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去同事家吃披萨
吮指回味

很多人,拖家带口

这是栲披萨的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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吮指回味

很多人,拖家带口

这是栲披萨的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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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苹果发布了广告”Crazy Ones“,有一个版本是乔布斯亲自配音,可以一窥乔布斯的内心。
向那些疯狂的家伙们致敬。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训,他们惹事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赞美他們,引用他們,反对他们,质疑他們,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
因为他們改变了事物。他们发明,他们想象,他们治愈,他们探索,他们创造,他们启迪,他们推动人类向前发展。也许,他们必须疯狂。
你能盯着白纸,就看到美妙的画作么?
你能静静坐着,就谱出动听的歌曲么?
你能凝视火星,就想到神奇的太空轮么?
我们为这些家伙制造工具。
或许他们是別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地改变世界。
1998年《连线》杂志对乔布斯的采访
连线:这种技术将带来的最大惊喜是什么?
乔布斯:现在我的年纪大了,40岁了,我知道这些东西不能改变世界。它确实不能。
连线:这么说会让大家伤心的。
乔布斯:我很抱歉,但这是真的。有了孩子会让你改变对这些事情的看法。我们出生,我们活过一段短暂的时期,然后我们死掉。事情像这样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就算技术能改变它,也不会改变多少。这些技术可以让生活更变得更轻松一些,可以让我们接触到我们本来可能不会接触到的人。你可能会有一个有先天缺陷的孩子,技术让你能够与其他家长联系上,成立支持小组,获取医疗信息,了解最新的实验性药物。这些东西可以深刻地影响生活。我没有贬低它们的意思。但是如果不断地说它们会改变一切,那就是在帮倒忙。重要的事情本来就重要,并不需要改变世界来变得重要。
2005年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此时乔布斯已经确诊癌症。
当我十七岁的时候, 我读到了一句话:“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那时开始,过了33年,我在每天早晨都会对着镜子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你会不会完成你今天想做的事情呢?”当答案连续很多次被给予“不是”的时候, 我知道自己需要改变某些事情了。“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重要箴言。它帮我指明了生命中重要的选择。因为几乎所有的事情, 包括所有的荣誉、所有的骄傲、所有对难堪和失败的恐惧,这些在死亡面前都会消失。我看到的是留下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你有时候会思考你将会失去某些东西, “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知道的避免这些想法的最好办法。你已经赤身裸体了, 你没有理由不去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
“重要的东西”其实是我这样渺小的人所无法企及的,值得庆幸的是,连那些伟大的人物他们实际上也做不了什么。
乔布斯在1998年理解的,是自己相对于世界的渺小;在2005年阐述的,是即使自己做不了“重要的事情”,但依然值得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竭尽全力地实现自己。
一切的一切,终将交给死亡,然后被遗忘,我常常遥想自己的爷爷,想着女儿长大以后一定记不得已经作古的他;而等到我作古以后,只用短短几十年时光也将会被彻底遗忘。但我依然努力地做一些事情,因为那是我存在的意义,对世界来说一点也不重要的事情,对我很重要。至少,让我自己感觉在做重要的事情,而因此我也变得很重要。
没人能够改变世界,但我并不能以此理由放弃自己。
即使事情并不真正重要,只要你愿意,依然值得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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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uanyifeng.com/blog/2011/10/what_I_have_lived_for.html
罗素说,人活着有三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追求爱情"(longing for love)。
因为爱情会带来"狂喜"(ecstasy),这是其他任何经历都做不到的;爱情能减轻孤独,让你对生活不再那么恐惧;爱情能创造最美好的人类生活,仿佛天堂的缩影。
第二个理由是"追求知识"(search for knowledge)。
因为知识能让我们理解人的内心,理解自然界,满足我们与生俱来的好奇心。
第三个理由是"同情心"(pity for the suffering)。
当你看到他人受苦、看到饥饿的孩子、看到被压迫的人民、看到被虐待的老人,看到人类的孤独、贫穷、痛苦,你的内心都会难以平静。我们活着,就是为了减轻一些这种苦难,不仅为了帮助他人,还因为我们自己也是这种苦难的受害者。
我为何而生——伯兰特·罗素自传前言
转自:http://www.awflasher.com/blog/archives/52
The Prologue to Bertrand Russell’s Autobiography
What I Have Lived For
Three passions, simple but overwhelmingly strong, have governed my life: the longing for love, the search for knowledge, and unbearable pity for the suffering of mankind. These passions, like great winds, have blown me hither and thither, in a wayward course, over a great ocean of anguish, reaching to the very verge of despair.
I have sought love, first, because it brings ecstasy – ecstasy so great that I would often have sacrificed all the rest of life for a few hours of this joy. I have sought it, next, because it relieves loneliness–that terrible loneliness in which one shivering consciousness looks over the rim of the world into the cold unfathomable lifeless abyss. I have sought it finally, because in the union of love I have seen, in a mystic miniature, the prefiguring vision of the heaven that saints and poets have imagined. This is what I sought, and though it might seem too good for human life, this is what–at last–I have found.
With equal passion I have sought knowledge. I have wished to understand the hearts of men. I have wished to know why the stars shine. And I have tried to apprehend the Pythagorean power by which number holds sway above the flux. A little of this, but not much, I have achieved.
Love and knowledge, so far as they were possible, led upward toward the heavens. But always pity brought me back to earth. Echoes of cries of pain reverberate in my heart. Children in famine, victims tortured by oppressors, helpless old people a burden to their sons, and the whole world of loneliness, poverty, and pain make a mockery of what human life should be. I long to alleviate this evil, but I cannot, and I too suffer.
This has been my life. I have found it worth living, and would gladly live it again if the chance were offered me.
我为何而生
——伯兰特·罗素自传前言
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是支配我一生的单纯而强烈的三种感情。这些感情如阵阵巨风,吹拂在我动荡不定的生涯中,有时甚至吹过深沉痛苦的海洋,直抵绝望的边缘。
我所以追求爱情,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爱情有时给我带来狂喜,这种狂喜竟如此有力,以致使我常常会为了体验几小时爱的喜悦,而宁愿牺牲生命中其他一切。其次,爱情可以摆脱孤寂——身历那种可怕孤寂的人的战栗意识,有时会由世界的边缘,观察到冷酷无生命的无底深渊。最后,在爱的结合中,我看到了古今圣贤以及诗人们所梦想的天堂的缩影,这正是我所追寻的人生境界。虽然它对一般的人类生活也许太美好了,但这正是我透过爱情所得到场最终发现。
我曾以同样的感情追求知识,我渴望去了解人类的。也渴望知道星星为什么会发光,同时我还想理解毕达哥拉斯的力量。
爱情与知识的可能领域,总是引领我到天堂的境界,可对人类苦难的同情经常把我带回现实世界。那些痛苦的呼唤经常在我内心深处引起回响。饥饿中的孩子,被压迫被折磨者,给子女造成重担的孤苦无依的老人,以及全球性的孤独、贫穷和痛苦的存在,是对人类生活理想的无视和讽刺。我常常希望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去减轻这不必要的痛苦,但我发现我完全失败了,因此我自己也感到很痛苦。
这就是我的一生,我发现人是值得活的。如果有谁再给我一次生活的机会,我将欣然接受这难得的赐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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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一千个人也许有一千种答案,我的答案很简单,我当时在华为,没有向上爬的野心,也无意向管理发展去当项目经理,没有能力也没有领导力,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我不喜欢太多责任。当项目经理,意味着很多牺牲,时间,精力,做不喜欢的事情和说不中听的话,但我又不满现状,感觉没有上升的空间,我的理想其实还是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但在华为这很难,因此常常以温水中的青蛙自居。华为封掉了上网的权限,是坏事,但也反过来看也是好事;加速使我离开了华为。虽然我当时没有意识到(因为我总是太过迟钝),但我的感觉让我不能忍受再在华为呆下去了。离开华为,我放弃了一点收入:还有一年才能到期的股票;但金钱诚可贵自由价更高,我清楚地记得在华为的最后一天走的时候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把它比作出狱了。大概半年以后,在另一个小公司上班半年以后,我才明白我在华为最缺少的是什么,是汲取知识的渠道,互联网。华为买断了我的自由,在我刚刚进入华为的时候也教给了我知识,但我在华为的最后两年真的是什么也没有学到。我依然是我,喜欢学习,但周围没有可以汲取的知识,公司那氛围让人窒息,整天就折腾于各种例行公事。实际上某种程度上我也很自由,我可以一周不干活写自己的俄罗斯方块手机程序,但我并不喜欢这种清闲。没有新知识可以学,同事间也很少讨论新技术,我项目组的头倒是组织过学习通讯协议和标准,不过我志不在此对这方面实在兴致了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想离开华为,不是有一个高薪的工作在诱惑我,不是一个机会在等待我,而仅仅是逃离一个监狱。离开了华为,我能够去哪里,我问自己。华为纵有万般不好,钱方面也算大方。我既然没有当领导的欲望也无这方面的才干,那充其量就是换家公司拿拿工资。但有个同事的移民给了我新思路。早就风闻国外贫富差距小,对我这种胸无大志的人,在国内拿一万人民币一个月都觉得良心不安(感觉自己对公司没啥贡献的时候每个月拿这么多钱但我又没有承担更多工作和责任的欲望),到了国外会比较适合我,因为我相信我的勤奋程度是大于平均值,拿平均值的工资会让我感觉心安。虽然这想法听起来不像实话,但却是千真万确的大实话。人人都爱钱,我也爱钱,但有些钱赚得不太舒服,虽然说到底一万一个月钱也不多就是了。
打听了一下,技术移民门槛似乎也不高,我条件是满足的,信心满满地申请了加拿大却发现条件不够,要雅思考四个七分才够条件,而澳大利亚这边呢,只要四个五分我就够条件了。我本来也不在乎去加拿大还是澳洲,就澳洲了。
我这个人,其实蛮有上进心的,但这个上进心仅限于技术和赚钱,打死也不会在管理和交际方面有任何勇气提升自己。移民呢,我觉得是个扬长避短的上升渠道,提升英语能力,英语理论上是交际相关的,不过我感情上把它归类成技术了。想着练好英语以后真的哪里也不怕找不到工作啊。而在国外如果有个一年半载的工作经验,盘算着我这个人也算镀金过了。
这就是我为啥移民的原因。当然还有一些次要的原因,比如天朝的医疗问题,年纪越大越害怕生什么恶毛病。中国的医院是黑得发紫,医疗保险是完全杯水车薪,一般人是不敢去想这个问题的,想多了结婚生孩子都免谈。其他原因还考虑到,女儿如果双语对她的将来真的很有好处啊。不过这些拿出来讲都是讲给别人听得,虽然我自己也信这些,但这些不是决定移民的根本原因。有些事情,即使有一千的理由去做,你还是犹豫,有些事情,即使有一千个理由不去做,你也会因为一个理由去做。移民,就是我想去做,我就做了。没觉得中国有啥不好,就想出来看看玩玩,就出来了。
不过出来了真的挺好就是了。我讲这话会被人讲崇洋媚外,但作为一个理科生我其实挺讲辩证法的,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国外自然有国外不好的地方,比如对罪犯基本是纵容态度,工作效率极其低下,医疗虽然是免费的其实也一样的不靠谱。但总体而言,不比中国更差。而且现在有了选择,比如医疗问题,真有啥大病至少不会让家庭破产,澳洲医疗技术很不靠谱所以慢性病之类的全部跑回中国来解决,真的无药可医的就在澳洲公费住院赖着。这叫两边便宜都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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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的图书馆一次可以借五十本书,为期3周,3周以后可以再延期3周。地大物博人少非常得过分啊。天朝是无论如何也没有这么多资源给十三亿人民消耗的,虽然地大物博一直是我们的骄傲,但架不住人多。。。
五十本是上限,只有借儿童读物才能借到这个上限,如果只借小说看,大概就只能借十几本了。
老大很善于持家,每三周就从图书馆借暴多的书回来给妞妞读,每次都准时还书,又省钱,比自己买书还多一个好处:换得勤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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