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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有感(读库0800搭架子)

2009年11月11日 没有评论

《读库0800》上面有个文章《搭架子》,写得很有意思,讲的是一个编辑部内部的如何通过争论来确定各种细节的。

其中有一句:马克思在主编《莱茵报》时说过一句话:“一切报社都应该是独裁制”。

虽然整个文章通篇都是讲报社杂志社,但是我忍不住想到了我们党。

因为“传媒行业是一个很微妙的行业,它不存在非此即彼,你对我错,你优我劣,你死我活”。我想到的是我们党的理论。

一位老党员说过:共产党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党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我们党的政策和理论也是如此。

为了快速高效地达成一致意见,唯一的办法就是马克思的办法。也是现在《读库》选择的办法。也是。。。

有人说过,没有斯大林,一定会有斯小林出现在同一个位置上。这个是对的。

试想当年毛主席在第五次反围剿中被架空以后,一定闭门参悟出这个道理了吧。

我喜欢做程序员,一个方面也是因为程序员的时候比较黑白分明,它有很多种方法来比较两个选择的优劣,比如性能测试。它还允许两种制度的并存,比如SAX和DOM。

它也有黑白不是那么分明的时候,比如Win95和OS/2的优劣。

和现实政治生活一样,它也有人的缺点,程序员也喜欢追随牛人,包括比尔盖兹这样的强权人物。而这些牛人,其实也和政治人物一样,充满了缺点,比如乔布斯的臭脾气是有目共睹,但是苹果教徒(其中不乏优秀的程序员)到处都是。

现实中人们用脚投票,嘴上说出来就是祸的时候,人们冒险偷渡到更好的地方;程序员则用代码投票,不好用的库会被抛弃,如果新版本不如旧版本,人们会选择旧版,比如ACDSEE。

拍电影也是独裁制,导演说了算。

为什么独裁这么好,因为它的确高效。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觉得美国做事拖拉的原因,杀人狂判个死刑还要审几年?我们只要拉出去毙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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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骑士(冰与火之歌前传)

2009年11月9日 1 条评论

转载自龙骑士城堡:http://www.cndkc.net/read/html/4/122/index.html

短短的篇章里面,容纳了一场七人团体骑士决斗,容纳了荣誉和背叛,容纳了正义疯狂和懦弱;出场人物众多,却个个性格鲜明,让人过目难忘。

第一章:

春天的雨水润足了土壤,邓克没怎么费力就挖好了墓坑。他选择了老人总呆着看日落的山丘西侧。“一天的时光就如此消逝”,他总是叹息着,“不知明日晨风又将带给我们什么呢。你说呢?邓克”

于是,有一个明日带来倾盆的雨水浸透他们全身,后一天劲风亦到,接着寒意接踵而至。到了第四天,老人便已无力再骑马。而现在,他已经倒下了。就在几天前他还边骑边唱着,唱着那首《到愚人镇去看美丽淑女》的老歌,不过愚人镇被他换成了白杨滩。去白杨滩瞧瞧那美丽的淑女呦,嗨呦嗨呦。邓克苦涩地掘着。

挖到足够深后,他抱起老人的尸体置于其中。老人身躯矮小削瘦,脱去锁子甲,头盔还有剑带后便轻如枯叶。相比之下,邓克有着和年纪极不相称的块头,这个蓬头散发,举止笨拙的大个子才有十六七岁了(有谁会知道具体是多少?),立着的时候却已将近七尺,而他还只刚刚开始发育。老头对他的力量毫不吝溢美之词,这也是他唯一能送给邓克的。

尸体躺在坑底,邓克伫立在坑边。空气中弥漫着雨水的气息,他知道在下雨之前最好把尸体掩埋掉。可他如何忍心在这张倦脸上撒土。这个时候原本该有个教士在边上为他做些祈祷,而现在只有我。老头将自己所知的战斗技艺倾囊相授,唯独没有教他一点文字。

“我该把剑给你留下,可我想它只会锈掉”,他满是歉意,“我想诸神会给你把新的。爵士,我真希望你没有死”,他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祈祷该说什么?该怎么做?他可不知道,老人又不常祈祷。“你是名真正的骑士,只在我自作自受的时候才会惩罚我”,他挤出最后几句话,“不过麦登堡那次除外。我说过是旅店男孩偷吃了那个寡妇的馅饼,不是我。不过算啦,愿诸神保佑你,爵士”。他用脚把土扫入坑内,歪过脸开始向里面填土。他年岁很大了,将近六十?,谁知道。至少他活着看到了另一个春天。

日暮时分他方开始饲那三匹马:他的凹背母马,老人的骑乘小马以及战马“雷鸣”,这家伙可只会在骑乘比武和战斗中才会出场。那匹老母马早无昔日的英姿,然而她炯炯有神的双目和不屈的意志还是让邓克将它作为自己最宝贵的财产。假如卖掉“雷鸣”和老栗子,连同马鞍缰绳在内,也许我会有足够的钱去..邓克为难的盘算着。他所知道的生计只有当雇佣骑士,他们奔波于城堡之间,为各个大人效力战斗,与他们共同进餐,战斗直至结束。有时他们也会参加一些骑乘比武。

亦有一些在穷困的冬季选择了抢劫为生。至少老人从未如此。

也许会有一个骑士正需要侍从来照料他的坐骑和盔甲,他想,兴许我也可以去一些城市,比如兰尼斯特港,君临城,然后成为卫戍队的一员。或者..他把老人的东西倒在橡树下从钱包里找到三个银鹿币和十九个铜币,还有一块石榴石碎片。正如大多数雇佣骑士一样,老人的大部分财产就拴在坐骑上。现在邓克有了一件永远沾着锈迹的链制锁子甲;一个带着阔大护鼻的铁头盔,左边太阳穴的地方还凹了进去;一条陈旧的褐色皮革剑带;木革材质的剑鞘插着一柄长剑;一把匕首;一根剃刀;一块磨刀石;护羟甲和护喉;一把带着粗制铁尖的八尺长枪;一个铁皮镶边的橡木盾,盾面标有艾兰·帕尼基爵士的徽记——棕底银翼圣杯。

邓克瞅了瞅盾牌,挑起了剑带,然后再次看向盾牌。剑带为老人瘦小的臀部定身量作,完全不适合他,还有锁子甲也是如此。他把剑鞘用麻绳绑在腰间后,伸手拔出长剑。

一把出色的城堡铸剑,剑刃笔直而沉稳,剑柄用皮革缠住木头,端部嵌以一颗光滑的黑石。这把剑在他手中感觉很好,而且邓克知道它有多锋利,多少个夜晚在入睡之前,他曾用磨石和油布细细地淬砺过。它很趁我的手,就象从前趁老人的手一样,他独自想道,而且现在在白杨滩的草坪上还有一场骑乘比武。

* * *

“捷步”的步子要比“老栗子”轻健的多,可等旅店落入邓克视线时,他已是浑身疲惫不堪。那幢高大的泥木房子临河而筑,窗户透射出来的橘色灯光看上去是如此吸引人,令他不得不驻足。我有三个银币,他告诉自己,足以应付一顿大餐加上足量的啤酒。他一下马就撞见一个男孩光溜溜从河水里钻出来,开始用一块粗褐布擦干身体。“马僮么?”,邓克问他。小家伙看上去不过八岁,面色苍白,脚踝以下尽是泥浆。最奇特的某过于他一毛不长的脑袋。

“洗干净马,给它们喂燕麦片。听见没?”

男孩恬着脸,“当然可以,假如我愿意”

邓克面色不悦,“我可不管你愿不愿意,我是个骑士,你要知道”

“你长的可不像一个骑士”

“不是所有的骑士都长一个模样”

“没错,可骑士也不会像你这样。你的剑带居然是绳子”

“能够拴住剑鞘就够了。现在照料我的马去。干得好会赏你一个铜币,不然就一记耳光”,他也没管男孩什么反应,径直就进了门。

他本以为现在里面会是拥挤不堪,不料却几乎空无一人。只有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少爷正趴在桌子上,埋在一滩酒水间酣然入睡,再没别人。邓克迟疑地四处张望,直到一个脸色发白的矮个女子从厨房走出来,“随便坐。啤酒还是吃的?”

“都要”,邓克挑中远离那个睡汉的靠窗位子坐下。

“用香草烹烤的羊肉,还有我儿子打下来的野鸭。想要哪个?”

邓克足有半年多没在旅店吃饭,“都要”

老板娘大笑着,“你倒还挺大肚的”,她送过来一大杯啤酒。“需要一间房间过夜?”

“不了”,再也没有比躺在柔软的床看着天花板能更让他舒心的了,可他得留意着子儿。露天足以应付一宿。“再来一些食物和啤酒,够我到白杨滩就行了。到那里还要多久?”

“一天的路程。向北走直到看见河水在磨房的烬土那里分叉。我的孩子在照料你的马?还是说他又溜了”

“不,他就在那里,”邓克让她放心,“似乎你没什么顾客麽”

“那些人多半都跑去看骑乘比武了。如果我允许,我家也会去。我走后这个店就属于他们了,但是男孩子宁愿跟当兵的混在一起,女孩子则会为每一个路过的骑士叹息或者傻笑。谁知道那是怎么回事,骑士和别人有什么不同?我可没见过比武让鸡蛋好卖一点”,她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邓克,剑和盾暗示了什么,可绳带和粗布束衣又不像那回事,“你独自一人去参加骑乘比武?”

他抿了一口啤酒。果肉般的褐色,带着浓郁的口感,他就喜欢这种味道,“那个”,他说,“我打算弄个冠军当当”

“是么,现在?”老板娘问道,态度还算礼貌。

那一头,小少爷从酒洼里提起头。鼠窝般凌乱的褐发下露出一张菜色的脸庞,下巴上顽强的钻出几根金色的胡须。他摸了把下巴,眨着眼看着邓克,“我梦见你了”,他颤抖地伸出一根手指,“你离我远点,听见没有?离我远点!”

邓克迷惘地看着他,“什么,大人?”

老板娘靠过来,“别理他,爵士。他除了喝就知道他的梦。我马上准备你的食物”,然后她匆忙地走开。

“食物?”,那少爷带着猥亵的语气说,摇摇晃晃地用手撑着桌子才不至于摔倒。“我快要吐了”,他大声宣布,外衣上的红色酒污甚是醒目。“我想要一个妓女,可一个都找不到。都跑去白杨滩牧场了。老天,再给我来些酒”,他踉跄着爬上楼梯,急剧的喘息声中还夹杂着小曲。

可怜的家伙,邓克暗想。但是为什么他会觉得认识我呢?他边想边喝啤酒。

再也没有更美味的羊羔肉了,鸭子则更棒,跟樱桃和柠檬一起煮的,不像通常那么油腻。店主还送上了油焖豌豆和新鲜的燕麦面包。这才是骑士的真正生活,他啃完骨头上的最后一点肉,对自己说。可口的食物,啤酒呼之即来,没人再敲我的脑袋。第二杯酒用来下菜,第三杯把它们全部冲下肚,第四杯么,没人说不可以吧。酒足饭饱之后他付给老板娘一个银鹿币,居然还能找回了一把铜币。

他出门时天色已黑。带着填满的肚子和变轻的钱包,他满意地走向马厩。前面传来了马的一声嘶叫。“安静,伙计”,接着是一个男孩的声音。邓克不由得加快脚步,很快他就蹙起了眉头。

那马僮穿着老人过大的盔甲骑在“雷鸣”上,头盔歪斜着架在他的秃头上免得挡住视线。他那全神贯注的模样,看上去甚是滑稽。邓克停到门前,忍不住张嘴大笑。

男孩仰首一看,脸刷得红了,连忙跳到地上。“大人,我不是有意——”

“小偷”,邓克故意装出一副严厉的样子。“给我立刻脱下盔甲,你真该庆幸‘雷鸣’没有踹掉你的榆木脑瓜。他是战马,可不是小孩子玩的”

男孩摘下头盔搁到稻草堆上,“我骑的不比你差”,他一副大言不惭的样子。

“闭嘴,小子。我面前充什么蒜。还有锁子甲,都脱掉。你瞧你在干什么?”

“你叫我闭上嘴,我怎么告诉你?”,男孩抖动着身子让链衫滑落到地上。

“那你张嘴说话,”邓克没辙了,“现在捡起盔甲,把土拍掉,然后从哪里拿得就给我搁回哪里去。还有头盔。你照我说的喂马了么?给‘捷步’擦了没有?”

“是的”,男孩抖掉盔甲上的稻草,“你要去白杨滩?带上我吧,爵士”

老板娘提醒过这件事,“你母亲会怎么说?”

“我母亲?”男孩皱起脸,“我母亲早死了。她还能说什么”

邓克怔了怔。他不是老板娘的儿子?兴许他不过是个学徒而已。酒意带起了阵阵晕眩。“你是孤儿?”,他好奇地问。

“你才是吧?”男孩顶了回去。

“我倒还真是”,邓克坦诚的回答。要不是老人把他带走。

“带上我,我可以当你的侍从。”

“我不需要任何侍从”,他回答道。

“每一个骑士都需要一个侍从”,男孩执著的说。

邓克扬起一只手吓唬他。“我倒觉得你更需要来记耳光。给我装一袋燕麦,我一个人去白杨滩。”

那男孩完全地掩饰住了惧意,假如他有害怕的话。他叉着双臂大剌剌地站着,邓克无奈之下正准备放弃时,小家伙突然撒腿跑去装燕麦。

邓克松了口气。真遗憾我不能..不过你会在这里过得不错的,总比给一个雇佣骑士当侍从好。跟我走怕是毫无益处。

小家伙脸上的失望溢于言表。邓克骑上‘捷步’,牵起‘雷鸣’,心下觉得也许一个铜币会让他高兴一点。“给,小家伙,因为你的帮忙”,他把铜币弹了过去,可男孩视如不见,任它躺到腿边的烂泥中。

等我走了他就会拣起来,邓克暗自想,他骑着小马,牵着余下两匹离开旅店。月色洒的树木发亮,夜空中繁星罗布。他策马前进,却依然能够感觉到马僮神情忧郁,默然地望着他的背影。

夕阳下的影子渐渐延长,邓克在白杨滩牧场边勒住马。草地上散落着六十多个大小不一,方圆各异的帐篷,或丝绸锦布,或棉麻帆布,唯一相同只是中间杆上垂着的那色泽鲜艳的长条旗帜。

老人曾经和他们中的一些并肩偕行,其他也或在平房或在篝火边中闲聊谈及。邓克并不读书识字,但是老头至少强迫着他认过家徽。夜莺是来自边境,琴枪双绝的卡隆大人;宝冠雄鹿是朗内尔·拜拉席恩爵士,人称狂笑风暴。邓克看到了塔利家的猎手,唐德利安家族的紫电,佛索威家族的红苹果;红底怒狮的是兰尼斯特家族,伊斯特莫茨家族的沧海绿龟。红色牡马下的棕帐篷必然是欧索·布瑞肯爵士,有屠夫之称的布瑞肯在三年前君临举行的骑乘比武中击杀了昆忒·黑林大人。传说欧索爵士那势如千钧的一斧直接切碎了面盔下的头颅。他也看到了一顶黑林家的旗帜在牧场的西端飘扬,隔地很远。马布兰德, 梅利斯特, 卡吉尔,维斯特林, 斯万, 姆兰多, 海陶尔, 佛罗伦特, 佛雷, 潘洛斯, 斯托克沃斯, 达菲, 派伦,威尔德,看上去西境和南境的每一个家族至少都派了一两个骑士到白杨滩来看美丽淑女并为她。。。

尽管这些帐篷外型精美,里面却没有属于他的地方。一件破旧的羊毛披风也许就是他今晚的避难所。领主和骑士面对烤鸡和乳猪时,他只能拿着咸涩的干面包。

如果在这种场地搭起他自己的帐篷,嘲笑和蔑视足够他受的,而当有人善意的待他,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

雇佣骑士紧循尊严,不然就和雇佣兵毫无差别。我必须靠实力赢得自己的空间。,会有领主因我出色的技艺而邀请我,之后我就可以驰骋在贵族中间,每天晚上都可以大鱼大肉,有自己的帐篷,自己举办骑乘比武。但是首先我需要一场精彩的比武。他不依不舍地调转马头走向树林。

离城堡半里路的牧场边缘,溪水回旋积成了一个深塘。边上浓密的芦苇,还有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榆树遮在上方。春天的绿草丝毫不逊色于骑士绿色的旗帜,而且手感柔软。一个未被占领的好地方,那这是我的帐篷了,邓克盘算着。一座以绿叶为顶的帐篷,提利尔和伊斯特莫茨家的旗帜也没有这么绿呢。

马先跑了过去。照料完马匹后,他脱去衣服在池塘里洗去一路的风尘,“真正的骑士正直勇敢,洁净大方”,老人一直坚持说别管脏不脏,每当月相改变骑士总得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干净。既然现在立誓做个骑士,邓克便决定也要这么做。

他光着身子躺在榆树下,任春风拂过肌肤。龙蝇懒散地在芦苇上盘旋。为什么叫它们龙蝇?他琢磨着。这哪里像龙了?其实他也没看到过龙。老人是见到过的,这个故事他唠叨了不下五十次:艾兰爵士从小就随祖父来到君临城,他赶在巨龙死去的前一年看到了龙。一条绿色的小龙,翅膀都萎缩了。她没有一个蛋被孵化出来。 “有人说是伊耿毒死了她”,老头告诉他,“不过那是伊耿三世,不是戴伦王的父亲,那人被称为巨龙克星,或者是“倒霉的”伊耿。他怕死龙了,因为他亲眼看着他叔叔的野兽吞掉了他的母亲。当最后一条龙死后夏日便逐渐缩短,而冬天愈发的漫长严酷起来。”

太阳渐渐地沉落到树冠之下,空气也逐渐渗出了寒意。邓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后,便拍拍外衣上的尘土穿上。明天他才可以去找竞技长登记他的名字,不过若想有机会参加的话今晚可没法闲着。

不用对着河面照他也知道自己可不像个骑士,于是邓克背上艾兰爵士的盾牌,把家徽露在外面。马儿已经疲惫不堪了,就任它们去蹂躏树下的嫩草吧,他自己步行走到了比武场。

平时这个牧场也不过是杨滩镇市民的公共场所,而一夜间,另一个城镇拔地而起。

仅是锦缎做成,却比她的姐姐更要雍容华贵。以百计的商人沿路摆满货摊,毛毯水果,腰带靴子,兽皮,土制品,蜡制品,羽制品,宝石,香料,种种件件。变戏法,演木偶戏,表演魔术的,应有尽有..妓女扒手亦不可缺。邓克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

咝咝作响的腊肠发出的烤香让他馋涎欲滴。一个铜板就换来了一根腊肠配一角啤酒,他边吃边看着骑士大战恶龙的彩绘木偶戏,不过更值得看的是恶龙的操纵者;一个如此纤细的女子,带着东恩独有的橄榄色肌肤和一头黑发,苗条得如同长枪一般,虽然胸部平坦,可邓克就喜欢她的脸庞,还有那凭一根丝线就能够让龙游动扑咬的手指..他真想抛给那姑娘一个铜币,可眼下实在是囊中羞涩。

如他预计,商人当中亦有卖盔甲的。一个蓝胡子的泰洛西人在出售雕金琢银,带有飞禽走兽式样的头盔。别处还有出售廉价刀剑的铸剑师,另外一人的货物要精良得多。然而他并不缺剑。

他要找的人在货摊的尽头,一件精致的链衫甲和一双相扣的手套放在面前。邓克走近了细细地看,“很不错的手艺,”他开口道。

“这是最好的”,铁匠是个不到五尺的胖子,有着邓克那样的宽胸和胳膊,一把黝黑的胡子,一双大手,满脸的骄傲。

“我需要骑乘比武的盔甲”,邓克告诉他,“一套精致的盔甲,要有护喉,护胫甲和全盔”,老头的半盔大小适合,可是仅仅只有护鼻。

护甲匠打量了他一下,“你可真是个大块头,不过我曾给个子更大的人打造过盔甲”,他从柜台后面走出来,“弯下腿,我来量量肩膀。呐,还有你的大脖子”,邓克弯下腿,看着护甲匠拿着牛皮绳量了量他的肩膀,哼哼了几声,又绕他的喉咙围了一圈,不禁又哼了一下。“举起手臂,不,右手”,他再次哼哼,“现在可以站起来了”。大腿,小腿,还有手腕,他一直在那里哼哼。“我的马车里倒有些东西适合你”,他最后开口说。“什么雕饰都没有,我先提醒你,上好的钢铁,朴实坚固。我只做像头盔模样的头盔,什么长翅膀的猪,什么稀奇的水果都没有,但是绝对会很好地挡住扎到你脸上的长枪”

“我就是要这种”,邓克很满意,“多少钱?”

“八百银鹿币,今天我心情好。”

“八百?”,这可远出乎他的意料,“我..我可以换给你一些老盔甲,小号的..一个半盔,一件锁子甲..”

“斯提利·佩特只卖他自己的东西”,铁匠不满地说,“这些废铁锈的不是很厉害的话我倒是可以用一下。好吧,拿这些抵消,我只收你六百。”

邓克很想让他信任地把盔甲赊给自己,但跟老头漫游那么久,他知道商人对雇佣骑士并不怎么信任,因为他们中有些不比强盗好到哪里去。“我先给你两个银币,盔甲和余下的钱明天再给”

铁匠重新打量了他一次,“两个银币够你用一天。之后我就把我的东西卖给别人了”

邓克掏出银币放到他手里,“你会得到全部的钱,我会成为这里的冠军。”

“你?”,佩特咬了一下银币,“你觉得我会认为其他人都是来为你捧场?”

皓月当空,邓克走向他的营地。身后的白杨滩上灯火通明,洒满歌声笑语,然而他却满心阴郁。要想偿付盔甲的钱,他别无他路,可万一失利..“一定要赢,”

他对自己高声地抱怨,“别胡思乱想了”

老人是不会对这种事怀有希冀。久在多年前被龙石岛王子击落马之后,艾兰爵士便不再参加比武。“并非谁都有资本夸耀自己在七大王国最优秀的骑士面前刺坏了七根长枪的”,他会如此说,“这是我的巅峰,我还有什么可再试的呢?”

邓克总觉得是因为他年岁的缘故,而不是因为龙石岛的王子,但他从不敢这么说。

老头至死都很骄傲,他总说自己强健的很。也许他说的没错,但未必就适合我了,邓克固执地认为。

他迈步走过小片野草,心里正思量胜算。突然间眼前闪过一丝摇曳的火星。什么?

邓克瞬间便拔剑在手,飞快地突入草丛。

他一边吼叫一边咒骂,冲到目标前却发现只不过是一个呆在火堆边的男孩,差点就刹不住脚,“你!”,他放下剑,“你在这儿干什么?”

“烤鱼啊”,光头男孩毫不害怕,“来一条?”

“我是问你怎么到这里来的?是不是偷了马?”

“我搭在一辆马车后厢过来的——有人给我们的杨滩堡主带羊羔去”

“很好,你最好去瞧瞧那个人还在不在,不然你就只好再找一辆马车了。我可不想你呆这儿”

“你赶不走我的”,男孩满不在乎,“我可受够了那家旅店了”

“我说了别在我面前装蒜”,邓克吓唬他,“你要我把你扔到马背上去,然后带你回家?”

“那你得走老长路去君临城”,男孩针锋相对,“你想错过比赛?”

君临?一时间邓克错以为他在嘲笑自己,但是那个男孩不可能知道他出身在君临城。又一个来自跳蚤窝的可怜儿?有点像,要是想离开那个鬼地方倒是情有可原。

邓克才发觉自己还像傻瓜般的在八岁孤儿面前持着剑,不由得讪讪收剑,同时瞪着那男孩免得他倒是觉得自己占了上风。我该好好地打他一顿,可是他看上去一副可怜相。他看了看四周,在一堆岩石的遮挡下火焰欢快地跳着,马匹也都刷洗过了,衣服挂在树杈上烤着。“干吗放那儿?”

“我洗干净了亚”,男孩说,“我喂马生火,还抓了鱼。本来还想搭帐篷,可一直没找到”

“这就是我帐篷”,邓克比划着头顶上的大树冠。

“这是一棵树”,男孩以为他在开玩笑。

“对于真正的骑士来说,一棵树足已。我宁愿露宿也不想住烟薰缭绕的帐篷”

“下雨怎么办?”

“树叶会挡住的”

“树叶会漏的!”

邓克忍不住大笑,“随它去。恩,说真的,我没钱买帐篷。还有,你最好把鱼翻个面,不然就一面焦炭一面生喽。你没在厨房干过活吧?”

“我乐意”,男孩一边顶着嘴一边把鱼翻了个身。

“你头发怎么回事?”,邓克好奇地问。

“被学士剪了呗”,他突然像是害羞的拉起头兜包住脑袋。

邓克听说过他们干过这类事,为了除掉虱子啊,食根虫啊或者其他一些毛病。“你长东西了?”

“哪有”,男孩随口回答,“你叫什么?”

“邓克”,他坦言说。

男孩忍不住大笑起来,好像听到了最搞笑的事情一样。“邓克?”他说,“浸水3爵士?这可不像一个骑士的名字。是不是邓肯的缩写?”

有这个意思?打他有记忆起老人就叫他邓克,之前的事他早已忘光。“邓肯,没错..”,他思考着,“邓肯爵士,来自..”。邓克没有其他名字,更甭提家族。艾兰爵士在跳蚤窝的巷角发现这个野孩子。他不记得自己的父母,怎么说?

“跳蚤窝的邓肯爵士”听起来没半分骑士的样子,要是他用帕尼其的名号,万一人家问起来这在哪里怎么回答?他没去过,老头也没怎么提起过。他皱眉苦想了好一会,突然有了个主意,“高个邓肯爵士”,他身材高大,谁都忘不了,并且着听上去也显得强大。

可这精灵古怪才不理会,“我从未听说过什么高个邓肯爵士”

“莫非你认识七大王国中每个骑士?”

男孩毫不胆怯地回答,“最优秀的我都认识”

“我可不比他们差,比武结束大家就会知道的。小毛贼,你又叫什么名字?”

“伊戈。”,男孩犹豫了一下。

邓克没有笑话他。他的脑瓜看上去确实像鸡蛋。孩子常常处境悲惨,成年了亦不例外,“伊戈”,他说,“我本该好好地打你一顿,然后把你赶回去,但是事实是,我既没有帐篷,也没有侍从。如果你发誓按我说的去做,我可以让你在比赛期间充当我的侍从。此后,如果你称职的话,便可以继续干下去,我会给你衣服和食物。衣裳是粗布做的,食物不过是咸面包和腌鱼,或许没有守林人的地方我们还能得到一顿野味,至少你不会挨饿。我答应不打你,除非你活该”

伊戈露出微笑,“遵命,大人”

“爵士”,邓克纠正他,“我只不过是一个雇佣骑士”,他不知道老头是否正在天堂里低头看着他。爵士,我会如你一样传授他武艺。他看上去颇有天分,也许有一天真地会成为一个骑士也不定。

烤鱼还是稍有夹生,男孩也没有去刺,但比起咸面包却是美味甚多了。

伊戈很快就靠在火堆边沉沉睡去。邓克枕着双手躺在一边,凝视夜空。远处赛场的鸣乐隐约可闻。满天的繁星不尽其数,一道绿芒划过夜空,渐渐消逝在远处。

坠星会给看到的人带来好运,邓克遐想着。现在别人都在帐篷里,面对的是丝绸锦缎而不是天空。所以好运唯我独享。

第二章:

拂晓时分,他被一阵鸡鸣唤醒。伊戈还蜷缩在老头第二好的斗篷里。还好他没有趁夜跑掉。他用脚碰醒他,“起来,该干活了”。男孩揉揉眼睛,飞快地爬了起来。“帮我给‘捷步’上鞍”,邓克吩咐他。

“早餐怎么办?”

“干完后,那里有咸面包”

“我该把马煮了吃”,伊戈抱怨着,“爵士”

“不听话就先等着吃我的拳头吧。把刷子拿出来,就在那个鞍袋里。没错,就是这个”

小马的鬃毛被刷的光亮,艾兰爵士最好的马鞍紧紧地束住它的腹部。伊戈专心之下便能把事情办得妥妥帖帖。

“我得离开一整天”,他蹬上马鞍叮嘱男孩,“你留在这里看好帐篷,不要让其他的小偷溜进来”

“可以给我一把剑把他们赶跑么?”,伊戈问他,光头下面一双深蓝而近于紫色的偌大眼睛。

“不”,邓克回答道,“一把小刀就够了。希望我回来时还能看到你,听见没有?

如果拿了我的东西溜走,我发誓我会带上狗群把你追回来”

“你哪里有狗”,伊戈提醒他。

“我会有的”,邓克说,“为了你”,他掉转马头对向牧场小步跑去,希望这样的威吓能够让小家伙老实点。除了衣服盔甲还有跨下之马外,他其他东西都留在帐篷里。大傻瓜才会相信这个小崽子,不过这比起当初老头如何对他并不为过。

也许正是圣母把他送来让我偿还恩惠。

他听见来自河岸的锤打声,木匠正在把篱笆连接到一起,并搭起了一座高高耸立的观看席。地上立起了几个新的帐篷,而早来的骑士正为昨天的放纵弥补睡眠或者进食,传来一股焦木和熏肉的香味。

作为曼德河的一条支流,舟徙河流淌过牧场北边,市镇和城堡沿河而建。邓克随老头一起见过不少集市,眼前带着茅草屋顶的白砌房屋,虽然不大却是颇为吸引人。他曾在幼年幻想过住在这样的房子中,每天都在天花板下安心睡觉,醒来总是面对同一堵墙。我马上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滋味了。嗯,伊戈也会有份。这会实现,每天都有梦想成真。

杨滩堡呈三角形,每个端点都有高达三十尺的了望塔,之间连着厚厚的围墙。橙色的旗帜在城垛上空飘扬,昭示着城堡主人的白日V 字家徽。橙白相间的守卫手持长戟站在门口,看上去更愿意和挤奶女调笑,而不是留意客人。邓克认定其中一位长须的矮个男子就是队长,便停下来向他打听比武主持人。

“你该找这里的事务官普拉马。我带你去找他。”

他们来到院子,马僮牵走了‘捷步’,邓克于是把艾兰爵士的瘪壳盾牌扛在肩膀上,跟随着守卫队长绕过马厩,走到一座塔楼模样的建筑前,拾级而上的台阶通向走廊,“来替你的主人签名字?”,队长边走边问。

“替我自己签”

“现在?”,邓克隐约觉得他在嘲笑自己,“我就带到这里,你自己进去。我得要回去了”

邓克推开门,支架台后面的事务官正手持羽笔在纸上疾书,一个发色灰黑,脸部瘦小的人。“嗯?”,他抬起头,“你有事么?”

邓克掩上门,“您就是事务官普拉马?我来登记为参加比赛”

普拉马撇了撇嘴说,“陛下举行的是骑士间的比武,阁下是骑士么?”

他点点头,怀疑自己已是两耳通红。

“那么骑士,您的姓名?”

“邓克”,他为什么要这么说?“高个邓肯爵士”

“那么您来自何处,高个邓肯爵士?”

“居无定所,我在五六岁的时候就成为了艾兰·帕尼其爵士的侍从。瞧,这是他的盾牌。”

他把盾牌拿给事务官看,“他本想来参加比赛的,可不幸路上受到风寒去世。所以我代他参加。在死之前,他授予了我爵位,就用这把剑”,邓克抽出剑,置于中间的桌子上。

名单管理者只是瞥了那把剑一眼,“这不过是把剑。我可从来没听说过所谓的艾兰·帕尼其爵士,他说了你是他的侍从?”

“他一直都说我能够成为像他那样的骑士。临死前,他叫我取来剑并且屈膝跪下。

他用剑碰了碰我的右肩膀,然后是左肩膀,还说了几句话。等我起来时他说我已经是一名骑士了”

“唔“,普拉马揉了揉鼻子,“没错,一名骑士可以授他人骑士称号,虽然更正规的做法应该是试炼之后由牧师涂抹香油然后立誓成为骑士。有谁能证明你的誓言?”

“一只刺木上的知更鸟。我还记得老人说的那些话,他告诫我要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骑士,信奉七神,锄强扶弱,忠诚护主,守卫七国。我发过誓我会遵守。”

“那么”,普拉马还不肯称呼他为爵士,邓克只耐下性子,“我必须请示一下杨滩堡领主。你或者你的前主人可否认识这里某位有地位的骑士?”

邓克想了想,“这里可有挂着唐德利安家族旗帜的帐篷么?黑底紫电”

“曼费德爵士来自于这个家族。”

“三年前艾兰爵士曾在东恩为他的父亲效力,曼费德爵士也许还记得我。”

“我建议你最好先跟他说。假如他肯担保你,明天这个时候跟他一起来见我。”

“我会照做的,大人”,他退出大门。

“邓肯爵士”,事务官叫住他。

邓克复走进去。

“你要明白”,那人告诫说,“在比赛中输者的武器盔甲和马归胜者所有,并且需要赎回来。”

“我明白了。”

“你有足够的钱来赎么?”

他现在肯定自己双耳赤红。“我不会需要这些钱的”,他祈祷这会成为真的。我所要的就是一场胜利。第一场赢了,我就能得到失败者的盔甲和马,也许是钱。

那么就有足够的钱来应付一场失利了。

他慢慢地走下台阶,不知道接着该做什么。他拉住庭院中一个马僮,“我要和杨滩堡主的马房总管说话。”

“我替你找他。”

马厩里阴寒昏暗,一匹不老实的牡马在他经过时猛然拱向他,可‘捷步’甚至在他抚摸鼻子时,都只会喷喷鼻息,温和地蹭蹭他的手。“你真是个好姑娘”,他喃喃地说,老人总说骑士不应该爱护坐骑,总有不少会在他身胯下死去,可老人自己都不遵守。邓克常常见到他花掉最后一个铜币不过给“老栗子”买一个苹果,或者喂“捷步”和“雷鸣”燕麦吃。小马驮着老人已经不知疲倦地奔走了数千里,几乎跨越整个七大王国。邓克感觉自己是在背叛老朋友,可他没有选择,“老栗子”太老了,值不了几个钱,而他还需要骑着“雷鸣”去比武。

马房总管很久也没屈尊驾临。他一直等着直到听到城墙上传来一阵号声,然后院子有人说话的声音。他好奇的牵着“捷步”走出马厩,想看看怎么回事。近百个骑士和骑射手鱼贯而入,座下都是罕见的良驹。某个大人物?他抓住一个跑过的马僮,“他们是谁?”

马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看不见旗帜么?”,然后挣脱他跑开了。

旗帜..邓克转过头。黑绸三角旗随风扬起,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喷吐着熊熊烈火,展翅欲飞。掌旗的英伟骑士身着镂金白甲,纯白斗篷披肩而下。余下两个骑手则全身洁白。国王之卫的骑士和皇族旗帜!杨滩堡主和他的儿子们带着惊讶之色,急匆匆地过去迎接,还有那个美丽淑女,一头黄发,带着张粉红色的圆脸。

我看可不怎么贤淑呢,邓克暗自比较着。那个木偶戏姑娘要漂亮多了“小家伙,放开那头老马,过来照料我的马。”

一个骑手在马厩面前翻身而下。他在跟我说?邓克意识到这一点。“我不是马僮,大人。”

“你是傻瓜?”,他披着猩红边的黑披风,里面的衣服红黄金三色,亮如火焰。

个子虽然不高却如匕首般挺直,大约和邓克差不多年纪。蜷曲的银发勾勒出一张傲慢的脸庞;高额,突出的颧骨,挺直的鼻子,皮肤光滑白皙毫无瑕疵加上如紫罗兰般深邃的瞳子。“如果应付不了马,那你给我找点酒来,再找个漂亮妞。”

“我..大人,请原谅我。我也不是个仆从,我有幸成为了一名骑士。”

“可悲啊,骑士风度堕落到这今天种地步。骑士风度早就在悲伤年代就消失了”,这年轻的王子讥讽道,幸亏很快就有个马僮跑了过来接过他手中华丽的汗血马。

邓克随即就被遗忘了,不由得舒了口气,回到马厩继续去等他的马房总管。领主们的帐篷里足让他气闷,他可不想再和王子打交道。

他毫不怀疑这俊小伙是个王子。坦格利安是越海而来瓦雷利亞人的后裔,拥有异于常人的金银发色和绛紫瞳色,邓克知道貝勒王子要年长的多,这位也许是他的儿子:瓦罗,被称为“少王子‘以区别于他父亲;或者是马塔斯,“少少王子”,因为老斯万王已经给他命过名了。当然也还有其他的嗣子,瓦罗和马塔斯的堂兄弟们。“好心王”戴倫有四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其中三个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

龙王的直系血统在他父亲在位时已经差不多断绝了,不过戴倫二世和他的儿子们已经为此作好的准备。

“你,是你要见我?”,橙色外套映的马房总管的脸愈发红润,他粗鲁地说,“有什么事?我可没时间——”

“我想卖掉这匹马”,邓克急忙插嘴,生怕他离开,“这可是匹好马,步子..”

“我说了没有时间”,那人扫了一眼“捷步”,“领主不需要这个。带它去镇子,也许亨利会给你几个银币”,他说完就走。

“多谢大人”,邓克赶紧抢在他前头,“大人,是国王来了么?”

马房总管讥诮的回答,“不,感谢诸神。这一群王子已经够麻烦的了。我上哪儿去给这些畜牲找地方,还有饲料?”,他对马僮大叫大嚷着走出门去。

当邓克走出马厩时,杨滩堡主已经带着他的皇室贵宾迎向欢呼的人群,留下两个国王之卫的白甲骑士留在院子里和守卫队长聊天。邓克走到他们面前,“各位大人,我是高个邓肯爵士”

“很荣幸见到你,邓肯爵士”,他们中的大块头回答道,“我是罗兰德·克雷克豪,这是我的誓盟兄弟,暮谷鎮的冬内尔爵士”

国王之卫的七大斗士是王国里最骁勇的骑士,只为皇太子貝勒·碎矛效力,“你们也要参加比武么?”,邓克焦虑地问。

“我们没法挑战曾发誓保护的人”,红发红须的冬内尔爵士回答说。

“瓦罗王子有幸成为了美丽淑女的冠军”,罗兰德爵士解释道,“有两个堂兄会挑战他,我们只不过观看而已。”

邓克松了口气,向白骑士们致谢,在别的王子来得及叫住他前奔出城堡。三个王子,他驾马朝着白杨滩镇边走边想。瓦罗是貝勒王子的长子,下下一任铁王座继承人,邓克不知道他继承了几成他父亲卓越的剑术和枪艺。别的坦格利安王子他所知更少。我该如何挑战一位王子?我有资格挑战么?他不知道。老头常说他脑袋如城墙一样厚,现在他理解了。

亨利本来对“捷步”爱不释手,直到他知道邓克要卖了她。于是突然间所有会买这匹马的人都成了傻瓜。他出价三百个银币,而邓克坚持非三千不买。一番唇枪舌剑下来,最后的价码定在了七百五十个银币。更接近于亨利的原报价,邓克感觉自己简直亏大了,可是马贩子死活不肯加价,他无奈下只得让步。紧接着开始了第二轮关于马鞍是否包括在内的口舌之战。

等最终战罢,亨利回头去取他的银币时,邓克捋了一把“捷步”的鬃毛,叮嘱她要坚强些,“只要我赢了,一定回来赎你。我发誓”,他知道那些瑕疵很快便会消失,她的身价到时候会翻一番。

马贩子递给他三个金币和一把银币,邓克咬了一口,咧嘴笑了,他还从来都没尝过甚至碰过金币。人们管这个叫金龙币,缘于其中一面印着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另一头则是国王像。亨利递给他两个刻有戴倫王的脸,另一个则更古老些,也更磨损些,上面有张陌生的脸,名字就刻在下头,可是邓克并不认识那些字母。,邓克注意到边缘磨损也很多,便高声质问亨利,亨利抱怨几句后,拿出几个银币和一把铜币算是补偿。邓克退给他几个铜币,“这是给她的,晚上喂她燕麦。嗯,再来一个苹果。”

他挎上盾牌,扛着一身老大的盔甲,开始大踏步沿着杨滩镇明朗的大路走去。手里硬币的分量让他晕忽忽的。老人从来不放心给他钱,哪怕是一两个子儿。这足够他过一年,可等到这些都没了怎么办?卖掉“雷鸣”?他只能选择变成乞丐抑或强盗。机会不容错过,他必须要冒这个险。

邓克涉过浅滩回到舟徙河南岸时,已经差不多过了清晨,赛场重新恢复了生机。

酒贩和腊肠商人以物易物,一只熊随着他歌手的曲子和主人一起载歌载舞,“狗熊,狗熊,还有那美丽淑女”,变戏法的依旧在糊弄观众,木偶戏也刚刚结束一场比武。

邓克停下来看人偶骑士屠木龙,龙头被砍落到地上,红色锯末洒落到草地上。他止不住捧腹大笑着抛给女孩两个铜币,“一个是昨天的”,他高喊,看到女孩伸手接住之后,回以邓克所见过最甜美的笑容。

她对我笑?还是对铜币?邓克尚未和姑娘独处,她们让他紧张。三年前,老头在瞎眼的佛罗伦特领主手下效力一年半后的一天,他口袋鼓鼓,便告诉邓克该是时候去妓院初解人事。那次他醉醺醺的,等清醒之后脑中便一片空白,事实上他也羞于回味。他不打算要个妓女,就算不能像骑士那样娶个大家闺秀,至少也不能要爱钱胜于爱他的女子。

“你能赏脸喝杯啤酒么?”,他看着女孩把锯末装回去,“我的意思是,呃,和我一起?或者再来根腊肠?昨天我尝了,味道很不错。我想那确是猪肉”

“非常感谢,大人。可是我还有一场戏要演”,她急匆匆地跑向操纵骑士的那个东恩妇人,留下邓克呆鹅般的伫立原地。她跑的姿势真美,人也漂亮,个子还这么高佻,那样我可以不用弯腰就能吻到她。他知道该怎么亲吻,一年前在兰尼斯特港,一个酒店女仆给他启过蒙,可惜她个子欠高,要坐在桌子上才能够得着他的嘴唇。这段回忆直让他耳朵发烧,该死的,我现在该考虑的是比武,而不是如何亲吻。

杨滩堡主的木匠们正忙于把隔开参赛者的栏栅刷白。邓克伫下步望了一眼:并列着五条南北走向的通道,为了让参赛者不用直视刺眼的阳光.。东边是三级台阶的观看席,为大人小姐们特备了遮光避雨的桔色遮阳篷。观众大多坐在长凳上,但也为杨滩堡主,美丽淑女和来访的王子们备了四张高背椅。

牧场东边架起了一个枪靶,一群骑士正在刺击它,每次他们刺中悬挂在横杆一端的破盾牌,横杆就旋转起来。邓克注视屠夫布瑞肯结束他的回合,之后是来自边境的卡隆大人。任何一个我都不是对手,他心中一阵忐忑不安。

别处有人正用木剑在进行徒步练习,边上的侍从们纷纷叫嚷着下流的主意。邓克注意到一个矮个子正努力抵挡着另一个壮硕但动作却如山猫般灵活的骑士。他们的盾牌上都有佛索威家族的红苹果,但矮个子的苹果已经碎成几块,“这个苹果可不怎么熟咧”,大个子重重地砸在对手头盔上。当他对手认输时已经浑身青紫,而他却意态悠闲地抬起面盔向四处张望,当看到邓克时他喊了句,“嗨,大块头,长翅膀杯子那个,那可是你的长剑?”

“佩戴它是我的荣誉”,邓克警惕地回答,“我是高个邓肯爵士”

“我是斯忒芬·佛索威爵士。来和我较量吧?高个邓肯爵士。我得换个人练练了,你也看见我的堂弟还没熟呢”

“干掉他,邓肯爵士”,失利者摘下面具,急切地说,“我确实没熟,可我的好堂哥早就烂心了,把他的籽儿给敲出来吧”

邓克摇摇头,不明白这些少爷们为何要把自己卷入他们的纠纷中。他可不想有所牵连。“谢谢你的好意,可我还有事情要办”。沉重的钱币让他颇为不安,早一点从斯提利·佩特那里换成盔甲,就早一点轻松。

斯忒芬爵士轻蔑地打量着他,“雇佣骑士要去办事哪”。他转头看到了另一个悠闲并且配得上他的骑士。“格兰锡爵士,来较量一下吧。我对我堂弟雷蒙的小伎俩了如指掌,而这位邓肯爵士要赶回他的树篱去。来呀,来呀”

邓克涨红了脸,不管有用没用,他都不会用什么伎俩。他不过不想在比赛前漏底而已。老头常说:悉敌深浅,得其先机。像斯忒芬爵士这样的骑士,一眼就能看出对方的破绽。邓克动作迅猛,力量和控制范围是他的优势,可他自觉技巧上低人一筹。艾兰爵士确实倾力相授,可他自己年轻时也不算优秀的骑士。伟大的骑士决不会甘居于树篱之下,也不会屈死于污泥之中。我决非如此之人,邓克暗暗发誓。我会向他们证明我并不仅是一个雇佣骑士。

“邓肯爵士”,年轻的佛索威赶上他,“我不该怂恿你去挑战我的堂兄,我实在受不下他的自炫,恰好你看上去那么高大,所以..一切都是我错,你甚至没穿盔甲,他也许会打断你胳膊,或者膝盖的。假如他遇见比赛时的对手,他喜欢在训练场就下重手,先把他们打成淤伤而变得脆弱”

“他可没有打伤你。”

“是的,因为我是他亲戚,尽管他总喋喋不休地要我记住他才是是苹果树的主干。我叫雷蒙佛索威。”

“很荣幸见到你,你可是要和你堂兄参加比赛?”

“他要参加。而我呢,只不过是一个侍从而已。我堂兄答应过会授我爵位,但却总以我还没成熟为推辞”。雷蒙方方正正的脸上却长个扁鼻子,头发松蜷,笑容甚是迷人。“我看你像个挑战者。你准备打碎谁的盾牌?”

“这无关紧要”,邓克回答道,尽管这实际上要紧的很,我也只能这样回答。“我要到第三天才会去参加比赛”

“到那时,有些斗士恐怕已经倒下了”,雷蒙说到,“也好,愿战神保佑你,爵士”

“你也一样” 如果连他都不过是个侍从而已,我又有什么资格当骑士呢?。我们中定有一个是傻瓜。邓克袋中的银币随路叮当作响,他知道一个闪失,这就会立刻化为乌有。每一条比赛规则都和他作对,选到初出茅庐或者徒有虚名对手的机会微乎其微。

比武形式多样,取决于大人们一时的兴致。有些是骑士组队模拟战斗,而在自由搏击战中,荣耀属于最后一名屹立不倒的战士。在单人对抗时,如何组对有时由抽签决定,有时则由主办者决定。

杨滩堡主筹备这场比武不过为庆祝他女儿的命名日,美丽淑女将会坐在他父亲边上戴上爱与美之后的桂冠。她挑中五位骑士来守卫她,其他人则扮演挑战者的角色,每一个击落任何一个守卫者的挑战者都有资格占据对手的席位。直到被另外的挑战者击败。三天比赛后还余下五位骑士将有资格评选美丽淑女是否能够戴上这一桂冠,还是要让与别人。

邓克眼神迟滞地扫过碧绿的场地和观看席上空荡荡的座位,盘算着自己的胜算。

其实一次胜利就足以,那样他即可宣称自己是杨滩牧场的冠军,哪怕仅有一个时辰。老人度过六十个岁月也未获过一次冠军称号。愿望并不算奢侈,倘若诸神愿意保佑。他回想起传颂四方的歌谣,那关于失明的西蒙·星目,镜盾骑士塞文,龙骑将伊蒙,雷姆·瑞达尼,还有傻瓜佛羅理安,他们都曾经战胜过远甚于自身的对手。可除掉傻瓜佛羅理安之外,其余的都是出身高贵的英雄。我又算什么?

跳蚤窝的邓克?抑或高个邓肯爵士?

但愿结果很快就能分晓。他背起大袋的盔甲走向商人货摊,希望能够找到史提利佩特。

伊戈正在卖力地干活。邓克原本怕他乘机溜走,眼下不由得心中高兴。“你的马可卖了个好价钱?”,男孩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卖了她?”

“骑马出去的人走了回来,若是遭劫了,你看上去会有这么平静么?”

“我换到了这个”,邓克向男孩展示他的新盔甲,“如果你立志当一名骑士的话,那你就该了解钢质的好坏。瞧瞧这个,精湛的做工。这是双环扣的铠甲,每个环都和其他两个相连,看见没有?这比单环更能出色的保护你。还有这个头盔,佩特把它做成拱顶,瞧见这弧线?这样剑斧劈上去就会滑开,而平顶就容易被砍穿”,邓克戴上头盔,“觉得如何?”

“没有面罩阿”,男孩挑了个毛病。

“有出气孔。面罩会带来破绽”,佩特曾详细解释过,“当你知道很多骑士为了换气而提起面罩,结果被一箭扎在眼窝之后,你就不会想要”,他告诉邓克。

“也没有盔饰”,男孩不服气的说,“光溜溜的”

邓克摘掉头盔,“对我来说足够了。你看这钢质多亮傥,这是你要负责维持的。知道如何磨亮盔甲吧”

“得要一桶沙子”,男孩没好气地说,“可是连桶都没有。你买帐篷了么?”

“没有合适的”,小家伙口没遮拦,该好好教训他改掉这个毛病。不过他深知自己决不会真地去做。他喜欢直率,甚至自己更加肆无忌惮。我的侍从比我勇敢,还更聪明。“干得不错,伊戈”,他告诉男孩,“明天早上咱们就一起出发去瞧瞧赛场,给马买点燕麦,也给咱们自己买点新鲜面包。最好来一点奶酪,我瞧见有个摊位在卖很好的奶酪。”

“我不需要去城堡吧。”

“为什么不?我还想有天能够赢一座城堡。我可不想到死都未有一席之地.”

男孩不再吭声。他大约是怯于到领主的城堡里去。这是人之常情,需要时间来成熟。于是他回头继续欣赏他的盔甲,琢磨自己能拥有它多久。

第三章:

曼费德爵士面色阴沉,瘦瘦的个儿,外衣上绣着唐德利安家族的紫电。藉着他散乱的金红色头发,邓克一眼就认了出来。“您的父亲大人和卡隆大人一起将“秃鹫王”烧出红山时,艾兰爵士正是他麾下一名骑士”,他曲下单膝,“我那时不过是个小孩,但已经是艾兰·帕尼其爵士的侍从了”

曼费德爵士皱了皱眉,“我不认识他,也不认识你,孩子”

邓克把老人的盾牌给他看,“这是他的徽记,飞翼圣杯”

“我的父亲带了八百个骑士进山,还有三千步兵。我怎么可能记住每个人,更何况盾牌。也许你当时跟着我们,可是..”他耸耸肩。

邓克顿时就噎住了。老人可是替你父亲挨了伤的,你怎么可能忘了?“除非我有担保人。否则他们就不允许我参加比赛。”

“那又关我什么事”,曼费德爵士回答他,“我已经给你很多时间了,爵士”

如果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去,那注定是没希望的。邓克盯着曼费德爵士绣在白袍上的紫电,开口说,“我还记得你父亲来营房讲述你们家徽的那件事。那天雷电交加,你们的家族建立者当时正要穿过东恩山脉传递消息,突然飞来一枝箭射死了他的马,他重重地倒在了地上,看到黑暗中跃出了两个披甲戴盔的东恩人,此时他的长剑已经在他身下断为两截,唯有坐以待毙。就在此时天上一道耀目的紫电霹雳而下,击在剑上将那两人生生劈死。他传递的消息为风暴王赢得胜仗。为表答谢,他封这个传信兵为唐德利安领主。所以他在自己臂上饰以星空下一道分叉的紫电。”

如果邓克以为这种故事就能打动曼费德爵士的话,那他就是大错特错了。“随便一个服侍过我父亲的小厮或者马夫都听说过这个故事。知道这个故事并不能帮你成为一个骑士。走吧,爵士。”

邓克满怀沮丧地走回杨滩堡,如何方能让普拉马认可他的挑战权呢?然而,事务官并不在他的小屋里。守卫透露说他也许在大厅。“我该在这里等?”,邓克问,“这要等多久?”

“我可不知道。随便你”

在杨滩堡这种小地方,所谓的大厅并没大到哪里去。邓克沿着走廊进去,一眼就找到了事务官,杨滩堡主和其他几个人正站在大厅的另一头。于是他便挨着一堵盖以鲜花水果挂毯的墙走过去。

“——换成你儿子,你就会关心了,我说”,有人恼怒地高喊道。阴暗的大厅映地他挺直的头发和修剪整齐的胡须闪烁着灰白色。直到邓克走近,才恢复出原本金银光泽。

“戴倫早就这样做过”,普尔马的身体挡住了说话者,“你就不应该让他参加比赛。他甚至不比雷哥或者伊利斯更合适参加比赛”

“所以你就觉得他很快就会去上一个妓女而不是马?”,先前那人说道,一个强硕有力的王子——他一定是个王子—扣丝革甲,披着垫有貂皮的黑披风,脸上除去胡须遮住的地方外,深深地刻满了疤痕。“我不需要任何人来提醒我儿子的事,哥哥。他才八岁。他会长大的,诸神保佑,不然我发誓会让他在我面前死去”

“别傻了,不管戴倫如何,他终究是你我的血脉。我相信罗兰德爵士会找回他的,连同伊耿一起。”

“到时候比武早就结束了。”

“伊利昂也在这里。倘若你这么在乎比武的话,他不管怎么说都比戴伦的武艺强。”说话人手握书卷高坐在椅子上,肩头后面是杨滩堡主的脸。即使是坐着,从他伸出的双腿也能看出他高出常人一个头。短短的褐发闪现着丝丝白发,下巴光滑整洁,鼻子却像是曾被打破多次。如寻常人般穿着绿上衣,褐斗篷还有拖鞋,却不经意地流露着一股王者之气。

邓克意识到他听到了不该听到的话。我最好离开,等他们说完再回来,当他下决定时,已经太迟了。银须王子敏锐地捕捉到他的存在,“谁?怎么敢擅自闯到这里来的?”,他严厉的喝斥到。

“他是我们的事务官等的人吧”,座中人微笑着说,像是早就注意到他了,“我和你才是擅自闯入者。过来吧,爵士”

邓克挪动着步子,不知道会怎么样。他求助地看向普拉马,可毫无所获。老冷着脸的事务官昨天还盛气凌人,现在却只敢低头专注着地砖,“各位大人”,他开口说,“我寻求曼费德·唐德利安爵士担保我参加比赛,可是他拒绝了我,说他并不认识我。可是我发誓艾兰爵士曾经为他效力,我有他的盾牌和剑——”

“一把剑和一个盾牌并不能代表一个骑士”,杨滩堡主打断他,一个紫红色脸的大胖子。“普拉马跟我提起过你。就算这些都是所谓艾兰爵士的遗物,亦有可能是你在他死后偷来的。除非你能拿出更好的证明,不然——”

“我认识艾兰·帕尼其爵士”,高座上的人静静地说,“他从未赢过任何比武,但也从不做不光彩的事。十六年前在君临城,他曾在肉搏战中把斯托克沃斯大人和赫伦浩的私生子打翻在地。更久以前,他在兰尼斯特港,把灰色雄狮挑落下马。当时雄狮还没有那么苍老。”

“他常常对我提起这件事”,邓克说。

座中人细细打量了他一番,“那么你定然还记得灰色雄狮的真名。”

邓克脑海瞬时空空如也。老头多次提过这个故事,上千次吧,雄狮!雄狮?名字,名字,名字..他几乎就濒临绝望,忽然间一个名字闪入他脑海。“达蒙·兰尼斯特爵士!”,他叫喊起来,“灰色雄狮。他现在是凯岩城主”

“没错”,座中人愉快地回答。“他明天就会出场”,他绞着手中的纸卷。

“十六年前偶尔击落达蒙·兰尼斯特爵士,你居然会记住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雇佣骑士?”,银须的王子蹙额说。

“我把记住每个对手作为一种练习而已“你曾经贱低身份和一个雇佣骑士交过手?”

“那是九年前在风息堡的事了。拜拉席恩大人为庆祝他外孙的出生而举办了比武大会。抽签第一场就让我和艾兰爵士成为对手。我在互相撞断了四根长矛之后才将他击落”

“七根”,邓克纠正说,“并且那一场是对龙石岛王子”,此话刚出,他便悔恨不迭。呆子邓克,脑瓜如城墙一样厚,他似乎又听到老头的斥责。

“是么”,破鼻子的王子温和地说,“我早知故事愈经人之口,便愈远离真相。不要误会你的老师,不过确实是四根长矛。”

真该感谢这大厅的昏暗掩饰了他赤红的双耳,“大人”,错了,“殿下”,他屈膝俯首,“您说得对,四根,我不是..我从来..老人,艾兰爵士他,他总说我脑瓜就像城墙那样厚,铁锚那样迟钝”

“也如铁锚般强壮,你哪”,貝勒·碎矛说道,“起身吧,爵士。没事的。”

邓克起身,犹豫该垂下头还是直面王子。貝勒·坦格利安,龙石岛的王子,御前首相,“征服者”伊耿的铁王座继承人,竟然在跟我说话?一个雇佣骑士怎有如此荣幸?“您——您把马和盔甲归还他而没有索要赎金,我还记得”,他磕磕绊绊地说着,“那老——艾兰爵士总说您秉承骑士精神,总有一天七大王国将在你手中永享和平”

“我倒是希望这天别来得那么快”,貝勒王子说。

“对不起”,邓克慌乱地解释,几乎就欲脱口说我不是希望国王死去,幸好他及时停住口。“对不起,大人。不,我该称呼,殿下”

这会儿他才猛然觉到还有一个银须男子在场,他称呼贝勒王子为兄弟。这也是个龙王血脉,我这笨蛋。定然就是梅卡王子,戴倫国王的四子。伊利斯王子是个书呆子,而雷哥王子是个呆滞软弱的精神病人。他们都不会穿过半个王国来参加这场比赛。梅卡王子亦是个令人生畏的勇士,可惜一直在兄长的阴影中郁郁不得志。

“你想要参加比赛么?”, 貝勒王子问道,“这由比武主持人全权负责,不过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你。”

事务官垂下头,“如您吩咐,大人”

邓克结结巴巴地欲示谢意,梅卡王子一把打断他的话头,“好了爵士,你可以参加了。现在可以离开了吧。”

“请原谅我的兄弟”,貝勒王子歉意地说,“他有两个孩子在这里失踪了,他现在非常担忧”

“春雨淹没了很多河道,或许他们是被堵在路上。”

“我来这里可不是听一个雇佣骑士指点的”,梅卡王子忍不住向他兄弟发牢骚。

“你可以离开了”,貝勒王子只得善意地提醒邓克。

“是的,大人”,邓克转身就欲离开。

貝勒王子却叫住他。“爵士,还有一件事。你不是艾兰爵士的血脉吧?”

“没错,大人。我并不是”

貝勒王子朝他的盾牌点点头,看了看上面的飞翼杯。“根据法律,只有直系血亲才能继承装备。你必须找一个新的图案作为你自己的家徽”

“我会的”,邓克回答道,“再次感谢,大人。你会看到我如何英勇的作战”

就像貝勒王子一样勇猛,老人常说。

酒贩和腊肠商人还在互相交易,妓女公然地穿行在货摊和帐篷之间,有几个长得还不错,尤其是那个红发女郎。邓克按捺不住地盯着她迈步时微微晃动的胸部。

他记起自己还有银币,我可以让她属于我,银币叮当声的足以让她着迷,带她回帐篷然后占有她整整一夜。他还从未和女人上过床,而且知道很有可能自己会死在第一场。骑乘比武危险的很..可是娼妓不见得会安全些,老头总是提醒他。

她会趁我熟睡时卷走所有东西,到时候该怎么办?所以当女郎的目光越过肩膀瞟向他时,邓克摇摇头走开。

他在木偶戏那里找到了席地叉腿坐着的伊戈,斗篷高高地拉起遮住光头。男孩害怕进城堡,邓克将它归于害羞和自卑。他自己都无法亲近老爷夫人们,更不用说王子了,他小时候也如伊戈一般。跳蚤窝外的世界既令他激动也让他畏惧。伊戈需要时间的磨练。而现在该做的就是给他几个铜币让他快乐地玩,不比硬拉着他去城堡要好么?

早晨木偶师出演的是佛羅理安和瓊琪的故事。一身小丑打扮的东恩妇人扮演着佛羅理安,而女孩操控着瓊琪。“你不是骑士”,随着瓊琪的嘴巴一上一下,她模仿着说,“我知道你就是傻瓜佛羅理安”。

“没错,女士”,另一个木偶说到,“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傻瓜,亦是最伟大的骑士”

“傻瓜兼骑士”,瓊琪说,“我可从来没听说过”

“可爱的小姐”,佛羅理安回答道,“在女人眼里,哪个男人不是傻瓜?哪个男人不是骑士?”

一出凄凉但甜蜜的木偶戏,还有一个做工细致的巨人。最后一小段打斗划上了句号。邓克拉上伊戈,向她们走过去。

“大人?”,女孩嘴角带着笑意,眼角却撇着别处。她要比他矮一个头,可仍要比寻常女子高很多。

“很好的演出”,伊戈急切地说,“我喜欢你摆弄这些,瓊琪,龙还有别的,我去年也看过木偶戏,可它们就像木头一样笨拙。你表演得很流畅”

“非常感谢”,她礼貌地向男孩表示谢意。

邓克开口说,“这些木偶也雕得精致。尤其是龙,这头野兽可真吓人。你们亲手做的?”

她点点头,“我叔叔雕刻出来,而我负责上色”

“你可以给我绘点东西么?我可以给钱”,他从肩上取下盾牌,“我需要画些东西盖住杯子”

女孩瞅了瞅盾牌,又瞅了瞅他。

“你打算要画什么?”

邓克顿时发现自己还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要飞翼杯,那该绘什么呢?他脑中一片空白,呆子邓克,脑瓜如城墙一样厚。“我不知道..我还没想好”,他苦着脸,,感觉到自己的耳朵又红了,“我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她报以一笑,“哪个男人不是傻瓜?哪个男人不是骑士?”

“你能上什么颜色?”,他希望能从这想出点什么。

“你想要什么颜色我都可以给你调配出来”

老头留下的棕色总让人觉得单调,“底色就用夕阳的色彩”,他突然说,“老头喜欢夕阳,图案么..”

“榆树”,伊戈说,“一个大榆树,就像池塘边那棵——褐色的树干,碧绿的树冠。”

“可以”,邓克表示同意,“一棵榆树。上头最好来颗流星,你能做到么?”

女孩点点头,“给我盾牌,我晚上就可以画好它,明天就给你。”

邓克递了过去,“我是高个邓肯爵士”

“我叫坦希莉”,女孩大笑起来,“高过头的坦希莉,男孩们都这么叫我”

“你可没高过头”,邓克脱口而出,“正好——”,他顿时意识到自己想说什么,不由得慌张的涨红了脸。

“正好?”,坦希莉好奇地抬起脖颈。

“表演木偶戏”,他狼狈地补充道。

第四章:

比武的第一天风和日丽。清晨他们便以昨日买好的鹅蛋,干面包和熏肉为食。邓克却发现自己的肚子恹恹不振。尽管这天并未轮到出场,可他还是觉得腹硬如石。

第一天的挑战权归于高贵的领主还有他们的儿子们,以及来自其他比赛的冠军。

伊戈倒是边吃边喋喋不休地谈论这个骑士那个冠军的事迹。他说的是真的,他确实认识大陆上最好的骑士们,邓克黑着脸。专注地倾听一个瘦弱孤儿的讲解真是有失体面,可这些知识恰恰能够很好的帮助他。

牧场被围得水泄不通,大家纷纷推诿着只为抢得一个好位置。邓克用他的大肘子和块头轻易地挤到了篱笆六码近的地方,伊戈却犹自抱怨他能见到的只有屁股。

邓克无奈之下只好让骑在自己肩头。赛场的观看席上全为老爷夫人们还有镇中的富人所坐,夹着一撮今天尚无赛事的骑士。他只见到杨滩堡主边的貝勒王子,每卡王子并不在。斗篷钩子和额边的王冠熠熠闪着金光,之外,便再无其他奢侈装束了。说实话,他可不像个坦格利安人,邓克悄悄对伊戈说。

“据说他更多继承母亲的血统”,男孩提醒他,“她是东恩公主哩”

竞技场北边河滩处,五位冠军收起了他们的帐篷。其中较小两顶橙色帐篷门口的盾牌上标示着白日V 字。安卓和罗伯特,杨滩堡主的儿子,美丽淑女的兄长,邓克还从未听人提起过这两人的实力,也许便会最先落马。

他们边上的是稍大的湛绿色帐篷,高庭的金花飘扬在上,门口的盾牌上是saffie图示。“那是理欧·提利尔,高庭之主”,伊戈告诉他。

“我知道”,邓克有点恼怒,“我和老头为高庭效力时你还没出生呢”。“长号”理欧,他们常常这么称呼他:尽管已是满头银发,枪术却依然出色。“帐篷边的那个就是理欧大人,瘦瘦长长,长着灰胡子,穿金色和绿色的服装。”

“ 嗯”,伊戈说道,“我在君临城见过他。爵士,他可不是你该挑战的”

“听着,小家伙,我不需要你来指挥我该去挑战谁”

邓克没有认出来第四个红白菱形镶嵌而成的帐篷,伊戈说他们属于一个艾林谷的骑士,名叫胡弗雷·哈丁爵士。“他在去年麦登堡的徒步比武中大赢一场,爵士,然后在骑乘比武中击落了来自暮谷镇的冬内尔爵士,以及艾刃和罗西大人。”

最后一个帐篷属于瓦拉王子。猩红色的燕尾旗宛如跳动的火焰,飘扬在黑缎帐篷顶。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就在边上的漆黑盾牌上,边上站着一个国王之卫,黑帐篷映衬着白衣白甲。邓克看着他,怀疑会有人胆敢碰盾牌一下。瓦拉是国王的外孙,貝勒·碎矛的儿子。

他不需要这么担心的。号角一起,五位冠军便起身前去保卫美丽淑女。当一群人陆续出现在赛场的南端入口时,围观人群开始沸腾起来。随着传令官的点名,他们挨个儿停在观看席前面,向着杨滩堡主,貝勒王子,和美丽淑女举枪致敬,然后才绕到北边选择他们的对手。鹰巢城的灰色雄狮敲了敲提利尔大人的盾牌,而他一头金发的继承人提卜特爵士则挑选上了杨滩堡主的长子,奔流城的徒利公爵点上胡弗雷·哈丁爵士的菱形家徽。阿贝拉·海陶尔爵士敲的是瓦拉王子的盾牌,而杨滩堡主的幼子却被人称“狂笑风暴”的朗内尔·拜拉席恩点上了名。

挑战者们后撤到赛场南边静候对手:一身银灰的阿贝拉手持绘有烽火石塔的盾牌;兰尼斯特家两人均身着暗红,饰有凯岩城的金色雄狮。狂笑风暴一身金装,头戴鹿角盔,胸口盾牌上各带黑牡鹿。徒利公爵一袭银边的红蓝斗篷。五人默不作声地持枪朝天,任风刮得旗帜飒飒作响。

北边的冠军们一边在侍从帮助下上马,一边披甲戴盔,准备武器,着装之炫目毫不逊色。杨滩堡主一身亮黄,胡弗雷爵士红白镶嵌,而端坐在白马上的理欧绿则是绿底的金玫瑰,瓦拉·坦格利安黑盔黑甲黑盾黑枪,连坐骑也不例外,亮红色的三头龙在头盔上展翅欲飞,而它的孪生兄弟则伏在盾牌上面。五人腕上均扎着美丽淑女赠与的橙色绢束。

斗士们驾马就位,牧场里顿时鸦雀无声。然而一声号角响起之后,整个牧场如同被掀翻一样沸腾起来。十双马刺拍在战马的同时,怒吼声仿佛闷雷卷过赛场。四十只铁蹄践踏过草地,似要把赛场整个翻过来。横飞的木屑铁片如烟雾般腾起,双方冲撞到了一起。瞬时间,任谁也说不清谁上谁下上。徒利公爵在马鞍上直转数圈后才稳住坐骑。十根长枪均成木屑,观众中爆发出一片欢呼声。这预示着将是一场圆满的比武,同时也是映衬参赛者卓越的武艺。

侍从迅捷地给他们装备上新的长枪,很快马刺再次重重扎了下去。邓克只觉得脚下如地震般摇动,唯有伊戈还在他肩头兴奋地挥舞着细胳膊。王子冲到离他们近处,邓克甚至能够看见他的黑矛尖端扎到对手的了望塔盾牌上,然后顺势直扎到胸口,而他对手的长矛也同样戳在他的胸甲上,裂成了碎片。银灰的战马在冲击下直立起来,把阿贝拉·海陶尔猛地抛起,甩到地上。

徒利公爵亦被胡弗雷·哈丁爵士掀翻在地,他随即侧身拔起身,抽出长剑。胡弗雷·哈丁爵士扔掉完好无损的长枪,翻身下马,同样抽剑,继续他们的对决。阿贝拉爵士就没那么幸运。他的侍从跑过去替他解开头盔,立刻高呼救命。随即昏迷的骑士被两个仆人带回帐篷。其他六位还在马上的骑士则开始了他们第三次冲锋。再一批长枪化为了木屑,这次理欧·提利尔爵士精准地将灰色雄狮的头盔击飞。脸部暴露之后,凯岩城主不得不高举双臂认输。而这会儿,胡弗雷·哈丁爵士已经迫使徒利公爵投降认输,可知他剑上的功力丝毫不逊于长枪。

提卜特·兰尼斯特和安卓·埃绪福特对峙了三个回合,最终安卓爵士丢盾告负。

年轻的埃绪福特坚持地更久,他在朗内尔·拜拉席恩面前击碎了九根长矛。两人均从马鞍上摔了下来,但很快长剑钉锤继续他们之间的较量。最后罗伯特几乎被打扁而不得不承认失败,可杨滩堡主毫无沮丧之意。尽管他的两个儿子均从冠军座椅上被赶了下来,但他们亦证明了自己丝毫不逊于王国的精英勇士们。

我要打得更好,邓克目送着胜利者相拥走出赛场。但更重要的是决不能输。至少赢下第一场战斗,不然就完了。

提卜特·兰尼斯特和“狂笑风暴”取代失利者成为了冠军。橙色的帐篷业已撤下。

几步外帐篷前,年少的王子悠然坐在高椅上。他已摘掉头盔,露出一头承自父亲的褐发,夹了一缕亮纹。他抿了一口仆人递上的高脚杯。如果他够聪明,那么杯中的该是清水,邓克想,否则就是酒。他突然怀疑起瓦拉是否真的从父亲那里承传了技艺,抑或不过是碰巧遇到个弱小的对手。

号角声宣告又三位挑战者的入场。传号官大声宣读着他们的名字:“卡隆家族的皮亚斯,边境之主”,他的盾牌上绘着一只竖琴,而衣服上却绣着夜莺。“梅利斯特家族的琼斯爵士,来自海疆城”,琼斯爵士头戴飞翼盔,盾牌上苍鹰掠过青空。斯万家族的盖文斯爵士,来自风怒角的石盔城主”,一对黑白天鹅在他臂上展翅欲斗,盔甲,斗篷,长矛乃至于马饰,都是纠缠着的黑白二色。

卡隆大人,闻名七国的骑士兼竖琴歌手,用矛尖轻触了提利尔大人的玫瑰。琼斯爵士则重重敲在胡弗雷·哈丁的菱形上。黑白骑士盖文·斯万爵士,挑上了黑衣王子。邓克揉了揉下巴,盖文·斯万爵士甚至比老人还要年长。“伊戈,谁是挑战者里面最弱的?”,肩头上的男孩看上去要更了解这些骑士。

“盖文大人”,他很快回答道,“瓦拉的对手”

“瓦拉王子”,邓克纠正他,“一个侍从必须注意自己身份。”

双方各就各位。熙攘的人群纷纷开始打赌并高呼自己的押注,可邓克只留意着王子。第一个回合,他的枪如上次对阿贝拉·海陶尔爵士那样从盾牌上滑向一边,可惜,这回换了个方向刺向空气。而盖文大人的枪不偏不倚地击中他的胸膛,王子摇晃着几欲坠马。

下一个回合,瓦拉王子直奔对手的胸膛而去,却只击中了肩头。然而这一击足以让盖文大人手臂再无力持枪,他单手难控平稳,不由得失身跌下马去。年少的王子立刻翻鞍下马,拔出长剑,却见落马的骑士揭开面盔,连连挥手道,“我认输,殿下”,他嘶哑地喊着,“您刺得精彩”,在看台上的大人们“干得真棒”的附和声中,王子走过去,搀扶起了老骑士。

“可我没觉得精彩啊”,伊戈忍不住抱怨。

“安静!不然给我回营地呆着去”

远处,琼斯·梅利斯特爵士昏迷不醒的被拖出了赛场。而竖琴骑士和玫瑰骑士则正随着人群的喝彩声互相抡着长斧。可邓克完全没有在意,他聚精会神地观察着瓦拉王子。他是个够格的骑士,可我有机会挑战他。假如诸神眷顾,我甚至能够将他击落马,在地上,我就能发挥肌肉的力量。

“揍他!”,伊戈骑在邓克背上,激动地叫喊着,“揍他啊!就在那儿,对,就是那儿”。他似乎在为卡隆大人喝彩。竖琴骑士这会儿奏起了另外一首曲子,逼得理欧爵士在兵器的伴奏声中连连后退。观众也早已分成了人数相当的两派,喝彩和咒骂随着晨风弥漫开来。皮亚斯大人一斧接一斧地劈在玫瑰的花瓣上,激飞无数木屑和漆片,最后连盾牌都崩裂开来,他的长斧一时间嵌在里面..趁此时机,理欧爵士果断地砍向对手斧柄,皮亚斯大人手中很快就剩下短短的一截。理欧爵士扔掉了盾牌,突然之间,进攻的人成了他。顷刻间,竖琴骑士便只有屈膝改奏绥靖之歌。

余下的大半天如此般的过去,挑战者们三两人一组或者直接五人进场挑战。号角鸣起,宣读姓氏,继而战马奔驰,人群鼎沸,最终归以长枪的崩裂和剑刃的交击。

寻常镇民和老爷们欢度这圆满的一天比赛。胡弗雷·哈丁爵士面对胡弗雷·比斯伯利爵士,一个黄黑相间,手持蜂窝盾牌的年轻人,他们互相击碎的长枪不下一打,“胡弗雷之战”很快就誉满全场。提卜特·兰尼斯特爵士被琼恩·潘洛斯爵士击落马下,长剑亦被打断,可他仅凭一盾笑到最后,保住了冠军座位。胡子拉碴,头发灰白的独目骑士洛宾·瑞斯林,面对理欧爵士第一个回合便丢掉了头盔,可倔强如他岂能认输。后继的三个回合中,他的脸任凭凛风抽打,木屑飞刺。邓克从伊戈口中得知不到五年前他的一只眼睛便是毁在长枪碎片之下,不禁愕然。

纵然好心的提利尔大人从不以枪对准他毫无保护的脸,洛宾·瑞斯林爵士的勇敢(或者是愚勇?)仍然让邓克瞠目结舌。最后洛宾爵士终于胸口挨了一下,仰天翻下马去。

朗内尔·拜拉席恩爵士亦参加了数场值得注目的比赛,每当实力稍逊的对手点上他的盾牌时,他便爆发一阵狂笑,每次上马冲锋和击落对手亦是狂笑不断。倘若对方盔带饰纹,他便会挑落它并甩向人群。那些纹饰雕饰精美,均由弯木或者塑革制成,有些甚至纯银所制,这个习惯尽管让他赢得一片喝彩,却让对手面上甚是无光。不久,再也没有头盔上带装饰的骑士选择挑战他了。他的狂笑响彻赛场,可邓克觉得今日的荣誉该归于胡弗雷·哈丁爵士,他足足击败了十四位杰出的骑士。

王子步出帐篷,长饮美酒,上马击败对手,如此九次。而在邓克看来,他的对手不过是身体羸弱的老者,或是技艺生涩的侍从,更有外强中干的豪门子弟。真正的骑士视而不见地从他面前骑过。

天色已晚,一记有力的号角鸣响却宣布又一位挑战者踏入赛场。座下的枣红马披着黑色马饰,隐约可见中间红黄相间。他驾马到观看席前致礼,面罩下的脸孔让邓克认出他就是杨滩堡所见的那个王子。

伊戈两腿紧紧地夹住他的脖子,“别这样”,他忍不住拉开,“你打算憋死我?”

“伊利昂·炽焰王子”,传令官宣布道。“来自君临城红堡。坦格利安盛夏厅梅卡王子之子,安达人,洛伊拿和先民之王,七大王国之主,戴伦二世之孙。。”

伊力安亦持三头龙盾牌,但红黄橙三色各异,龙头喷吐金色火焰,远比瓦拉王子的要鲜活。他的外套如浓烟滚滚的火焰,头饰也雕如火焰。

他随手向貝勒王子漫不经心地举枪示意,随即便奔向赛场北边。他越过理欧爵士和“狂笑风暴”的帐篷,缓缓接近瓦拉王子的营帐。年少的王子慢慢站起,僵直地贴住他的盾牌。一时间邓克感觉伊力安选择了他..他大笑着走过,重重地敲在胡弗雷·哈丁爵士的菱盾上,“出来,出来,可怜的骑士”,他清晰地吐出每一个字,“这回你要面对的是真龙”

胡弗雷爵士盯着他的对手,直到军马拉出来。然后便再也不看他一眼,系盔持枪,翻身上马。观众安静地看着两位骑士就绪。待伊力安一放下头盔,号角便起。

胡弗雷爵士稳稳地策马前进,而他的对手则两根马刺同时扎马飞奔。伊戈又夹紧双腿,“杀了他!“,他突然喊起来,“杀了他,就在那儿,杀了他,杀了他,杀他啊!”,邓克根本搞不清他在为谁呼喊。

伊力安王子描金绘彩的三色长枪慢慢划过屏障。低了,太低了,邓克一眼就看出问题,这样根本刺不中上面的骑士而只会刺到马,再举高点才行。电光火闪间他心头寒意骤起,他莫非是故意的?他不可能..刹那间,胡弗雷爵士的坐骑压抑不住眼中的恐惧,嘶叫着直立起来后腿,但已太晚。伊力安的长枪恰好高过马的护胸甲,刺中了它,随着血雾蓬飞,枪尖血淋淋地从马颈上露了出来。军马哀嘶着倒向一边,屏障在它身下顿时支离破碎。

胡弗雷爵士意欲跳开,却被马镫绊住了脚踝,惨烈的叫声中,他的腿被压在马的身子和破碎的篱笆之间。

整个牧场沸腾起来,有人上前想救出骑士,但垂死的战马痛苦地蹬踢,使得他们无法近前。伊力安愉快地越过惨景到另一头,然后慢慢踱了回来,嘴里大吼着什么,却无法从马接近人声的濒死嘶鸣中听清楚。他下马拔出剑,向他倒地的对手靠拢,双方侍从不得不拽住他。伊戈在邓克的肩膀上挣扎,“放我下来”,男孩悲哀着说,“可怜的马,让我下来”

邓克感到恶心,暗想这如果落到“雷鸣”的头上该怎么办?他看到持戟兵过来杀死胡弗雷爵士的马,了结这骇人地嘶叫,于是回身挤出人群,到了空地上才放下伊戈。小家伙头兜已经散落,眼睛通红。“悲惨的一幕”,他告诉孩子,“可是一个侍从要学会坚强。恐怕你在别的赛场会见到更恐怖的意外。”

“这不是意外”,伊戈声音都开始颤抖,“伊力安是故意的,你没看见么?”

邓克板下脸。他确实这么想过,可是他不敢相信一个骑士,尤其是龙王血脉竟会如此违背骑士精神。“我看见的是一个稚嫩的骑士失了手”,他生硬地回答,“再无其他。今天比赛已经结束,我们回去吧”

如他预料,待骚乱归于平静,日暮已近,杨滩堡主便下令中止比赛。

夜色很快拥吻了整个牧场,数百根火把将货摊照得通亮。邓克买了一角啤酒,也没忘记也给小家伙半角,以此打消他的愁容。他们茫无方向地走着,听了场排管鼓点的演奏,还观看了讲述千帆女武神娜梅莉亞的木偶戏。木偶师虽然只有两艘船,却演了一场颇佳的海战。邓克原本想问那个女孩塔莎莉是否已经画好他的盾牌,可是看上去小姑娘着实忙碌。我该等她忙完再说,他暗自想,没准那时候她会有点饥渴。

“邓肯爵士”,背后一个声音喊道,“邓肯爵士”。他恍然记起这叫的是他。

“我今天看到你在平民当中,那小孩在你肩头” ,瑞蒙·佛索威爵士笑着走过来,“你们两个可引人注目了。”

“这孩子是我的侍从。伊戈,这是瑞蒙·佛索威爵士”,他不得不推了小家伙一把,男孩低下头看着爵士的靴子,嘴里嚅喏了几句。

“你好啊,小家伙”,瑞蒙随口回应,“邓肯爵士,为何今日不去观看席呢?那里欢迎所有的骑士。”

对邓克来说,和平民和仆从一起远要比在老爷夫人和授勋过的骑士堆中要来地舒服。“我倒希望最后那场离我眼睛再远一点”

瑞蒙皱起脸,“我也是。杨滩堡主宣布胡弗雷爵士为胜利者,并且将伊力安王子的骏马赔给他,可不管怎样,他的小腿生生地断了两处,终究是无法继续比赛了。

貝勒王子让自己的学士去照看他。”

“那他的位置会被别人代替么?”

“杨滩堡主想过,比如同哈丁打出精彩比赛的另一个胡弗雷爵士,不过貝勒王子认为不宜于在这个时候撤下胡弗雷爵士的盾牌和帐篷。所以很有可能,他们会以四个人出战。”

四个冠军,理欧·提利尔, 朗内尔·拜拉席恩, 提卜特·兰尼斯特, 瓦拉王子.。

这一天下来,他深知要赢前三个基本无望,那么只余下最后一个..一个雇佣骑士没有权力去挑战一个王子。瓦拉是铁王座下下代继承人,貝勒·碎矛王子的亲子;征服王伊耿,少龙王及龙骑将伊蒙王子的血脉,而我只不过是老头在“跳蚤窝”找到的一个野孩子而已。

真是越想越头疼,“你的堂兄打算挑战谁?”,他问瑞蒙。

“提卜特爵士。他们旗鼓相当,只不过我堂兄仔细地看着每场比赛。只要明天有谁受点伤,或者露出疲惫之态,斯忒芬立刻就会点他的名。不过也没人因此指责过他缺乏骑士风度”,他大笑起来,仿佛借此掩饰话中刺意。“邓肯爵士,我有幸邀请您和我喝一杯么?”

“在下还有些急事要办”,邓克对于无法报答的友善总是不怎么舒服。

“我在此等就可以了,带会儿把盾牌给您带过来”,伊戈顺势插嘴,“他们接着还要演西蒙·星目,巨龙还要继续打架呢”

“瞧,您的事有人照料了,酒可还没人理会呢”,瑞蒙殷勤地说,“您怎可拒绝来自青庭岛的葡萄酒呢。”

没有了借口,邓克无奈之下只得留下伊戈独自看木偶戏。佛索威家族的苹果高扬在瑞蒙堂兄的帐篷上方,背后两个仆人在给一头烤肥羊涂抹香油调料。“这里还有食物,如果您觉得饿的话”,瑞蒙随意地替邓克摘下帽子,灼热的煤炭盆将整个帐篷烘地温暖舒适。瑞蒙倒上两杯酒,“他们说伊力安因为杨滩堡主把他的军马送给胡弗雷爵士而怒火中烧”,他边倒边说,“不过我敢打赌定是他的叔父唆使”,他把其中一杯递给邓克。

“貝勒王子是个光明磊落的人”

“布赖特王子就不是了?” ,瑞蒙大笑起来,“别担心,这里就我们两个,邓肯爵士。毫无疑问,伊力安是诸神造物的次品,该感谢他们,他的继承权远在后面。”

“你真地认为他是故意杀死那马的?”

“毋庸置疑。假如他父亲在的话,我向你保证,那将是完全不同的情况。他在父亲面前总是谦恭有礼,尽展骑士风度,可一旦他不在场..”

“我看到梅卡王子的座位是空的。”

“他和国王之卫的罗兰德·克雷克豪一起去找他的儿子。谣传附近时有强盗骑士出没,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王子又喝醉了”

甘醇的酒味带着葡萄的味道,他第一次尝到如此良酿,忍不住一口就喝干了。“这回又是哪个王子?”

“梅卡的儿子,戴倫。他以国王名字为名,可惜背地里别人都叫他酒鬼戴倫,最小的儿子也和他在一起。他们从盛夏厅出发后,便没到过杨滩堡”。瑞蒙一口饮干,抛到一边。“可怜的梅卡。”

“可怜?”,邓克瞪大眼问,“国王的儿子?”

“国王的第四子”,瑞蒙解释道,“他既没有貝勒王子的勇猛,也没有伊利斯王子的聪慧,甚至比不上雷哥王子的风度。而现在他还得忍受自己的儿子处在兄长儿子的阴影下。戴倫是个酒鬼;伊利昂残暴而无真才实学,第三个儿子也是前景黯淡,被送去学城混个学士当。而第四子——”

“爵士!邓肯爵士!”,伊戈连爬带滚地过来,头兜散落,深深地眸子中闪耀着火盆的光芒,“你快去,他在蹂躏她!”

邓克半起身,疑惑地问,“蹂躏?谁啊”

“伊利昂!”,男孩几乎是吼着,“他在蹂躏她,那个木偶女孩”,他转身就跑。

邓克正欲跟过去,瑞蒙一把抓住他,“邓肯爵士,是伊利昂”,他提醒说,“龙王血脉,当心!”

这出自善意,若是老人在也会如此说。可邓克无法听从,他一把甩开他的手腕,冲出了帐篷,商人那边传来了叫喊声,而伊戈已快从视野中消失。不过凭着他的步长他很快追了上去。

木偶场周围已经挤满了围观者。邓克不顾咒骂,硬生生的用肩头挤了进去。一个皇室侍卫打扮的武士正欲挡住他,就被邓克推在胸口飞了出去,仰八叉地摔得满地尘扬。

木偶摊子被踢翻在地,东恩的胖妇人伏在一边啜泣,一个武士拿着火把正欲点燃手中佛羅理安和瓊琪的木偶。还有三个人则翻箱倒柜地将木偶扔到地上践踏。木偶巨龙已经四分五裂,东一片脑袋,西一片翅膀,尾巴断成三段。一身鲜红长袖绒衣打扮的伊利昂王子容光焕发地站在中间,扭住塔莎莉的双腕。女孩跪下哭求,可伊利昂无动于衷。他强行扳开她的拳头,捏住其中一根手指。邓克一时间仿佛傻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随着塔莎莉的尖叫,他清楚地听见了一声骨头断裂声。

一个伊利昂的手下想要擒住他,却立刻飞了出去。邓克几步上前,生生地将伊利昂肩头扳过来。他早忘了自己还有匕首长剑,老人教会他的一切都抛之脑后。他乒的一拳便将伊利昂打趴在地上,紧接着朝着他的腰间就是一脚。伊利昂摸索着想拔出匕首,邓克一脚就踩在他的手腕上,顺便朝他嘴角就是一下。若非他很快就被王子的手下拥住,伊利昂早被他几脚踢死。他两只胳膊被牢牢按住,背上还扛上一个。好不容易甩掉之后,却又有两个擒住他。

最终他被捺住四肢按在地上,满口献血的伊利昂这会儿已经站了起来,将手指探到嘴中,“你弄松了一颗牙齿”,他怨毒地说,“那么就从一颗颗敲掉你牙齿开始吧”,他拨开眼前的几缕乱发,“不过你看上去有点眼熟。”

“你把我当过马僮。”

伊利昂微笑着,“我记起来了,你就是那个不肯喂马的小子。然而你为何连命都不要了?为了这个婊子?”,塔莎莉蜷曲在地上,一脸痛楚地握着她伤残的手指。

伊利昂上去踢了她一脚,“她值么?她不过是一个叛逆。巨龙永远不会被打败!”

他莫非疯了,邓克吃惊得想,不过他依然是王子嗣子,而现在他要杀我。要是他知道如何祈祷,早该开始祈求诸神保佑,然而现在没时间了,甚至害怕都来不及。

“无话可说?”,伊利昂阴下脸,“你让我腻烦了”,他又将手指伸到嘴里,“魏特,找把锤子,砸光他的牙齿”,他命令道手下,“然后再切开他的肚子,让他瞧瞧自己的五脏六腑是什么颜色。”

“不!”,一个男孩的尖叫,“不许伤害他。”

老天,是那个孩子,那个勇敢但愚蠢的家伙。他未能挣脱抓住他的手臂,只能对着他大喊,“闭嘴,你这个白痴!还不快跑?等他们杀掉你么?”

“不,他们不敢”,伊戈勇敢地走近,“不然,他们就要见我父亲去,还有叔父。

放开他,魏特,约克。你们知道我是谁。”

抓住他左胳膊的手松了,很快他就自由了。邓克愣住了,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武士们开始后退,甚至有人跪了下来。这时人群亦散了开来,瑞蒙·佛索威全副武装走进来,手按剑柄。他的堂兄斯忒芬爵士跟在后边,剑已出鞘。随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一队胸口绘有红苹果的武士。

伊利昂可不在乎,“你这可怜虫”,他看向伊戈,噗的将一口带血唾液吐到他脚下,“你的头发怎么搞得?”

“我剪掉了。哥哥”,伊戈毫不畏惧,“因为我不愿像你的长相?”

第五章:

次日西风呼啸着刮过阴缪的天空。这样的天气兴许会少一些看客吧,本来我们很容易就能找个围栏附近的位置。伊戈坐在围杆上,我就站在他身边。

然而现在伊戈却衣着考究的端坐在观看席上,邓克却只能在杨滩堡主卫兵的看守下对着塔楼的四壁两眼发直。这房间有窗子,不过却在相反方向。可当旭日升起时,他忍不住趴到窗口,郁郁不振地眺望着镇子,牧场,还有远处的森林。剑带连同匕首长剑一起被搜走,银币亦没留下。他唯一能希望的就是伊戈和瑞蒙没有忘记 “雷鸣”和“老栗子”。

“伊戈”,他喃喃自语。他的侍从,一个来自君临城街巷的可怜孩子。有哪个骑士会像他这样蠢。呆子邓克,脑袋如城墙一样厚,铁锚一样笨拙。

自打杨滩堡主的士兵在木偶摊将他们全部带走后,他便再不允许和伊戈见面。包括瑞蒙,包括塔莎丽,甚至杨滩堡主。也许自己将永无机会再见到他们,他只能认为杨滩堡主是要将他关押至死。我还能想到什么?他苦涩地对自己说,我踹倒了一个王子嗣子甚至踹了他的脸。

天色灰蒙,那些驰骋赛场的领主骑士们荣光不再。阴云蔽日,盔甲黯淡无光,金银镂饰亦失流彩。饶是如此,邓克依然希望他此时能在人群中。今天对于那些雇佣骑士来说是精彩的一天,他们穿着普通盔甲,骑着不披甲胄的马。。

他甚至能够听到,传令官的号角声,人群的吼叫,每一波都意味着有人倒下,有人又站起来,或者谁有精彩的表演。微微可闻的马蹄声,偶尔还有刀剑相交或者长枪断裂的声音。这声音让他极不舒服地回忆起昨日伊利昂扳断塔莎莉手指的声音。还有别的声音近在耳边:门外大厅里的脚步声,院子里的脚步声还有话语声。

有时候这些声音盖过了竞技场的喧哗,邓克觉得还是这样比较好。

“雇佣骑士是真正意义上的骑士”,很久以前,老头告诉他,“其他的骑士只为他们提供食物领地的大人们效力。而我们凭心而为,只跟随自己信任的人。每个骑士都发誓要锄强扶弱,匡扶正义。但我想我们才是真正做到的”。奇怪的是记忆居然这么清晰,尽管这段话差不多早已湮灭在他的脑中。老人在临死时,可能也是这样的吧。

日渐西下,呼喊声渐渐低落下来。薄暮慢慢地洒进这间屋子。邓克依旧趴在窗口,注视着远方的灰暗,希望暨此忘记腰间的空荡。

然后他听见了脚步声和钥匙搅动声,邓克站起来,转过身,看着门被打开。带着油灯的守卫走了进来,还有一个提着食篮的仆人,更后面的是伊戈,“放下灯和食物,离开”,他命令道。

手下们遵命退出了房间,悄悄地留下一道缝,却没有逃过邓克的眼神。食物的香气让他意识到自己早已饥火中烧。里面有热面包和蜂蜜,一大碗豌豆麦粥,一串热乎乎的洋葱烤肉。邓克蹲在盘子边,双手左右开弓,三两下就搞定了一大块面包。“没带刀子?”,他看了一下,“他们怕我刺杀你?”

“他们从不告诉我他们的想法”,伊戈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羊毛衫,束起腰部,长袖口饰着红缎。坦格利安家的三头巨龙绘在胸口。“我叔父让我老老实实地来求得你对我欺骗的原谅。”

“你的叔父?一定是貝勒王子。”

小家伙看上去甚是沮丧,“我从来没想过要说慌。”

“可你说了。从头到脚,彻彻底底。一开始的名字就是,我从没听过什么伊戈王子。”

“那是伊耿的略读。伊蒙王兄总这样叫我,他现在是去学城当学士去了。戴倫有时也这么叫我,还有我的姐妹们。”

邓克贪婪地咬了一大口肉串。羊肉,似乎用稀罕的皇宫佐料焙炙过。油脂从他的嘴角流了下来。“伊耿”,他重复着,“是伊耿没错,就像龙王伊耿一样。有多少个伊耿做过国王?”

“四个”,伊戈回答,“四个伊耿王。”

邓克嘴里不停的嚼着,顺手又操起一块面包,“为什么要这样做?玩笑吗?用来愚弄傻呼呼的雇佣骑士?”

“不”,男孩泪水夺目而出,可还装出一副坚强的大人相,“我本该成为长兄戴倫的侍从。我已经学会如何当一个好侍从,可是戴倫他并不是个好骑士,他从不想上赛场比武。那天我们离开盛夏厅后,他便摆脱守卫跑了出来,他选择了继续前进而不是向后跑,这样反而不会被轻易找到。他削掉了我的头发,因为他知道父亲一定会来找我们。戴倫的头发如常人一样的灰棕色,而我却和伊利昂,还有父亲的一样。”

“龙王血脉”,邓克脱口而出,“金银发色,绛紫眼瞳”,城墙那样厚的脑袋,邓克呀。

“是的,所以戴倫就把它削掉了,他打算躲到比赛结束。直到那天你把我当作一个马僮,然后..”,他垂下头,“我不在乎戴倫是否愿意上场,可是我确实很想当一个侍从。对不起,爵士,我说的是真心话”

邓克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他能够体会当一个人在渴求一样东西时,仅仅为了接近它而扯个弥天大谎的感受。“我原以为你跟我很像”,他说,“也许确实很像,不过不是我想的那种。”

“我们都来自君临城”,男孩满怀希望地说。

邓克禁不住笑了,“是啊,你是来自伊耿山顶,而我来自山底。”

“其实那也不算远。”

邓克啃了一口洋葱,“那么我该叫你大人还是殿下还是别的什么?”

“宫廷上这样称呼”,伊戈点头说,“不过别的地方你可以继续叫我伊戈。”

“好的,伊戈,他们会怎么处置我?”

“我的叔父想要见你。等你吃完后,爵士。”

邓克立刻推开盘子站起来。“好了,我已经吃完了。我已经踢了一个王子的嘴巴,可不打算再让另外一个等我。”

大会期间,杨滩堡主将自己的房间让给了貝勒王子。所以现在伊戈——不,伊耿,他必须要习惯——带他去的将是领主卧室。貝勒王子此时正傍着蜂蜡烛台看书。

邓克在他面前屈膝跪下。“起来吧”,王子示意说,“来点酒?”

“遵命。”

“给邓肯爵士倒一杯纯酿的东恩红酒,伊耿”,他命令他侄子,“可别把酒溅到他身上,你已经把一切搞得够糟糕了”

“这孩子不会让酒溅出来的,殿下”,邓克说,“他是个好心的孩子。也是一个好心的侍从。我知道他从没想过害我”

“非蓄意而为并不意味着无错。他看到伊利昂在伤害木偶师,就应该来找我,但他却找你,这并不是好心,你要知道你做的..没错,轮到我也会那样干,但我是国家的王子,不是一个雇佣骑士。不管如何,殴打国王的外孙绝对不是一件聪明事。”

邓克默默地接过伊戈递过来的银质酒杯,将满杯的红酒一饮而尽。

“我讨厌伊利昂”,男孩急切地说,“城堡太远了,我只能找邓肯爵士。”

“伊利昂是你的哥哥”,王子口气坚决,“教士劝诫我们兄弟间要互相扶持。现在离开这里,让我和邓肯爵士单独呆一会儿。”

男孩放下大酒瓶,僵硬地弯了下腰,“遵命,殿下”,然后他轻轻地关上门离开。

貝勒·碎矛久久地注视着邓克,“邓肯爵士,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作为一名骑士,你是否优秀?或者说你的武艺有多高超”

邓克茫然地回答,“阿兰爵士教会我如何用骑枪和长剑扎靶子和吊环”

貝勒王子很为难说,“我的弟弟梅卡王子今天回到城堡,他在约一天路程远的旅店里找到了酩酊大醉的儿子。我知道他尽管从不明言,心里却是盼望他的儿子们能够在赛场上超过我的儿子。可是现在连续两个都让他蒙辱,他实在无奈,那毕竟是他的血脉。他现在一肚子的怒火无处宣泄,于是他选中了你。”

“我?”,邓克声音发苦。

“伊利昂早就在他耳边搬弄是非,而这次戴倫也害了你。为了掩饰他自己的怯弱,他谎称路上有个高大的强盗骑士掳去了伊戈。爵士,很不幸,你似乎充当了这个强盗的角色。戴倫的故事里,他整天都在追寻这个强盗和他的弟弟,希望能够救他回来。”

“但是伊戈会告诉他一切的亚。我是指,伊耿。”

“我也相信伊戈会告诉他真相”,貝勒王子提醒他,“但是你不要忘了,他是出了名的说谎大王。你觉得他会相信哪个儿子?至于木偶师那件事,伊利昂早已编好了光辉的借口。巨龙是皇族的玺徽。一条龙被杀死,砍掉脑袋,血流满地..没错这确实无辜,可惜也未免太过愚蠢。伊利昂称这是在含沙射影,意寓着叛国。梅卡有理由相信,他本来就是个过分敏感的人,戴倫让他如此失望,他是把全部的希望放在伊利昂身上”。 王子抿了一口酒,把杯子放一边,“不管他相不相信。有一件事是错不了的,你打了龙的血脉。单凭这个冒犯之罪,你就得被逮捕,审判,然后依例受到惩罚”

“惩罚?”,邓克可不爱听这个词。

“伊利昂打算要你脑袋,不管上面有没有牙齿。我保证他会空手而归,但是我没法拒绝他审判的要求。我的王父远在千里之外,那么我和我兄弟,这个地区的统治者杨滩堡主,以及他的主上,高庭的提利尔大人将坐在一起。上一个被判决对龙王血脉不韪之人,被砍掉了一只手”

“我的手?”,邓克惊地脸色发青。

“你还得赔上脚,忘了你踢过他了?”

邓克张口结舌。

“当然,我可以促使减轻刑罚。我是御前首相和王位的继承人,说话尚有分量。

但是我的弟弟不逊于我。风险就在这里。”

“我”,邓克结结巴巴地开口,“我..殿下..我”,他们绝没有叛国。那不过是条木龙,哪有影射皇族之意,话到了嘴边却吐不出来。他真是不折不扣的嘴舌笨拙。

“你还有另外一个选择”,貝勒王子静静地说,“不知道对你来说,是愈加糟糕还是带来转机。每个被指控犯罪的骑士都有权利来要求决斗审判。所以,我需要确认一下,高个邓肯爵士——你是不是一名优秀的骑士?说实话!”

***

“七子审判”,伊利昂愉快地笑着,“那是我的权利,我确信。”

貝勒王子蹙起眉头,用一根手指敲着桌面。他的左边,杨滩堡主慢慢地点了点头,“为什么?”,梅卡王子叫了起来,质问他儿子,“你难道害怕和这个雇佣骑士面对面的单挑?让诸神来证实你的指控。”

“害怕?”,伊利昂回答,“像这种家伙?荒谬!父亲。我只是为了我的兄长着想。戴倫王兄也被此人冒犯,而且他是第一个要求惩罚的。七子审判可以让我们一起面对他。”

“那对我没好处,弟弟”,戴倫·坦格利安咕哝着,这位梅卡王子的长子脸色看上去要比邓克第一次在旅店见到的还要差。他一脸阴郁,尽管衣衫没有沾染酒迹,可依然满眼血丝,额头上还蒙着一层密密的汗水。“我会很高兴看到你把这个盗贼杀掉的。”

“你对我太好了”,伊利昂微笑着说,“可是,如果我剥夺你通过比武证明自己言词属实的权利,那我就太自私了。所以我坚持要求七子审判。”

邓克都糊涂了,“殿下和各位大人”,他朝着台上说,“我不明白七子审判是什么意思。”

貝勒王子不安地转动着身子,“这是决斗审判的一种。源自古时,现在已鲜有提及。它随安达人及七神渡海而来,在任何决斗审判中,指控者和被指控者都祈求七神能够决定他们的结局。安达人认为假如两边都有七位斗士参加的话,如此七神便能感到他们的崇敬,也乐于在审判中作出他们的判决。”

“也许七神仅仅不过是想看场剑术表演”,理欧·提利尔大人嘴角路出一丝讥诮的笑容,“毋庸置疑,伊利昂王子有权这么做。七子审判在所难免。”

“那意味着我要和七个人战斗?”,邓克绝望地问。

“你不会是单身一人,爵士”,梅卡王子不耐烦地回答。“别对我装出一副傻瓜的模样,我不吃这一套。七对七,你还需要六个人跟你一起战斗。”

六个骑士,还不如说六千个。他一没有兄弟,二没有表亲,更加没有曾经并肩作战过的好友。何处去找六个陌生人,为了一名雇佣骑士而愿意冒死对抗两个王子?“各位殿下,各位大人”,他说,“如果没有人跟我一道又将如何?”

梅卡·坦格利安冷冷地望着他,“如果你是无辜的,那么一定会有好心人为你而战,假如你找不到人,那就说明你是有罪的。这还不够清楚的么?”

邓克第一次感到如此地无助,他缓缓地踏出杨滩堡的大门,听着铁闸门在他后面缓缓合上。细雨沥沥而下,如露珠般地盈在他的皮肤上,却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对岸依稀可见少数尚未熄火的帐篷光晕朦胧。该是半夜了吧,他想。几个时辰后,夜晚便将消逝,黎明将至,同时死神亦将至。

剑和银币都已经交还给他,但邓克徘徊在滩边,心中一片黯淡。他猜测他们是不是希望他骑马逃跑,他可以如此,但那之后便再不是个骑士,而不过是个逃犯,总有一天,他会被某个领主逮住,砍掉脑袋。纵然如骑士般死去,也不能如此苟活,他固执地下决定。邓克趟着漫膝的河水穿过了空无一人的赛场。大多数帐篷漆黑一片,主人们早已入睡,只有少许几个帐篷还点有蜡烛,其中一间依稀可闻愉悦的呻吟和叫喊。他不由得后悔自己快死了还没和少女交往过。

传来一阵微弱的声音,却足以让他辨认出是雷鸣的鼻息。他寻声而去,果然“雷鸣”就在那里,和“老栗子”一起被拴在一个帐篷边,透出帐篷的金色烛光朦朦胧胧。飘扬的旗帜难辨颜色,但邓克还是辨认出佛索威苹果的边纹。突然间就如同心中开了扇希望的窗口。

第六章:

“决斗审判”,瑞蒙沉重地说,“诸神庇佑,那意味着一场真刀实枪的比武,钉头锤,战斧..将不再是钝锋的长剑。你要清楚。”

“优柔寡断的瑞蒙”,他的堂兄斯忒芬爵士嘲笑他,一个金色和石榴红的苹果扣针扣住他黄色的羊毛斗篷。“你担心什么,我的小堂弟。这是一场骑士间的较量,你又不是骑士,还犯不上冒这个险。邓肯爵士,至少有一个佛索威人站在你这一边,眼前这个成熟的苹果。我看见伊利昂是如何对付木偶师的。我乐意替你出战。”

“还有我”,瑞蒙生气的嚷嚷,“我只不过想..”

他的堂兄一把打断他,“还有谁站在我们这一边?邓肯爵士”

邓克绝望地摊开双手,“我一个人都不认识。除了曼费德·唐德利安爵士外,可他甚至不愿承认我是个骑士,哪里可能会为我冒险。”

斯忒芬爵士满不在乎,“那么我们还需要五个优秀的骑士。幸运的是,我认识不至五个好朋友,理欧·长号,狂笑风暴,卡隆大人,那几个兰尼斯特,欧索·布瑞肯爵士..啊哈,还有布萊伍德,尽管你不可能让布萊伍德和布瑞肯同时站在你这一边。我得找他们几个聊聊。”

“吵醒他们会生气的”,他的堂弟反对。

“那更好”,斯忒芬爵士比他更大声说,“生气就意味着会在比赛中更加凶猛。

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了,爵士。堂弟,假如天明前我还没有回来,那么就拿上我的盔甲,同时给“怒吼”备鞍。我会在挑战者的围栏里等着你们”,他大笑着,“这将是难忘的一天,我想”,说着他大步走出帐篷,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瑞蒙恰恰相反,“五个骑士”,待堂兄离开后,他阴沉地说,“邓肯爵士,不是我想打击你,但是..”

“假如你的堂兄能够带来他说的..”

“理欧·长号?屠夫布瑞肯?狂笑风暴?”,瑞蒙挺直身体,“他说的一点不假,他都认识这些人。可关键是,这些人认识他么?斯忒芬视这件事为获得荣誉的道路,可这关系到你的生命。爵士,你得要找到自己的人,我想我可以帮助你。至少宁多勿缺”。外面的吵闹声让他转过头,“谁在那里?”,他质问道,与此同时一个男孩冲进房门,后面跟着一个披着雨衣的瘦个子。

“伊戈?”,邓克整个儿跳起来,“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是你的侍从,你需要一个人来帮你穿戴盔甲,爵士。”

“你父亲可知道你离开了城堡?”

“诸神保佑,但愿他不知道”,戴倫·坦格利安解开扣子,让雨衣从他肩头滑下去。

“是你?你疯了不成?”,邓克拔出他的匕首,“我真想一刀子捅进你肚子”

“也许吧”, 戴倫王子承认,“不过现在我希望你能递给我一杯酒。瞧瞧我的手”。他伸出手,让大家看看那颤抖的样子。

邓克怒不可遏向前跨了一步,“我不管你的手怎么了。你对我的事撒了谎!”

“我老爸问起我可怜的小弟弟上哪里去了的时候,我总得说点什么吧”,王子淡淡地回答,自顾自地坐了下来,毫不理会邓克和他的匕首,“说真话,我当时可都不知道他跑了。我除了酒杯就不看别的拉,反正他不在那儿,所以..”,他叹了口气。

“爵士,我的父亲也要参加七人审判队”,伊戈插嘴道,“他不听我的央求。他说那是唯一可以恢复伊利昂以及戴倫名誉的方法。”

“我可没要求恢复荣誉”,戴倫王子拉长着脸。“谁都可以替我保管荣誉。好了,我们现在都在这里,无论如何,邓肯爵士,我想你都不必怕我。除马之外,我最讨厌的就是武器。笨重但是锐利地可怕。第一个回合冲锋时,我想努力让自己显得英勇,但那之后..好了,你到时候对着我的头盔重重地来一下。响亮一点,记住不要太重,你明白我的话?说到舞刀弄剑,读书识字我是比不过弟弟们的,不过论到晕倒在泥地上的本事,他们可就远不及我。”

邓克睁圆了眼,满心疑虑这个王子是否不过在耍自己。“那你来干什么?”

“来警告你面对的对手” ,戴倫回答道,“我的父亲让御林铁卫跟他一起上场”

“御林铁卫?”,邓克顿时脸色惨白。

“是的,在这里的三个,感谢诸神,叔父让余下四个留在君临保护国王了。”

伊戈马上补充,“罗兰德·克雷克豪爵士, 暮谷城的冬内尔爵士, 威廉·威尔德爵士。”

“他们毫无选择”,戴倫向他解释道,“他们曾经矢誓保卫国王和他的家人。而我和兄弟都是龙王血脉。诸神保佑吾等。”

邓克扳了扳手指,“那么这就有六个了。第七个是谁?”

戴倫王子耸耸肩,“伊利昂会找到一个。至少他也能雇到一个,反正他不缺钱。”

“你有谁?”,伊戈问他。

“瑞蒙的堂兄斯忒芬爵士,”

戴倫皱起眉头,“只有一个?”

“斯忒芬爵士前去找他的好友了。”

“我可以找些人来”,伊戈说,“骑士,我能找到骑士。”

“伊戈”,邓克说,“我要面对的是你的兄弟。”

“你不会伤着戴倫的”,伊戈告诉他,“他告诉过你他会落马的。至于伊利昂..我记得小时候,他常常深夜蹑进我的房间,在我两腿间插一把匕首。他说他有太多的兄弟,说不定有天他会把我变成他的妹妹,然后当作他的女人。他还把我的猫扔进井里,可从来不承认。”

戴倫疲怠地耸肩说,“伊戈说得没错。伊利昂简直就是头野兽,他总以为他是化为人形的巨龙。这就是为何他对那木偶戏如此憎恨,真可惜他不是个佛索威,不然他会以为他是个苹果,我们也可以安心得多,可惜造化弄人”。他弯腰拾起雨披,抖掉上面的水珠,“我最好现在溜回城堡,不然我父亲会很奇怪为何我那把剑需要花这么久来磨砺。不过在走之前,我想和你私下里说句话。邓肯爵士,可愿意和我一起走走?”

邓克狐疑地看着他一会儿,“悉听尊便,殿下”,他收起匕首,“我还得去取盾牌。”

“我和伊戈会去寻找合适人选”,瑞蒙接口道。

戴倫王子将雨衣拉紧,在脖子上打上结,然后戴起头兜。邓克跟在他后头,走向商人的货摊堆。

“我梦见你了”,王子突然说。

“你在旅店就这样说过。”

“是么?那就对了。邓肯爵士,我的梦和你的不同,它们能成为现实。它们吓坏我了,你也吓坏我了。我梦见了你和一条死去的巨龙,一头硕大,双翼足以遮盖整个牧场的怪兽。它就倒在你的身上,可你依然活着,而它却已经死去。”

“是我杀了它?”

“我不知道,但是你在那里,而它也在。我们曾经是龙的主人,我们坦格利安人。现在它们已经灭亡,而我们依然在。我并不担心今天就会死去。只有诸神知道理由,可我不知。答应我一件事,你要杀死的一定要是伊利昂。”

“我也不在乎死亡”,邓克回答。

“很好,我不会杀你。我会撤回我的控告,但是除非伊利昂也这样做审判才能取消”,他叹息道,“似乎是我的谎言害了你,真的对不起。我自知从今以后我终将坠入地狱,而且可能是没有酒的地狱”。他打了个寒颤,挥手向他道别,两人便在这冰冷的雨中分手。

商人们在牧场的西边,一排桦树和白蜡树下摆开一溜。邓克伫立在树底下,沮丧地看着原先表演木偶戏的地方现在空无一物。都走了。他想,如果不是因为这城墙一样厚的脑袋,我也该逃走的。他想找个能够做盾牌的地方。如果能够找到,他还是有足够的钱另买一个。

“邓肯爵士”,阴影中传来一声叫喊。邓克回头便看到斯提利·佩特提着铁皮油灯站在身后,赤裸的上身只披着一件短短的皮斗篷,长发直盖住宽大的胸脯和结实的手臂。“如果你是来拿盾牌的,那么她将它留下来了”,他上下打量着邓克,“手脚无缺,那么将是决斗来审判?对吧。”

“七子审判,你怎会知道?“

“当然,也许他们会亲吻你,赐封你为亲王,可现在可不像。除此之外,你亦未被劈成几段。好了,跟我来吧。”

老远就能注意到铁匠铺悬挂着的兵器和铁砧。邓克跟在后面,佩特把提灯挂到钩子上,摘下斗篷和裹着头上的短衣,顺手放下墙上一扇带铰链的门板当桌子用,“坐”,他推过去一张长凳子。

邓克弯腰坐下,“她去哪儿了?”

“东恩。她的舅父是个聪明人。深知远走高飞意味着被抛至脑后,要是近在眼前,巨龙始终会记得这件事。另外,他知道那个姑娘不想见到你死”,佩特走到墙角的阴影中摸索了半天,翻出他的盾牌。“原来的劣钢脆弱而满是锈迹。我重新给你打造了一个,”他解释说,“有原来的两倍厚,背面加固了几根钢条。虽然沉了很多,不过非常结实。那姑娘在上面绘制了图案。”

令他惊讶的画工。即便灯光昏暗,日暮的底色还是那么炽亮,榆树高贵傲立,而陨星宛如掠过天际的一道闪光。可是邓克手持盾牌,心中却全然不是滋味。坠落之星,这意味着什么?我亦会如此坠落?还有日暮,莫非便是象征无尽黑夜来临。

“我还是用回我的飞翼杯吧”,他无不悲哀地说。“至少它有翅膀,可以让我远走高飞。还有阿兰爵士说过,圣杯盛满着信念,友谊以及所有美好的东西。这个盾牌倒全然像是个死神之盾。”

“榆树还活着”,佩特反驳他,“树叶如此绿意盎然,毫无疑问,那是夏日的树叶。我一生中见过的盾牌上不乏绘有骷髅,恶狼,乌鸦,甚至绞架上的死人和血污中的脑袋,可它们依旧起到很好的保护,这个也不会例外。你还记得古老的护盾之韵?橡木呵钢铁,若无尔等庇护..”

“吾辈定将与死相伴,直到永坠地狱”。邓克接口下去,他遗忘这韵律很久,那还是老人很久之前教会他的。“这些幅条加上其它的要多少钱?”

“你么?”,佩特抓了抓胡子,“一个铜子儿。”

天边渐渐渗出血红色的光芒,雨停了,但已经干完它该干得了。杨滩堡主的手下挪去了屏障,赛场已经成为了一片泥浆青叶混杂的沼泽,雾气缭绕,犹如白蛇一般蔓延着卷过竞技场。佩特跟着邓克穿过赛场。

观看席上快站满了人,领主和夫人们束紧了领子抵挡晨寒。镇民开始涌入场内,将篱笆挤得严严实实。那么多人来看我被杀,他苦涩地想着。然而他似乎错怪他们了。不远处一个妇人扯着嗓子喊道,“愿幸运降临在你身上”,另一个老人挤过去抓住他的手,“愿神保佑你”,一个穿棕色破袍子的乞丐则喃喃地祝福他的长剑,甚至有个少女扑过来在他面颊上吻了一口。他们支持我?他意识到这一点,“为什么?”,他忍不住问,“我是他们的什么人?”

“一个坚守誓言的骑士”,铁匠回答他。

他们在赛场的南端找到了瑞蒙带着邓克和他堂兄的坐骑等在那里。披着重甲的“雷鸣”在那里急躁的嘶叫着。佩特检查了一下,尽管这并非他的作品,还是忍不住大大称赞了一番其坚固。不管这盔甲来自哪里,邓克都感激不尽。

然后他看见了别人。灰白胡子的独眼骑士;黄黑外套,蜂窝盾牌的年轻人,洛宾瑞斯林。胡弗雷·比斯伯利,他大吃一惊。还有一个竟是胡弗雷·哈丁爵士。他骑在伊利昂的红色军马上,手持他的红白菱形盾牌。

他朝他们奔了过去,“各位爵士,这我可真欠你们一份重重的恩情了”

“那是伊利昂欠的”,胡弗雷爵士回答,“我们只不过一起向他讨要而已。”

“可我听说你的腿好像还未好。”

“你说得没错”,胡弗雷说,“我还不能走路,可只要我能够坐在马上,我就能战斗。”

瑞蒙把他扯到一边,“我想胡弗雷很希望能够再和伊利昂面对面,而现在机会来了。恰好,另一个胡弗雷是他的连襟。而伊戈是洛宾爵士的好友,他们早在别的比赛就认识了。所以我们已经有了五个”

“六个啊”,可邓克张大嘴,手指着刚刚进来的一个骑士,和在后面牵着马的侍从。“狂笑风暴”!朗内尔爵士的个头几乎高出瑞蒙一个头,和邓克齐平,穿着绣有拜拉席恩家族宝冠雄鹿的金色外套,鹿角盔夹在胳膊之下。邓克不由得伸出手,“朗内尔爵士,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向你,以及带你来的斯忒芬爵士表示谢意。”

“斯忒芬?” ,朗内尔爵士大惑不解的说,“可那是你的侍从,伊耿,找得我。我的侍从想逮住他,他一个跨下就钻过去了,然后在我头上泼了一杯酒”,他大笑着,“你要知道,这七子审判可有几百年没有出现了,我可不想失去这样一个可以挑战御林铁卫的机会,来好好的羞辱梅卡一番。”

“六个了”,待朗内尔爵士加入其他人后,邓克满怀希望地对瑞蒙说,“显然,将会是你的堂兄带来最后一个。”

人群传来一阵喧嚣,紧接着一支骑士队伍从牧场北边的河霭中显露出来。带头的是三个御林铁卫,白盔白甲白斗篷映衬下如同幽魂一般。连盾牌亦是白色,光泽宛如甫落的新雪。之后是梅卡王子及他的儿子们,伊利昂座下一匹灰斑马,两边垂着橙红相间的流苏。他的哥哥骑着一匹小马,包裹着金黑的盔甲,头盔上还缀着一根绿色羽毛。而他们的父亲看上去尤为难缠,肩膀,盔檐以及背部都带着黑龙牙,那把钉锤更是邓克见过最可怖的武器。

“六个”,瑞蒙突然说。

邓克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三黑三白,他们同样少了个人,难不成伊利昂也没有找到合适的第七人选?这意味着什么?假如都找不到第七人,是不是会变成六对六?

正当他困惑时,伊戈赶到他身边,“爵士,该是时候穿盔甲了。”

“多谢了,小家伙。不过你行不行呀?” 斯提利·佩特伸出了援手。锁子甲,护喉,手套,护腕,一样接一样,他们反复检查着锁扣,直把邓克弄成了个铁罐头。朗内尔爵士开始在磨砺长剑,而两个胡弗雷爵士则轻声交谈。洛宾爵士开始祈祷,余下瑞蒙焦急地来回走,思忖着他的堂兄会到哪里去了。

直到他全部穿好斯忒芬爵士才姗姗而来,“瑞蒙”,他叫他的堂弟,“拿我的盔甲过来”,爵士已经穿好了垫在锁子甲里的上衣。

“斯忒芬爵士”,邓克问他,“你的朋友在哪里?我们还需要一个骑士才能凑成七个。”

“那么我想,你该找的是两个”, 斯忒芬爵士回答道,而瑞蒙正用带子束紧锁子甲。

“大人?”,邓克一时间怔住了,“两个?”

斯忒芬爵士拿起一个手套套上,一边扣紧,一边说,“我在这里只看到五个”,瑞蒙一边听一边替他扎上剑带。“比斯伯利,瑞斯林,哈丁, 拜拉席恩,还有你自己。”

“还有你,你是第六个。”

“我是第七个”,斯忒芬爵士微笑着说,“不过我站在伊利昂王子和指控方一边。”

瑞蒙正欲把头盔给他堂兄带上,一时间他的动作凝滞住了,“不!”

“是的”,斯忒芬爵士耸耸肩,“我想邓肯爵士会理解的。我应对王子负责。”

“你曾经告诉他可以信赖你”,瑞蒙面色苍白。

“有么?”,他一把从他堂弟手里抓过头盔,“我当时定是出于真心。把我的马牵过来。”

“自己去拿”,瑞蒙咬紧牙齿,“如果你以为我会加入你们的话,那你就不单邪恶而且还是个白痴。”

“邪恶?” 斯忒芬爵士啧啧地说,“注意你的嘴巴。瑞蒙,我们都是同一棵树上的苹果,只不过你是我的侍从。难道你忘了发过的誓言?”

“我从未忘记,然而你,你发誓要当好一个骑士。”

“今天结束前我会比骑士做得更好,佛索威大人,这叫法真不错。”他微笑着戴上另一只护腕,然后转身走向他的坐骑。其他的辩卫者都轻蔑的看着他,但没有一人上前阻拦。

邓克目送斯忒芬爵士牵着骏马穿过牧场,手慢慢的捏成拳,喉咙却干涩的说不出一句话。此时的感觉再无言语可以形容。

“授我爵位吧”,瑞蒙抓住他的肩头,扳过他的身子,“我会顶替我堂兄的位子,邓肯爵士,封我为骑士吧”。他屈下单膝。

邓克踌躇地伸向自己的长剑,“瑞蒙,我..我不可以。”

“你一定得这样做,不然你就只有五个骑士。”

“这孩子说得没错”,朗内尔·拜拉席恩爵士接口道,“邓肯爵士,动手吧。每个骑士都能够封别人为骑士。”

“难道你怀疑我的勇气?”,瑞蒙问他。

“不”邓克说,“不是,可是..”,他依然踌躇不决一声嘹亮的号角撕开晨雾,伊戈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邓肯爵士,杨滩堡主要见你。”

狂笑风暴不耐烦的摇摇头,“去见他,邓肯爵士。瑞蒙的授勋就交给我好了”。

他从鞘中拔出长剑,将邓克挤到一边,“佛索威家族的瑞蒙”,他庄重地将长剑平摊于瑞蒙右肩膀上,“以战神的名义我赐予你勇气”,长剑继而转到左边, “以天父的名义我赐予你正义” ,再到右边,“以圣母的名义我命令你锄强扶弱”回到左边,“以贞女的名义我命令你保护妇孺”

邓克放下心中一块石头走开,却仍不能免去内心的紧张。他接过伊戈牵过来的“雷鸣”,满脑子都想着第七个人。我上哪儿去找人?他牵着马掉头朝着观看席过去,杨滩堡主正在那里等着。此时,伊利昂从北边策马而来,“邓肯爵士”,他兴高采烈地说,“看来你好像只有五个骑士。”。

“六个”,他回答道,“朗内尔爵士正在授瑞蒙爵位,我们将会以六人迎战你们七人”,他知道有人在更糟糕的情况都赢过。然而杨滩堡主摇摇头,“那是不允许的,爵士。如果你找不到另外一个人的话,那么对于王子的指控,你将被判有罪。”

有罪?因为打松一颗牙齿而有罪?还要因此而死?“大人,请允许再给我一点时间。”

“可以。”

贞女,老妪,陌客。

邓克缓缓地驾过篱笆,观看席上挤满了骑士。“各位大人”,他高呼道,“你们是否还记得艾兰·派尼其爵士,我是他的侍从。我们曾为你们当中多位效力,同厅而食,同殿相寝”,他看到曼费德·唐德利安坐在最高处。“艾兰爵士曾在你父亲效力时负过伤”,那位骑士立刻转过头和一位女士私语起来,似乎压本没听见。邓克不得不向前走,“兰尼斯特大人,艾兰爵士曾经在比赛中击败过你”,灰色雄狮低头看着他的手套,甚至不曾抬起过眼睛。“他是个好人,教会了我如何做一名骑士,不仅仅是剑术和枪术,更是荣誉。骑士匡护无辜弱小者,我如是履行,而现在我需要再一名骑士能够和我站在一起。一个,就够了。卡隆大人?斯万大人?”,卡隆爵士悄悄对斯万说了几句,后者忍不住轻笑起来。

邓克在欧索·布瑞肯爵士面前止住缰绳,“欧索爵士,谁都知道您是个伟大的骑士。我恳求你,加入我们。以旧神和新神的名义,我拥有正义的理由。”

“也许是的”,欧索爵士好歹回了他的话,“可那是你个人的事情,不是我的。并且我并不认识你,孩子。”

邓克心如刀绞,他来回在这些冷血的动物面前奔驰,“你们当中就没有一个真正的骑士么?”。他怒吼着。

一片沉寂。

赛场对面,伊利昂呵呵大笑起来,“巨龙永不会被挫败”,他亦吼着。

然后清晰地传来一个声音,“我,加入邓肯爵士这一边。”

一匹黑马,背着一个黑甲骑士缓缓地从雾中踏步而出。他手持龙盾,头盔上亦有三头赤龙。年少的王子,诸神保佑,真的是他?

杨滩堡主亦有同样的念头,“瓦拉王子?”

“错了”,马上骑士抬起了他的面盔。“我本不打算来这里参加比赛,因此并未携有盔甲。幸好我的儿子将他的借与我”,貝勒王子嘴角掠过一抹哀笑。

连邓克都感觉到了指控方的骚动。梅卡王子策马过来,“哥哥,你晕头了?”他挥手指向邓克,“此人袭击了我的儿子!”

“此人如真正骑士一般维护了正义”,貝勒王子回答,“那么只能让诸神来判决他是否究竟有罪”,他猛一勒缰绳,喝斥着瓦拉的军马奔向赛场的北端。

邓克牵上雷鸣跟在他身边,其他的辩卫者围着他们。洛宾·瑞斯林,朗内尔爵士,胡弗雷兄弟。这是一群出色的骑士,可有谁知道究竟能不能赢?“瑞蒙在哪里?”

“现在该叫我瑞蒙爵士”,他走了进来,羽盔下露出一张严肃的脸。“对不起各位。我需要花点时间来改动一下我的家徽,来区别于我那不名誉该死的堂兄”。

他举起盾牌,依旧是鎏金的底色,但原先红色苹果却代以绿色。“嗯,我想我确实还没有成熟,但青苹果至少胜过蛀了虫的,对吧?”

朗内尔爵士第一个大笑起来,邓克忍不住也露出笑意,连貝勒王子似乎都表示赞许。

杨滩堡主的教士已经站到观看席上,举起水晶球,带领人群祈祷。

“过来,各位”,貝勒王子示意他们靠拢,“对方在第一轮的时候会以军用长枪冲锋。八尺的岑木长枪,扎紧了防止碎裂,而那钢制枪头加上战马的冲击足以一击戳穿对手的盔甲。”

“我们也该同样装备”,胡弗雷·比斯伯利爵士说。后面教士们正请求七神眷顾这场审判,将胜利授予正义一方。

“不,我们要装备上比赛用枪”,貝勒却不这样认为。

“比赛用枪一触即裂”,瑞蒙表示反对。

“但是它们有十二尺长。当你击中目标时,他们甚至碰不到你。记住对准他们的头盔或者胸膛,在比武时击中对方盾牌会被认为是英勇的表现,可在实战中就意味着自杀。如果能够将敌人击落马自己却安然无恙的话,优势显而易见”,他看了邓克一眼,“如果邓肯爵士被杀,那么就意味着神裁定了他的罪行。如果有两名指控者被杀或者宣布退出指控,便恰好相反。若非如此,就只有某一方七人均战死或者投降,方算结束。”

“戴倫王子不会战斗”,邓克说。

“那又如何”,朗内尔爵士大笑道,“至少,我们还有三个白衣骑士要对付。”

貝勒王子平静地说,“我的弟弟找来御林铁卫为他的儿子作战是个错误的决定。

他们矢誓不能伤害任何一个王族。幸运的是,我正好是一个”,他淡淡一笑,“挡住其他人。我来对付这些御林铁卫。”

“王子殿下,那是否有失骑士精神?”,朗内尔·拜拉席恩疑虑地问,此时教士已经结束了他的祷告。

“诸神会让我们知道”,貝勒·碎矛回答他。

寂静如预期中一样降临了整个牧场.八十码开外,伊利昂的坐骑躁动的扒着泥泞的地面,而“雷鸣”却显得格外安分,它是匹身经百战的老马,知道这个时候该做什么。伊戈把盾牌递给邓克,“愿神与你同在。”

榆树和流星激发了他的信心。他左手穿过绑带,牢牢地握住把柄。橡木呵钢铁,若无尔等庇护,吾辈定将与死相伴,直到永坠地狱。斯提利·佩特想递给他长枪,伊戈却执意要亲手将它置于邓克手中。

他的战友们开始装备长枪,排队出场。貝勒王子在左,朗内尔爵士在右,全盔狭小的视域只留给他正前方的情况。看不到观看席,和篱笆后面的人群,眼前唯有泥泞的地面,茫茫白雾,河流,南边的城堡,以及骑在灰马上的王子,他头盔上的火焰,盾牌上的巨龙。邓克看见他的侍从递给他一根漆黑如夜的八尺长枪。这根长枪将轻易地穿过我的胸膛。

号角骤起。

一时间邓克却如琥珀中的飞虫,呆滞地看着其他马怒驰而去。突兀而来的恐惧紧紧地慑住了他的心。我忘了,他狂乱地想着,我全都忘了,我会让自己蒙辱,会失去一切的。

第七章:

“雷鸣”挽救了他,即使骑手不知道,老马也知道这时该做什么。他迈开了小步,不自觉地触发了邓克所受的训练,他下意识地用马刺轻扎,将长矛前倾。同时举起盾牌挡住了左边大半个身子,并保持一个角度来格挡。橡木呵钢铁,若无尔等庇护,吾辈定将与死相伴,直到永坠地狱。人群的喧杂声如同阵阵波浪, “雷鸣”开始飞奔。邓克的牙齿亦随着坐骑的起伏而撞击,他压低身子,使尽力气踩紧马镫,让自己融入到“雷鸣”的节奏中。我就是“雷鸣”,“雷鸣”就是我,我们二合为一,不可分离。头盔中的空气变地炽热,让他几乎窒息。

通常在比赛场上,他的敌人会从左路而来,隔着一道屏障,而他需要将长枪横过坐骑的脖子。在这种角度下长枪会变得更易碎裂。可此次他们是生死相搏,中间全无任何遮挡,他与对手也完全的正面而对。貝勒王子的黑马要快速地多,邓克借着眼角一瞥注意到他拐过弯去。其他人他更是完全看不见而只能凭着感觉。他只在意伊利昂,只在意他。

他看到巨龙奔了过来,灰色的坐骑蹄下泥浆飞溅,甚至连它鼻孔呼出的气都清晰可见。黑色长枪依旧高扬。他记起老人说过,直到最后一刻才放低长枪的骑士将会冒着放得过低的风险。他自己先将长枪对准了敌人的胸膛。枪臂一体,他暗自念到,如我一指,一根木头手指。我要做的不过是用我长长的木头手指碰他一下。

他努力不去看那愈来愈大的枪尖。龙,看着那条龙,他告诉自己。王子的盾牌上那头喷着金火的三头红翼怪兽。不!盯住你要攻击的地方!他猛然醒过神来,可此时长枪已经偏离方向,他试图纠正方向,但为时已晚,眼睁睁地看着长枪击中伊利昂盾牌上两个龙头中央,化为了一蓬彩绘焰火。长枪断裂的闷声中,他感觉“雷鸣”受到了阻力,在冲击力下颤抖,转瞬之间,有什么东西带着巨大的力量撞上他的身侧。两匹马缠到了一起夹杂着盔甲撞击和磨擦的声音,“雷鸣”开始原地打转而邓克亦失去了手中的长枪。他发现自己已经和敌人分开,紧紧抓住马鞍,拼命想要保持不摔下去。“雷鸣”在泥地里步子歪斜,邓克意识到自己的脚已经脱离了马镫,他们在泥地里打滑,转了几个圈。“雷鸣”后腿一屈,便软软地跪了下来。“起来!”邓克咆哮着,猛踢马刺,“起来!雷鸣!”年迈的战马挣扎之下终于再次站了起来。

肋间如撕裂般剧痛,手臂如同已被拉断。伊利昂的长枪直透过橡木羊毛甚至铁甲,数寸的木刺和尖锐的铁片钉在他的身体侧面。邓克咬紧牙齿,伸手抓住胸前的长枪,发狂似地向外扯出来。鲜血泉涌而出,浸透了锁子甲和外套。他眼前一阵天摇地晃,直欲跌倒。邓克强忍疼痛,隐隐听到有人在呼唤着他的名字。他那精致的盾牌已成废木一堆,他将榆树,流星,断枪,统统弃之一边,他拔出了长剑。

可他能在这样的伤势下挥动它么?

他掉转马头,意欲看看赛场上其他情况如何。胡弗雷·哈丁爵士伏在马背上,似乎受伤不轻,另外一个胡弗雷已经静静地躺在一片血泊之中,小腹上插了一截断枪。他看到貝勒王子纵马奔过,将一个白衣骑士击落下马,另一个早已落地,连梅卡王子亦是步战。最后一个白衣骑士正抵挡着洛宾·瑞斯林爵士的进攻。

伊利昂?伊利昂哪里去了?身后的隆隆声让他惊然回头。伊利昂的坐骑已经重重地撞上了“雷鸣”,它惨嘶着再次直立起来。

这次再无喘息的机会,长剑从他手中飞了出去,而迎面而来的是一片污泥。他重重地摔在地上,连骨头都在震动,直彻心脾的剧痛让他眼泪直流,一时间只能趴在地上。嘴边全是血的味道,呆子邓克,你还想当个骑士?我必须得爬起来,否则就得等死。邓克呻吟着用上了手臂和膝盖上所有力气。他难以呼吸,眼不视物。

面盔上的眼缝沾满了泥巴,他踉踉跄跄着站起来,用手指抹去泥巴。那是..他透过手指缝,看见巨龙飞翔而来,还有锁链后面那飞旋的流星锤。随即他的脑袋就如同裂成了碎片。

等他再次醒过神来,已经仰面躺在地上。头盔上的泥巴早被震落,但是一只眼睛却已被鲜血蒙住。眼前除了灰蒙蒙的天空外再无一物,他只感觉到面颊和太阳穴紧贴着冰冷的金属。他砸破了我的头,我必死无疑,甚至还连累了其他人。瑞蒙,貝勒王子,以及其他。我辜负了他们,我根本不是个斗士,甚至算不上个雇佣骑士,我一无是处。戴倫王子说没有人比得上他趴在泥地晕倒的本事,那他一定是没见到过呆子邓克。荣辱上的痛楚要远甚于肉体。

然后巨龙就出现在他上方。

他有三个脑袋,烈焰般的巨翼,红黄橙三色相间。他在狂笑,“死了没有,雇佣骑士?”他在怒吼,“对着大家哭吧,承认你的罪行,也许我只要你一只手和一双腿。啊哈,对了,还有这些牙齿,几颗牙齿算什么?像你这样的人喝豌豆粥也能活上好几年啦”。他在仰天大笑,“不?那么尝尝这个”,刺球盘旋着飞上天空,如流星般向他脑袋直砸下来。

邓克一个翻身。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他一口气滚到了伊利昂的脚下,用他包着铁甲的手臂搂住他的大腿,生生将他绊倒在地,随即压到他身上,任该死的流星锤徒劳地挥舞着。

伊利昂试图用他的盾牌边缘来砸邓克的头,但那被砸扁的头盔挡住了攻击。伊利昂固然臂力过人,但邓克却更是力如蛮牛,而且更壮硕。他抓住盾牌,用力将绑条拧断。然后开始将这盾牌重重地挥向王子的头盔,不停地挥砸着上面的火焰雕饰,一下,一下又一下。用铁条包紧的橡木盾要远比他自己的结实。火焰接二连三的被迸飞,很快就所剩无几,而邓克却还没完没了地砸。

伊利昂很快就放弃了无用武之地的流星锤,转而摸向臀边的匕首,可匕尖刚刚出鞘,便被邓克用盾牌砸飞到了泥地。

他可以击溃高个邓肯爵士,但是赢不了跳蚤窝的邓克。老人教会了他比武的剑术和枪艺,但很早以前他已经学会另外的功夫,这是来自街角巷落,酒肆茶坊的功夫。邓克一把扔掉盾牌,猛地掰开伊利昂的面罩。

面罩会带来大破绽,他记的斯提利·佩特这样说过。王子此时只能死命挣扎,绛紫色的眸子满是恐惧。邓克突然有种冲动,挖出一颗紫葡萄夹在指中。但那有违骑士精神。“认输!”,他吼道。

“我认输”,王子发白的嘴唇嚅动了几下,吐出几个字。邓克还压在他上面,眨了眨眼睛,反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切都结束了?他缓缓地转过头想看清发生的一切,左脸上挨的那重重一下挡住了部分视线。他只看到梅卡王子挥舞着钉头锤,想向他的儿子这边过来,但却被貝勒·碎矛紧紧缠住。

他拖着伊利昂爬起身来,摸索着系带摘掉头盔。瞬时间,他眼前耳边一片哄乱:呼叫咒骂混成一片,人群在喝彩,一匹坐骑在嘶叫,而另一匹没有了骑手,正在场地上奔跑。到处都是兵器的奏鸣。瑞蒙和他的堂兄,都已失落坐骑,在观看席前你来我往,他们的盾牌早已劈烂,曾经的青苹果红苹果,眼下都只是一个烂苹果。一个白甲骑士驮着另一个受伤的同伴走出赛场,同样的装束下,看不清谁拖着谁,最后一个白甲骑士已经倒地,狂笑风暴亦过来加入貝勒王子这边对付梅卡王子。钉头锤,长剑和战斧铿锵相交,梅卡王子已经连续挨了三下,没多久战斗就会结束。我必须在更多人无谓死亡前结束比赛。

突然间伊利昂猛扑出去,意图抢地上的流星锤,立刻被邓克一脚踹在背上,扑了个嘴坑泥,接着被扯着一条腿拖过赛场。他们来到杨滩堡主的面前,炽焰王子已浑身污泥。邓克将他拉起来,晃得他咯咯直响,也不管是否溅到杨滩堡主和美丽淑女身上,然后命令说,“告诉他。”

伊利昂·炽焰吐出嘴里的沙草,“我收回指控。”

邓克记不起来后来是自己一人还是别人帮助下走出赛场的。他遍体鳞伤,不少地方甚至比其他人伤得更重。我现在是个真正的骑士?他疑惑地想。我成为了冠军?

伊戈和瑞蒙一起帮他脱下护腕和手套,甚至斯提利·佩特也来帮忙。邓克精神涣散,甚至分不清谁是谁。他们摸这摸那,嘴里唠叨不停,尤其是斯提利·佩特了, “看,他对我的盔甲都干什么了,”他嚷嚷着,“这边凹了一块,那边又划了道口子。天哪,你知道我现在发什么愁么?我想我得把这盔甲从他身上割下来才行。”

“瑞蒙?”邓克焦急地抓住他朋友的手臂,“其他人怎么样?”他焦急地想知道,“还有别人战死么?”

“比斯伯利”,瑞蒙回答他,“在面对暮谷城的冬内尔爵士的第一轮冲锋时就倒下了。胡弗雷爵士受了重伤。别的人虽然浑身是血,却还不如你严重”

“他们呢?指控方。”

“御林铁卫的威廉·威尔德爵士被抬出了赛场。我想我打断了堂兄的几根肋骨,希望我记得没错。”

“那么戴倫王子呢,”邓克脱口而出,“他活下来了吗?”

“当洛宾爵士将他挑落后,他便倒地不动了。也许断了一条腿,他的马在乱窜时在他身上踏过一次。”

他沉默了一会儿,心头满是哀伤,“那么他错了。那条死去的巨龙。除非伊利昂死了,但他没死,不是么?”

“他没死,”伊戈回答他,“你不记得是你放过他了么?”

“我想也是”战斗时的情景早已变得纷乱模糊。“刚刚还只是觉得头晕像是喝醉酒般,现在我觉得自己快死了。”

他们让他仰面躺着,眼神空洞地望着灰色的天空。好像还是早晨,这场战斗才用去多少时间?

“我的天,这个铁环被枪尖顶入了血肉之中,”一个声音喃喃地说,“如果不取出来会烂掉的。”

“把他灌醉,然后朝里面倒沸油”,有人提议,“我见学士们就是这么做的。”

“酒”,一个如金属般空洞的声音插了进来,“沸油只会让他送命,用沸酒。等约威尔学士照料完我的弟弟后,我会让他来看看。”

眼前出现一位高大的骑士,黑色的盔甲尽是重击留下的坑坑洼洼。貝勒王子头盔上的龙已经失去了龙头和两翼,大部分的尾巴也已不在。“殿下”,邓克挣扎着说,“请让我为您效力。我恳求能为您效力。”

“为我效力”,黑骑士伸手扶住瑞蒙的肩头以稳住身子,“我需要出色的人,邓肯爵士。这个国家..”,下面的话语变得含混不清,似乎他咬着舌头了。

邓克身心俱疲,再无力睁着眼睛。“为您效力”,他只能喃喃重复着。

王子迟滞地摇摆着头,“瑞蒙爵士..我的头盔,帮一下忙。面罩..面罩裂了,而我的手指..我的手指毫无知觉。”

“遵命,殿下”,瑞蒙伸出双手去摘他的头盔,咕哝着说,“好心的佩特,来帮一下忙。”

斯提利·佩特拉过一条板凳垫着, “后面完全被砸扁了,殿下,到左侧为止。

被砸到护喉里了。只有这样优良的钢才能挡住如此一击”

“多半是我弟弟的钉头锤”,貝勒王子吃力地说,“他很强壮”。他蜷了一下身子,“该死的..感觉好奇怪,我..”

“搞定了”,佩特终于将伤痕累累的头盔摘了下来,“我的老天!我的天,我的天,我的天,我的天哪!”

神情恍惚中,邓克看到有鲜红而粘稠的液体从头盔中滴下,旁边有人充满恐惧的惊叫起来。黯淡的天色下一个高大的黑骑士摇晃着,带着半边头颅,他看到了鲜血,看到了里面的森然白骨,还有别的,一些灰白而软软的事物。貝勒·碎矛脸上掠过一丝难受的神情,宛如一时间阴云遮住太阳般。他伸出手,用两根手指触了一下后脑,无比地轻柔。然后,他砰然倒下。

邓克一把抓住他,“起来”,后来别人都说他当时就如在赛场上命令“雷鸣”一般,“起来!起来”,他不记得了之后的事,而王子也终未起来。

坦格利安家族的貝勒,龙石岛王子,御前首相,全境守护者,维斯特洛大陆,七大王国铁王座的继承人,静静地被运往舟徙河畔杨滩堡码头的火堆上。其他的大家族也许会将他们的族人葬于阴土之下,或沉于深海之底,但源自龙王血脉的坦格利安家人,火焚之下方能安息。

他是那个时代最高超的战士,有人说他该身着铁甲,掌中持剑去面对黑暗。然而最终是他那生性平和的父亲下了决定。邓克走过他的棺木边,看到他一身黑衣,当中用鲜红的丝线绣有三头龙,他胸口挂着一条金锁链,而长剑入鞘置于身边。

他的确戴着头盔,一个金色的薄头盔,敞开着面罩,每个人都可以看见他的脸。

瓦拉,年少的王子,伫立在他父亲的棺木边守夜。若非身材略微瘦小,看上去更年轻英俊外,他和他父亲如出一模,尽管曾经两次断裂的鼻子让他父亲更像个平民。瓦拉一头棕发,但中间有一缕金银相间,就如伊利昂一般,不过他很快意识到这是个偏见。伊戈的头发也正逐渐长回他哥哥的模样,而作为一个王子,他亦是个好人。

邓克停下来笨拙地表示致哀和感谢,瓦拉却用他冰冷的蓝眼睛盯着他,“我的父亲,今年才三十九岁。他本来能成为一个伟大的国王,继龙王伊耿之后最伟大的国王。为何诸神竟然忍心带走他而留下你?”他摇摇头,“走开!邓肯爵士,离开这儿!”

面对瓦拉的质问,邓克无言以对,只得一瘸一拐离开了城堡,回到池塘边的帐篷。

学士用沸酒疗好了他的伤势,除了左胳膊和乳头上长长的伤疤外,再无大碍。而一见到这伤疤,他便立刻想起貝勒,他两次从死神手里救回我的命,一次用剑,一次用话语,而当时他站在那儿其实已经死了。一个伟大的国王死去却留下一个雇佣骑士,诸神真是作弄人。邓克呆呆地坐在他的榆树下,迟滞地看着他的双腿。

次日,有四个皇家侍卫打扮的人出现在他面前,邓克相信他们是来杀自己的。可他甚至无力去拿长剑,索性靠在树干上瞑目等死。

“王子殿下希望能够和你私下一聊。”

“哪个王子?”邓克警惕地问。

“这个王子”,队长尚未开口,就有一个粗鲁的声音说道,梅卡·坦格利安从榆树后面走了出来。

邓克慢慢地立起身。这回他又想要我干什么?

梅卡示意之下,侍卫们便如出现一般神秘地消失了。王子上下打量了他许久,一言不发地走开到池塘边,注视着自己水中的倒影。“我把伊利昂送到里斯去了”,他突然开口,“在自由都市呆几年也许会对他有好处”

邓克从未去过自由都市,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是很高兴伊利昂离开了七大王国,不由得暗暗祈祷他永远不要回来,但这种话如何能对他的父亲讲。他只好一言不发。

梅卡王子转过头,“人们都说我存心杀死哥哥。诸神知道那是讹言,可我知道我耳边的流言蜚语将致死方休。并且,确实是我的钉头锤造成了致命的一击。他在决斗中遇见的其他对手都是御林铁卫,这些恪守誓言的骑士面对他所作的唯有自卫。所以承担罪责的终究是我。说来奇怪,我始终回忆不起来那致命的一击,这算是仁慈还是诅咒?也许两者都有。”

他望着邓克,仿佛要从他这里找到答案,“我不这样认为,殿下”,他对梅卡王子深含恨意,但突然间却只感到一种怜悯,“兴许确实是你挥起了钉头锤,但貝勒王子是因我而死。如果你算是凶手的话,那么我也同样。”

“是的”,王子承认,“流言也会在你耳边萦绕。国王年岁已大,不久之后,瓦拉将会顶替他父亲爬上铁王座的位子。每当战争失利或者庄稼歉收,愚蠢的人们就会说,‘貝勒王子在的话,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可那个雇佣骑士害死了他呀’”

邓克明白他的话,“若我当初不参加决斗,你也就砍下我的手脚。有时候我就坐在这棵树下看着我的脚,想着要是我舍弃这一条腿又怎么样呢。这一条腿值得上一个王子的性命么?并且还要加上另外两人。胡弗雷兄弟,他们也都是好人。”

胡弗雷·哈丁昨晚亦因伤势恶化而被死神带走。

“那你的树如何回答你”

“毫无回应。不过我记得老人,艾兰爵士,每当夜幕来临,他总会说,‘明日晨风又将给带来什么?’他如我们一样不知道答案。然而,难道不会有一天晨风来临时,我必须要用上这双腿。难道就没有这样一天,这一双腿甚至比一个王子的性命还重要?”

梅卡王子咀嚼着他的话,扎满银白须髯的下巴随着他抿紧嘴巴而显得格外坚强。

“这绝不可能”,他粗暴地回答,“王国里雇佣骑士如树篱一样数之不尽,每个都有一双腿。”

“如果殿下有更好的答案,我愿洗耳恭听。”

梅卡紧锁眉头,“也许诸神天性喜欢残忍的玩笑,或者根本没有神,更有可能这件事本身就毫无意义。我曾经问过主教士,他最后一次的答案是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神的用意。我想他也许该到这棵树下睡一觉”。他皱起脸,“我的小儿子似乎对你很感兴趣,他也到了该当侍从的年龄,可他告诉我除你之外他不会跟随任何人。他是个难以管束的孩子,你应该已经注意到了,就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带上他。”

“我?”邓克张口又合上,最后还是开口说,“伊戈..伊耿,我的意思是,他是个很好的孩子,我知道您赐我荣誉,但是..我不过是一个雇佣骑士”

“身份可以更改”,梅卡说,“伊耿即将随我一起返回盛夏厅城堡,那里将会有你的一席之地。你可以成为我麾下的一名骑士。你矢誓为我效力,伊耿则成为你的侍从。当你训练他的时候,我的武器师傅也会教会你一些该学的东西”,王子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我知道艾兰爵士倾尽所学的教你,但你还需学习很多。”

“我知道,大人”,邓克看向四处,绿草,芦苇,榆树,波纹荡漾的水面。又一只龙蝇轻轻的点过,也许还是原来那只。该怎么办?邓克。他问自己,做一只龙蝇还是龙。数天前他会立刻给出答案,而现在答案近在咫尺他却突然有种恐惧。

“貝勒王子死前,我答应过为他效力。”

“你这个死脑筋”,梅卡王子不耐烦地说,“那么他说过什么?”

“他说这个国家需要优秀的人。”

“那确实没错,然后?”

“我答应接受您的儿子作为侍从,不过不是在盛夏厅,也不是一年两年。我知道他对城堡生活早已厌倦。除非他能和我一起上路我才答应带上他”,他指向老栗子,“他可以骑我的马,穿我的斗篷,为我擦拭剑刃磨光盔甲。我们可以住旅店,也可以住马厩,或者住在某位受封骑士或者小领主的家里,不得已时,甚至可以露天睡在树下。”

梅卡王子简直难以置信,“决斗让你的脑子坏掉了?伊戈是王国的嗣子。龙王血脉怎可以参天露宿,以干硬面包为食”,他注意到邓克欲言又止,“不要害怕,有什么要说的就开口吧”

“我敢打赌,戴倫从未露宿过。”邓克轻声说,“并且伊戈以前吃的牛肉都是又厚又肥又新鲜。”

梅卡·坦格利安 ,盛夏厅堡的王子,注视跳蚤窝的邓克许久,银色胡子盖着的下巴表明他内心的斗争。最终他无声地转身走了,邓克听到他和手下们的马蹄声渐渐远去。许久之后,便只剩下那只龙蝇掠过水面发出的嗡嗡声。

次日初阳甫升时分,伊戈穿戴着旧靴,褐色长裤,褐色羊毛上衣,还有一袭旧旅行斗篷来见他,“我的父亲让我来为你效力。”

“为您效力,爵士”邓克提醒他,“你可以先从照顾马匹开始。老栗子现在是你的了,好好对待她。除非我的命令,不然别让我看见你在雷鸣的背上”

伊戈跑过去拿马鞍,“我们去哪儿,爵士”

邓克凝神想了会儿,“我至今还未去过红山,何不一起去看看东恩?”

伊戈高兴的裂开嘴,“我听说那里有不错的木偶戏呢”,他回答说。

注:这个故事发生在乔治马丁所撰写史诗奇幻经典《冰与火之歌》第一部约一百年前。

伊戈就是伊耿五世,四子的四子,“不该成王的王”;“高个”邓肯爵士成为他的御林铁卫队长。

梅卡一世于伊耿登陆历233年去世后,诸侯们召开大议会,最终将伊耿五世推上铁王座,人称“不该成王的王”。伊耿是第四子的第四子,他的继承顺序原本非常靠后。

戴伦二世的继承人,“破矛者”贝勒王子,死于一次比武竞技的事故,贝勒的长子瓦拉尔遂成为王位继承人。但是在伊耿登陆历209年,戴伦王,“少王子”瓦拉尔和“少少王子”玛塔里斯都死于春季大瘟疫,这使得戴伦二世的次子伊里斯继承王位。伊里斯一世没有后嗣,王冠传给了他的弟弟梅卡,戴伦二世的第四个儿子。梅卡去世的时候,他的前三个儿子因为众多的原因不可能继承王位。梅卡的长子戴伦,人称酒鬼戴伦,是一个放纵的嫖妓者,死于性病,只留下一个弱智的女儿作为继承人。梅卡的次子“明焰”伊利昂,死于喝野火,因为相信这可以让他变成龙。

大议会忽略了戴伦的女儿和“明焰”伊利昂未成年的儿子(据推测是因为对伊利昂的残忍和精神不稳定都没有好印象)。梅卡一世的第三子伊蒙学士,那时已经许下了成为学士的誓言,发誓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大议会试图让伊蒙继承王位,伊蒙拒绝了,他加入了守夜人军团,再次许下誓言,抛弃自己与生俱来的权利。

因此王冠传给了梅卡一世最后一个儿子伊耿,第四子的第四子,加冕为伊耿五世,被称为不该成王的王伊耿。

伊耿五世死于盛夏厅的大火,盛夏厅是坦格利安王朝的夏宫。据推测这是因为试图孵化龙蛋所导致的。伊耿的儿子“矮个”邓肯王子以及邓克都死于该事故,这件事日后被称作“盛夏厅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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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不朽传世之作

2009年11月2日 6 条评论

昨天睡觉的时候,觉得,自己有义务保留一点自己觉得好玩的东西下来。这些东西必须有以下特点:官方发布;有趣度和时间流逝成正比;读的时候有抽大家和自己耳光的效果。目标是留给30年以后的自己读,博自己一笑,毕竟,人性是永远不变的。30年前发生的事情,现在还是发生。

有人说国外的月亮圆,其实中国的太阳红,有歌为证: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不光是太阳最红这么简单,我们中国有两个太阳。鉴于此,我小小地鄙视一把外国的圆月亮。

就像下面这些:

《我向你高呼万岁(为斯大林寿辰所作) 》

我向你高呼万岁
斯大林元帅,
你是全人类的解放者,
今天是你的70寿辰,
我向你高呼万岁
…………
原子弹的威力在你面前只是儿戏
细菌战的威协在你面前只是梦呓
你的光暖使南北两冰洋化为暖流
你的润泽使撒哈拉沙漠化为沃土

《题毛主席在飞机中工作的摄影 》

在一万公尺的高空,
在图—104的飞机之上,
难怪阳光是加倍地明亮,
机内和机外有着两个太阳!
不倦的精神啊,崇高的思想,
凝成了交响曲的乐章,
象静穆的丛山峻岭,
也象浩渺无际的重洋!

《献给在座的江青同志 》

亲爱的江青同志,你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你善于活学活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
你奋不顾身地在文化战线上陷阵冲锋
使中国舞台充满了工农兵的英雄形象

《咒麻雀》

麻雀麻雀气太官,天垮下来你不管。
麻雀麻雀气太阔,吃起米来如风刮。
麻雀麻雀气太暮,光是偷懒没事做。
麻雀麻雀气太傲,既怕红来又怕闹。
麻雀麻雀气太骄,虽有翅膀飞不高。
你真是混蛋鸟,五气俱全到处跳。
犯下罪恶几千年,今天和你总清算。
毒打轰掏齐进攻,最后方使烈火烘。
连同武器齐烧空,四害俱无天下同。

《宇宙充盈歌颂声 》

国庆年年益光辉,今年又有新景象。
人民英雄纪念碑,屹立天安门广场。
广场浩荡人如海,丰碑巍峨天变矮。
人间出现双太阳,天上地下增光彩

《水调歌头·庆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十周年》1976年5月12日

四海《通知》遍
文革卷风云
阶级斗争纲举
打倒刘和林
十载春风化雨
喜见山花烂漫
莺梭织锦勤
茁茁新苗壮
天下凯歌声
走资派
奋螳臂
邓**
妄图倒退
奈“翻案不得人心”
“三项为纲”批透
复辟罪行怒讨
动地走雷霆
主席挥巨手
团结大进军

《水调歌头·粉碎四人帮》1976年10月21日

大快人心事
揪出四人帮
政治流氓文痞
狗头军师张
还有精生白骨
自比则天武后
铁帚扫而光
篡党夺权者
一枕梦黄梁
野心大
阴谋毒
诡计狂
真是罪该万死
迫害红太阳
接班人是俊杰
遗志继承果断
功绩何辉煌
拥护华主席
拥护党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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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如厕书

2009年10月29日 2 条评论

看到一篇不错的文章,完全是我最喜欢的读书风格。我每天睡觉之前必须读一点,不然睡不着;吃饭的时候也喜欢扫两眼,父母教育小时候的我“吃饭时不要看书”,最终归于失败;上厕所不看书,那不是浪费时间吗;上下班赶火车,那更是读书的好时间,反正其他都干不了(我也尝试过玩NDS,我的NDS版的文明就是在火车上通关的)。本来想自己写一点,挤出上千字出来,看了一遍这文章下来,发现自己也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无非就是再嚼一遍人家已经嚼得没味的口香糖,还不如节约时间,直接转载。其实我觉得挤时间读书根本不是本事,挤时间打游戏和研究怎么写游戏才是真本事。另外,比较惭愧的是,我既没有读过托尔斯泰,也没有读过陀思妥耶夫斯基,或者海明威,我真的是远离了传统意义的名著了,不是我不喜欢,而是一直没有被勾起过兴趣,也不想把责任推给失败的学校教育,也许书店里面必备的世界名著丛书才是让我倒胃口的真正原因。其实自己也喜欢《好兵帅哥》,未必读不了大部头,我应该做的就是出去买两本世界名著。真的。这个圣诞我要做这个事情。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d4fc830100f4fi.html

那天在豆瓣上翻自己的读书日志,发现这两三年七七八八的看下来的书也有一百多本了,颇有点感触。有一段时间我不看书,因为工作很忙,生活很忙,娱乐很忙,总之很多事情要忙,所以忙着忙着就没有了看书的时间。但其实最重要的是因为觉得看书这种事,一定要在未来找一个大块的时间来,好好做下来,把我的书都看掉,那样才叫看书。“总有一天我要好好的看看书。”这是我经常对自己说的话,结果是,这一天从来没有真正到来过。

后来到了北京工作,有一次和一个朋友一起吃饭,她先到等我,就在看一本书,吃完饭,大家聊天,聊到读书这件事,我感慨没时间读书,她就说,读书有三头,车头,炕头,厕头。并不一定要大块的时间,带一本书在包里,零零碎碎的时间放在一起,也可以读好多书了。

后来我发现,这个方式尤其适合现代生活。因为很多时候我们需要排队等待,吃饭要等朋友,银行要等叫号,地铁里一坐就是四十多分钟,上床睡觉前酝酿情绪,这样的时间用来读书,果然一来二去的就读掉了很多的书。

我知道很多人是恨不得要焚香沐浴祭月亮之后才能读书的。也曾经看过人讲自己对读书这件事是多么的重视。想到自己,不禁心生惭愧。自从恢复了读书的习惯后,我基本上是捞到一本书,开始看后就把它到处拎,托尔斯泰进过我的厨房,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过我厕所,伍尔夫和我一起做地铁,海明威和我一起上饭店。至于读书的形式感,几乎是没有的。但是同时又想,如果一个人读书,太过重视形式感,是否也意味着,读书的形式比读书的内容对他来说更为重要呢?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些人之所以读书,对于他们来说,自己是一个“读书人”的自我认知,自我标榜,是不是比读书本身更重要呢?

常常有想读书的小朋友和我抱怨托尔斯泰难读,还问,看托尔斯泰会不会便秘。我说怎么会,如果你读一本书读不下去,那就去读你在地铁上读得下去的书好了,读你会自然而然的拎进厕所的书好了,琼瑶亦舒金庸也行,读卡夫卡昆德拉亦可。无论你读什么,从本质上来说,读什么都是一样的,不过是杀时间而,只要你自己能够有所收获就好了。读书这件事,要把它看轻一些,不要把它搞得太隆重了,放弃用它来伪装自己,标榜自己的仪式感,让它真正的进入到自己的生活,成为和衣食住行一样的平常事,才能放下那些所谓读书人的自诩和自以为是,才能够有一个放松而开放的心态。也只有这样,上帝才偶尔会来拍你的脑门。而这,在生活中的任何地方读书,在任何地方可以与大师相遇,也才是读书的真正乐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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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里面的歌曲

2009年10月29日 3 条评论

多恩人的妻子(“塞外之王”曼斯的曲子)

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
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荡,
鲜血的滋味舌头来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而我却曾将多恩人的妻子品尝!”

the Season of my love(提利昂,他最喜欢的歌曲,这首歌改变了他的命运)

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
我爱上一位艳如秋阳的佳人,落霞洒在她的发梢
我爱上一位白如冬雪的少女,月光映在她的耳鬓

I loved a maid as fair as summer, with sunlight in her hair
I loved a maid as red as autumn,  with sunset in her hair
I loved a maid as white as winter,  with moonglow in her hair

最后的巨人

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我没有同伴
最后的巨人,从大山中走来,我们曾经统治世界
啊,小人族偷走森林,偷走山脉,偷走江河
他们在谷地筑起巨墙,捕尽溪流所有鱼获
他们在石厅内燃起大火,铸造锋利的长矛
而我在群山中孤独,没有同伴唯有眼泪
白天被狗群追赶,夜晚还有火炬
只因阳光下若有巨人存在,小人族便寝食难安
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请记住我的歌
总有一天,我将离去,歌声消逝
沉寂持续,长长久久

卡斯特梅的雨季(卡斯特梅家族不服兰尼斯特家族的统治,被泰温无情地毁灭,这首歌是一首名曲,无人不晓;詹姆劝降“黑鱼”的时候,黑鱼说我没有忘记卡斯特梅的雨季,投降也是死路一条,宁可战死。)

And who are you, the proud lord said,
that I must bow so low?
Only a cat of a different coat,
that’s all the truth I know
In a coat of gold or a coat of red,
a lion still has claws,
And mine are long and sharp, my lord,
as long and sharp as yours.
And so he spoke, and so he spoke,
that lord of Castamere,
But now the rains weep o’er his hall,
with no one there to hear.
Yes now the rains weep o’er his hall,
and not a soul to hear.

汝何德何能?爵爷傲然宣称,
须令吾躬首称臣?
颜色有别,威力不逊,
各显神通分个高低。
红狮子斗黄狮子,
爪牙锋利不留情。
出手致命招招狠,
汝子莫忘记,汝子莫忘记。
噢,他这样说,他这样说,
卡斯特梅的爵爷他这样说。
然而今天,每逢雨季,
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人影。
然而今天,每逢雨季,
雨水在大厅哭泣,内里却无魂灵。

狗熊和美少女(貌似暗示的是泰里昂和珊莎之间的关系)

这只狗熊,狗熊,狗熊!
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噢,人们都在说,快来见美人!
美人?他懂
可我是狗熊!
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沿着大路这头到那弄。
这头!那弄!男孩,山羊,跳舞的熊!
边跳边转,慢慢走向美人!美人!美人!
噢,她好甜,纯洁,美容!蜂蜜在少女发丛
发丛!发丛!蜂蜜在少女发丛!
跟随夏日里的气涌。
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他跟随夏日里的气涌!
笑着喊香味在这弄!蜂蜜在空中!
噢,我是女孩,纯洁而美容!
跳舞不跟毛狗熊!狗熊!狗熊!跳舞不跟毛狗熊
把她举在空中!狗熊!狗熊!
我呼唤骑士,可你是狗熊!
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
边踢边喊,少女惊恐,可他舔蜂蜜的发丛,
发丛!发丛!他舔蜂蜜的发丛!
叹息尖叫然后踢向空中!
狗熊!她唱,美丽狗熊!
我们一同,海角天空,
狗熊,狗熊,少女美容。

御林兄弟会(七弦汤姆,御林兄弟会是个以暴易暴的民间组织,为了死去的劳勃国王而战,因此这歌类似于我们的《游击队之歌》)

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他们说我们是贼。
拿森林当城堡,
走大地四海为家。
没有金子逃得过我们的刀枪,
没有少女逃得过我们的手掌。
噢,流浪的御林兄弟会啊,
谁人见了都怕……

我的羽床柔软深陷,
我的爱人躺卧其间。
我愿给你穿上丝衣,
我愿为你戴上宝冠。
你将成为我的爱妻,
我将当上你的夫婿。
我会用剑守护着你,
令你永远温暖平安。

树仙子嫣然飘飘,
树仙子笑声飞扬。
旋开身躯朝他言语,
我不需要羽毛之床。
愿穿一袭金叶长裙,
愿以青草束起长发。
愿你当我的森林爱人,
我是你的森林姑娘。

七神之歌(山姆威尔·塔利,很有趣的地方是这首歌漏掉了一个神灵,只歌颂了六位,被漏掉的神祗是陌客,他代表了死亡和背叛,没人想歌唱他,却逃不过他的手掌;詹姆说过“我以为我是战士而她是少女,结果发现她是陌客”)

天父面容坚毅刚强,
裁决谬误主持公义,
判定福寿长短高低,
慈祥喜爱小小孩童。

圣母带来生命之福,
守护照看每位人妇,
她的笑容终斗止戈,
温柔呵护小小孩童。

战士屹立敌人之前,
保护我们南北东西,
手执弓矛盾剑兵器,
看守祚佑小小孩童。

老妪年迈而又睿智,
预知各人运途未来,
举起金灯照耀光彩,
指引前路为小小孩童。

铁匠勤勉日夜操劳,
安排一切井井有条,
铁锤风箱,炉火燃烧,
打造世界给小小孩童。

少女舞蹈空中飞扬,
存于恋人唏嘘感伤,
微颦教会鸟儿飞翔,
美梦托给小小孩童。

七位神灵将我们创造,
时刻聆听我们祷告,
闭上眼睛,再无困扰,
诸神照看你,小小孩童。
闭上眼睛,再无烦恼,
诸神照看你,小小孩童。

银舌西蒙催命曲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岗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女人和伪君子(马瑞里安)

梅雨时节———老爷去骑马哟,嗨——–喏耶,嗨——–喏耶,嗨——–喏耶——–嗨
梅雨时节———女人缝衣服哟,嗨——–喏耶,嗨——–喏耶,嗨——–喏耶——–嗨
干草堆上———女人被亲吻哟,嗨——–喏耶,嗨——–喏耶,嗨——–喏耶——–嗨

不知名的歌(珊莎为“猎狗”唱的歌)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止信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见美好的明天。
温柔的圣母,妇人的希望,
平息怒火,驯服狂乱,
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德瑞蒙大人在嗜血牧原Lord Deremond at the Bloody Meadow.”(打油诗人“雷蒙德Rymund the Rhymer 演唱)

And there he stood with sword in hand,
长剑在手
the last of Darry’s ten . . .
戴瑞十人中的最后勇士
And red the grass beneath his feet,
血红的野草,踏在脚边
and red his banners bright,
血红的旗帜夺目耀眼
and red the glow of the setting sun
血红的光辉,落幕的太阳
that bathed him in its light.
沐光的人儿别样红灿
“Come on, come on,” the great lord called,
”来啊,来啊,“伟大的战士高声呼告,
“my sword is hungry still.”
”我的长剑饥渴难耐“
And with a cry of savage rage,
伴随着野性的呼喊,
They swarmed across the rill . . .
跨过小溪,决斗一番

守夜人誓言(这个军团早期是自愿军,为了对抗非人类的怪物而组成,九死一生,因此发下毒誓,抛弃自己以往的亲情和地位;后期沦为死囚的第二选择,要么穿上黑衣,要么死)

Night gathers, and now my watch begins.
It shall not end until my death.
I shall take no wife, hold no lands, father no children.
I shall wear no crowns and win no glory.
I shall live and die at my post.
I am the sword in the darkness.
I am the watcher on the walls.
I am the fire that burns against the cold, the light that brings the dawn, the horn that wakes the sleepers, the shield that guards the realms of men.
I pledge my life and honor to the Night’s Watch, for this night and all the nights to come.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
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
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永夜终至,吾辈铭记,巍巍大任,死亦无终。
无享妻爱,不履寸土,决绝子嗣,身归兄弟。
何言无冕,兄弟所望,何争俗荣,袍泽同心,尽忠职守,生死于斯,心念所归,无惧无退。
铸兵利剑,暗夜无当;凝聚础石,长城屹立;腾焰熊熊,炽烈华光;耀耀破晓,璨以晨光;鸣无尽之号角,警外患之袭扰;锻坚钢之神盾,固王国之永宁。
于今挺身,奉以生命,以夜为始,死亦无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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