞的红色伤口在他肚子上大张着口；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大。
<p>　　邓克停了手瞪着他。“你没死。你在下面地窖里睡觉。”他望向艾兰爵士寻求帮助。“告诉他，爵士。”他恳求道。“告诉他离开那坟墓。”
<p>　　然而站在那里俯视他的根本不是帕尼基的艾兰爵士，而是棕盾班尼斯爵士。棕色骑士只是咯咯发笑。“呆子邓克，”他说。“开膛虽慢，但必死无疑。从来没听说有人肠子流出来还能活。”他嘴唇间冒着红色的泡沫。他转过身啐了一口，白沙吞没了那粘液。切勃站在他身后，一支箭刺在眼窝中，缓缓流着红色的泪水；落汤鸡瓦特也在，他的头几乎被砍成两半；还有老兰姆，红眼佩特，还有所有其他人。他们全都和班尼斯一起嚼着酸叶子，邓克起初这样想，但他随即意识到那是鲜血从他们口中滴落。死了，他想，全都死了，而棕色骑士笑得就像驴叫。“没错，所以最好忙起来。你有更多坟墓要挖哪，呆子。八个给他们，一个给我，还有一个给废物爵士，最后一个给你的秃头小子。”
<p>　　铲子从邓克手中滑落。“伊戈，”他喊道。“跑！我们必须得跑！”但沙子在他们脚下陷落，当男孩试着从洞中爬出来，它碎裂的洞壁塌掉了。邓克看到沙子兜头压向伊戈，在他张嘴欲呼时埋葬了他。他挣扎着试图到他身边去，但沙子在他周围四面八方升起，把他拉下坟墓，塞满了他的嘴，他的鼻子，他的眼睛……
<p>　　第二天一大早，班尼斯爵士就开始教新手们组成盾墙。他把他们八个人肩并肩排成一行，盾牌碰着盾牌，长矛尖端从中穿出，有如长长的锋利木齿。然后邓克和伊戈骑上马对着他们冲去。
<p>　　“学士”拒绝进入矛前十尺之内，因而突然停了下来；但“雷鸣”曾为此受过训练。大战马径直四蹄擂地向前冲去，不断加速；母鸡在他腿下奔逃，拍着翅膀尖叫。它们的惊慌肯定是传染性的；又一次大罗勃第一个扔下长矛跑掉了，在盾墙中央留下了一个缺口，而坚定塔的其他战士们不是补上它，而是加入了逃亡。在邓克能够勒住“雷鸣”之前，他已经践踏上了他们丢弃的盾牌；编结的枝条崩裂开来，在他的铁蹄下七零八落。班尼斯爵士恼火地发出一连串刻薄的诅咒，同时鸡群和农民们在四面八方逃散。伊戈竭尽全力斗争着不笑出来，但最后还是败下阵来。
<p>　　“够了。”邓克勒住“雷鸣”让他停下来，解下自己的头盔，把它丢开。“如果他们在战斗中这么干，他们所有人都会被杀。”最有可能的是，你和我也一样。清晨就已很热，他感觉自己又粘又脏，就像根本从来没洗过澡。他的头在嗡嗡响，无法忘记前夜做的梦。这从来都不是那么发生的，他试着告诉自己。不是那样。“栗子”在去卫斯的漫长干燥旅程上死去，那部分是真的。他和伊戈同乘一马，直到伊戈的哥哥给了他们“学士”。然而其余的部分……
<p>　　我从来没哭过。我也许曾想哭，但我从来没哭过。他也曾想埋葬那匹马，但多恩人不肯等。“沙犬必须吃东西、喂养它们的小狗，”一个多恩骑士告诉他，当他帮助邓克把马鞍和马缰从阉马身上解下来的时候。“他的肉要么喂狗，要么喂给沙子。一年之内，他的骨架就会给啃得干干净净。这就是多恩，我的朋友。”想起这些，邓克无法不想知道谁会以瓦特的肉为食；还有第二个瓦特的，第三个瓦特的。也许切凯河底有着切凯鱼。
<p>　　他骑着“雷鸣”回到塔楼，下了马。“伊戈，帮助班尼斯爵士让他们集合起来，把他们带回这里。”他把自己的头盔塞给伊戈，大步走上了台阶。
<p>　　尤斯塔斯爵士在他单人房间的幽暗中会见了他。“进展不顺利。”
<p>　　“不顺利，阁下。”邓克说。“他们不适合。”一个效忠剑士理应服从并为他的封君效劳，但这是发疯。
<p>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他们的父辈和兄弟们在开始训练的时候和他们一样糟，甚至更差。我的儿子们和他们一起练习，在我们出发帮助国王之前；每一天都是这样，整整两个星期。他们把他们变成了战士。”
<p>　　“而战斗是什么时候来到的，阁下？”邓克问。“他们那时表现如何？他们中有多少跟着您回家？”
<p>　　老骑士久久地看着他。“兰姆。”他最后说。“还有佩特，以及戴克。戴克为我们收集补给，他是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个补给收集者。我们从来不曾饿着肚子行军。三个人回来了，爵士。三个人，还有我。”他的胡子颤抖了。“这可能需要比两个星期更长的时间。”
<p>　　“阁下，”邓克说。“那女人明天就可能到达这里，带着她所有的人。”他们是好伙计，他想，但他们很快就会变成死伙计，如果他们出去迎战那些冷壕堡的骑士。“肯定会有其它什么办法。”
<p>　　“其它什么办法。”尤斯塔斯爵士的手指轻轻扫过小狮的盾牌。“从罗宛大人那里我不会得到任何正义，从这个国王那里也不能……”他抓住了邓克的前臂。“我想起在过去的日子里，当绿王们统治的时候，如果你杀了一个人的动物或是农民，你会付给他血的代价。”
<p>　　“血的代价？”邓克不确定地问。
<p>　　“你说，其它什么办法。我有些积蓄。班尼斯爵士说，那只不过是脸颊上一道酒红。我可以付给那人一个银鹿币，再为这侮辱付给那女人三个。如果她肯拆掉那该死的水坝……我会，我也愿意。”老人皱起了眉。“但是，我不能去找她。不是在冷壕堡。”一只大肥苍蝇在他头边嗡嗡叫，在他胳膊上蜻蜓点水般起落。“那城堡曾经是我们的。你知道这事吗，邓肯爵士？”
<p>　　“知道，阁下。”驼背山姆已经告诉过他了。
<p>　　“在征服之前一千年，我们是北方边境的统帅。二十多个次级贵族效忠我们，还有一百多位有封地的骑士。我们那时拥有四座城堡，以及山坡上为警示敌人来袭而设的了望塔。冷壕堡是我们根据地中最大的一个，珀文·奥斯格雷大人修建了它。‘骄傲者’珀文，他们这样叫他。
<p>　　“在火原之战后，高庭家族从王者变成了大臣，奥斯格雷家族则逐渐衰微。是伊耿的儿子梅格国王把冷壕堡从我们手中夺走，当奥蒙德·奥斯格雷大人大胆出口反对他镇压星与剑的时候——那是对‘穷人会’和‘勇者之子’的称呼。”他的嗓音变得嘶哑起来。“在冷壕堡大门上方的石头上刻着一只切凯狮子。我的父亲把它指给我看，在他第一次带我访问老雷纳德·威博的时候。我把它依次指给我自己的儿子们看。亚达姆……亚达姆在冷壕堡效力，作为一个侍童，然后是侍从；然后…… 某种……爱慕在他和怀曼大人的女儿之间发展起来。因此一个冬日我穿上自己最华丽的服饰去找怀曼大人，好提出求婚。他的拒绝是彬彬有礼的，但当我离开时我听到他和‘寸土’卢卡斯爵士一起大笑。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回到冷壕堡，只除了一次，当那女人擅自要了我自己的一个人的命。当他们告诉我到护城河底去找可怜的兰姆——”
<p>　　“戴克，”邓克说。“班尼斯说他的名字是戴克。”
<p>　　“戴克？”那苍蝇在他袖子上爬动，暂停下来用苍蝇惯用的方式摩擦腿脚。尤斯塔斯爵士发出嘘声赶走了它，抚摸着自己胡须下的嘴唇。“戴克。那就是我说的。一个坚定的伙伴，我记得清清楚楚。在战争中他为我们收集补给。我们从来没饿着肚子行军。当卢卡斯爵士通知我说我那可怜的戴克遭到了什么下场，我发了一个神圣的誓言，再也不涉足那城堡之内，除非是去接收它。所以你看，我不能去那里，邓肯爵士。我不能去付血的代价，或是任何其它理由。我不能。”
<p>　　邓克明白。“我可以去，阁下。我没发什么誓言。”
<p>　　“你是个好人，邓肯爵士。一位勇敢的骑士，真正的。”尤斯塔斯爵士捏了邓克的胳膊一下。“诸神要是把亚莉珊留给我该多好啊！你就是那种我一直希望她能嫁给的男人。一个真正的骑士，邓肯爵士。一个真正的骑士。”
<p>　　邓克脸红了。“关于那血的代价，我会把您的话转告威博夫人；但是……”
<p>　　“你会拯救班尼斯爵士，不让他落得戴克一样的命运。我知道。我对人有着良好的判断，而你是真正的钢。你会叫他们踌躇的，爵士，仅仅是看见你就能。当那女人看到坚定塔有着这样一个斗士，她可能就会自动拆掉那水坝。”
<p>　　对此邓克不知该说什么。他跪了下来。“阁下。我明天就去，尽我全力。”
<p>　　“明天。”苍蝇盘旋着飞了回来，在尤斯塔斯爵士的左手上起落。他抬起右手把它拍了个正着。“是的，明天。”
<p>　　“又要洗澡？”伊戈说，惊愕不已。“你昨天洗过了。”
<p>　　“然后我一整天都穿着铠甲，在我的汗水里游泳。闭上嘴，装满水壶。”
<p>　　“你在尤斯塔斯爵士收留我们效力的那个晚上洗过，”伊戈指出。“还有昨夜，还有现在。那是三次了，爵士。”
<p>　　“我需要和一个出身名门的淑女打交道。你要我出现在她高贵的座位前，像班尼斯爵士一样发臭吗？”
<p>　　“要像那样发臭，你得在一盆‘学士’的粪便里打滚才行，爵士。”伊戈注满了水壶。“驼背山姆说冷壕堡的城守体格和你一样大。他名叫‘寸土’卢卡斯，但他因为身材而被叫做‘长寸’。你觉得他和你一样高大吗，爵士？”
<p>　　“不。”邓克已经多年没见过和他一样高的人了。他拿过水壶把它悬挂在火上。
<p>　　“你会和他作战吗？”
<p>　　“不。”邓克几乎希望那是另一回事。他也许不是王国中最伟大的战士，但是身材和力量可以弥补很多缺陷——不过对缺心眼不适用。他不擅言辞，和女人在一起更是如此。这位巨人“长寸”卢卡斯和面对红寡妇的前景相比吓倒他的程度也就是一半。“我要去和红寡妇谈判，就是这样。”
<p>　　“你要告诉她什么，爵士？”
<p>　　“她得拆掉水坝。”您必须拆掉您的水坝，夫人，否则……“我是说，要她拆掉水坝。”请把我们的切凯河还给我们。“如果她愿意的话。”一点水，夫人，如果您愿意的话。尤斯塔斯爵士不会希望他恳求的。那我该怎么说？
<p>　　水很快就开始冒汽起泡。“帮我把它拖到浴盆边去，”邓克告诉男孩。他们一起把水壶从炉火上抬起来，穿过地窖走到大木浴盆边。“我不知道怎么和出身名门的淑女们说话。”当他们倒水时他坦白道。“在多恩我俩本来可能都会被杀，因为我对卫斯夫人说的话。”
<p>　　“卫斯夫人是疯子，”伊戈提醒他。“但你本来可以更有骑士风度。淑女们喜欢你有骑士风度。如果你能像从伊利昂手里救下那个木偶剧女孩一样救下红寡妇……”
<p>　　“伊利昂在里斯，而那寡妇也不需要救。”他不想谈起坦希莉。“高过头的坦希莉”是她的名字，但她对我来说不算高过头。
<p>　　“好吧，”男孩说。“有些骑士对女士们唱有骑士风度的歌曲，或是用月琴弹奏旋律。”
<p>　　“我没有月琴。”邓克看起来很郁闷。“而那夜我在厚板镇喝得太多，你说我唱起歌来就像泥坑里的公牛。”
<p>　　“我忘了，爵士。”
<p>　　“你怎能忘了？”
<p>　　“你告诉我忘掉的，爵士，”伊戈说，一脸无辜。“你告诉我下一次提到它我耳朵上就要挨一下子。”
<p>　　“不会有唱歌这回事。”哪怕他有那样的嗓音，自始至终邓克所知的唯一歌曲就是《熊和美丽淑女》。他怀疑要赢得威博夫人的芳心它能起多大作用。水壶又一次冒着汽，他们把它费力搬到浴盆边倒了过来。
<p>　　伊戈第三次汲水装满它，然后爬回井沿上。“你最好别在冷壕堡吃喝任何东西，爵士。红寡妇毒死了她所有的丈夫。”
<p>　　“我不像要娶她吧。她是个出身名门的淑女，而我是跳蚤窝的邓克，记住了？”他皱起眉。“不过她曾有过多少丈夫，你知道吗？”
<p>　　“四个，”伊戈说。“但是没有孩子。不管何时她生孩子，一个魔鬼就会在晚上来要了那孩子的命。驼背山姆的老婆说她把自己未出生的孩子卖给了七重地狱的主宰，因此他才会教给她黑魔法。”
<p>　　“出身名门的淑女们和黑魔法没什么瓜葛。她们跳舞唱歌，还做刺绣。”
<p>　　“也许她和魔鬼们跳舞，刺绣邪恶的法术。”伊戈兴致勃勃地说。“而且你又怎么知道出身名门的淑女们做什么呢，爵士？卫斯夫人是你曾知道的唯一一个。”
<p>　　那够傲慢无礼的，但却是事实。“也许我不知道什么出身名门的淑女，但我知道一个想要耳朵上挨一下子的小子。”邓克摩擦着自己的颈后。一整天穿铠甲总让它硬得像木头。“你是知道王后和公主们的。她们曾和魔鬼跳舞、练习黑魔法吗？”
<p>　　“席拉夫人是这样的。她是血鸦公爵的情妇。她在血中沐浴好保持她的美貌。有一次我的妹妹雷伊在我的饮料里放了爱情药，这样我就会和她结婚，而不是和我的妹妹戴拉。”
<p>　　伊戈说得就像这样的乱伦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一件事；而对他来说确实如此。坦格利安家族一直兄妹通婚有上百年了，好保持龙王血脉纯正。虽然最后一只真龙在邓克出生前就死了，龙王们却还在继续。也许诸神不在乎他们与自己的姐妹结婚。“那药水起作用了么？”邓克问道。
<p>　　“它本来会的，”伊戈说。“但我把它吐了出来。我不想要妻子，我想要做一个御林铁卫的骑士，只为服务保护国王而活。御林铁卫们发誓不事婚娶。”
<p>　　“那是高尚的，但当你长大一些就会发现你更想要一个女孩，而不是一件白披风。”邓克在想“高过头的坦希莉”，还有在白杨滩她对他微笑的样子。“尤斯塔斯爵士说我就是那种他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的男人。她的名字是亚莉珊。”
<p>　　“她死了，爵士。”
<p>　　“我知道她死了。”邓克说，有点恼火。“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他说。如果她还活着，他会乐意让她嫁给我，或者是某个像我的人。从前从来没有哪位贵族把他们的女儿许给我。”
<p>　　“他死掉的女儿。而且奥斯格雷家族过去可能曾经是贵族，但尤斯塔斯爵士只是个有封地的骑士。”
<p>　　“我知道他是什么。你想要耳朵上挨一下子？”
<p>　　“唔，”伊戈说，“我更愿意要个耳光，而不是个妻子。特别是个死掉的妻子，爵士。水壶在冒汽了。”
<p>　　他们把水搬到浴盆边，邓克把自己的上衣从头上脱下来。“我会穿我的多恩上衣到冷壕堡去。”那是沙丝做的，他最好的衣服，画着他的榆树和流星。
<p>　　“如果你穿着它骑马它会全都给汗水泡透的，爵士。”伊戈说。“穿你今天穿的那件吧。我会带着另一件，你可以在到达城堡之前换下来。”
<p>　　“在我到达城堡之前。我要是在吊桥上换衣服，看起来还不像个傻瓜。而且谁说你要跟我一起去？”
<p>　　“一个骑士带着一个跟班的侍从要更让人印象深刻。”
<p>　　那是事实。男孩对这种事有很强的判断力——他应该有。他在君临城做过两年的侍童。即使如此，邓克还是不愿带他涉险。关于冷壕堡会有什么样的欢迎在等待他，他毫无概念。如果这个红寡妇像他们说的那样危险，他可能会以一个鸦笼收场，就像那两个他们在路上见到的人。“你将留下来帮助班尼斯对付那些平民百姓，”他告诉伊戈。“别那么闷闷不乐地看着我。”他把马裤踢了下来，爬进浴盆里冒汽的水。“现在去睡觉吧，让我来泡自己的澡。你不能去，那就是最终决定。”
<p>　　当邓克醒来的时候伊戈已经起身并离开了，清晨的阳光照在他脸上。诸神慈悲，天气怎能这么快就热起来？他坐起身伸了个懒腰，打着呵欠，然后爬起来，睡意朦胧地蹒跚下到井边。在那里他点起一支粗大的牛油烛，往脸上泼了点冷水，然后穿好了衣服。
<p>　　当他出门走进阳光中时，“雷鸣”就在马厩边等候，鞍辔都已备好。伊戈也在等着，还有他的骡子“学士”。
<p>　　男孩已经穿上了靴子。他看起来第一次像个合适的侍从，穿着一件绿金相间的美观紧身上衣和一条紧身白羊毛马裤。“马裤臀部扯坏了，但驼背山姆的老婆为我缝好了它。”他宣布。
<p>　　“衣服是亚达姆的，”尤斯塔斯爵士说，在他把自己的灰阉马从厩中牵出来时。一只切凯狮子装饰在磨损的丝斗篷上，它就披在老人肩头。“紧身上衣在箱子里放得有点发霉，但它应该还行。一个骑士带着一个跟班的侍从要更让人印象深刻，因此我决定伊戈应该陪你去冷壕堡。”
<p>　　被一个十岁的男孩给智胜了。邓克望向伊戈，无声地做出了“耳光”的口形。男孩咧嘴一笑。
<p>　　“我还有些东西是给你的，邓肯爵士。来。”尤斯塔斯爵士拿出了一件斗篷，随着一挥把它抖开。
<p>　　它是白羊毛的，以方形的绿缎和金色布料镶边。在这样的炎热里一件羊毛披风是他最不需要的东西，但当尤斯塔斯爵士把它披在他肩上时邓克看到了他脸上的骄傲，于是发现自己无法拒绝。“谢谢您，阁下。”
<p>　　“它正适合你。我要是能给你更多的就好了。”老人的胡须抽搐了一下。“我派驼背山姆到地窖里仔细检视一下我儿子们的东西，但艾德温和哈罗德是身材小一些的人，胸没有那么厚实，腿要短得多。说来遗憾，他们留下的东西没有适合你的。”
<p>　　“披风就够了，阁下。我不会让它蒙羞。”
<p>　　“我不怀疑那一点。”他拍了拍他的马。“我想和你一起骑马走一段路，如果你不反对的话。”
<p>　　“当然不，阁下。”
<p>　　伊戈带他们下了山丘，高高坐在“学士”背上。“他非要戴着那顶软草帽吗？”尤斯塔斯爵士问邓克。“他看起来有点愚蠢，你不这么认为吗？”
<p>　　“如果他的头被晒脱皮，那会更愚蠢，阁下。”即使是在太阳刚刚在地平线上升起的此刻，天气已经很热了。到下午马鞍就会热到能把人烫出水泡来。伊戈穿着死去男孩的华丽服饰也许看上去很优雅，但在黄昏之前他就会变成一个煮熟的蛋。邓克至少还能换衣服；他的好上衣放在鞍袋里，旧绿上衣穿在身上。
<p>　　“我们走那条西边的路。”尤斯塔斯爵士宣布道。“过去这些年里不常用它，但它仍然是从坚定塔到冷壕堡最短的路。”那条路带他们绕过山丘后面，经过浓密的黑莓丛，老骑士让他的妻子和儿子们安息的坟墓所在之处。“他们喜爱在这里摘黑莓，我的男孩们。当他们还小的时候他们会一脸粘乎乎、胳膊带着划伤来到我面前，然后我就知道他们刚刚去了哪里。”他怜爱地微笑了。“你的伊戈提醒我想起了我的亚达姆。对这么年轻的一个男孩来说，他真勇敢。一个盾牌上画着六颗橡实的河边人用斧子砍掉了他的胳膊。”他悲哀的灰眼睛迎上了邓克的。“你那位旧主人，帕尼基的骑士……他在黑火叛乱中战斗过吗？”
<p>　　“阁下，他战斗过。在他收留我之前。”邓克那时还不到三岁或四岁，在跳蚤窝的小巷里半裸着乱跑，更像动物而非男孩。
<p>　　“他是为红龙还是黑龙？”
<p>　　红还是黑？这是个危险的问题，哪怕是现在。自从征服者伊耿的时代开始，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就是一只三头龙，红纹黑底。僭君戴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那些颜色颠倒了过来，就像很多私生子做的那样。尤斯塔斯爵士是我效忠的对象，邓克提醒自己。他有权询问。“他在黑福德伯爵旗下作战，阁下。”
<p>　　“金底上的绿色回纹，浅绿色的波浪？”
<p>　　“可能是，阁下。伊戈会知道的。”男孩能背出维斯特洛一半骑士的纹章。
<p>　　“黑福德伯爵是一位有名的忠诚者。戴伦国王就是在战前任命他为御前首相。巴特维尔做得实在令人气沮，以至于许多人质疑他的忠诚。但黑福德伯爵从一开始就是坚定的。”
<p>　　“在他战死时艾兰爵士就在他身边。一个盾牌上有着三座城堡的贵族砍倒了他。”
<p>　　“那一天很多好人都战死了，双方都是一样。在那场战役之前草原不是红的。你的艾兰爵士没告诉你这个吗？”
<p>　　“艾兰爵士从来都不愿意提起那场战斗。他的侍从也死在那里。帕尼基的罗杰是他的名字，他是艾兰爵士的侄子。”仅仅是说出那个名字也让邓克感到隐隐内疚。我偷了他的位置。只有王子和大贵族们有办法保有两个侍从。如果庸王伊耿把他的剑给了他的继承人戴伦而非他的私生子戴蒙，那就从不会有什么黑火叛乱，帕尼基的罗杰今天也可能还活着。他会在某处做一个骑士，一个比我更像真正骑士的骑士。我则可能会死在绞架上，或是给送到守夜人那里去巡视长城一直到死。
<p>　　“一场大战是件可怕的事，”老骑士说。“但在鲜血和屠杀之中有时也有美感，能够让你心碎的美感。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太阳在红草原上落下时的样子……一万人已经死了，空气中满是呻吟和哀哭，但就在我们头顶天空变成金色、红色、橙色，如此美丽，美得令我落泪——因为我知道我的儿子们再也不能看到它。”他叹了口气。“它比这些日子里他们想要你相信的更接近成功。如果不是血鸦……”
<p>　　“我一直都听说是贝勒·碎矛赢得了那场战斗，”邓克说。“他和梅卡王子。”
<p>　　“铁锤和铁砧？”老人的胡子抽搐了一下。“歌手们遗漏了很多啊。戴蒙那天就是勇者亲临。他所向披靡，粉碎了艾林公爵的前锋，杀了九星骑士和狂人威尔·韦伍德，然后迎战御林铁卫的加文·科布瑞爵士。他们在马背上鏖战了将近一个时辰，旋转、迂回、砍劈，与此同时无数人在他们周围倒下。据说不管何时‘黑火’和 ‘弃妇’相交，你都能在一里格外听到那声音。他们说，那一半是歌唱，一半是尖叫。但当最后弃妇动摇时黑火劈开了加文爵士的头盔，使他目盲流血。戴蒙下了马好让他倒下的敌手不被践踏，并命令红牙把他带回后方的学士们那里去。而那就是他的致命错误，因为鸦齿卫队已经攻下了落泪山脊的顶端，而血鸦看到他半兄弟的王旗在三百码外，戴蒙和他的儿子们就在旗下。他先杀了伊耿，双胞胎里年长的一个，因为他知道戴蒙在男孩身体尚有暖意时决不会弃之而去，哪怕白色羽箭纷落如雨。他也确实没有离开，虽然有七支箭受血鸦的弓和巫术两者驱使穿透了他。当黑火从濒死父亲的手指中滑落，年轻的伊蒙拿起了它；因此血鸦也杀了他，双胞胎里年轻的一个。黑龙和他的儿子们就这样逝去了。
<p>　　“我知道后来还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我亲自见证了一些……叛乱者们逃跑，‘酷钢’扭转溃势带领了他的疯狂冲锋……他和血鸦的战斗，仅次于戴蒙和加文·科布瑞的那一场……贝勒王子对叛乱者后方的锤击，多恩人在投出满天长矛时全都在尖声呼喊……但在那一天的最后，一切都不重要了。在戴蒙死的一刻战争已经结束。
<p>　　“如此接近成功……如果戴蒙能踏倒加文·科布瑞、把他扔给命运，他本可能在血鸦攻下山脊前粉碎梅卡的左翼。那样那一天就会属于黑龙，御前首相被杀、通向君临城的路在他们面前畅通无阻。戴蒙本可以在贝勒王子能够带着风暴领主和多恩人来到之前坐上铁王座。
<p>　　“歌手们可以继续讲述他们的铁锤和铁砧，爵士，但是那个杀亲者用一支白箭和一道黑咒扭转了潮流。他现在也统治着我们，不要弄错。伊里斯国王是他的傀儡。如果血鸦已经迷惑了陛下、让他屈从自己意志的话，那一点也不令人惊讶。我们受了诅咒，这并不奇怪。”尤斯塔斯爵士摇了摇头，陷入了沉思的静默。邓克想知道伊戈无意中听到了多少，但没法去问他。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他想。
<p>　　天已经开始变得更热了。即使是苍蝇也逃跑了，邓克注意到。苍蝇比骑士更明智。它们避开太阳。他怀疑他和伊戈在冷壕堡会不会受到热情款待。一大杯凉凉的褐色麦芽酒喝起来会好极了。邓克愉快地考虑着那个前景，然后想起伊戈说过的红寡妇毒死她丈夫们的话。他的干渴立刻无影无踪。还有比干喉咙更糟糕的事。
<p>　　“曾有一段时间奥斯格雷家族拥有全部方圆许多里格内的土地，从东边的纳尼直到卵石滩，”尤斯塔斯爵士说。“冷壕堡是我们的，马掌山丘也是，还有戴灵坑的洞穴，道斯克、小道斯克和布兰迪勃特的村庄，茂叶湖的两岸……奥斯格雷家的女孩与佛列蒙、史文和塔贝克这些家族通婚，甚至海塔尔家族和布莱伍德家族。”
<p>　　瓦特树林的边缘已经进入了视野。邓克一只手遮眼搭成凉篷，眯着眼睛望向那片青葱。头一次他羡慕伊戈的软草帽。至少我们会有点荫凉。
<p>　　“瓦特树林曾一直延伸到冷壕堡，”尤斯塔斯爵士说。“我记不起谁是瓦特了。不过在征服之前你能在他的树林里找到野牛，还有比二十手还粗的大榆树。那里曾有一个人一辈子也吃不完的红鹿，因为除了国王和切凯狮子没人获准在这里狩猎。哪怕是在我父亲的时代，溪流两岸都还有树木，但蜘蛛们在对岸砍光了树林好给他们的牛、绵羊和马匹做牧场。”
<p>　　一线汗水爬下了邓克的胸膛。他发现自己虔诚希望他所效忠的对象能保持安静。要谈话太热了。要骑马太热了。就是太他妈的热了。
<p>　　在树林里他们遇到了一只棕色大树猫的尸体，爬满了蛆。“呃呀，”伊戈说，同时叫“学士”远远绕开它。“那比班尼斯爵士还臭。”
<p>　　尤斯塔斯爵士勒住了马。“一只树猫。我从前不知道这树林里还有余下的树猫。我怀疑什么杀了他。”没人回答他，于是他说：“我会在这里回头。只要继续沿西边的路走，它就会直接带你去冷壕堡。你拿着钱币吗？”邓克点了点头。“很好。带着我的河流回家吧，爵士。”老骑士策马小跑着离开了，沿着他们来时的路。
<p>　　在他走了之后伊戈说：“我在想你该怎么和威博夫人交谈，爵士。你应该用华丽的赞颂赢得她的欢心。”男孩穿着他的切凯紧身上衣看起来就像尤斯塔斯爵士穿着披风一样凉爽清新。
<p>　　我难道是唯一一个出汗的人？“华丽的赞颂。”邓克重复道。“哪一种华丽的赞颂？”
<p>　　“你知道，爵士。告诉她她有多么可人美丽。”
<p>　　邓克有所怀疑。“她比四个丈夫活得还长，肯定老得就像卫斯夫人。如果她实际上又老又长疣，而我说她可人美丽，她会把我当成个骗子。”
<p>　　“你只需要找到某些真正的东西来称赞她。我的哥哥戴伦就这么做。他说，哪怕最丑最老的妓女也可以有好看的头发或是形状姣好的耳朵。”
<p>　　“形状姣好的耳朵？”邓克的怀疑加深了。
<p>　　“或者是漂亮的眼睛。告诉她说她的长袍衬托出了她眼睛的颜色。”男孩思考了一会儿。“除非她只有一只眼睛，像血鸦公爵那样。”
<p>　　夫人，那件长袍衬托出了您一只眼睛的颜色。邓克曾听过骑士和年轻贵族们对其他淑女们说出类似的奉承，但他们从来没说得这么露骨。好心的夫人，那件长袍很美。它衬托出了您两只可爱眼睛的颜色。有些女士是又老又瘦的，要么就是又胖又满面红光，或是一脸痘疤平平无奇，但全都穿长袍、有着两只眼睛；而按邓克的记忆，她们都为这些华丽的话语所取悦了。多可爱的一件长袍啊，夫人。它衬托出了您颜色美丽的眼睛的可爱之美。“一个雇佣骑士的生活要简单些，”邓克闷闷不乐地说。“如果我说错了什么，她多半会把我缝进一袋子石头，然后扔进她的护城河里去。”
<p>　　“我怀疑她会不会有那么大的袋子，爵士。”伊戈说。“我们可以改用我的靴子。”
<p>　　“不，”邓克咆哮道，“我们不能。”
<p>　　当他们从瓦特树林里出来时，他们发现自己正在水坝上游。水位已经升高到了足以让邓克泡那个他曾梦想的澡。深到了可以淹死一个人，他想。在对岸，河岸已经被掘出了一个缺口，挖出一条水渠来把一部分水流引向西方。水渠沿路伸展，为无数蜿蜒在田野间的小水道供水。一旦我们涉过溪流，我们就在寡妇权力之下了。邓克怀疑他正骑马走向什么。他只不过是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十岁的男孩防守他的背后。
<p>　　伊戈扇着他的脸。“爵士？我们为什么停下来？”
<p>　　“我们没有停。”邓克用脚跟踢了踢他的坐骑，水花四溅地下了河。伊戈骑着骡子跟在后面。水在最深处直到“雷鸣”的肚腹。他们在寡妇那一边滴着水上了岸。前方，水渠笔直有如长矛，在阳光下闪着绿色和金色。
<p>　　几个小时之后当他们窥见冷壕堡的塔楼时邓克停下来换上他那件好多恩上衣，并把长剑在鞘中松动了一下。他可不希望在他需要把它拔出来时它卡在那里。伊戈也晃动了一下他的匕首柄，在软草帽下他脸色庄重。他们并辔而骑，邓克在大战马上，男孩在骡子上，奥斯格雷的旗帜在旗杆上无精打采地飘动。
<p>　　在听过尤斯塔斯爵士对它的所有描述之后，冷壕堡看上去有点让人失望。和风息堡或是高庭，以及其他邓克曾见过的高贵要塞们相比，它是座朴素的城堡……但它是一座城堡，而不是一座加强的了望塔。它钝锯齿形的外墙有三十英尺高，每一角都有塔楼，而每一座都有半个坚定塔大。每一处塔楼和尖顶都挂着沉重的威博黑旗，上面是一只趴在银网上的斑纹蜘蛛纹章。
<p>　　“爵士？”伊戈说。“水。看那水流向哪里。”
<p>　　水渠到冷壕堡的东墙下为止，注入了城堡因之得名的护城河。溅落水流的汩汩声令邓克磨着牙。她不会拥有我的切凯河。“来，”他对伊戈说。
<p>　　在主门拱顶下一排蜘蛛旗帜在凝滞的空气中垂落，其下是深深镌刻进岩石的更古老的纹章。几百年的风霜雨雪已经磨损了它，但它的形状依然明显：一只用方格拼成的后腿站立的狮子。下面的城门是开着的。当他们蹄声咔哒地走过吊桥，邓克注意到护城河有多深。至少六英尺，他判断。
<p>　　两个拿长矛的人在吊闸处挡住了他们的路；一个有着一副大黑胡子，另一个没有。大胡子要求知道他们来此的目的。“我奥斯格雷家族的阁下派我来和威博夫人商谈，”邓克告诉他。“我叫邓肯爵士，高个邓肯爵士。”
<p>　　“哦，我知道你不是班尼斯，”没胡子的卫士说。“他要是来我们能闻出来。”他缺了一颗牙，一只斑纹蜘蛛徽章缝在他胸前。
<p>　　大胡子眯着眼睛猜疑地打量邓克。“除非‘长寸’允许，否则没人能见夫人。你跟我来。你的马童可以和马留在一起。”
<p>　　“我是一个侍从，不是马童。”伊戈坚持道。“你是眼睛瞎了，还是只不过愚蠢？”
<p>　　没胡子的卫士大笑出声，而大胡子把矛尖对准了男孩的喉咙。“再说一次。”
<p>　　邓克给了伊戈一个耳贴。“不，闭上你的嘴，照顾马匹。”他下了马。“现在我要去见卢卡斯爵士。”
<p>　　大胡子放低了长矛。“他在庭院里。”
<p>　　他们在尖铁吊闸下走过，经过了头顶一个谋杀洞，然后来到了外层守卫区。猎犬在狗场里吠叫，邓克能听到一座七面木圣堂的铅玻璃窗子后传来歌声。在锻造间前一个铁匠正在为一匹战马钉掌，一个学徒男孩在打下手。附近一个侍从在对着箭靶放箭，同时一个长雀斑、梳一条长编辫的女孩在和他一次次比试。枪靶也在旋转着，五六个穿戴着护垫的骑士正轮流击打着它。
<p>　　他们在枪靶那里的观众中间找到了“长寸”卢卡斯爵士，他正在和一个相当肥胖、出汗比邓克还厉害的修士交谈，那修士活像一个圆滚滚的白布丁，长袍湿透好似他在泡澡时就穿着它。“寸土”在他身边像是一支长枪，坚硬笔直，极为高大……虽然没有邓克这么高。六英尺七英寸，邓克下了判断，而且每一英寸都比前一英寸更骄傲。虽然穿着黑色丝绸和银色布料，卢卡斯爵士看起来就像他在长城上走动一样凉爽。
<p>　　“大人，”卫士向他敬礼。“这个人从鸡群塔来，要觐见夫人。”
<p>　　修士先转过了身，高兴地大叫一声，让邓克以为他喝醉了。“这又是什么？一个雇佣骑士？在河湾地有大片的树篱呀。”修士做了个祝福的记号。“愿勇者永远在你一边而战。我是塞弗顿修士。一个叫人遗憾的名字 ，但却是我自己的。你呢？”
<p>　　“高个邓肯爵士。”
<p>　　“这是个谦虚的伙计，”修士对卢卡斯爵士说。“我要是体格像他一样大，我就会叫自己‘庞然大物塞弗顿爵士’，‘高塔塞弗顿爵士’，‘耳边飘云的塞弗顿爵士’。”他的月亮脸泛着红，他长袍上有酒的污痕。
<p>　　卢卡斯爵士打量着邓克。他年纪大一些，至少有四十岁，也许有五十了；瘦削有力而非肌肉发达，长着一张引人注目的丑脸。他的嘴唇很厚，泛黄的牙齿乱七八糟，鼻子阔大多肉，眼睛有些暴。而且他很恼火，邓克感觉到，甚至在这人开口之前。“雇佣骑士最好不过是拿剑的乞丐，最差则是匪徒。你走开。我们这里不需要你这种人。”
<p>　　邓克的脸色沉了下来。“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从坚定塔派我来与这座城堡的夫人谈判。”
<p>　　“奥斯格雷？”修士扫了“长寸”一眼。“切凯狮子，奥斯格雷？我以为奥斯格雷家族已经断绝血脉了。”
<p>　　“差不多了，所以也没什么区别。那老头子是那一家子最后一个。我们让他在东边几里格开外保有一座掉渣的了望塔。”卢卡斯爵士对邓克皱着眉。“如果尤斯塔斯爵士想要和夫人谈话，叫他自己来。”他的眼睛眯了起来。“你是在水坝那里和班尼斯在一起的人。别费心要否认。我应该吊死你。”
<p>　　“诸神拯救我们，”修士用袖子蘸了蘸眉毛上方的汗水。“一个土匪，是不是？还是个大体格的土匪。爵士，为你的邪恶行径忏悔吧，然后圣母就会宽恕你。”修士虔诚的恳求被他放的屁打了折扣。“噢，天哪。原谅我这肠气，爵士。那是豆子和大麦面包的结果。”
<p>　　“我不是个土匪。”邓克告诉他们两个，带着他能集结起来的所有尊严。
<p>　　“长寸”不为这否认所动。“别指望我的耐心，爵士……如果你是个爵士。跑回你那鸡群塔去，告诉尤斯塔斯爵士交出棕色臭气班尼斯爵士。如果他能替我们省了把他揪出坚定塔的麻烦，夫人会更好说话一点。”
<p>　　“我要和夫人讨论班尼斯爵士的问题，以及在水坝的纠纷，还有窃取我们河流的事。”
<p>　　“窃取？”卢卡斯爵士说。“要是对我们的夫人说这话，日落前你就会在一个麻袋里游泳。你真确定想要见她？”
<p>　　邓克唯一确定的事是想要把自己的拳头打进“寸土”卢卡斯那一口扭曲的黄牙。“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想要见她。”
<p>　　“哦，叫他和她交谈好了。”修士催促道。“那能有什么坏处？邓肯爵士在这残酷的太阳底下骑马走了一段长路，让这伙计说想说的话吧。”
<p>　　卢卡斯爵士再一次打量着邓克。“我们的修士是个正直的人。来吧。你要是简短点我就谢谢你。”他大步穿过庭院，邓克被迫匆匆跟着他。
<p>　　城堡圣堂的大门敞开了，礼拜者们从台阶上走下来。有骑士，有侍从，有十几个孩子，几个老人，三个白袍白帽的修女……还有一个出身高贵的丰满胖女士，穿着一件用密尔蕾丝镶边的深蓝色缎子长袍，长得衣襟拖到了尘土里。邓克估计她有四十岁了。在一个银纺发网下她红褐色的头发堆得高高的，但她一身最红的则是她的脸。
<p>　　“夫人，”在他们站到她和她的修女们面前时，卢卡斯爵士开口说。“这个雇佣骑士要求带给您一个来自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的口信。您要听吗？”
<p>　　“如果你希望如此，卢卡斯爵士。”她凝视着邓克，看得那么专注，叫他无法不想起伊戈关于巫术的话。我不认为这位在血中沐浴来保持她的美貌。寡妇又矮又胖，还有个古怪的尖脑型，她的头发也不能完全掩饰。她的鼻子太大了，嘴又太小。她确实有两只眼睛，他如释重负地看到，但那时候所有献殷勤的想法都离邓克而去。“尤斯塔斯爵士要我和您商谈，关于最近在您水坝发生的纠纷。”
<p>　　她眨了眨眼。“你说……水坝？”
<p>　　一群人正在他们身边聚集起来。邓克能感到不友好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小溪，”他说，“切凯河。夫人您横跨它修了一道水坝……”
<p>　　“哦，我很确定我没有，”她答道。“唉，整个早上我都在做祷告，爵士。”
<p>　　邓克听到卢卡斯爵士吃吃笑了出来。“我的意思不是说夫人您亲自修了那水坝，但是……没有那条河，我们所有的庄稼都会死……平民百姓在田野里种着大豆、大麦，还有甜瓜……”
<p>　　“真的吗？我非常喜欢甜瓜。”她的小嘴显出了一道快乐的弧线。“那是哪种甜瓜？”
<p>　　邓克不自在地扫视了这一圈人的表情，感到自己的脸在发烧。有什么不太对头。“长寸”在愚弄我。“夫人，我们能不能在某个地方……私下继续讨论？”
<p>　　“我赌一个银币，这大呆子想和她上床！”有人嘲笑道，然后他周围爆发出一片大笑。那位夫人畏缩了，半是害怕地抬起双手遮着她的脸。一个修女迅速走到她身边，保护性地伸手搂住了她的肩。
<p>　　“这究竟是什么娱乐？”一个嗓音切入笑声，冷静又坚定。“有人能享受这种玩笑吗？骑士爵士，你为什么骚扰我的好姐妹？”
<p>　　那是他先前在箭靶处看见的女孩。她一边胯上挂着一袋箭，拿着一把正好和她一样高的长弓，而她并不高。如果邓克差一寸七英尺，这女弓箭手也就是差一寸五英尺。他能用两只手拢住她的腰。她的红头发编成辫子，长到末梢扫着大腿；她脸上有着酒窝，长着一个狮子鼻，两颊上散布着一些浅浅的雀斑。
<p>　　“原谅我们，罗翰妮夫人。”说话的是一个上衣上绣着卡斯威半人马、相当年轻的贵族。“这大呆子以为海莉肯特夫人是您。”
<p>　　邓克看看两位女士，从一个到另一个。“你是红寡妇？”他听见自己冲口而出。“但你太……”
<p>　　“年轻？”女孩把长弓扔给那个他见过和她一起射箭的瘦高男孩。“碰巧我二十五岁了。要么你本来想说太小？”
<p>　　“——漂亮。我本来想说漂亮。邓克不知道这话是打哪儿来的，但他很高兴它冒了出来。他喜欢她的鼻子，还有草莓金红的头发颜色，还有她皮坎肩下虽小却形状美观的乳房。“我以为你会是……我是说……他们说你已经做了四次寡妇了，所以……”
<p>　　“我第一个丈夫在我十岁时候就死了。他那时十二岁，是我父亲的侍从，在红草原给马踏倒。恐怕我的丈夫们活得都不怎么长。最后一个是春天死的。”
<p>　　那就是他们通常说的，关于那些在两年前春季大瘟疫中死去的人们。他是春天死的。上万人在那春天死去，其中有一位睿智的老国王，还有两个大有前途的王子。“我……我为您的失落而难过，夫人。”骑士风度的言行，你这呆子，给她点华丽的赞颂。“我想说……您的长袍……”
<p>　　“长袍？”她低头扫了一眼她的靴子、马裤，松垮垮的亚麻上衣，还有皮坎肩。“我没穿什么长袍。”
<p>　　“您的头发，我是说……它柔软又……”
<p>　　“你又是怎么知道那一点的，爵士？如果你曾经碰过我的头发，我觉得我会记得住。”
<p>　　“不是柔软，”邓克可怜巴巴地说。“红。我是说红。您的头发非常红。”
<p>　　“非常红，爵士？噢，我希望不像你的脸一样红。”她大笑起来，旁观者们跟她一起笑。
<p>　　只除了“长寸”卢卡斯爵士。“夫人，”他插了进来。“这个人是坚定塔的一个雇佣骑士。棕盾班尼斯在水坝攻击您的挖沟人、砍伤了沃尔莫的脸时，他就和他在一起。老奥斯格雷派他来和您谈判。”
<p>　　“他派我来，夫人。我叫高个邓肯爵士。”
<p>　　“更像是傻瓜邓肯爵士，”一个佩戴雷古德家族三折雷电纹章的蓄须骑士说。更大的一阵哄笑响了起来。就连海莉肯特夫人也恢复到了可以发出一声轻笑。
<p>　　“冷壕堡的礼貌随着我的父亲大人一起死掉了吗？”女孩问道。不，不是个女孩，是个成年女人。“我在想邓肯爵士是怎么能犯了这么个错误的？”
<p>　　邓克恶狠狠地瞪了“寸土”一眼。“是我的错。”
<p>　　“是吗？”红寡妇从头到脚打量着邓克，而她的注视在他胸膛上逗留最久。“一棵树和一颗流星。我之前从来没见过这个家徽。”她碰了碰他的上衣，用两根手指描摹着榆树的一根枝条。“而且是画的，不是绣的。我听说过多恩人在他们的丝绸衣服上画画，但你要是个多恩人，身材也太大了点。”
<p>　　“不是所有的多恩人都身材矮小，夫人。”邓克能透过丝绸感到她的手指。她的手上也有雀斑。我打赌她浑身上下都有雀斑。他异乎寻常地口干舌燥。“我在多恩过了一年。”
<p>　　“那里所有的橡树都长这么高吗？”她说，同时她的手指描摹着他心口的一根树枝。
<p>　　“它应该是一棵榆树，夫人。”
<p>　　“我会记住的。”她庄严地收回了手。“守卫区太热也太脏了，没法说话。修士，带邓肯爵士到我的觐见室去。”
<p>　　“那将是我的巨大荣幸，好姐妹。”
<p>　　“我们的客人会口渴的。你可能也要派人去拿一大瓶酒来。”
<p>　　“我必须吗？”胖男人脸上神采焕发。“好，如果那取悦您的话。”
<p>　　“我换过衣服就来加入你们。”她解开皮带和箭袋，把它们交给了她的同伴。“我还将需要塞瑞克学士。卢卡斯爵士，去叫他来见我。”
<p>　　“我会立刻带他来，夫人，”“长寸”卢卡斯说。
<p>　　她望向她城守的眼光是冷冷的。“不必。我知道要管理城堡你有很多责任。你派塞瑞克学士到我的觐见室就够了。”
<p>　　“夫人，”邓克在她身后喊道，“我的侍从被迫等在门口。他也能加入我们吗？”
<p>　　“你的侍从？”当她微笑时，她看上去就像个十五岁的女孩，而不是个二十五岁的女人。一个充满淘气和欢笑的漂亮女孩。“当然，如果那令你高兴的话。”
<p>　　“爵士，别喝那酒，”当他们和修士一起等在她的觐见室里时伊戈对他耳语。石地板上铺着散发甜香气息的灯心草，墙壁上悬挂着织着比武会和战斗场景的壁毯。
<p>　　邓克哼了一声。“她没必要给我下毒，”他耳语回去。“你知道，她认为我是某个大傻瓜，两只耳朵之间全是豌豆麦片粥。”
<p>　　“恰好，我的好姐妹喜欢豌豆麦片粥，”塞弗顿修士说，当他拿着一大瓶酒、一大瓶水和三个杯子再次出现的时候。“是的，是的，我听见了。我胖是胖，可还不聋。”他给两只杯子里倒满酒，另一只倒满水。他把第三杯给了伊戈；男孩怀疑地打量了很久，还是把它放到了一边，而对此修士完全没留心。“这是一瓶青亭岛美酒，”他正在告诉邓克。“妙不可言，而毒药给了它特别的辛辣味道。”他对伊戈挤了挤眼。“我很少亲自碰葡萄，但我听说过。”他递给邓克一杯。
<p>　　酒味甘甜美妙，但邓克小心翼翼地小口啜饮，而且只在修士已经三大口啧啧有声地痛饮掉半杯之后。伊戈抱起双臂，继续忽略他的水。
<p>　　“她确实喜欢豌豆麦片粥，”修士说。“还喜欢你，爵士。我知道我自己的好姐妹。我第一次在庭院里看见你，我有一半希望你是个求婚者，从君临城来寻求执起夫人的手。”
<p>　　邓克皱起了眉。“你怎么知道我是来自君临城的，修士？”
<p>　　“君临城的人说话有种特别的口音。”修士又喝了一大口酒，在口中品味，吞下去，然后满意地叹了口气。“我在那里服务过很多年，在贝勒大圣堂侍侯我们的总主教。”他叹了口气。“你不知道春天之后的城市。火让它变了样。四分之一的房屋都毁掉了，还有四分之一空空如也；老鼠也销声匿迹。那是最奇怪的事；我从来没想过会看到一个没有老鼠的城市。”
<p>　　邓克也曾听说这些。“在春季大瘟疫的时候你在那里吗？”
<p>　　“哦，毫无疑问。那是一段可怕的时期，爵士，可怕啊。强壮的人在破晓时分健康地醒来，在夜幕降临之前就已死去。那么多的人死得那么快，都没有时间埋葬；人们改成把他们堆在龙穴里。到尸体堆了十英尺深，河文公爵下令让火术士烧掉他们。火光透过窗子闪耀，就像过去活着的巨龙们仍然在圆顶下筑巢。晚上你能看见全城的辉光，野火的深绿色辉光。直到今天那绿色还时常萦绕在我心头。他们说兰尼斯特港的春天一样可怕，旧镇更甚，而在君临城它每十个人就夺走四个。不管是年轻还是年老都不能幸免，也不管是富裕还是贫穷，尊贵还是卑微。我们善良的总主教给带走了，诸神自己在尘世的代言人，还有三分之一最虔诚者和几乎所有的静默姐妹。戴伦国王陛下、可爱的马塔瑞斯和勇敢的瓦拉，还有御前首相……噢，那是一段可怕的时期。最后，半个城市都在对陌客祈祷。”他又喝了一口。“而你那时在哪里呀，爵士？”
<p>　　“在多恩，”邓克说。
<p>　　“那么感谢圣母的仁慈吧。”春季大瘟疫从来没有蔓延到多恩，也许是因为多恩人严守边境、关闭港口，就像谷地的艾林家族一样，他们也幸免了。“所有这些关于死亡的交谈都足够让一个人戒了酒，但在我们生活的时世欢笑得来不易呀。干旱一直持续，不管我们如何祈祷。御林就是一个大火药桶，火在那里日夜横行。‘酷钢’和黑火戴蒙的儿子们在泰洛西策划阴谋，戴贡·葛雷乔伊的海怪们在日落之海上狼一样寻觅漫游，往南甚至劫掠到了青亭岛。据说他们抢走了美人列岛的一半财富，还有一百个女人。法曼爵士正在修整他的防御，那让我强烈感觉就像一个人给他怀孕的女儿扣上贞操带，当她的肚子已经大得像我的一样。布雷肯爵士正在三叉戟地慢慢死去，他的长子死在春天里；而这就是说奥瑟爵士必须成功。布莱伍德家族永远不会容忍野兽布雷肯做邻居，那将意味着战争。”
<p>　　邓克知道布莱伍德和布雷肯两家的宿仇。“他们的封君不能强令和平吗？”
<p>　　“唉，”塞弗顿修士说，“徒利大人是个八岁的男孩，身边全是女人。奔流城不会采取什么行动，伊里斯国王就更是不会。除非某个学士对此写上一本书，否则整件事都可能逃过他高贵的注意。河文公爵不大可能让任何布雷肯进来见国王的。请回忆一下，我们的御前首相生来就是半个布莱伍德。如果他会采取哪怕一点行动，那也只会是帮助他的堂兄弟们让野兽走投无路。圣母在河文公爵出生那天就给了他记号，‘酷钢’则在红草原又给了他一次。”
<p>　　邓克知道他在说血鸦。御前首相的真名是布兰登·河文。他的母亲曾是布莱伍德家族的一员，他的父亲则是国王伊耿四世。
<p>　　胖男人喝了他的酒，继续喋喋不休。“至于伊里斯，比起贵族和法令陛下更在乎古旧的卷轴和蒙尘的预言。他甚至都不会让自己打起精神生个继承人。艾莉诺王后天天在大圣堂祈祷，恳求圣母在上，赐给她一个孩子，但她还是个处女呢。伊里斯有自己的房间，据说他宁可和一本书睡觉，而不是一个女人。”他又倒满了杯子。 “别搞错，统治我们的是河文公爵，靠着他的法术和间谍。没人反对他。梅卡王子在盛夏厅生闷气，对他那高贵的哥哥滋长着怨气。雷哥王子软弱的程度和他发疯的程度不相上下，而他的孩子……呃，还是孩子。河文公爵的朋友和亲信充斥了每一个部门，御前会议的领主们舔他的手，而那个新的大学士浸淫巫术的程度就和他一样。红堡被鸦齿卫士守卫着，没人能不经他允许见到国王。”
<p>　　邓克很不自在地在座位里动了动。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一千只，再加上一。他希望御前首相不会也有一千零一只耳朵。塞弗顿修士说的一些话听起来像大逆不道。他扫了伊戈一眼，好看看他如何看待这一切；而男孩正全力挣扎着管好自己的舌头。
<p>　　修士站了起来。“我的好姐妹还要等一会儿。就像所有尊贵的夫人们一样，她试穿的前十件长袍都会被发现不适合她的情绪。你要再来点酒吗？”不等回答，他就又倒满了两只杯子。
<p>　　“我认错的那位夫人，”邓克说，急于说点别的。“她是您的姐妹？”
<p>　　“我们都是七神的子女，爵士，但除了这一点，……天哪，不。海莉肯特夫人是罗兰德·乌弗林爵士的姐妹，他是罗翰妮夫人的第四个丈夫，死在春天里。我的哥哥是他之前那一任丈夫，西蒙·斯丹顿爵士，极其不幸地被一块鸡骨头噎死了。必须得说，冷壕堡到处都是亡魂。那些丈夫们死了，但是他们的亲属还在，喝着夫人的酒、吃着她的蜜饯，就像闹着一场裹在丝绸和天鹅绒里的肥胖粉红蝗虫灾。”他擦了擦嘴。“然而她必须再次结婚，而且得快。”
<p>　　“必须？”邓克问。
<p>　　“她的父亲大人会强令如此。怀曼大人想要孙辈来继承他的血统。当他得病时他试图把她嫁给‘长寸’，这样他就能在知道她有一个强壮的男人保护的情况下死去。但是罗翰妮拒绝嫁给他。于是大人就在遗嘱里实行了报复——如果她在父亲去世满第二周年之前还不结婚，冷壕堡和它的土地就都传给他的堂弟温德尔。也许你在庭院里瞥见他了，脖子上有个瘤的矮个子男人，肠胃总是气体过多——虽然我这么说有点刻薄，因为我自己就注定倒霉要肠气过多。不管怎么说，温德尔爵士贪婪又愚蠢，但他的夫人是罗宛大人的妹妹……而且真是能生啊，那实在不能否认。她生孩子就跟他放屁一样多。他们的儿子们差不多和他一样糟，他们的女儿们则更糟，而所有这些人都已经开始数日子了。罗宛大人已经赞成了遗嘱，所以夫人只有到下个新月的时间了。”
<p>　　“她为什么等了这么久？”邓克想知道，不自觉说出了口。
<p>　　修士耸了耸肩。“说实在的，求婚者不怎么太多。我的好姐妹看上去不错，你可能已经注意到了，而一座坚固的城堡和大片土地增加了她的魅力。你可能以为年轻子弟和没有封地的骑士会蜂拥而至，像苍蝇似的簇拥着夫人。这你就错了。四个死掉的丈夫让他们心存谨慎，还有些人说她不能生育……虽然从来不敢当着她的面，除非他们渴望看见鸦笼里头的样子。她曾经生过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但两个都没活到命名日。那些少数没被关于毒药和巫术的谣言吓走的人不想和‘长寸’有什么纠葛。怀曼大人在临终时命令他保护他的女儿不受不配的求婚者们骚扰，而他把这扩大到了所有求婚者。任何想要执她手的人都会需要先面对他的剑。” 他喝完了酒，把杯子放到一边。“那不是说就没有人了。克雷顿·卡斯威和西蒙·雷古德是最坚持不懈的，虽然他们似乎对她的土地而非她本人更感兴趣。要我打赌的话，我就会把我的金币押在杰罗德·兰尼斯特身上。他还不曾露过面，但他们说他一头金发，思维敏捷，超过六英尺高……”
<p>　　“……而且威博夫人对他的信件甚是心动。”正被谈论的那位夫人站在门口，她身边是一个朴实的年轻学士，他长着一个勾鼻子。“你会输掉赌注的，好兄弟。杰罗德永远不会为了这么微不足道的权力而情愿放弃兰尼斯特港的乐趣和凯岩城的显赫荣光。他作为提卜特公爵的兄弟和顾问要有更大影响力，大过他作为我的丈夫所能希望的极限。至于其他人，西蒙爵士会需要卖掉我的一半土地来还清他的债务；而克雷顿爵士只要‘长寸’屈尊看他一眼就会抖得像片叶子，此外，他比我还漂亮呢。而你，修士，有着维斯特洛最大的嘴。”
<p>　　“一个大肚子需要一张大嘴，”塞弗顿修士说，毫不害臊。“否则它很快就会小下去。”
<p>　　“你是红寡妇？”伊戈问道，惊讶不已。“我差不多都有你高！”
<p>　　“不到半年前另一个男孩观察到了同样的事。我把他送上刑架来把他抻得更高点。”当罗翰妮夫人安坐到台阶上的高位，她把辫子越过左肩拉到了身前。它那么长，末梢在她大腿上盘了起来，就像一只睡着的猫。“邓肯爵士，我不该在庭院里戏弄你，当你如此努力想要表现得体的时候。只不过你脸红得那么厉害……在你长到这么高的村庄里，没有女孩戏弄你吗？”
<p>　　“那村子是君临城。”他没有提到跳蚤窝。“那里有女孩，但是……”在跳蚤窝出现的那种戏弄有时会涉及砍掉一根脚趾。
<p>　　“我料想他们害怕戏弄你。”罗翰妮夫人抚摸着她的辫子。“无疑他们被你的身材吓坏了。我请求你不要记恨海莉肯特夫人。我的好姐妹头脑单纯，但她无意伤人。不管她如何虔诚，没有她的修女她都无法自己穿衣服。”
<p>　　“那不是她的错。是我犯了错。”
<p>　　“你说的谎真是有骑士风度。我知道那是卢卡斯爵士。他是个有着残酷幽默感的男人，而你一出现就冒犯了他。”
<p>　　“怎么会？”邓克说，迷惑了。“我从来没对他有什么害处。”
<p>　　她微笑了，那笑容让邓克希望她能更平凡。“我看到你和他站在一起。你要高出一手——或是非常接近一手。卢卡斯爵士已经许久没有遇到他不能俯视的人了。你多大了，爵士？”
<p>　　“快二十了，如果这让夫人满意的话。”邓克喜欢“二十”的发音，虽然他差不多要年轻一岁，也许两岁。没人确切知道，他自己更是如此。他肯定就和别人一样曾经有一个母亲一个父亲，但他从来不知道他们是谁，哪怕是他们的名字；而跳蚤窝根本没人会在乎他什么时候出生，出自何人。
<p>　　“你和看上去一样强壮吗？”
<p>　　“我看上去有多强壮，夫人？”
<p>　　“噢，强壮到了足够让卢卡斯爵士恼火。他是我的城守，虽然不是我选的。就像冷壕堡一样，他是我父亲的一项遗产。你是在某个战场上得到骑士授勋的吗，邓肯爵士？你说的话显示你不是出身贵族，如果你能原谅我这么说的话。”
<p>　　我出身贱民。“帕尼基的艾兰爵士，一位雇佣骑士，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收留我做了侍从。他教给我骑士精神和战斗技巧。”
<p>　　“而同一位艾兰爵士给你授了勋？”
<p>　　邓克的脚挪了挪。他看到一只靴子的带子半松着。“没有别人会做这件事。”
<p>　　“艾兰爵士现在在哪里？”
<p>　　“他死了。”他抬起了眼睛。他可以等会儿再把靴子系上。“我把他葬在山坡上。”
<p>　　“他是英勇战死的吗？”
<p>　　“天下着雨。他受了凉。”
<p>　　“老人们是脆弱的，我知道。我从我第二个丈夫那里学到了这一点。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十三岁。他下一次过生日的时候本来就会是五十五岁了，如果他能活到足够长看到那一天的话。当他在土里埋了半年后，我给他生了一个小儿子，但陌客把他也带走了。修士们说他的父亲要他到身边去。你怎么想，爵士？”
<p>　　“呃，”邓克迟疑着说，“可能吧，夫人。”
<p>　　“胡说八道。”她说。“那男孩生下来就太虚弱。那样的一个小东西，他几乎没有足够的力气吃奶，一动不动。诸神给了他父亲五十五年光阴；你会认为他们本来也可以赐给他儿子多过三天的日子。”
<p>　　“你会。”邓克对诸神几乎一无所知。他有时候去圣堂，对勇者祈祷给予他双臂更大的力量，但其它方面他就任七神去了。
<p>　　“我很遗憾艾兰爵士死了，”她说。“而且更遗憾你为尤斯塔斯爵士效劳。不是所有老人都一样的，邓肯爵士。你回家去帕尼基会过得更好。”
<p>　　“除了我发誓效忠的地方我没有家。“邓克从来没有见过帕尼基；他甚至说不出它是不是在河湾地。
<p>　　“那么就发誓效忠这里好了。时事难料啊。我需要骑士。你看起来似乎有个健康的胃口，邓肯爵士。你能吃掉多少只鸡？在冷壕堡你会吃到足够的粉红热肉和甜水果馅饼。你的侍从看起来也需要食物。他太瘦了，所有头发都掉光了。我们会让他和其他与他同龄的男孩共享一个房间。他会喜欢的。我的武技长能训练他一切战斗的技巧。”
<p>　　“我训练他，”邓克辩解道。
<p>　　“还有谁？班尼斯？老奥斯格雷？鸡群？”
<p>　　曾有一些日子邓克让伊戈去追逐鸡群。这能帮助他变得动作更快，他想，但他知道如果他说出来她会笑的。她的短鼻子和雀斑正在令他分心。邓克不得不提醒自己为什么尤斯塔斯爵士派他来此。“夫人，我已经发誓效忠了我的阁下奥斯格雷。”他说。“就是那样。”
<p>　　“就这样好了，爵士。让我们讨论不那么令人愉快的事务吧。”罗翰妮夫人拉了一下辫子。“我们不能容忍对冷壕堡和它的百姓的攻击。因此告诉我为什么我不该把你缝进一个麻袋去。”
<p>　　“我是来连本带利赌博的，”他提醒她。“而且我已经喝过了你的酒。”那味道仍然在他嘴里流连，醇厚甘甜；目前为止它还没毒死他。也许是酒让他大胆起来了。“而且你没有大到能装下我的麻袋。”
<p>　　令他放松的是，伊戈的玩笑令她微笑了。“不过，我有好几个大到够装下班尼斯的。塞瑞克学士说沃尔莫的脸给几乎砍到了骨头。”
<p>　　“夫人，班尼斯爵士对那个人发了脾气。尤斯塔斯爵士派我来这里偿付血的代价。”
<p>　　“血的代价？”她大笑了。“他是个老人，我知道，但我不曾意识到他老成那样了。他以为我们活在英雄纪元，一个人的生命被估价为不多于一袋子银币？”
<p>　　“那挖沟人没有被杀，夫人，”邓克提醒她。“我没看到有人被杀。他的脸被砍了，那就是全部。”
<p>　　她的手指懒懒地在辫子上游移。“请说吧，尤斯塔斯爵士对沃尔莫的脸颊出价多少？”
<p>　　“一个银鹿币。还有三个给您，夫人。”
<p>　　“尤斯塔斯爵士对我的荣誉定了个小气的价钱，虽然三个银币比三只鸡要好些，我承认。他要是把班尼斯交给我惩罚会更好。”
<p>　　“这会涉及您提到的麻袋吗？”
<p>　　“可能。”她把辫子卷在了一只手上。“奥斯格雷可以留着他的银币。只有血才能偿还血。”
<p>　　“好吧，”邓克说，“也许就像您说的那样，夫人。但是为什么不派人找来那个班尼斯砍伤的人，问他是想要一个银鹿币还是把班尼斯装进麻袋？”
<p>　　“噢，如果他不能两者都要的话他会选择银币的；我不怀疑那一点，爵士。但这不是他能做的选择。现在这是关于狮子和蜘蛛的问题，而不是什么农民的脸。我要的是班尼斯，而我会得到班尼斯。没人能骑马闯进我的土地，对我的一个人施加伤害，然后逃回去为此发笑。”
<p>　　“夫人您曾骑马闯进坚定塔的土地，伤害了尤斯塔斯爵士的一个人，”邓克不加思索地说。
<p>　　“我有吗？”她又拉了一下辫子。“如果你是说那个偷羊的，那人臭名昭著。我曾跟奥斯格雷抱怨过两次，然而他什么也没做。我不问第三次。国王的法律准许我有处刑的权力。”
<p>　　是伊戈回答了她。“在您自己的土地上，”男孩坚持道。“国王的法律给予了贵族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处刑的权力。”
<p>　　“机灵的男孩，”她说，“如果你知道那么多，你也会知道有封地的骑士没有权利在不经他们封君准许的情况下施以惩罚。尤斯塔斯爵士为罗宛大人拥有坚定塔。班尼斯在导致流血的时候打破了国王的和平，而且必须为此负责。”她看向邓克。“如果尤斯塔斯爵士愿意把班尼斯交给我，我会割掉他的鼻子，而这事就这么了结。如果我必须去把他抓来，那么我不给这样的承诺。”
<p>　　邓克胃里突然感到某种恶心。“我会告诉他，但他不会放弃班尼斯爵士。”他犹豫了。“水坝是一切麻烦的起源。如果夫人同意把它拆掉——”
<p>　　“不可能，”罗翰妮夫人身边的年轻学士宣布。“冷壕堡供养着比坚定塔多二十倍的平民百姓。夫人有小麦、玉米和大麦田，全都正因干旱而枯死。她有半打果园，苹果树、杏树和三种梨树。她有要生小牛的奶牛，五百头黑鼻子绵羊，她还培育河湾地最好的马匹。我们有一打快要下驹的母马。”
<p>　　“尤斯塔斯爵士也有绵羊，”邓克说，“他在田地里有甜瓜，还有大豆和大麦，还有……”
<p>　　“你们在为护城河取水！”伊戈大声说。
<p>　　我离那护城河是越来越近了，邓克想。
<p>　　“护城河是冷壕堡的防御之根本，”学士坚持道。“你是想要罗翰妮夫人把她自己暴露给攻击吗，在这样靠不住的日子里？”
<p>　　“然而，”邓克慢慢地说，“一条干掉的护城河仍然是条壕沟，而夫人有着结实的城墙，还有足够的人来守卫它们。”
<p>　　“邓肯爵士，”罗翰妮夫人说，“当黑龙起兵的时候我十岁。我恳求我父亲不要让他自己去冒险，或者至少留下我丈夫。如果我的两个男人都走了，谁来保护我？于是他把我带到城墙上，指着冷壕堡那些坚固的地方。‘保证它们的坚固，’他说，‘它们就会保护你的安全。如果你注意你的防御，没有人能伤害你。’他所指的第一处就是护城河。”她用辫子的末梢扫着脸颊。“我的第一个丈夫死在红草原。我父亲给我找了其他的，但陌客把他们也带走了。我不再信任男人，不管他们可能看起来有多少人。我信任岩石、钢铁和水流。我信任护城河，爵士，而我的护城河不会干涸。”
<p>　　“不管您父亲说什么，那都没问题，”邓克说。“但那并没有给您抢走奥斯格雷河流的权利。”
<p>　　她拉了拉辫子。“我猜尤斯塔斯爵士告诉你那条河是他的。”
<p>　　“有一千年了。”邓克说。“它被叫做切凯河。那很明显。”
<p>　　“是这么回事。”她又拉了辫子。一下，两下，三下。“就像那条大河叫做曼德河，虽然曼德勒家族一千年前就给赶离了它的河岸。高庭仍然是高庭，虽然最后一个‘园丁’死在了火之战场上。凯岩城住满了兰尼斯特家族，到处也找不到一个凯斯特利了。世界在改变，爵士。这条切凯河发源于马掌山丘，上次我察看的时候那还完全是我的。这条河也属于我。塞瑞克学士，给他看看。”
<p>　　学士从台阶上走了下来。他不可能比邓克大很多，但他的灰长袍和链子衣领给了他超越年龄的某种忧郁智慧的气质。他手里拿着一张旧羊皮纸。“自己看看吧，爵士。”他一边说一边展开它，并把它递给了邓克。
<p>　　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他感到自己的脸颊又一次发烧了。他谨慎地从学士手里接过羊皮纸，对着上面写的东西皱眉。没有一个词是他能理解的，但他知道那华丽签名之下的印章；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国王的印章。他正在浏览某道皇家法令。邓克让脑袋从一边晃到另一边，这样他们就以为他在读。“这里有一个词我辨认不出，”过了一会儿他咕哝道。“伊戈，来看一看，你的眼睛比我敏锐。”
<p>　　男孩冲到了他身边。“哪个词，爵士？”邓克指了指。“那个？哦。”伊戈迅速读着，然后抬起眼睛迎上了邓克，接着轻轻点了点头。
<p>　　它是她的河。她有文件。邓克感觉自己胃上挨了一拳。国王自己的印章。“这……肯定出了什么差错。老人的儿子们在为国王效力时而死，为什么陛下会夺走他的河流？”
<p>　　“如果戴伦国王不是这么宽大为怀，他就也会丢了脑袋。”
<p>　　有一瞬邓克迷惑了。“您是什么意思？”
<p>　　“她的意思是，”塞瑞克学士说，“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是一个叛乱者，是叛徒。”
<p>　　“尤斯塔斯爵士选择了黑龙而非红龙，希望一位黑火国王会恢复奥斯格雷家族曾在坦格利安家族统治下失去的土地和城堡。”罗翰妮夫人说。“他主要是想要冷壕堡。他的儿子们用生命的鲜血为他的背叛付出了代价。当他把他们的骨骸带回家、把他的女儿送给国王的人作为人质，他的妻子从坚定塔顶跳了下去。尤斯塔斯爵士没告诉你这些吗？”她的微笑是悲伤的。“不，我不这么认为。”
<p>　　“黑龙。”你发誓效忠一个叛徒，呆子。你吃着一个叛徒的面包，睡在一个叛乱者屋顶下。“夫人，”他试探着说，“黑龙……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这是现在，而现在是干旱。哪怕他曾是个叛乱者，尤斯塔斯爵士还是需要水。”
<p>　　红寡妇站了起来，抚平她的裙子。“那么他就最好祈祷下雨了。”
<p>　　邓克就在这时想起了奥斯格雷在树林里分别时说的话。“如果你不会为他的缘故给他一份水的话，请为他的儿子这样做。”
<p>　　“他的儿子？”
<p>　　“亚达姆。他曾在这里作为你父亲的侍童和侍从效力。”
<p>　　罗翰妮夫人的脸有如石刻。“过来近一些。”
<p>　　他不知道除了服从能怎么办。台阶给她的高度加了整整一英尺，但即使如此邓克还是俯视着她。“跪下来，”她说。他跪了下来。
<p>　　她给他的那个耳光尽了她的全力，而她比表面上更强壮。他的脸颊在发烧，而他能尝到嘴里来自破裂嘴唇的血腥；但她并没有真正伤到他。有一刻邓克能想到的全部就是揪着她的长长红色辫子，拽着她横在他膝盖上好打她的屁股，就像你对付一个给惯坏了的孩子。但是如果我这么做，她会尖叫，然后二十个骑士就会冲进来杀了我。
<p>　　“你竟敢用亚达姆的名字来要求我？”她的鼻孔都张大了。“从冷壕堡滚出去，爵士。立刻。”
<p>　　“我从来没想要——”
<p>　　“滚，否则我就会找到一个大到够装下你的袋子，哪怕我必须亲自缝一个。告诉尤斯塔斯爵士把棕盾班尼斯在明天之前带给我，否则我就会亲自去抓他，带着火和剑。你明白了？火和剑！”
<p>　　塞弗顿修士抓住邓克的胳膊，把他迅速从房间里拉了出去。伊戈紧跟在他们身后。“那实在是最最不明智的，爵士，”胖修士低声说，他带他们到了台阶。“最最不明智。提起亚达姆·奥斯格雷……”
<p>　　“尤斯塔斯爵士告诉我她喜欢那男孩。”
<p>　　“喜欢？”修士重重喷了口气。“她爱着那男孩，他也爱她。那从来没超过一两个吻的限度，但是……在红草原之后她是为亚达姆哭泣，而不是她几乎不了解的丈夫。她为他的死而责怪尤斯塔斯爵士，而那是应该的。那男孩才十二岁。”
<p>　　邓克知道带着一个伤口是怎么回事。不管何时有人提起杨滩镇，他都想到三个为救下他的手脚而死的好人，而那从来无法不伤害他。“告诉夫人我从来都不希望伤害她。请求她的原谅。”
<p>　　“我会尽力而为，爵士，”塞弗顿修士说。“但是告诉尤斯塔斯爵士把班尼斯交给她，而且要快。否则对他来说就麻烦了。非常麻烦。”
<p>　　直到冷壕堡的城墙和塔楼彻底消失在西方他们身后，邓克才转向伊戈，问：“那张纸上写的是什么？”
<p>　　“那是一份授权书，爵士。由国王颁发给怀曼·威博大人。由于他在过去叛乱中的忠诚服务，怀曼大人和他的后代们被授予对切凯河的一切权利，从它发源的马掌山丘直到茂叶湖的湖滨。它还说怀曼大人和他的后代们只要愿意就可以拥有在瓦特树林中猎取红鹿、野猪和兔子的权利，每年还可以从树林中砍二十棵树。”男孩清了清喉咙。“不过授权书只是针对一段时期的。它说如果尤斯塔斯爵士在没有直系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去世，坚定塔就会收归王家所有，威博大人的特权也就宣告结束。”
<p>　　一千年前他们曾是北方边境的统帅。“他们给老人留下的一切就是一座在里面等死的塔楼。”
<p>　　“还有他的头，”伊戈说。“陛下确实留下了他的头，爵士。哪怕他是个叛乱者。”
<p>　　邓克看了男孩一眼。“要是你的话你会砍下他的头吗？”
<p>　　伊戈不得不考虑这一点。“我在朝中的时候有时会在国王的御前会议中服务。他们曾为此争执过。贝勒叔叔说在与一个值得尊敬的敌手打交道时仁慈是最佳选择。如果一个被击败的人相信他会被宽恕，他可能会放下剑并屈膝服从；否则他会继续战斗到死，杀掉更多忠诚者和无辜者。但是血鸦公爵说当你宽恕叛乱者时，你只不过种下了下次叛乱的种子。”他的声音充满疑问。“为什么尤斯塔斯爵士起兵反抗戴伦国王？他是个贤王，每个人都这么说。他把多恩并入了王国，并让多恩人成了我们的朋友。”
<p>　　“你必须得去问尤斯塔斯爵士，伊戈。”邓克认为自己知道答案，但那不是男孩想要听到的。他想要一座门房上刻着狮子的城堡，但他所得到的一切只是黑莓丛中的坟墓。当你发誓效忠某人，你就承诺效力并服从、紧急之时为他作战，而不是窥探他的事务、质疑他的忠诚……但尤斯塔斯爵士愚弄了他。他说他的儿子们为国王作战而死，让我相信那条河是他的。
<p>　　在他们走到瓦特树林的时候夜幕降临了。
<p>　　那是邓克的错误。他本该走那条直接回家的路，他们去时的路；但相反他向北走了，想再看一眼水坝。他有某种试着亲手把那东西拆碎的念头。但诸神和“长寸”卢卡斯爵士被证明没那么乐于助人。到达水坝时他们发现它被两个皮坎肩上缝着蜘蛛纹章的弩手守卫着，其中一个坐着，赤脚泡在偷来的水里。邓克本会乐于就为此掐死他，但那人听到他们来到，迅速抓起了他的弓；他的同伴要更快，一支箭已经上弦待发。邓克能做的最多不过是对着他们恐吓地皱眉。
<p>　　在此之后除了折返就没别的可做了。邓克不像班尼斯爵士那样了解这些土地，要是在像瓦特树林这么小的林子里迷路可够丢脸的。到他们水花四溅地渡过溪流，太阳已经离地平线很近了，第一批星辰正在出现，伴着一群群蠓虫。在高大的幽黑树林中，伊戈又找到了说话的能力。“爵士？那个胖修士说我父亲在盛夏厅生闷气。”
<p>　　“话语就像一阵风而已。”
<p>　　“我父亲没有生闷气。”
<p>　　“这个么，”邓克说，“他可能的。你就会生闷气。”
<p>　　“我没有，爵士。”他皱起眉。“我有吗？”
<p>　　“有时。不过不太频繁，否则我给你耳朵一下子的时候会比现在多。”
<p>　　“你在大门口给了我耳朵一下子。”
<p>　　“那最多是半下子。如果我曾给你完全的一下子，你会知道的。”
<p>　　“红寡妇给了你完全的一下子。”
<p>　　邓克碰了碰肿胀的嘴唇。“你也不必显得对此那么高兴吧。”不过确实没人曾经给你父亲耳朵上来一下子，也许那就是为什么梅卡王子是现在这样子。“当国王任命血鸦公爵为御前首相的时候你尊贵的父亲拒绝加入御前会议，离开君临城回了他自己的封地，”他提醒伊戈。“他已经在盛夏厅呆了一年，另一年也已经过了一半。如果不是生闷气，你把那叫做什么？”
<p>　　“我说那是愤怒，”伊戈傲慢地宣布。“陛下本该任命我父亲做御前首相。他是他的兄弟，而且是贝勒叔叔死后王国里最好的战斗指挥官。血鸦公爵甚至不是个真正的公爵，那只不过是某种愚蠢的礼貌罢了。他是个巫师，而且还出身卑贱。”
<p>　　“私生子，不是出身卑贱。”血鸦可能不是个真正的公爵，但他的双亲都是贵族。他的母亲曾是庸王伊耿众多情妇中的一个；伊耿的私生子自从老国王死去就成了七大王国的祸害。他在临死前给了那一大群人合法地位，不止是那些伟大的私生子，像血鸦、酷钢和戴蒙·黑火，甚至还包括那些次等的，他与妓女、客栈婊子、商人的女儿、戏子的少女以及每一个刚巧吸引了他目光的漂亮农民女孩生的儿子。“火与血”是坦格利安家族的箴言，但邓克曾听艾兰爵士说伊耿的应该是“洗洗她，送到我床上来”。
<p>　　“伊耿国王洗刷了血鸦的私生子身份，”他提醒伊戈。“就像他对其他私生子做的那样。”
<p>　　“老总主教曾告诉我父亲，国王的法令是一回事，诸神的又是另一回事。”男孩固执地说。“他说，嫡生子女在婚床上造就、受天父和圣母祝福，但私生子是因欲望和软弱而生的。伊耿国王颁令说他的私生子们不是私生子，但他不能改变他们的天性。总主教说所有的私生子都生来就注定背叛……戴蒙·黑火，酷钢，甚至血鸦。河文公爵比另外两个更狡猾，他说，但最终他会证明自己也是个叛徒。总主教劝我父亲永远不要信任他，也不要信任其他私生子，不管是高贵的还是卑贱的。”
<p>　　生来就注定背叛，邓克想。因欲望和软弱而生。永远不能信任，不管是高贵的还是卑贱的。“伊戈，”他说，“你从来没想过我可能是个私生子吗？”
<p>　　“你，爵士？”那让男孩大惊失色。“你不是。”
<p>　　“我可能是。我从来不知道我的母亲是谁，以及她后来怎样了。也许我生下来就太大，害死了她。更可能她是某个妓女或是客栈女孩。你在跳蚤窝找不到出身名门的淑女。而如果她曾与我父亲结婚……好吧，那么他又怎样了？”邓克不喜欢被提醒他在被艾兰爵士找到之前的生活。“君临城曾有一个炖菜馆，我曾卖给他们老鼠、猫和鸽子来换褐汤。厨子总说我的父亲是某个贼或是扒手。‘很可能我看着他给吊死了，’他曾告诉我，‘但也许他们只不过把他送去守长城了。’当我给艾兰爵士做侍从时我想问他我们能不能哪天往那个方向走，在临冬城或是别的什么北方城堡效劳。我有这种想法，如果我能到达长城，也许就会遇到某个老人，一个真正高大的男人，看上去就像我。但是我们从来没去过。艾兰爵士说在北方没有树篱，所有的林子都充满狼。”他摇了摇头。“总而言之，很可能你在为一个私生子做侍从。”
<p>　　头一次伊戈无话可说。他们身边的阴暗加深了。萤火虫在树木间缓缓移动，它们的小灯就像无数飘荡的星星。天上也有星星，多得超过任何人能数清的极限，哪怕他活得就像杰赫里斯国王一样长。邓克只需要抬眼就能找到熟悉的伙伴：牡马和母猪，国王之冠和老妪之灯，快船，鬼魂，月亮少女。但北方有云，他看不到冰龙的蓝眼睛，指向北方的蓝眼睛。
<p>　　当他们回到坚定塔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坚定塔在山顶黝黑高大，他看到从上层窗子透出一道浅黄的灯光。尤斯塔斯爵士大多数夜晚都是吃过晚餐就上床，但今夜似乎不是如此。他在等我们，邓克知道。
<p>　　棕盾班尼斯也在等。他们发现他坐在塔阶上，嚼着酸叶子，在月光下打磨长剑。钢和石头刮擦的缓慢声响传得很远。不管班尼斯爵士多么不在乎他自己的衣着和个人卫生，他把武器保养得很好。
<p>　　“呆子回来啦，”班尼斯说。“我正在这里磨剑，好去把你从红寡妇那里救回来哪。”
<p>　　“那些人都在哪里？”
<p>　　“切勃和落汤鸡瓦特在屋顶上站岗，以防那寡妇来拜访。剩下的都爬上床哼哼去了。他们都疼得要命，我好好训练了他们一把。让那大白痴流了点血，就是为了让他发疯。他发疯的时候打仗更厉害。”他笑出了他那棕红相间的微笑。“你得了个不错的血淋淋的嘴唇啊。下次别去翻开石头。那女人说什么？”
<p>　　“她想要保有那水，而且她还想要你，因为你在水坝边砍了那个挖沟人。”
<p>　　“就知道她会的。”班尼斯啐了一口。“有的农民就是烦。他本该谢谢我。女人喜欢有伤疤的男人。”
<p>　　“那么你不在乎她割掉你的鼻子了。”
<p>　　“去她的。如果我想要自己的鼻子给割掉，就会自己动手。”他猛地竖起了一根拇指。“你会在废物爵士的房间里找到他，正琢磨着他曾经多伟大。”
<p>　　伊戈开了口。“他曾为黑龙作战。”
<p>　　邓克本可以给男孩耳朵上来一下子，但棕色骑士只是大笑了。“当然他干过。看他一眼就知道了。他像是个会选择胜利一方的人么？”
<p>　　“不比你差。否则你也不会在这里和我们在一起。”邓克转向伊戈。“照顾好雷鸣和学士，然后上楼找我们。”
<p>　　当邓克从门中走进来时老骑士正穿着睡袍坐在壁炉边，但是没有生火。他手里拿着他父亲的杯子，一个沉重的银杯，是在征服之前为某位奥斯格雷大人打造的。一只用翡翠和黄金薄片嵌成的切凯狮子装饰着杯身，不过有些翡翠薄片已经不见了。听到邓克的脚步声，老骑士抬起头，像个正从梦中苏醒的人一样眨着眼睛。“邓肯爵士。你回来了。你的样子有没有让‘寸土’卢卡斯踌躇，爵士？”
<p>　　“我没发现，阁下。更可能的是那令他恼火了。”邓克尽力讲述了经过，虽然他省略了关于海莉肯特夫人的部分，因为那让他看上去像个彻底的傻瓜。他本来也会省略掉那个耳光，但他受伤的嘴唇肿得有原来两倍大，尤斯塔斯爵士不可能注意不到。
<p>　　当他注意到的时候，他皱起了眉。“你的嘴唇……”
<p>　　邓克小心地摸了摸。“夫人给了我一个耳光。”
<p>　　“她打了你？”他的嘴张开又合上。“她打了我的使者，代表切凯狮子去找她的使者？她敢对你动手？”
<p>　　“只是一只手，爵士。在我们还没离开城堡它就已经不再流血了。”他握起了拳头。“她要班尼斯爵士，而不是您的银币；而且她不肯拆掉水坝。她向我出示了一张写着字的羊皮纸，上面有国王自己的印章；它说溪流是她的。还有……”他犹豫了。“她说您……您……”
<p>　　“……和黑龙一起起兵？”尤斯塔斯爵士突然像是委顿下去了。“我就担心她会的。如果你不想再为我效力，我不会阻止你。”老骑士凝视着他的杯子，虽然邓克不知道他可能想要什么回答。
<p>　　“你告诉我你的儿子们为国王战死。”
<p>　　“他们确实是。那位正统的国王，戴蒙·黑火。那位拿着那柄剑的国王。”老人的胡须颤抖了。“红龙的人叫他们自己忠诚者，但我们这些曾选择黑龙的人也曾一样忠诚。虽然现在……所有和我一起为拥戴戴蒙王子坐上铁王座而起兵的人都像清晨的露珠一样消融了。可能我只是梦到过他们，或者更可能是血鸦公爵和他的鸦齿卫队让他们心存恐惧。他们不可能都死了。”
<p>　　邓克不能否认那个事实。直到此刻他还不曾遇到一个曾为僭君作战的人。但我肯定是见过的。他们曾有成千上万。半个王国拥护红龙，半个王国拥护黑龙。“双方都战斗得很英勇，艾兰爵士总这么说。”他想老骑士可能会想听到这个。
<p>　　尤斯塔斯爵士双手捧着他的酒杯。“如果戴蒙能踏倒加文·科布瑞……如果火球没有在战斗的黄昏被杀……如果海塔尔、塔贝克、奥克赫特和巴特维尔曾借给我们他们的全力，而非试图脚踏两只船……如果曼弗瑞德·罗斯坦曾被证实是忠实的，而非背信弃义……如果快手没有卷入被偷的龙蛋……这么多的如果，爵士……只要任何一个有所不同，结果就会全然不同；然后我们就会被叫做忠诚者，而那些拥护红龙的则会被当作这样的人记住：他们为让篡位者、伪生子戴伦留在他偷来的王座上而战，然后失败了。”
<p>　　“那也许是可能的，阁下。”邓克说。“但事情已经这样发生了。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而且你被宽恕了。”
<p>　　“是啊，我们被宽恕了。只要我们屈下双膝，给他一个人质来保证我们将来的忠诚，戴伦就宽恕叛徒和叛乱者。”他的声音是苦涩的。“我用我女儿的生命买回了自己的头颅。当他们把亚莉珊带去君临城时她七岁；当她死时是二十岁，作为一个静默修女。我曾经去过君临城一次，去看她；而她甚至不肯与我——她亲生的父亲 ——交谈。国王的仁慈是有毒的礼物。戴伦·坦格利安留给我一条命，却夺走了我的骄傲、梦想和荣誉。”他的手颤抖了，红色的酒洒在他膝盖上，但老人没有注意到。“我本该跟着酷钢去流亡，或者在我的儿子们和亲爱的国王身边死去。那本该是配得上一只作为这么多骄傲贵族和强大战士后裔的切凯狮子的死法。戴伦的仁慈让我渺小了。”
<p>　　在他心中黑龙从来没有死去，邓克意识到。
<p>　　“阁下？”
<p>　　那是伊戈的声音。男孩在尤斯塔斯爵士谈到他的死亡时已经进来了。老骑士对他眨了眨眼，好像这是第一次见到他。“怎么，孩子？什么事？”
<p>　　“如果您不介意……红寡妇说您叛乱是为了得到她的城堡。那不是真的吧，对不对？”
<p>　　“城堡？”他看上去迷惑了。“冷壕堡……戴蒙许诺给我冷壕堡，不错，但……那不是为了利益，不是……”
<p>　　“那是为什么呢？”伊戈问道。
<p>　　“为什么？”尤斯塔斯爵士皱起了眉。
<p>　　“您为什么做个叛徒？如果不只是为了城堡的话。”
<p>　　尤斯塔斯爵士在回答之前看了伊戈很久。“你只不过是个年轻的男孩。你不会明白的。”
<p>　　“这个吗，”伊戈说。“我也许会的。”
<p>　　“叛逆……只是一个词。当两个王子为一张只有一个人能坐的王座争战时，大贵族和平民一样都必须选择。当战斗结束，胜利者会被当作忠诚正确的人而得到致敬，同时那些被打败的人将永远作为叛乱者和叛徒为人所知。那是我的命运。”
<p>　　伊戈想了一会儿。“是的，阁下。只不过……戴伦国王是个好人。为什么你会选择戴蒙呢？”
<p>　　“戴伦……”尤斯塔斯爵士几乎说不清这个词，邓克意识到他已经半醉了。“戴伦有个瘦长的体形，肩膀浑圆，走路时小肚子在摇晃。戴蒙站得笔直又骄傲，他的肚腹平坦坚硬有如橡木盾；而且他能作战。拿着战斧、长枪或是链锤，他是我曾见过的最好骑士之一，而拿着剑他就是勇者亲临。当戴蒙王子手中拿着黑火剑时没有人能是他的对手……乌尔瑞克·戴恩拿着‘黎明’也不行，不，就连龙骑士拿着黑姐妹也不行。
<p>　　“伊戈，你可以通过一个人的朋友了解他。戴伦周围都是学士、修士和歌手。总有女人在他耳边私语，他的朝廷里满是多恩人。他怎能不把一个多恩女人带上自己的床，并把自己可爱的妹妹卖给多恩的王子呢，哪怕她明明爱的是戴蒙？戴伦和少龙王有着一样的名字，但当他的多恩妻子给他生下一个儿子时他给那孩子取名贝勒，依照坐过铁王座的最软弱的国王的名字。
<p>　　“然而戴蒙……戴蒙不比一个国王需要的更虔诚，王国中所有伟大的骑士都聚集在他身边。他们的名字要是都被忘记的话血鸦公爵才称心如意，所以他禁止我们歌颂他们；但我记得。罗柏·雷耶斯，灰衣盖瑞斯，奥伯雷·安布罗斯爵士，葛曼·皮克大人，黑拜兰·佛花，红牙，火球……酷钢！我问你，曾经有过这么高贵的一群，这样一大批英雄吗？
<p>　　“为什么，孩子？你问我为什么？因为戴蒙是个更好的人。老国王也看到了这一点。他把那柄剑给了戴蒙。黑火，征服者伊耿的剑，自从征服之后每一个坦格利安国王用过的剑……他把那柄剑放在戴蒙手里，在他授予他骑士称号的那一天，那时戴蒙还是个十二岁的男孩。”
<p>　　“我父亲说那是因为戴蒙是位剑士，而戴伦从来都不是。”伊戈说。“为什么要把一匹马交给一个不会骑马的人呢？剑不同于王国，他说。”
<p>　　老骑士的手猛地一抖，如此厉害，以至于酒从他的银杯里溅了出来。“你的父亲是蠢货。”
<p>　　“他不是，”男孩说。
<p>　　奥斯格雷的脸因愤怒而扭曲了。“你问了一个问题，而我回答了。但我不会容忍这傲慢无礼。邓肯爵士，你应该更经常教训这男孩。他的礼貌实在不象话。如果我必须亲自动手，我会——”
<p>　　“不，”邓克插了进来。“您不会，爵士。”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天黑了。我们会在天一亮就离开。”
<p>　　尤斯塔斯爵士瞪着他，像是被什么击中了。“离开？”
<p>　　“坚定塔。您的服务。”你对我们说谎。随你叫它什么，那都没有荣誉可言。他解开披风卷了起来，然后把它放在老人的膝上。
<p>　　奥斯格雷的眼睛眯了起来。“那个女人提出要收留你效力吗？你要为那妓女的床而离开我？”
<p>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个妓女，”邓克说。“或者是个巫婆、下毒者还是什么都不是。但不管她是什么都没关系。我们离开是去树篱，不是冷壕堡。”
<p>　　“你是说水沟。你要离开我，在树林里像狼一样游荡，在路上伏击诚实的人们。”他的手在颤抖。杯子从他指间滑落，一路在地板上滚动，洒出酒来。“那么走吧。走。我不需要你们任何一个。我本来就不该收留你。走！”
<p>　　“如您所愿，爵士。”邓克招了招手，而伊戈跟了上来。
<p>　　这最后一夜邓克想要离尤斯塔斯·奥斯格雷越远越好，所以他们睡在地窖里，在坚定塔可怜巴巴的剩余部队中间。那是很不安宁的一夜。兰姆和红眼佩特都在打呼噜，一个声音响亮，另一个连绵不断。地窖里满是从通往下层更深地窖的活板门升上来的潮湿蒸汽。邓克在刺得人发痒的床上翻来覆去，恍惚进入半睡半醒状态，不料又在黑暗中突然醒来。他在树林里被虫子咬到的地方痒得要命，稻草里还有虱子。我会彻底摆脱这个地方，摆脱那老人，还有班尼斯爵士，还有其他人。也许是把伊戈带回盛夏厅见他父亲的时候了。他会在早上问男孩这事，当他们走远的时候。
<p>　　但是似乎离早上还很远。邓克满脑子都是龙，红的和黑的……满是切凯狮子，旧盾牌，破烂的靴子……满是溪流、护城河和水坝，还有盖着国王尊贵印章、他读不懂的文件。
<p>　　而她也在那里，红寡妇，冷壕堡的罗翰妮。他能看到她长着雀斑的脸，她苗条的胳膊，她长长的红辫子。这让他感到有些愧疚。我应该梦见坦希莉。他们叫她高过头的坦希莉，但她对我来说不算高过头。她在他的盾牌上画了纹章，而他曾从明焰王子手中救下她；但她甚至在他的七子审判之前就消失了。她不忍心见到我死，邓克经常这样告诉自己，但他又知道什么？他脑袋厚得就像城墙。仅仅是想着红寡妇就足够证明这一点了。坦希莉对我微笑，但我们从来不曾拥抱彼此，从来不曾接吻 ——哪怕是嘴唇贴着脸颊。罗翰妮至少曾碰过他；他肿胀的嘴唇能证明这一点。别傻了。她和你这样的人不相配。她太矮，太聪明，太过危险。
<p>　　睡意最后终于袭来，邓克做了梦。他正跑过瓦特树林中心的一片林中空地，跑向罗翰妮，而她正对他射箭。她放出的每一支箭都例不虚发穿透了他的胸膛，但那疼痛却是奇异的甜蜜。他本该转过身逃跑，但却相反向她跑去，慢得就像你在梦里一贯的那样，就像连空气都变成了蜂蜜。又一支箭射来，然后是另一支。她的箭袋里似乎有射不完的箭。她的眼睛是灰绿色的，满是调皮的神色。你的长袍衬托出了你眼睛的颜色，他想要对她说，但她没穿任何长袍，根本没穿任何衣服。横过她小小的乳房是一片淡淡的雀斑，她的乳头殷红有如小莓果。当他踉跄扑到她脚前时那些箭让他看起来就像某种大豪猪，但不知何故他仍然找到了抓住她辫子的力量。随着狠狠一拽他把她拉倒在自己身上，吻了她。
<p>　　一声呼喊突然唤醒了他。
<p>　　黑暗的地窖里一片混乱。诅咒和抱怨此起彼伏地回响，人们在摸索自己的长矛或裤子的时候互相磕磕绊绊。没人知道出了什么事。伊戈找到了牛油烛并点燃了它，好给这场面添上亮光。邓克是第一个冲上台阶的；他几乎和冲下来的驼背山姆撞在一起，老头喘得像风箱，语无伦次。邓克不得不抓住他的双肩好阻止他倒下去。“山姆，出了什么事？”
<p>　　“天上，”老人呜咽道。“天上！”从他那里得不到更多有用的东西了，于是他们全都爬到屋顶上好看一看。尤斯塔斯爵士在他们之前就到了那里，穿着睡袍站在栏杆边，凝视着远方。
<p>　　太阳正从西边升起。
<p>　　过了很久邓克才意识到那意味着什么。“瓦特树林起火了，”他低声说。从下方的塔底传来了班尼斯诅咒的声音，一连串无以伦比得能让庸王伊耿也脸红的脏话。驼背山姆开始祈祷了。
<p>　　他们离得太远，辨认不出火苗的形状，但红光吞没了西方半边的地平线，而在那红光上空星辰正在消失。国王之冠的一半已经不见了，一片上升的烟幕挡住了它。
<p>　　她说，火和剑。
<p>　　火一直烧到清晨。那一夜坚定塔无人入眠。不久他们就闻到了烟味，看到火舌在远处像穿着鲜红长裙的女孩一样舞蹈。他们全都想知道火会不会吞没他们。邓克站在栏杆后，双眼燃烧着，提防着夜里的骑士。“班尼斯，”他说，当棕色骑士嚼着酸叶子爬上来的时候。“她要的是你。也许你该离开。”
<p>　　“什么，逃跑么？”他驴一样笑起来。“骑着我的马？没准还可以试试骑着这些该死的鸡飞掉。”
<p>　　“那就自己去投降。她只会割掉你的鼻子。”
<p>　　“我喜欢我鼻子现在这模样，呆子。叫她来抓我试试看，我们就等着瞧什么会给割开。”他背靠着城垛盘腿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磨石来打磨他的剑。尤斯塔斯爵士俯视着他，他们压低嗓音讨论着如何打这场仗。“‘长寸’会料想我们到水坝去，”邓克听到老骑士说，“所以我们会相反去烧掉她的庄稼。以火还火。”班尼斯爵士认为就是那样，只不过也许他们也该烧了她的磨坊。“它在城堡另一边六里格远的地方，‘长寸’不会在那里找我们。烧了磨坊，杀了磨坊主，那就会让她损失惨啦。”
<p>　　伊戈也在听着。他咳了一声，眼睛睁得大大的望向邓克。“爵士，你必须得阻止他们。”
<p>　　“我怎么能？”邓克问道。红寡妇会阻止他们。她，还有那个“长寸”卢卡斯。“他们只不过是说说而已，伊戈。就是那样，要么就是尿了裤子。而且现在那不关我们的事了。”
<p>　　黎明随着烟雾弥漫的灰色天空和刺眼的空气到来了。邓克想要尽早开始一切，虽然在无眠的一夜后他不知道他们能走多远。他和伊戈吃了水煮蛋作为早餐，同时班尼斯在外面赶着别人做更多操练。他们是奥斯格雷的人，而我们不是，他对自己说。他吃了四个鸡蛋。照他看来尤斯塔斯爵士欠他那么多。伊戈吃了两个。他们用麦芽酒把它们送下喉咙。
<p>　　“我们可以去美人列岛，爵士，”男孩在他们收拾东西的时候说。“如果他们被铁种们劫掠了，那么法曼爵士也许正寻找某些雇佣剑士。”
<p>　　这是个好想法。“你曾经去过美人列岛吗？”
<p>　　“没有，爵士，”伊戈说。“但他们说它很美。法曼爵士的封地也很美丽。它就叫做美人城堡。”
<p>　　邓克大笑了。“那它就是美人城堡。”他感到肩头好似摆脱了一副重担。“我会去牵马，”他说，同时他把铠甲扎成一包，用麻绳绑好。“去屋顶拿来我们的铺盖，侍从。”他这个早上最不想干的事就是再一次面对切凯狮子。“如果你看见尤斯塔斯爵士，别理他。”
<p>　　“我不会的，爵士。”
<p>　　外面，班尼斯让他的新兵们拿着长矛和盾牌列队，正试图教他们如何齐步行进。棕色骑士在邓克穿过庭院时丝毫没有理会。他会把他们一整群都带向死亡。红寡妇随时都可能到达这里。伊戈从塔门冲出来，带着他们的铺盖哒哒跑下木台阶。在他上方，尤斯塔斯爵士僵直地站在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当他的双眼迎上邓克的，他的胡须颤抖了，然后迅速转身离去。空气中弥漫着吹来的烟雾。
<p>　　班尼斯把自己的盾牌甩到背后，那是一面没有画纹的高木盾牌，数不清的层层古老清漆使它发暗，处处用铁箍紧。它上面没有纹章，只有中心的突起，叫邓克想起了某只紧闭的大眼睛。就像他一样瞎。“你想怎么和她作战？”邓克问道。
<p>　　班尼斯爵士看看他的战士们，嘴里通红满是酸叶子。“这么点长矛可守不住山丘，只能守塔。我们全都躲到里面去。”他对门点点头。“只有一条路能进去。收起木台阶他们就没法子抓到我们了。”
<p>　　“或者他们自己修些台阶。他们可能也带着绳子和抓钩，从屋顶蜂拥进攻你。要么他们只是拿着弩站在后面，在你试图守门的时候叫你被箭扎满。”
<p>　　甜瓜们，大豆们，还有大麦们一直在听他们所说的一切。他们从前所有的勇敢说法都像是已经随风吹散，虽然一丝风都没有。他们紧抓着磨尖的棍棒站着，看着邓克、班尼斯和彼此。
<p>　　“这群人不可能给你带来哪怕一点帮助，”邓克说，对着寒酸的奥斯格雷军队点了点头。“如果你把他们留在外面，红寡妇的骑士会把他们砍成碎片。而他们的长矛在塔里什么用也没有。”
<p>　　“他们可以从屋顶上往下扔东西，”班尼斯说。“切勃擅长扔石头。”
<p>　　“我想他能扔个一两块石头，”邓克说，“直到寡妇的一个弩手用一支弩箭穿透他。”
<p>　　“爵士？”伊戈站在他身边。“爵士，如果我们要走，我们最好动身，以防寡妇来到。”
<p>　　男孩是对的。如果我们逗留，我们会被困在这里。然而邓克仍然在犹豫。“让他们走，班尼斯。”
<p>　　“什么，失去我们英勇的伙计们？”班尼斯看着农民们，笑得像驴叫。“你们这一伙别想动什么念头，”他警告他们。“谁敢跑我就剐了谁。”
<p>　　“试试看，然后我就剐了你。”邓克拔出了剑。“回家，你们全都回家。”他告诉那些平民。“回到你们的村庄去，看看火是不是没有烧到你们的家和庄稼。”
<p>　　没有人移动。棕色骑士瞪着他，嘴在动。邓克忽略了他。“走啊，”他又一次告诉那些平民。就像某位神灵把这些话放进了他嘴里。不是勇者；有哪位神是管傻瓜的吗？“走！！”他再一次说，这次是咆哮。“拿着你们的长矛和盾牌好了，但是快走，否则你们就活不到明天了。你们想不想再次亲吻你们的妻子？你们想不想抱你们的孩子？回家！你们全都聋了吗？”
<p>　　他们没有。随即就是鸡群中的一片混乱。大罗勃在猛冲的时候踩到了一只母鸡，佩特在绊倒在自己的长矛上时差半尺就把大豆威尔的肚子豁开，但他们都成功跑开了。甜瓜们朝一个方向走了，大豆们朝另一个，大麦们则朝第三个。尤斯塔斯爵士从上方对他们大喊，但是没人理会他。他们至少对他是聋的，邓克想。
<p>　　等到老骑士从塔里出来，连滚带爬地走下台阶，只有邓克、伊戈和班尼斯还站在鸡群中。“回来，”尤斯塔斯爵士对他正迅速逃跑的部队喊。“我没有允许你们走。我没有允许！”
<p>　　“没用啦，阁下。”班尼斯说。“他们走啦。”
<p>　　尤斯塔斯爵士转身冲向邓克，他的胡须因大怒而颤抖。“你没有权利遣走他们。没有权利！我告诉他们别走，我禁止他们走。我禁止你解散他们。”
<p>　　“我们从来没听到您，阁下。”伊戈摘下帽子来扇开烟雾。“鸡群叫得太吵了。”
<p>　　老人一屁股坐在了坚定塔最低的台阶上。“那女人给了你什么，叫你把我交给她？”他声调凄凉地问邓克。“她给了你多少金子来叫你背叛我，遣走我的弟兄们，把我独自一人留在这里？”
<p>　　“您不是独自一人，阁下。”邓克把剑插回了剑鞘。“我睡在您屋顶下，今天早上吃了您的鸡蛋，我仍然欠您一些服务。我不会尾巴夹在两腿间离去。我的剑仍然在这里。”他碰了碰剑柄。
<p>　　“一柄剑。”老骑士慢慢站了起来。“一柄剑能有什么希望对抗那女人？”
<p>　　“首先，试着叫她离开您的土地。”邓克希望他像他说的那样确定。
<p>　　老骑士的胡须随每一次呼吸而颤抖。“不错，”他最后说。“勇敢出击好过躲在石墙后。像狮子一样死去好过像一只兔子。我们一千年前曾经是北方边境的统帅。我必须穿上我的铠甲。”他开始走上台阶。
<p>　　伊戈抬头看向邓克。“我从来都不知道你有尾巴，爵士。”男孩说。
<p>　　“你想要耳朵挨一下子？”
<p>　　“不，爵士。你想要你的铠甲吗？”
<p>　　“是的，”邓克说，“还有另外一件东西。”
<p>　　他们讨论了班尼斯爵士是否跟他们走，但最后尤斯塔斯爵士命令他留下守住塔楼。他的剑对他们可能面对的情况没有多大用处，而他的出现会更加激怒那寡妇。
<p>　　棕色骑士不怎么需要说服。邓克帮助他松动了固定上层阶梯的铁栓；班尼斯爬了上去，解开旧灰麻绳，用尽全力拽着——木阶梯吱吱嘎嘎地升了上去，在石阶顶端和塔楼的唯一入口之间留下了十英尺空隙。驼背山姆和他的老婆都在塔里；而鸡群就得自己保护自己了。在底下尤斯塔斯爵士骑着灰阉马突然想起了什么，喊道： “如果我们到傍晚还没回来……”
<p>　　“……我会骑马到高庭去，阁下，然后告诉提利尔公爵那女人是怎样烧了您的树林、谋杀了您。”
<p>　　邓克跟着伊戈和“学士”下了山。老人跟在他后面，铠甲摩擦着轻声作响。头一次起风了，他能听到自己披风飘动的声音。
<p>　　在原本是瓦特树林的地方他们看到的是一片冒烟的废墟。火在他们到达树林的时候已经大部分自己熄灭，但时时还有小片地方仍在燃烧，像是灰烬和渣滓的海洋中火焰的岛屿。其它地方烧焦的树干像焦黑的长矛插向天空。剩下的树木都倒了下来，横躺在向西的路上，树枝烧焦断裂，暗红的火苗在它们空了的树干中心闷烧。森林的地面上也有滚烫的地方，还有些地方烟悬在空气中有如灼热的灰雾。一阵咳嗽攫住了尤斯塔斯爵士，有一阵子邓克担心老人会需要掉头，但最后那咳嗽过去了。
<p>　　他们骑马路过了一只红鹿的尸体，不久之后是貌似曾是一只獾的东西。除了苍蝇没有什么活着。似乎苍蝇能够活过任何状况。
<p>　　“火之战场肯定看起来就像这样，”尤斯塔斯爵士说。“我们的悲伤就从那里开始，两百年前。最后一位绿王死在那战场上，身边是河湾地最美的花朵。我父亲说龙焰燃烧得如此灼热，他们的剑在手中熔化。此后武器被收集起来，拿去打造了铁王座。高庭从王者变成了大臣，奥斯格雷家族逐渐衰微，直到北方边境的统帅只不过成了效忠罗宛家族的有封地的骑士。”
<p>　　对此邓克无话可说，因此他们沉默地骑马走了一段，直到尤斯塔斯爵士咳嗽起来，说：“邓肯爵士，你记得我告诉你的故事吗？”
<p>　　“可能，爵士。”邓克说。“哪一个？”
<p>　　“小狮的。”
<p>　　“我记得。他是五个儿子里最年轻的一个。”
<p>　　“很好。”他又咳嗽了。“当他杀了蓝赛尔·兰尼斯特的时候，西方人就铩羽而归。没有国王就没有战争。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p>　　“明白，”邓克不情愿地说。我能杀一个女人吗？邓克居然希望自己脑袋就像城墙一样厚。一定不能到那个地步。我一定不能让它到那个地步。
<p>　　有几棵绿树仍然耸立在向西的道路与切凯河交叉的地方。它们的树干烤焦了，一面发黑。就在前方，河水幽幽地闪着光。蓝色和绿色，邓克想，但所有的金色都不见了。烟遮蔽了太阳。
<p>　　尤斯塔斯爵士在到达水边时停了下来。“我发过一个神圣的誓言。我不能涉过那条溪流。只要对岸的土地属于她我就不能。”老骑士在泛黄的罩衣下穿着锁甲和片甲。他的剑挂在胯上。
<p>　　“如果她始终不来怎么办，爵士？”伊戈问道。
<p>　　带着火和剑，邓克想。“她会来的。”
<p>　　她确实来了，在一个时辰之内。他们先听到了她那些马的蹄声，然后是盔甲相碰的微弱金属声响，越来越清晰。飘动的烟尘使人不容易辨出他们有多远，直到她的旗手从零乱的灰幕中现身。他的旗杆顶上是一只漆成白色和红色的铁蜘蛛，威博家族的黑旗在下面无精打采地悬着。看到河对岸的他们，他在岸边停了下来。“寸土”卢卡斯爵士半秒钟之后就出现了，全副武装。
<p>　　就在那时罗翰妮夫人本人出现了，骑着一匹煤炭黑的母马；那马身上披着条条银色丝绸，就像一张蛛网。寡妇的披风是用同样的材料制成的，它披在她的肩头和手腕上起伏有如波浪，轻得就像空气。她也有所武装，穿着一套用金子和银子装饰的绿釉鳞甲，它像手套一样合身，让她看起来好像穿着夏日的树叶。她的长长红色辫子在身后垂落，在她骑马时一跳一跳的。塞弗顿修士满脸通红地骑着一匹大灰阉马走在她身侧，而她另一侧是她的年轻学士塞瑞克，骑着一头骡子。
<p>　　更多的骑士跟在后面，有半打之多；同样多的侍从跟着他们。一排骑马的弩手形成了后队，在到达切凯河并看到邓克等在对岸时他们在路的两边成扇形散了开来。不算修士、学士和寡妇本人的话总共有三十三个战士。其中一个骑士迎上了邓克的目光；那是一个桶般敦实的秃头男人，穿着锁子甲和皮甲，有着一张气势汹汹的脸，脖子上长着一个难看的瘤子。
<p>　　红寡妇让她的母马走到了河边。“尤斯塔斯爵士，邓肯爵士，”她从河对岸喊道。“我们在夜里看到你们这里起火了。”
<p>　　“看到？”尤斯塔斯爵士喊回去。“是啊，你看到了……在你点了火之后。”
<p>　　“那是恶意的谴责。”
<p>　　“对恶意的行为。”
<p>　　“昨夜我在自己的床上睡觉，我的女士们陪伴着我。城墙上的呼喊惊醒了我，几乎每个人都是这样。老人们爬上陡峭的塔阶去观望，吃奶的婴儿看到红光，因害怕而大哭。而那就是我对你这里大火所知的一切，爵士。”
<p>　　“那是你的火，女人，”尤斯塔斯爵士坚持道。“我的树林没有了。我说，没有了！”
<p>　　塞弗顿修士清了清嗓子。“尤斯塔斯爵士，”他的声音低沉有力。“御林也在着火，就连雨林也一样。干旱把我们所有的树林都变成了引火柴。”
<p>　　罗翰妮夫人抬起一只手指了指。“看看我的田地，奥斯格雷。看看它们有多干。我要是放火就肯定是个傻瓜。只要风改变方向，火焰就极可能跃过溪流，烧光我的一半庄稼。”
<p>　　“可能？”尤斯塔斯爵士喊道。“烧掉的是我的树林，而你是烧了它们的人。更可能是你施了某种巫婆的法术来驱使风向，正像你用你的黑魔法杀掉你的丈夫们和兄弟们！”
<p>　　罗翰妮夫人脸庞的线条变硬了。邓克曾在冷壕堡看到那个表情，就在她扇他耳光之前。“胡说八道，”她告诉老人。“我不会再对你废话，爵士。交出棕盾班尼斯，否则我们就去抓走他。”
<p>　　“你不能那么做，”尤斯塔斯爵士响亮地宣布。“你永远不能那么做。”他的胡须抽搐了。“别再接近。溪流的这一边属于我，你在这里不受欢迎。你从我这里得不到任何款待。没有面包和盐，甚至没有荫凉和饮水。你作为一个侵略者而来，我禁止你踏上奥斯格雷的土地。”
<p>　　罗翰妮夫人把她的辫子从肩上拉了过来。一句“卢卡斯爵士”就是她所说的一切。“长寸”作了个手势，而弩手们下了马，用钩子和马镫帮助绞开弓弦，从箭袋中拔出了箭。“现在，爵士，”夫人喊道，同时每张弓都上弦抬起，准备完毕。“你能怎么禁止我？”
<p>　　邓克已经听够了。“如果你不经允许越过溪流，你就打破了国王的和平。”
<p>　　塞弗顿修士催他的马向前迈了一步。“国王既不会知道，也不会在意。”他喊道。“我们全都是圣母的子女，爵士。为了她的缘故，请你让开。”
<p>　　邓克皱起了眉。“修士，我不怎么了解诸神……但我们难道不也是勇者的子女？”他摩擦着脖子后面。“如果你试图过河，我会阻止你。”
<p>　　“长寸”卢卡斯爵士大笑起来。“这里有个想要变成刺猬的雇佣骑士啊，夫人。”他对红寡妇说。“下令吧，然后我们就会把一打箭射到他身上。在这个距离它们能射穿那铠甲，就像它是粘痰做的。”
<p>　　“不。还不是时候，爵士。”罗翰妮夫人从溪流对岸打量着他。“你们是两个男人和一个男孩。我们有三十三个人。你觉得怎么才能阻止我们过河？”
<p>　　“这个么，”邓克说，“我会告诉你，但只告诉你。”
<p>　　“如你所愿。”她用脚跟一压自己的马下到了河里。当水浸到母马的肚腹时她停了下来，等待着。“我就在这里。过来近一些，爵士。我承诺不把你缝进一个麻袋里。”
<p>　　尤斯塔斯爵士在邓克回答之前抓住了他的胳膊。“过去，”老骑士说，“但是记住小狮。”
<p>　　“是，阁下。”邓克让“雷鸣”走下了河水。他在她身边勒住马，说：“夫人。”
<p>　　“邓肯爵士。”她伸出手，把两根手指放在他肿胀的嘴唇上。“这是我造成的吗，爵士？”
<p>　　“最近没有别人打过我耳光，夫人。”
<p>　　“我那样做很不好。那打破了待客之道，那位好修士一直在责怪我。”她凝视着河对岸的尤斯塔斯爵士。“我几乎再也记不起亚达姆了。那发生在比我年龄一半还长的时间之前。但我记得我曾爱过他。我没有爱过其他任何人。”
<p>　　“他的父亲把他埋在黑莓地里，和他的兄长们在一起。”邓克说。“他喜欢黑莓。”
<p>　　“我记得。他曾为我摘黑莓，而我们会就着一碗奶油吃掉它们。”
<p>　　“国王在戴蒙这件事上宽恕了老人。”邓克说。“而您也早该在亚达姆这件事上宽恕他。”
<p>　　“把班尼斯交给我，然后我会考虑这件事。”
<p>　　“班尼斯不是我能给出的。”
<p>　　她叹了口气。“我实在不想被迫杀你。”
<p>　　“我也实在不想死。”
<p>　　“那就交给我班尼斯。我们会割掉他的鼻子，把他交回来，然后就一切了结。”
<p>　　“但是那不会，”邓克说。“还有水坝要处理，还有火。您会把放火的人交给我们吗？”
<p>　　“那树林里有萤火虫，”她说。“也许是它们点了火，用它们小小的萤火。”
<p>　　“现在不要开玩笑，夫人。”邓克警告她。“没有时间开玩笑。拆掉水坝，让尤斯塔斯爵士拥有河水，好弥补他的树林。那是公平的，不是吗？”
<p>　　“也许，如果我曾烧过树林的话。但我没有。我在冷壕堡，安全地躺在床上。”她望向下游。“有什么能阻止我们就这么涉过溪流呢？你在乱石中间布下了蒺藜？在灰烬里藏着弓箭手？告诉我你觉得什么能阻止我们。”
<p>　　“我。”他摘下了一只护手。“在跳蚤窝我总是比别的男孩更大也更强壮，因此我曾经打得他们血淋淋，从他们那里偷窃。老人教导我不要那么做。他说，那是错的，更何况有时小男孩们会有不好惹的大兄长。来，看看这个。”邓克把戒指从手指上摘了下来，递给了她。她不得不松开辫子来接过去。
<p>　　“金的？”她说，当她感受到它的重量时。“这是什么，爵士？”她把它在手中翻了过来。“一个图章。金子和黑玛瑙。”当她研究图章的时候她的绿眼睛眯了起来。“你从哪里找到这个的，爵士？”
<p>　　“在一只靴子里。用破布包着，塞在脚尖处。”
<p>　　罗翰妮夫人的手指合拢了。她扫了伊戈和老尤斯塔斯爵士一眼。“你把这戒指给我看可是冒了很大危险啊，爵士。但它能怎么帮助我们呢？如果我命令我的人过河……”
<p>　　“这个么，”邓克说，“那就是说我不得不作战了。”
<p>　　“然后死去。”
<p>　　“最有可能是这样，”他说。“然后伊戈就会回到他来的地方，讲述这里发生了什么。”
<p>　　“如果他也死的话就不会。”
<p>　　“我不认为你会杀掉一个十岁的男孩，”他说，希望自己是对的。“不是这个十岁的男孩，你不会的。你这里有三十三个人，像你说的那样。人们会说话。那边那个胖家伙尤其如此。不管你把坟墓挖得多么深，故事都会传出去。而接下来么……一只斑纹蜘蛛也许能一蛰杀死一只狮子，但一条龙是不同的生物。”
<p>　　“我更愿意做龙的朋友。”她把戒指在手指上试戴了一下。它即使戴在她拇指上也太大了。“不管有没有龙，我必须得到棕盾班尼斯。”
<p>　　“不。”
<p>　　“你有七英尺的固执哪。”
<p>　　“差一英寸。”
<p>　　她把戒指还给了他。“我不能空着手回冷壕堡。他们会说红寡妇输了这一场，太软弱没法履行正义，不能保护她的平民百姓。你不明白，爵士。”
<p>　　“我也许明白。”比你所知的更明白。“我记得有一次风暴土地上一个小贵族收留艾兰爵士效劳，好帮助他和另外某个小贵族作战。当我询问老人他们在为什么争斗时，他说：‘什么也没有，孩子。只不过是某种撒尿竞赛。’”
<p>　　罗翰妮夫人震惊地看了他一眼，但不到半次心跳的时间里她就控制不住地咧嘴笑了。“我曾听过上千的空泛礼貌言辞，但你是第一个曾在我面前说出‘撒尿’的骑士。”她的雀斑脸阴沉下去了。“那些撒尿竞赛就是贵族们判断别人力量的方式，而对任何显示弱点的人来说那就是不幸。一个女人必须尿得双倍卖力，如果她想统治的话。如果那个女人又恰好不那么有势力……斯塔克豪斯爵士觊觎我的马掌山丘，克利福德·考克林爵士早就想要茂叶湖，那些乏味的德维尔家族靠偷牛过活…… 而在我自己的屋顶下还有‘长寸’。每一天我醒来都在怀疑这天他会不会强迫我嫁给他。”她的手紧紧抓住了自己的辫子，紧得好像那是一根绳子，而她自己正挂在悬崖上。“他想要，我知道。他因为害怕我的怒火而踌躇，正像考克林、斯塔克豪斯和德维尔在红寡妇在意的地方蹑手蹑脚。如果他们中任何人认为有一刻我变得软弱可欺……”
<p>　　邓克把戒指戴回手指上，拔出了匕首。
<p>　　寡妇的眼睛看到裸露的钢铁而睁大了。“你在干什么？”她说。“你失去理智了？有一打弩箭瞄准你。”
<p>　　“你要以血还血。”他把匕首压到脸颊上。“他们告诉你的话错了。不是班尼斯砍了那个挖沟人，是我。”他把钢铁的尖端压进脸颊，向下划去。当他把锋刃上的鲜血甩掉，有一些溅到了她脸上。更多的雀斑，他想。“这样，红寡妇就得到了她应得的。一个脸颊还另一个脸颊。”
<p>　　“你实在发疯了。”烟雾熏得她眼中盈满了泪水。“如果你出身更好一些，我会嫁给你。”
<p>　　“是啊，夫人。而且如果猪长翅膀、有鳞片、还吐火，它们就会和龙一样出色。”邓克把匕首插回鞘中。他的脸已经开始抽疼了；血从他脸颊流下，滴在护喉上。那味道让“雷鸣”喷着鼻息刨着水流。“交给我烧树林的人。”
<p>　　“没有人烧了树林，”她说。“但如果是我的人这么做了，那肯定是为了取悦我。我怎能把这样一个人交给你？”她回头瞥向她的卫队。“如果尤斯塔斯爵士能够就这么收回指控最好。”
<p>　　“那些猪会先吐火的，夫人。”
<p>　　“那样的话，我就必须在诸神和众人眼前宣布自己的无辜。告诉尤斯塔斯爵士我要求道歉……或是审判。选择是他的。”她拨转马头，策马回到了她的人中间。
<p>　　溪流将是他们的战场。
<p>　　塞弗顿修士摇摇摆摆地走出来给予祈祷，恳求天父在上，俯视这两个人并公正裁决，要求勇者把力量借给目的正当真实的人，祈求圣母对说谎者的仁慈，好让他的罪过得到宽恕。当祈祷已经结束，他最后一次转向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爵士，”他说，“我再一次请求您，撤消您的指控。”
<p>　　“我不会，”老人说，胡子在颤抖。
<p>　　胖修士转向了罗翰妮夫人。“好姐妹，如果您做过这样的事，那么就坦白您的罪过，为好尤斯塔斯爵士的树林提供某种补偿。否则就必须流血。”
<p>　　“我的斗士会在诸神和众人眼前证实我的无辜。”
<p>　　“以战斗作为审判并不是唯一的方式，”修士说，站在齐腰深的水里。“让我们去金树城，我恳求你们两位，把这件事交给罗宛大人来做裁决。”
<p>　　“永不，”尤斯塔斯爵士说。红寡妇摇了摇头。
<p>　　“寸土”卢卡斯爵士看着罗翰妮夫人，满脸阴沉的愤怒。“等这场小丑闹剧结束你就得嫁给我。就像你的父亲大人希望的那样。”
<p>　　“我的父亲大人从来不像我这么了解你，”她回道。
<p>　　邓克在伊戈身边单膝跪了下去，把图章放回男孩手里；四只三头龙，两只在上两只在下，盛夏厅王子梅卡的徽记。“放回靴子里，”他说，“但万一我死了，到最近的你父亲的朋友那里去，让他把你带回盛夏厅。不要试着独自穿越整片河湾地。千万不要忘记，否则我的鬼魂就会来给你耳朵一下子。”
<p>　　“是，爵士，”伊戈说。“但我宁愿你不死。”
<p>　　“要死的话这天气也太热了。”邓克戴好头盔，伊戈帮助他把它扣紧在护喉上。血粘在他脸上，虽然尤斯塔斯爵士已经撕下一片披风来帮助止住那深深伤口的流血。他起身走到“雷鸣”身边。在翻身上马时他看到大部分烟雾都已被吹散，但天空仍然是昏暗的。云彩，他想，乌云。已经这么久了。也许这是个兆头。但这是他的兆头，还是我的？邓克对兆头可不在行。
<p>　　溪流对面，卢卡斯爵士也已经上了马。他的马是一匹栗色战马，了不起的生物，敏捷又强壮，但不如“雷鸣”那样大。然而铠甲弥补了战马体格的不足；他披着厚布毯、马头护甲和一层轻链甲。“长寸”本人则穿着黑色珐琅片甲和银色链环甲；一只黑玛瑙蜘蛛充满恶意地盘踞在他头盔顶上，但他的盾牌展示了他自己的纹章：浅灰底色上黑白相间的一道左上到右下的对角条纹。邓克看着卢卡斯爵士把它交给一个侍从。他不想使用它。当另一个侍从把一柄战斧递给他时，邓克知道原因了。战斧又长又致命，带着缠好的柄和沉重的斧头，背面还有一个邪恶的尖刺。它是一柄双手才能用的武器。“长寸”得需要信任他的铠甲能保护他，而我需要让他为此选择后悔。
<p>　　他自己的盾牌挂在左臂上，上面坦希莉曾画上他的榆树和流星。他头脑中回响着一首童谣。橡木和钢铁，好好保护我；否则我会死，注定下地狱。他把长剑从鞘中拔了出来。它的重量在手中感觉很好。
<p>　　他用脚跟踢了“雷鸣”的侧腹，让大战马下了水。河对岸卢卡斯爵士也是一样。邓克向右推进，好把自己用盾牌保护的左侧呈现在长寸面前，但卢卡斯爵士不肯让他称心如意——他迅速让战马掉头，结果他们在一团灰色钢铁和绿色水花的混乱中相遇了。卢卡斯爵士用长柄战斧攻上来，邓克不得不在鞍中扭身好用盾牌接下这一击；那力量让他的胳膊垂了下去，牙关相撞。他挥动长剑还以颜色，那是向侧面的一砍，击中了对方抬起的胳膊下方。钢铁与钢铁摩擦，一切就这样继续。
<p>　　长寸催促战马兜了个圈子，试图绕到邓克没有防护的一侧去；但雷鸣转身迎上了他，对另一匹马猛咬。卢卡斯爵士一下又一下地发动猛击，在马镫里站了起来，好在斧头上集中他的全部体重和力量。邓克在每一击到来时移动盾牌接下来；在橡木后半蜷着，他对寸土的胳膊、体侧和双腿砍去，但对方的铠甲挡开了每一次攻击。他们绕了一圈，又是一圈，水在他们腿边泼溅。长寸在进攻，邓克在防守，同时观望着对方的弱点。
<p>　　最后他发现了。每一次卢卡斯爵士举起斧子好再来一击，他的胳膊下都出现一个空当。那里有着链甲和皮革，下面还加了垫，但不是钢甲。邓克举着盾牌，试着计算他攻击的时间。快了。快了。斧子砍了下来，扭动出来，抬了起来。现在！他狠狠一踢雷鸣，让他冲近，然后用长剑猛刺下去，让剑尖穿透缺口。
<p>　　但那空当消失得就像出现一样快。剑尖刮擦上钢环，邓克伸臂过度，几乎从马上跌下。而战斧随着一声撞击劈落，滑过邓克盾牌的铁边，撞上了他头盔的侧面，顺带击中了“雷鸣”的脖子。
<p>　　大战马尖叫着前蹄抬起后退，因疼痛而双眼翻白，同时空气中充满了鲜血那浓厚的铜味气息。就在卢卡斯爵士接近时“雷鸣”扬起铁蹄乱踢，一下正中卢卡斯爵士的脸，另一下则正中肩膀。然后沉重的战马就倒在了另一匹马身上。
<p>　　这一切都发生在眨眼之间。两匹马扭在一起倒下，彼此又踢又咬，搅动着水流和底下的污泥。邓克试图从马鞍里挣脱，但一只脚缠在了马镫上。他脸朝下倒了下去，在溪水从眼缝涌进头盔之前绝望地吸了一大口气。他的脚仍然卡在那里，他感到“雷鸣”挣扎时一下疯狂的猛拽几乎把他的腿拉脱了臼。就在这时他自由了，翻转着沉了下去。有一刻他在水中无助地挥舞双臂。水是蓝色，绿色，棕色的。
<p>　　铠甲的重量拖着他下沉，直到他的肩膀撞上河床。如果那是下方另一个方向就是上方。邓克钢铁包裹的双手摸索着石头和沙子，他不知自己是如何找回双腿的控制并站起来的。他头晕目眩，滴着烂泥，水从带着凹痕的头盔的呼吸孔里流出，但他站着。他吸进了空气。
<p>　　碎裂的盾牌仍然挂在他的左臂上，但他的剑鞘空着，剑不见了。头盔里除了血还有水。当他试着移动自己体重时沿着腿从脚踝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他看到两匹马都已挣扎着站了起来。扭过头，他眯着一只眼睛透过一层血搜寻着他的敌手。不见了，他想，他淹死了，要么就是“雷鸣”踩扁了他的头骨。
<p>　　卢卡斯爵士就在他面前冒出水面，手中拿着剑。他对着邓克的脖子疯狂一砍，要不是护喉的厚度他的头就要和肩膀分家了。他没有剑来对抗，只有盾牌。他退让，长寸在追赶，一边尖叫一边乱砍。邓克抬起的胳膊在肘上挨了一下，麻木了。胯上挨的一击让他疼得哼了一声。当他后退时一块岩石在脚下翻了过去，他单膝跪倒，水深齐胸。他举起了盾牌，但这一次卢卡斯爵士砍得是如此重，厚厚的橡木被从正中劈开，残余正撞上邓克的脸。他的耳朵在轰轰作响，满嘴是血，但他听到伊戈在远方某处尖叫。“抓住他，爵士，抓住他，抓住他，他就在那里！”
<p>　　邓克向前猛冲过去。卢卡斯爵士已经把剑拔出准备下一击了。邓克撞在他腰上，把他掀翻在水里。河水再次吞没了他们两个，但这次邓克有所准备。他一只手抱住长寸，把他强压在河底。串串气泡从长寸打扁扭曲的面罩后冒出来，但他仍然在挣扎。他在河底找到一块石头，开始对着邓克的头和手猛砸。邓克在自己的剑带上摸索。我难道也丢了匕首？他怀疑着。没有，它就在这儿。他的手在匕首柄上合拢，他把它拔了出来，然后穿过搅动的水流把它慢慢推了过去，穿过长寸卢卡斯胳膊下的铁环和熟皮，一边推一边扭动。卢卡斯爵士猛地一动，浑身扭曲，然后力量就离开了他。邓克猛推一下摆脱他，漂了起来。他的胸膛有如火烧。一条鱼在他眼前跃过，修长、白皙又苗条。那是什么？他想知道。那是什么？那是什么？
<p>　　他在错误的城堡里醒来。
<p>　　当他睁开双眼，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这里真是凉爽。他嘴里有血的味道，眼睛上绑着一条布，一块散发油膏清香的厚布。它闻起来像丁香，他想。
<p>　　邓克摸索着自己的脸，拉开了那块布。火把的光芒在上方高高的天花板上跳动。渡鸦们在头顶的椽子上行走，用小小的黑眼睛向下窥视他，对他呱呱叫。至少我还没瞎。他在一位学士的塔楼里。墙壁旁满是一架架装在陶罐和绿玻璃器皿里的药草和药水。附近一张搁板桌上满是羊皮纸、书籍和古怪的青铜工具，全都落上了椽子上渡鸦的粪便。他能听到它们对彼此咕哝着。
<p>　　他试着坐起来。这被证实是个糟糕的错误。他头晕目眩，左腿一压上哪怕一点点重量就疼得几乎尖叫。他看到脚踝裹着亚麻布，他的胸口和肩膀也包着亚麻布条。
<p>　　“不要动。”一张脸出现在他上方，年轻、紧绷，钩鼻子两侧各是一只棕黑色的眼睛。邓克知道这张脸。这张脸的主人一身灰色，脖子上松松挂着一条链领，一条学士的链子，用多种金属制成。邓克抓住了他的手腕。
<p>　　“这是哪儿？……”
<p>　　“冷壕堡，”学士说。“你伤得太重，没法回坚定塔，所以罗翰妮夫人命令我们把你带来这里。喝了这个。”他把一杯……什么东西……举到了邓克唇边。药水很苦，又像醋。但至少它冲掉了血的味道。
<p>　　邓克迫使自己把它喝光。之后他握紧用剑的那只手的手指，然后是另一只。至少我的手还管用，以及我的胳膊。“我受了什么……什么伤？”
<p>　　“有什么伤你没受？”学士哼了一声。“脚踝断了，膝盖扭了，锁骨折了一根，淤青……你的上半身大部分又青又黄，右臂则是紫黑。我以为你的头骨也碎了，但事实上没有。你脸上有那道割伤，爵士。我恐怕你要有一道伤疤了。哦，在我们把你从水里拖上来的时候你还淹了半死。”
<p>　　“淹了半死？”邓克说。
<p>　　“我从没想过一个人能喝下那么多的水，哪怕是个像你一样魁梧的人，爵士。算你自己幸运，我是个铁种。淹神的祭司们知道如何淹一个人再把他救活，而我曾经研究过他们的信仰和习俗。”
<p>　　我差点淹死。邓克又一次试着坐起来，但他没有力气。我在甚至不及我脖子深的水里差点淹死。他大笑起来，接着疼得呻吟了。“卢卡斯爵士呢？”
<p>　　“死了。你有什么怀疑么？”
<p>　　不。邓克怀疑很多事，但不是这事。他记得长寸的四肢是如何突然失去力量的。“伊戈，”他脱口而出。“我要见伊戈。”
<p>　　“饥饿是个好迹象，”学士说，“但你现在需要的是睡眠，不是食物。”
<p>　　邓克摇了摇头，然后立刻为此动作后悔了。“伊戈是我的侍从……”
<p>　　“他是吗？一个勇敢的孩子，比他看上去更强壮。他是把你从溪水里拖出来的人。他还帮我们把你的铠甲脱下来，在我们把你带到这里时和你一起坐在马车里。他不肯自己去睡，而是坐在你身边，把你的剑放在膝头，以防任何人试图伤害你。他甚至怀疑我，坚持让我尝一尝我想给你吃的任何东西。一个古怪的孩子，但是全心全意。”
<p>　　“他在哪里？”
<p>　　“尤斯塔斯爵士让男孩在婚礼盛宴上出席；他那边没有别人了。他要拒绝会很失礼。”
<p>　　“婚礼盛宴？”邓克不明白。
<p>　　“当然你不可能知道。冷壕堡和坚定塔在你的战斗后和解了。罗翰妮夫人请求老尤斯塔斯爵士准许她穿过他的土地造访亚达姆的墓地，而他给了她那权利。她在黑莓地前跪下哭了起来，而他如此感动，因此去安慰她。他们花了一整晚谈论着年轻的亚达姆和夫人的高贵父亲。怀曼大人和尤斯塔斯爵士曾是亲密的朋友，直到黑火叛乱。阁下和夫人今天早上结婚了，我们的好塞弗顿修士主持了婚礼。尤斯塔斯·奥斯格雷成了冷壕堡的主人，他的切凯狮子在每座塔楼和墙顶与威博蜘蛛一起飘扬。”
<p>　　邓克的世界在他周围缓慢旋转着。那药。他让我再次入睡。他闭上了眼睛，让所有的痛苦离他而去。他能听到渡鸦在呱呱地对着彼此尖叫，还有他自己呼吸的声音，还有别的什么声音……一个更轻柔的声音，稳定，沉重，不知为何令人宽慰。“那是什么？”他睡意朦胧地问。“那个声音？……”
<p>　　“那个吗？”学士倾听了一会儿。“那只是雨。”
<p>　　他没有见到她，直到他们离开的那一天。
<p>　　“这是愚蠢的，爵士，”塞弗顿修士抱怨道，同时邓克沉重地一瘸一拐穿过庭院，摆动着上了夹板的腿，拄着一根拐杖。“塞瑞克学士说你还没治好一半，而这雨……你可能要着凉的，如果你不再一次给淹死。至少等到雨停吧。”
<p>　　“那可能要好多年。”邓克很感激胖修士，他几乎每天都来看他……表面上是来为他祈祷，但更多时候似乎是忙于讲述传闻和流言。他会想念他那大大咧咧又生动的口舌和令人愉快的陪伴，但那不能改变任何事。“我得走了。”
<p>　　雨在他们周围肆虐，成千上万冰冷的灰色鞭子抽打着他的背。他的斗篷已经湿透了。那是尤斯塔斯爵士曾经给他的白羊毛披风，有着绿金格子的镶边。老骑士又一次把它硬披在了他身上，作为分别的礼物。“为了你的勇气和忠诚的服务，爵士，”他说。把披风沿着肩膀扎紧的胸针也是一个礼物，一只有着银色腿脚的象牙蜘蛛胸针。一簇簇碎石榴石在它背上做成了斑点。
<p>　　“我希望这不是什么追捕班尼斯的疯狂任务，”塞弗顿修士说。“你这么浑身淤青憔悴不堪，如果那个人在这种状态下找到你，我会为你担心。”
<p>　　班尼斯，邓克恨恨地想，该死的班尼斯。当邓克在溪流奋战时班尼斯绑起了驼背山姆和他的老婆，把坚定塔从上到下洗劫一空，然后带着他能找到的每一件值钱东西逃跑了——蜡烛，衣服，武器，甚至奥斯格雷古老的银杯和老人藏在单人房间一块发霉壁毯后的一小笔钱。邓克希望某一天他能再遇见棕盾班尼斯爵士，而当他遇见他……“班尼斯可以等等。”
<p>　　“你要去哪里？”修士重重喘息着。即使跟着拄拐的邓克他也胖得跟不上步伐。
<p>　　“美人列岛。赫伦堡。三叉戟地。到处都有树篱。”他耸了耸肩。“我一直想要去看看长城。”
<p>　　“长城？”修士猛地停下了。“我真对你绝望了，邓肯爵士！”他喊道，站在泥里双手摊开，雨在他周围落下。“祈祷吧，爵士，祈祷老妪照亮你的路！”邓克继续走着。
<p>　　她在马厩里等他，站在大捆黄色稻草边，穿着一件绿如夏日的长袍。“邓肯爵士，”她说，当他挤过门走进来。她的红色辫子垂在身前，辫梢扫着她的大腿。“很高兴看到你站起来了。”
<p>　　我躺着的时候你一直没来看我，他想。“夫人。什么事让您到马厩来？今天要骑马恐怕湿了点。”
<p>　　“我可以对你说同样的话。”
<p>　　“伊戈告诉你了？”我得给他另外一个耳光。
<p>　　“你该庆幸他这样做了，否则我本来会派人追赶你，把你拽回来。要试着偷偷走掉、连再见也不说，你这样很残酷。”
<p>　　当他受塞瑞克学士照顾的时候她从来没来看过他，一次也没有。“那绿色很适合您，夫人。”他说。“它衬托出了您眼睛的颜色。”他把体重笨拙地移到拐杖上。“我来这里领我的马。”
<p>　　“你不需要离开。等你恢复之后这里有你的位置，——我的卫队队长。而伊戈可以加入我的其他侍从。根本没人需要知道他是谁。”
<p>　　“谢谢您，夫人，但不用了。”雷鸣在一打位置开外的马厩里。邓克蹒跚着向他走去。
<p>　　“请重新考虑，爵士。哪怕是对龙族和他们的朋友也会有危险的时光。留下来，直到你康复。”她跟在他身边走着。“那也会让尤斯塔斯爵士高兴。他非常喜欢你。”
<p>　　“非常喜欢，”邓克同意了。“如果他的女儿没有死，他会想要我娶她。那样你就会是我的母亲大人了。我从来都没有一个母亲，更不要说一位母亲大人。”
<p>　　有一瞬罗翰妮夫人看上去似乎又要给他一个耳光了。也许她只会踢开我的拐杖。
<p>　　“你对我很恼火，爵士。”相反她说。“你必须让我给予弥补。”
<p>　　“这个么，”他说，“你可以帮我给雷鸣上鞍。”
<p>　　“我有其它打算。”她伸出手抓住他的手，那是一只有雀斑的手，她的手指强壮细长。我打赌她浑身上下都有雀斑。“你对马有多了解？”
<p>　　“我骑着一匹。”
<p>　　“一匹为了作战而培养的老战马，脚步迟缓、脾气又坏。不是一匹骑来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的马。”
<p>　　“如果我需要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不是用他就是用这些。”他指着自己的脚。
<p>　　“你有很大的脚，”她观察着。“还有很大的手。我想你肯定全身都够大，对大部分骑乘用的马来说都太大了。你坐在它们背上会让它们看上去就像小马。但一匹脚程快捷的坐骑仍然对你有好处。一匹大骏马，有些多恩沙战马的血统，耐力很好。”她指向雷鸣对面的马厩。“一匹像她一样的马。”
<p>　　她是一匹枣红马，有着明亮的眼睛和火一样的长长马鬃。罗翰妮夫人从袖子里拿出一根胡萝卜，在她吃的时候抚摸着她的头。“胡萝卜，不是手指头。”她告诉那匹马，然后再次转身面对邓克。“我叫她‘火焰’，但你可以随意给她命名。叫她‘弥补’好了，如果你愿意。”
<p>　　有一刻他什么也说不出。他拄着拐杖用全新的眼光望着枣红马。她太出色了。一匹比老人曾有过的任何马都更好的马。你只需要看看那些修长干净的四肢就知道她有多敏捷。
<p>　　“我是为了美感和速度培养她的。”
<p>　　他转向了雷鸣。“我不能收下她。”
<p>　　“为什么不能？”
<p>　　“她对我来说是匹太好的马。只要看看她就知道了。”
<p>　　罗翰妮的脸泛起了红晕。她抓紧了辫子，在手指间扭动着它。“我不得不结婚，你知道。我父亲的遗嘱……哦，别这么傻。”
<p>　　“我还能怎样？我脑袋厚得像城墙，还是个私生子。”
<p>　　“收下这马。我拒绝让你不带什么能令你记住我的东西就走。”
<p>　　“我会记住您的，夫人。不要担心那一点。”
<p>　　“收下她！”
<p>　　邓克抓住她的辫子，把她的脸拉到了自己脸前。拐杖和他们之间的高度差异使这很笨拙。当他让嘴唇贴上她的时他几乎倒了下去。他狠狠地吻着她。她的一只手环过他的脖子，另一只则抱着他的背。他在短短一会儿里学到关于亲吻的东西比他曾看到的更多。但当他们最后分开时，他拔出了自己的匕首。“我知道我想要用什么来记住您，夫人。”
<p>　　伊戈在门房等着他，骑在一匹新的栗色小马上，拉着“学士”的缰绳。当邓克骑着“雷鸣”小跑着接近他们时，男孩看上去很惊讶。“她说她想给你一匹新马，爵士。”
<p>　　“即使出身名门的淑女也不见得能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邓克说，同时他们骑马出了吊桥。“我不想要一匹马。”护城河涨得那么高，几乎要漫出河岸了。“作为代替我拿了其它用来记住她的东西。一绺红头发。”他把手伸进披风，拿出那辫子，然后微笑了。
<p>　　在十字路口的铁笼子里，两具尸体仍然抱在一起。他们看起来很孤独，无人理会。就连苍蝇也抛弃了他们，乌鸦也一样。死人的骨头上只剩了几片皮肤和毛发。
<p>　　邓克停了下来，皱着眉。他的脚踝因骑马而疼痛，但那不重要。疼痛就像剑和盾牌一样是骑士生涯的一部分。“哪条路是向南的？”他问伊戈。这很难辨别，当世界全都是雨和泥巴，天空灰得像花岗岩墙。
<p>　　“那是南方，爵士。”伊戈指了指。“那是北方。”
<p>　　“盛夏厅在南方。你的父亲。”
<p>　　“长城在北方。”
<p>　　邓克看了他一眼。“那要骑一段长路。”
<p>　　“我有一匹新马，爵士。”
<p>　　“不错。”邓克不能不笑出来。“不过你为什么想去看长城？”
<p>　　“这个么，”伊戈说。“我听说它很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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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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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在悉尼看最新的《三联生活周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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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0 Nov 2009 11:25:33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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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在悉尼看最新的《三联生活周刊》。唔。这个想法有了很久了，但是不可能。因为运费太贵了。

到了悉尼以后，才发现国外的杂志真的很差，但最痛苦的还是英文，我喜欢看的杂志主要还是电影，买了两期《帝国》，几乎看不了几页，那个英文要求太高了。虽然能看懂，但如隔靴挠痒。

前几天发现了一个悦读网，www.zubunet.com，能够发现它，是因为有人在淘宝上卖它的帐号，说可以看最新的三联生活周刊，就跑去试试。

第一印象是慢，网页打开挤满，不知道是和国内的网络连接有问题，还是网站本身服务器的问题。总之感觉很糟糕。

虽然有免费的电子杂志，但是基本上我喜欢的，都是要钱的。三联生活周刊，6人民币。很多杂志都有。如果定一年是192人民币，合下来4.5一本。但是冲着这个网页打开速度，我就不会订一年，我得考虑1年不到网站倒闭的风险。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blog.chenyi.me/blog/10832" title="在悉尼看最新的《三联生活周刊》">阅读全文——共1323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悉尼看最新的《三联生活周刊》。唔。这个想法有了很久了，但是不可能。因为运费太贵了。</p>
<p>到了悉尼以后，才发现国外的杂志真的很差，但最痛苦的还是英文，我喜欢看的杂志主要还是电影，买了两期《帝国》，几乎看不了几页，那个英文要求太高了。虽然能看懂，但如隔靴挠痒。</p>
<p>前几天发现了一个悦读网，<a href="http://www.zubunet.com">www.zubunet.com</a>，能够发现它，是因为有人在淘宝上卖它的帐号，说可以看最新的三联生活周刊，就跑去试试。</p>
<p>第一印象是慢，网页打开挤满，不知道是和国内的网络连接有问题，还是网站本身服务器的问题。总之感觉很糟糕。</p>
<p>虽然有免费的电子杂志，但是基本上我喜欢的，都是要钱的。三联生活周刊，6人民币。很多杂志都有。如果定一年是192人民币，合下来4.5一本。但是冲着这个网页打开速度，我就不会订一年，我得考虑1年不到网站倒闭的风险。</p>
<p>看书必须用网站的专用浏览器。先下了一个免费杂志试试，下载速度30K（明显没用BT技术）。下载完了一翻，没啥意思。</p>
<p>干脆花了6人民币买了一期三联。下面是效果。</p>
<p>在我的40寸的电视上的效果（1920 x 1080分辨率，点击图片可以看到大分辨率的原图）。</p>
<p>首先是双页显示效果，可以看到字体有点模糊，我觉得根本无法看。</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chenyi1976/4118813189/sizes/o/" target="_blank"><img src="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528/4118813189_e5c52d6702.jpg" /></a> </p>
<p>单页效果，字体一下子变得很清楚！不过我还是需要坐在一米半的距离才能阅读，所以显然不能长期这么干。</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chenyi1976/4119584728/sizes/o/" target="_blank"><img src="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794/4119584728_e944e2f884.jpg" /></a> </p>
<p>具有搜索功能，搜索部分的乱码，是因为我的操作系统是英文的，反正不影响使用。</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chenyi1976/4118818185/sizes/o/" target="_blank"><img src="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771/4118818185_5b72d1a6b4.jpg" /></a> </p>
<p>在我笔记本上的效果：1024×768分辨率，15寸屏幕：虽然分辨率低了，但是神奇的是，它和1920×1280的42寸屏幕看起来区别不大。理由是，你还是需要放大到200%才能看。</p>
<p><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chenyi1976/4119663524/sizes/o/" target="_blank"><img src="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616/4119663524_0e5a8ba8ef.jpg" /></a> </p>
<p>分析：</p>
<p>初始大小因为字体模糊，根本没法看，放大到200%以后看，效果很好。但是问题就是麻烦，要不停地翻页。如果碰到一页三列的排版，就像上面的这个图，那么一页你就得按2次pageup和pagedown。顺便说一下，它只支持整数倍放大，不支持无级缩放。</p>
<p>我在笔记本上装了一个阅读器，然后跑到我的EEEBOX上又装了一个，用同一个帐号登录，发现都能下载。这里有个明显的漏洞，也就是一个帐号就流出去的话，无数人都可以使用这个帐号下载。理论上服务器端可以限制下载次数。但是我猜网站不会做这个限制。我个人反对那种在网络分享帐号的SB做法，对于在淘宝上卖帐号的穷疯了的做法表示鄙视。</p>
<p>付钱的模块也不怎么样，虽然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很多，但是银联的选项其实是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所以使用招商银行的我只能用支付宝中转。不过还行，没遇到啥麻烦。</p>
<p>热键支持得很体贴，想要的都有了；搜索功能本来没期待，也有了。没有打印功能，没有文本拷贝功能，显然为了防盗版，无所谓，反正实体书我也不能拷贝文本，这个至少我能PrintScreen。</p>
<p>经过实验，这条河既没有老牛说得那么浅，也没有松鼠说得那么深。。。唔。。。是既没有我想的那么糟，也没有我理想中的那么好。</p>
<p>结论：</p>
<p>只买自己感兴趣的几本。不定时地看看。</p>
<p>事后烟：</p>
<p>为什么我觉得看博客的时候很习惯，看电子杂志的时候就不行了？尽管仔细思考，那是因为博客是全文本的，它的排版是为网页排版的，你绝不可能看到一页三列的博客文章的；也因为它是文本的，因此不会出现字体模糊这种鸟事，非要放大到200%才看得清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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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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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彗星的含义</title>
		<link>http://blog.chenyi.me/blog/10821</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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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8 Nov 2009 08:01:38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category><![CDATA[读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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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人永远只想见到自己想见到的东西。把《冰与火之歌》关于彗星的段落挑了出来，很有趣。GRRM显然在反讽世人的偏见。

我在一个网站上找到了冰与火之歌4卷的电子版，传到自己的空间了，在这里。这书值得买实体书，我都买了两遍了；看了也好多遍；翻译超赞，当然可能是原文太赞了；缺点就是错别字多了一点，连我都校对得出来。

丹妮：

第一个发现的是乔戈。“在那里。”他压低声音说。丹妮朝他指的方向望去，低低的东方天际，有一颗红色的彗星，那是血的红色，火的红色，拖着龙的尾巴。她无法要求比这更强的征兆了。

多斯拉克人称彗星为“西拉克?魁亚”，意为“泣血之星”。老人们窃窃私语说这是恶兆，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早在火葬卓戈卡奥当晚便已见到此星，她的小龙也在那时苏醒。这是真龙回归的使节，她充满感动地仰望夜空，一边告诉自己，这是天上诸神为我派来的指路星。

<span class="readmore"><a href="http://blog.chenyi.me/blog/10821" title="彗星的含义">阅读全文——共2719字</a></span>]]></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人永远只想见到自己想见到的东西。把《冰与火之歌》关于彗星的段落挑了出来，很有趣。GRRM显然在反讽世人的偏见。</p>
<p>我在一个网站上找到了冰与火之歌4卷的电子版，传到自己的空间了，在<a href="http://chenyi1976.com/code/grrm.zip">这里</a>。这书值得买实体书，我都买了两遍了；看了也好多遍；翻译超赞，当然可能是原文太赞了；缺点就是错别字多了一点，连我都校对得出来。</p>
<p>丹妮：</p>
<blockquote><p>第一个发现的是乔戈。“在那里。”他压低声音说。丹妮朝他指的方向望去，低低的东方天际，有一颗红色的彗星，那是血的红色，火的红色，拖着龙的尾巴。她无法要求比这更强的征兆了。<br />
多斯拉克人称彗星为“西拉克?魁亚”，意为“泣血之星”。老人们窃窃私语说这是恶兆，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早在火葬卓戈卡奥当晚便已见到此星，她的小龙也在那时苏醒。这是真龙回归的使节，她充满感动地仰望夜空，一边告诉自己，这是天上诸神为我派来的指路星。</p></blockquote>
<p>克礼森学士：</p>
<blockquote><p>他虚弱地走到床边，然而当他闭上双眼，却依旧见到彗星的炽烈红光，栩栩如生地在他的黑暗梦境中闪亮。就在他睡着前的一刻，他意识模糊地想：或许这是我的彗星，一个染血凶兆，预示着即将来临的谋杀……是的……</p></blockquote>
<p>赛丽丝夫人，梅莉珊卓，斯坦尼斯：</p>
<blockquote><p>“还有一个办法，”赛丽丝夫人靠过来，“陛下，请您看看窗外，高挂天际的正是您期待已久的预兆：它鲜红如火，正如真主的烈焰红心，这就是他的旗帜&#8211; 也是您的！您看看它，像龙焰般飘扬于苍穹之上，而您正是龙石岛之主啊。陛下，这意味着您的时代已经来临，无须怀疑。您命中注定，将扬帆驶离这座孤岛，横扫千军，就像当年的征服者伊耿一样。如今，只消您一句话，光之王的力量就是您的了。”</p></blockquote>
<p>艾利亚：</p>
<blockquote><p>当晚，她在硬土地上铺了薄毯子，望着天际的大红彗星。彗星虽然漂亮，却也很吓人。大牛把彗星叫做“红剑”，因为他说看起来像一把刚从锻炉里取出来的火红宝剑。艾莉亚歪歪头，看出了剑的形状，但她看到的不是新打好的剑，而是父亲那把瓦雷利亚巨剑，泛着波纹的寒冰，剑带血红，正是艾德公爵被御前执法官伊林爵士斩首示众后流下的鲜血。事情发生时尤伦不准她看，可在她想来，父亲死后的寒冰就是彗星这个样子。</p></blockquote>
<p>珊莎：</p>
<blockquote><p>乔佛里国王命名日的那天早上，阳光明媚，时有清风。珊莎站在塔楼窗边，看着大彗星的长尾巴，透过疾走流云，昭然可见。这时，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前来护送她去比武会场。“你觉得这颗彗星代表着什么？”她问。<br />
“这是上天派来荣耀您的未婚夫的，”亚历斯爵士立时回答，“你看，它闪着光辉，在陛下的命名日划过天际，好似诸神为他举起了旗帜，以示尊崇。老百姓都把它叫做‘乔佛里国王彗星’。”<br />
他们想必是如此告诉乔佛里的，至于实情如何，珊莎可不敢确定。“我听下人把它叫做‘龙尾星’。”<br />
“是啊，乔佛里国王的宝座是以前龙王伊耿的位子，他的城堡也是由伊耿的儿子所建筑。”亚历斯爵士道，“他是真龙的继承人&#8211;况且深红又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这也是一个象征。依我之见，彗星定是上天送来宣告乔佛里国王陛下登基的，它预示着他终将击败敌人，赢得最后胜利。”<br />
真的吗？她不禁暗想，诸神真会如此残酷吗？眼下乔佛里的敌人就包括她自己的母亲，还有哥哥罗柏。父亲已经死于国王令下，难道接下来就要轮到罗柏和母亲了吗？彗星是红色的没错，可乔佛里不只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他也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后代呀，而他们的标志是金底黑鹿，诸神怎不给小乔一颗金色的彗星呢？</p></blockquote>
<p>鲁温学士，布兰，欧莎，老奶妈，阿多：</p>
<blockquote><p>鲁温学士却不这么认为：“狼时常对月长嚎，他们现在是对着那颗彗星叫。布兰，你看它有多亮？他们想必把彗星当成了月亮。”<br />
布兰把这番话告诉欧莎，她听了却哈哈大笑。“你们家学士还没那两只狼聪明，”女野人说，“有些事灰老头忘了，他们可记得很清楚。”听她这么一说，他不禁全身发抖，连问她彗星所代表的意义，她回答道，“小子，就是血与火，没什么好事。”<br />
关于彗星的含意，先前布兰帮柴尔修士整理从藏书塔大火中抢救出来的卷轴时，也向他问起过。“那是斩杀季节的剑。”他这么回答。没过多久，白鸦便从旧镇带来秋天来临的消息，所以他说的肯定没错。<br />
可老奶妈却不以为然，而她的年纪比谁都大。“是龙，”她边说边抬头，嗅了两下。她的眼睛已经快瞎，无法看到彗星，然而她宣称自己闻得到。“那是龙啊，孩子。”她坚持。老奶妈始终不曾称呼布兰为“王子”，过去如此，现在依然。<br />
阿多只说了两个字：“阿多”，他就只会说这个。</p></blockquote>
<p>凯特琳，大琼恩，艾德慕，布林登：</p>
<blockquote><p>凯特琳抬眼望去，彗星淡红的轨迹划过蔚蓝的天空，彷佛天神脸上的一记悠长的抓痕。“大琼恩对罗柏说，这是旧神为奈德展开的复仇火旗；艾德慕则认为那是奔流城胜利的预兆&#8211;他看到一条长尾巴的鱼，蓝底透红，正是徒利家的徽章。”她叹口气。“我真希望自己也像他那般有信心。绯红，可是兰尼斯特的色彩啊。”<br />
“那东西既不是绯红，”布林登爵士道，“也不是徒利家河泥的的褐红，而是血红。孩子，那是横跨天际的一抹血迹。”</p></blockquote>
<p>席恩：</p>
<blockquote><p>席恩从未见过如此慑人的景象：城堡后方天际薄云疾走，隐约可见彗星的红尾巴。从奔流城走到海疆城，梅利斯特家的人一路争论彗星的意义。这是我的彗星，席恩对自己说，把手伸进绒毛披风的口兜，摸摸油布小袋。这里有罗柏?史塔克给他的信，虽是薄纸一张，却与王冠等价。</p></blockquote>
<p>伊伦?葛雷乔伊：</p>
<blockquote><p>“我在奔流城听到的可不是这样，人人都说红彗星象征新纪元到来，它是诸神的信使。”<br />
“是预兆没错，”僧侣表示同意，“不过是来自我们的神，而非他们的诸神。那是一个燃烧中的火炬，与我族古时所持者无异。那是淹神自海中带来的火炬，预示着即将高涨的海潮。此刻我们自当集结船队，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一如他过去所作所为。”</p></blockquote>
<p>君临城的狂人：</p>
<blockquote><p>“堕落啊！”那人厉声尖叫，“这就是警告！这就是天父之鞭！”他指着空中那道模糊的红色伤痕。从这个角度看去，远处伊耿高丘上的城堡正好在他身后，彗星则如预兆般高悬于塔楼上。真会营造舞台，提利昂心想。“我们变得臃肿、肮脏、腐化。姐弟在国王的寝床上苟合，乱伦的后代在王宫里随着畸形小魔猴的笛声翩翩起舞。高贵的淑女与小丑通奸，生下恐怖恶物！就连总主教也忘记了诸神！他用香水泡澡，享用鳗鱼和云雀，越吃越胖，却坐视他的子民挨饿！傲慢先于祈祷，蛆虫统治城堡，黄金就是一切……这些都必须终止！腐烂的夏天即将结束，嫖客国王受到天罚！他被野猪开膛破肚，可怕的臭气直冲云霄，一千条蛇从肚子里钻出，嘶嘶叫着咬人！”他再度伸出干瘦的手指指着彗星和城堡。“看哪，那就是上天的预示！诸神在呐喊，要我们自我净化，否则便把我们自世间完全抹除！沐浴正义之酒，否则便会烈火焚身！烈火焚身！”</p></blockquote>
<p>守夜人</p>
<blockquote><p>晨空中飘着几朵浅灰薄云，但在云层之外，依旧可见那淡红的线条。黑衣弟兄们把这颗天际的流浪星叫做“莫尔蒙的火炬”，半开玩笑地说这一定是天上诸神特地送来，指引老人穿越鬼影森林的。</p></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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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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