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和选择
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只母猫,生了一窝小猫,母猫很多疑,把小猫叼着转移来转移去,农村可以藏小猫的地方多得是,结果小猫的身体很弱,频繁移动,死了好多只,剩下的似乎也没人愿意领养,被我奶奶扔掉了。。。扔掉的后果你也知道是啥。。。
从此我对养宠物敬而远之,君子远庖厨。
另外我听说过超有爱心的同志养了好多狗,在家因为急病死掉了,宠物在家没东西吃,只好拿主人当了狗粮。。。
当然这些很残忍的。和平时期,我们要相信爱心,相信动物也是有人权的。
动物保护组织在火车站登了好几张反对虐待动物的广告(顺便羡慕一下这组织挺有钱的),内容相当地“有趣”:比如他们认为笼养家鸡是相当于终身监禁。我觉得很公平,说得很对,很正确,也很傻B。当然最后一句我不能当着人家面说,人家那么有爱心,又那么纯洁,那么可爱,白痴到需要保护的地步,说出来伤了很多人的心,还让自己显得很刻薄,双输的事情我从来不做。但是那么大的海报我不能视而不见,心底里我对自己的冥顽不灵感到万分惭愧。
老外似乎很在乎童年时期对成年以后心理的影响,他们总觉得童年的影响会跟随人一辈子,所以那些变态杀人狂一定是因为有个可怕的童年。我一直觉得这理论是胡扯。但最近却渐渐地有些信了。很多东西,真的是从我童年开始就如影随形的,如果改变,那一定是有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悲惨或艰苦经历纠正了你,否则真的,很多事情就已经决定了。
就如同我从来不养宠物一样,我对别人养宠物也一直保留意见。实际上我很喜欢猫或者狗,我喜欢他们用舌头舔我的手,喜欢他们肉乎乎软绵绵的身体和毛发,我也曾经玩笑说要弄只猫或者狗养一养,但我不会真的去养。
与其迎来残忍的结局,不如就别开始。
突然想起另一件事情,那时候我很喜欢亲戚家的狗,不过后来政府要求打狗(消灭狂犬病啥的),就弄死了,我分到了一份狗肉。这样的行为发生了很多次,有时候是因为狗咬了人,主人只好掏钱给伤者打狂犬病疫苗,狗自然也是死刑。这死狗的肉能不能吃的,才是最重要的难题,而是否残忍,不在考虑之内。
怎么弄死狗,其实也是难事。一种是用毒药,狗稍微没啥痛苦一点,有毒自然不能吃狗肉,全尸埋了算有比较人道的。其他方式不提了。
开脱点说,有些其实不算残忍,它只是属于自然的选择,毕竟不是为了杀戮而杀戮。好比没人认领的小猫,好比打狗行动,好比咬了人的狗,你怎么选择都不是个好选择,要么对动物们残忍,要么就是对自己残忍。为了避免这种两难的选择,我选择逃避。
在网络上经常遇到一些爱狗爱猫的人士,很多是我很尊敬的,他们在某一方面是天才,他们也是热心的爱猫爱狗人士,不遗余力地在自己的博客或什么地方宣传他们的理念。我想,他们一定没遇到这种残忍的选择。
有人告诉我,猫狗可以绝育,这样就没有麻烦了。在我看来,绝育不过是另一种残忍而已,好不到哪里去。也许以后我会改变这种想法。绝育了以后,你们就不是朋友了,而是主人和奴才的关系;好吧,宠物本来就是奴才。
其实很多方面我也是在逃避,比如我喜欢新环境,我讨厌过去的那个自己,或者不喜欢一些无力改变的东西,这些扯远了。
不过人总是免不了做一些残忍的决定,逃避不了的;如果真是这样,我还是喜欢自己做出决定,因为不做选择也是一种选择。而不养宠物,看似逃避,其实也是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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