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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投资房

2009年3月10日 3 条评论

来到澳洲,如果你接到华人的地产讲座的电话,那么十有八九就是怂恿你购房的。有趣的一点,如果对方发现你听不懂中国话(也就是说你是个老外),会马上挂掉电话。原因是这种讲座全程是中文的,中国人好忽悠。

投资房的中介特别是华人中介一般会这样和你说:买个好房子,舍得投入,以后才容易增值;只付个首期,以后只还利息,不还本金,这样可以退税;然后用第一套房子再去抵押,买第二套房子,这样很少的一点钱就可以买很多的房子,这样循环投资,就可以赚大钱。

这样做的理论依据是澳洲的房产每过每7-10年翻番。

这个网站的写得很全。
“永久产权、世代传承
投资手续简便规范
期房10%首期,绝对保障,交房时轻松6-8成贷款
物业增值部分可随时套现
按揭物业可以在市场上重新转卖
免征房地产遗产税
每7-10年翻番,至2012年澳洲住宅物业价格再将翻一倍
拥有澳洲物业,提升业主国际信用度”

理论上是没错的。

但有前提:房子一定会增值,而且增值幅度至少要超过你的贷款利息。。。至少每年增值10%以上,扣掉银行收掉你的5%。。。这样不算心狠吧。。。至少要和银行赚得一样多。。。而且5%真的不多。。。32万的5%才1万6。。。每年才1万6增值,而且不是现金,属于N年以后才能兑现的东西。。。前提还是 10%的年增值。。。

如果真的每7-10年翻番倒是不错。

还有就是增值税Capital Gain,也就是你卖房的时候,政府要收你卖房增值部分的税,躲不掉的。等于你辛苦熬到甩卖的那一天,每年1万6的增值看得心花怒放,等到10年以后,16万的增值,感觉不错,结果被政府收掉8万的税(我也不清楚到底多少),这个恶心不?中介会说不要卖,留着增值。。。你等上20年就不用付Capital Gain了?骗人的。。。

当然,如果是自住房,Capital Gain应该是没有的(我也不清楚到底是不是);貌似你卖了唯一的一套房,再去其他地方再卖一套住,这样就不会有增值税。。。但是如果你买上3、4套,你的Capital Gain应该是跑不掉的。

所以除非房子真的每过7-8年就翻一番(如果涨幅太小,那就收入和风险就不成比例了)否则七扣八扣,没有什么赚头的。
风险倒是巨大,谁都知道现在房市在跌而不是在涨。

至于退税的部分,是这样的:

“如果说,你因为投资一个房,一年还贷款+物业等3费30K,租金收益24K,损失6K。譬如你年入**万,最高那部分税是按照30%收的,那你能退回6K*0.3=1.8K,而不是退回所有的6K。你本人还是要付出4.2K来养这个房。”

损失6千得情况下,退税才1千8。。。。

假如你税前年收入6万,那么一年缴税1万左右,希望把全部税款退回来,那么你在房子上的损失就要把你的收入对冲掉才行,也就是得超过3万多的损失。。。考虑一下实际情况就知道了,假设租金2万4(你必须通过中介租的,别想着偷偷租给中国人,偷偷租的话就不是投资房了,也就不会有退税),那么你年还贷+物业要超过5万4才行。。。每个月要还还款4500。。。这样子的话,贷款人早就不堪重负了,银行也不会贷给你的。

退税,蝇头小利而已,你要把这个蝇头小利赚到手还很困难。。。

有的时候,中介会现身说法,说自己买了多少套房子,都是这样操作的。这也是没错的。因为有的人就是适合做这种高风险的投资,好比股市,无数人亏钱,但是进去的人依然不少,而且很多人虽然因为炒股已经家徒四壁依然满嘴炒股的经。

这样说吧,如果你炒股赚钱了,那么你这么聪明的人,对是否投资悉尼房地产应该也是很明智的。如果你炒股亏钱了,并且依然锲而不舍,认为总有一天会翻身,那么这里的华人中介会很欢迎你这种很有冒险精神的人。如果你像我一样对股市敬而远之的人,大概也会对这种投资房产的方式敬而远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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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斯大林晚年的不同(胡乔木的报告摘要)

2009年3月4日 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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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斯大林晚年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毛主席在哪一点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不是毛主席创造的又是谁创造的?如果不密切联系、彻底依靠、放手发动群众,怎么会出现去年的大跃进、公社化运动?

  二、斯大林晚年在党内是不讲民主的或者很少讲民主的,连中央全会都不召开。而我们却不但经常开全会,而且经常开扩大的全会,这次会议也就是一次。很多文件都是省、市委书记起草的,很多意见都是大家议出来的。毛主席十分重视党内民主、尊重同志们的意见,怎么能说和斯大林晚年相同?

  三、斯大林晚年提倡个人迷信,毛主席在这个方面也同他相反。七届二中全会就作出决定,不许祝寿,不许以人名命地名。中央曾根据毛主席的意见通知,他的塑像除了作为美术家的作品可以在美术馆陈列外,一律不许在公共场所陈列。

  四、斯大林在肃反问题上犯了严重的错误,他常把党内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同敌我矛盾混淆起来,以致在苏共党内有许多中央委员、高级将领等被错误地杀害了。难道毛主席曾经杀过一个中委、一个将军、一个党代会的代表吗?毛主席对党内斗争的原则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正因为这样,许多犯过错误的同志至今仍然在党中央团结一致地工作。

  五、斯大林晚年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停滞的倾向。在斯大林时期,苏联农业三十年没有超过沙皇时代的最高水平。他否认对立面的统一,否认否定之否定,实际是丢了辩证法。毛主席正好相反,简直可说是辩证法的化身。他虽已六十几岁,精神比许多青年人都年轻,真正是生动活泼,一往无前。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是同他对辩证法的深刻了解分不开的,是同他始终充满朝气的精神状态分不开的。

  六、斯大林晚年对外犯过大国主义的错误。毛主席对别的国家一向很尊重,朝鲜问题就是一个好例子,对越南、蒙古的关系也是这样。对苏联的有些问题,我们也提出过意见,但是并没有妨碍两国的团结。革命过程中总会有些缺点和错误,问题是我们发现得快、纠正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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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作了以上六个方面的分析之后,胡乔木引述了恩格斯的名作《论权威》,说明党需要领导者个人的威信,亦即权威,这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必须保卫,绝不能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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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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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谁来守望那些守望者

2009年2月27日 1 条评论

转载的。<Watchmen>的书评,电影2009年上映。
“This city is afraid of me, I have seen its true face.”;“这个城市害怕我,因为我见过它的真面目。”--罗夏


  原文:http://winteronmars.blogbus.com/logs/8103531.html
  看完阿兰·摩尔大神的漫画Watchmen,正好是午夜过一分钟。漫画每一话末页上都有的世界末日倒计时,到了最后一话,指针正好也是指着午夜过一分钟。然后就望着那尾页,有点发愣。
  这个故事我既没有猜中开头,也没有猜中结局。
  这哪里是“勉强算是好人的人和坏人的争斗”。勉强算是好人的人在哪里?坏人又在哪里?中间的那条界线又在哪里?谁是英雄,谁是反派,谁是救世主,谁是暴君,谁是殉道者,谁是刽子手,谁是和平主义者,谁是战争贩子,到最后无论故事里的人还是作为读者的我们,谁也分不清了。
  如果要说什么最近似于Watchmen最后提出的那个问题,别说,还真的是张艺谋的英雄。只不过摩尔首先知道所有宣称自己找到了真理的人都是在说谎,所以没有给出问题的答案;然后他把理智上的选择和感情上的选择分开了:良心的声音提供的不一定是正确或者不如说明智的答案,但我们的同情心却往往天然被引向代表着良心的人物;最后他还不忘像罗贯中一样提醒我们,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所以这一切不过是个黑色的笑话。
  Watchmen改编的电影明年就上映了,所以尽管我很想长篇大论的讨论漫画的结局,还是决心按捺住。为了尊重这样精彩的结局起见,不能毁掉了没看过这漫画的人将来观影的乐趣。不过话又说回来,电影很可能不会保留漫画那么暗黑的结局。
  Watchmen 是群像类的漫画,如果一定要说谁是男主角的话,那大概是罗夏(Rorschach)。他的名字和面具设计来源于心理学上的“罗夏墨迹测验”:在一张纸上洒几滴墨水,然后对折,让墨迹在纸上洇开,形成一个对称的图案,让被测试者就图案进行自由联想,从中反映出被测试者的心理状态。Watchmen是没有心理旁白的,所以罗夏的日记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这个角色。说实话他的极右言论在第一页上把我吓了一跳,然后倒回去又重新看了两遍,以防自己是看错了。

  关于“罗夏”的人格是如何诞生的,第六话有一段他对心理医生的自述(我先胡乱译一下)(注:忍不住查字典重新改了一下):
  “……透过人类脂肪燃烧的浓烟望着天空,上帝不在那儿。冰冷的、令人窒息的黑暗永不结束,而我们全都是孤身一人。
  安于现状的生活,只是因为找不到更好的事去做。并无其他理由。生于虚无,生儿育女,罪孽满身,然后又消失在虚无中。再无其他意义。
  存在纯属偶然,并无模式可循。如果有,那也是我们凝视太久以后产生的幻视。拯救堕落毫无意义。
  这个没有方向可言的世界并不是由象征性的善恶力量所塑造的。并不是上帝杀死了那些孩子们。屠杀他们的不是宿命,也不是天命把他们喂给了狗吃。这么做的是我们。只有我们。
  街道散发着焦臭味。虚空的气息猛吹在心上,把心中的幻想变成了冰,然后再碾碎。
  我就在那时候重生了,准备把自己的图案印在这个道德一片空白的世界之上。”

????? (注:这里原著还有一段很让我难忘,描述了罗夏描述自己的诞生”It was Kovac who said ‘Mother’ then, muffled under the latex. It was Kovac who closed his eyes. It was Rorschach who opened them again”;是Kovac(罗夏的本名)在面罩下低呼圣母之名,是Kovac闭上了眼睛目不忍视,是罗夏睁开了眼睛)

  摩尔笔下的一系列目的和手段自相矛盾的无政府主义者兼独行侠,V,罗夏,约翰·康斯坦丁,都写得很不错。其实在几十年如一日订阅极右派报纸的罗夏和看见撒切尔夫人开始演讲就想砸自家电视的约翰·康斯坦丁之间,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大的差别。他们是精神上的兄弟。我会说康斯坦丁是兄长,不仅因为他在摩尔笔下比罗夏早诞生一年(1985),也因为两人虽然都是缺乏正常的父辈影响而未能成长为完整人格的孤独症患者,他们却停留在了不同的人生阶段,康斯坦丁终生停留在了苦涩反叛的青春期,而罗夏则停留在了看待事物黑白分明的童年时代。英国人康斯坦丁保持着欧洲人的老于世故和愤世嫉俗,周旋在各方之间玩着权力游戏,力求势力均衡,然而他的一切努力都不过是让世界永远保持他如此痛恨的原状而已。而美国人罗夏用铁腕在他的世界上维持正义,消灭邪恶,保护弱小,永不妥协,同时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指责他把善恶的问题简单化和绝对化,反而造成了更多的灾难。
  不过,Watchmen的的确确是一部超级英雄漫画。常见的各种超级英雄类型都种类齐全。唯一的区别是超级英雄漫画的社会、伦理和心理背景按说用不着太过落实,而Watchmen却是把一切都钉是钉卯是卯的往实里写:产生了超级英雄的是什么样的意识形态?超级英雄崇拜和法西斯主义有无关系?超级英雄的存在对社会和历史的走向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普通人会对超级英雄有什么样的反应?是爱慕还是恐惧?超级英雄会和政府有什么样的关系?会作为特工被雇用还是作为罪犯被放逐?这些问题的答案又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什么样的变化?超级英雄做久了会对心理有怎样的扭曲?还是说会驱使人充当超级英雄的心理从一开始就是扭曲的?世界会因为超级英雄的存在而变成一个更好的地方吗?
  (我想最后一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会”。按阿兰·摩尔这个写法,世界根本就是因他们的存在而更糟了。本来世界末日可能住在世界的另一头,这下可好,它搬到了你隔壁。)
  如果说超级英雄就是把常人提升到凌驾于常人之上的高度,那么常人的内脏大概是禁不住这样的压强变化的。面具会和下面的皮肤融为一体,没有正常人的肩膀能担得起如此的责任的分量。Watchmen里的超级英雄们丰富多彩的心理疾患足以和一般超级英雄漫画里的大反派们相媲美。那些能承受得起这种压力的非常人,比如Watchmen里唯一有超能力的超级英雄,钟表匠的儿子曼哈顿博士,因为他如此超出常人,也就逐渐不再属于人的族类,一步步对人类的命运甚至自由意志失去了兴趣。 在某话里他面临着“世界究竟值不值得拯救”的问题,尽管作者勉强把胜利给了正方,但怎么看怎么写得缺乏说服力。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提一下漫画题目Watchmen的出处了。它来自于一句拉丁诗,翻译成英语就是:Who watches the watchmen?漫画里这句诗有好几次被反对超级英雄的示威者刷在墙上,但每次都没能写完。
  有点犹豫这句话该怎么翻。从故事里示威者的角度来看,应当是“谁来监视那些监视者?”而从故事里身世悲凉的超级英雄们的角度来看,则是“谁来守望那些守望者?”
  Watchm
en首先是一个关于权威的故事。我们都需要权威,需要高于我们的力量,如果没有,那我们也要造出来。我们都希望拯救会从天而降。然而拯救我们的力量总是同时又足以毁灭我们。
  即便拥有权威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是出于善意,权威注定不可能被不拥有权威的人们所信任。然而他们的不信任难道不是有最充分的理由的吗?
  唯一有权利替大多数人下决定的就是上帝。这是唯一不容置疑的权威。可是上帝不存在。或者上帝死了。或者离开了。或者失去了兴趣。可是总得有人凌驾在大多数人之上来下那个大多数人下不了的决定,总得有人要来为了救四个人杀掉三个人,于是有的人填补了上帝的位置。
  不知道这些人有没有成为神,但反正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不再是人。
  Watchmen 里穿插的“漫画中的漫画”——关于善意如何是通往地狱之路的铺路石的海盗故事Tales of the Black Freighter,正是对这种人的隐喻。当然它首先是对故事里的另一名超级英雄亚德里安·维德的命运的隐喻,不过在某种程度上也适用于Watchmen 里的所有超级英雄们。不仅仅如此,Black Freighter的故事还像海藻一样和故事主线紧紧缠绕在一起,在出现的每一格里呼应着当时的气氛,呼应着人物的对话和心理。至于为什么是海盗漫画,作者认为在一个超级英雄真实存在的世界里肯定就没有人对超级英雄漫画感兴趣了。刚开始我一度以为这本“书中书”会比故事的主线轻松点,你可以想象得到我是多么悲惨的幻灭了。(那一刻我仿佛看见摩尔大神捋着长须狂笑道:“你以为海盗故事能让气氛轻松点?你觉得你这种想法符合逻辑吗?灭哈哈哈……”)
  另一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说监视者/守望者的形象不仅仅象征着超级英雄们,也象征着超级英雄梦想背后的美国,自封为人类自由与正义的守望者的美国——阿兰·摩尔虽然是英国人,但对美国梦的反思自有其深刻的地方。漫画虽然写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故事背景是AU化、荒诞化了的冷战时期美国,核大战随时可能一触即发(而在今天我们都知道人还没有疯狂到那个地步),但在今天看来不但没有过时,反而越发切题得可怕。在这个人人都知道X档案和911的世界上,谁会觉得 Watchmen的情节太过疯狂呢?
  Watchmen也是一个关于幻灭、关于人的自相矛盾的故事。现实远比分明的政治标签要复杂得多,所有人最终都被推往了自己最初理念的反面。故事里的每个人都遭遇过信念颠覆、精神崩溃的一刻:在这样的一刻我们终于领会到世界太过复杂,超过我们所能理解或者承受。就像另一个摩尔笔下的人物康斯坦丁说的:每个人都会把灵魂出卖给魔鬼,这不过是个早晚的问题。然而魔鬼并不存在,魔鬼只是我们自己。干预还是不干预?面对“恶”而无所作为令我们与“恶” 无异,可是就像尼采所说,杀死魔鬼的人自己也会变成魔鬼。有时候或许只有选择死亡才能避免失去灵魂,可是到了那一步的人,其实早就没有灵魂可失去了。这中间只不过是以主动还是被动的方式失去灵魂的区别。丹麦王子说世界是一所监狱,而我们知道他是被自己自由选择的权利所囚禁,永远被囚于下决定前的那一刻。
  当然,Watchmen这条黑暗长街上还是有一两盏没坏掉的橙色路灯的,就算它们一无例外的在故事结束之前被作者大神打坏了。第一代夜枭的自传那带有淡淡自嘲的温和笔调。心理医生马尔科姆·朗相信在世界末日的前夕人更应当互助。某个时刻罗夏握住了他的前任搭档丹(第二代夜枭)的手,久久没有松开。我承认自己有点yy这一幕,因为同一个动作在几话前被用来暗示丹对后来成为他女友的劳莉的爱慕,而且 Watchmen的第一代超级英雄里七个人有三个是同性恋者(当然,其中没有一个人的故事是能让人松口气的),第二代却一个都没有,这比例未免有点失常。不过我下不了这个手,不仅因为我喜欢丹的女友劳莉,不仅因为身为妓女的儿子的罗夏是由童年创伤造成性冷淡的典型病例,也因为这一握是他在整个故事里给予和得到的唯一温暖,且温暖得如此直截和天真。
  到头来,其实这个世界最寒心和最暖人的地方根本是一回事:那就是生命总是要延续,就算是以背叛死者为代价。
  眼前又滑过Watchmen那一格格漂亮的电影分镜式画面,几乎每一话都会屡屡出现一样日常物品的特写,而它也成为贯穿全话和这一话主人公故事的象征:
  鲜血溅上圆形的黄色笑脸标志。
  手表的无数齿轮机轴纷纷跌落。
  雪景球里吹起慢镜头的暴风雪。
  透明的液体从倾倒的廉价香水瓶里溢出来。瓶身上的N是代表了怀旧(nostalgia),还是核力量(nuclear)?
  一切结束的时候,风雪中罗夏揭下面具,他脸上纵横的泪水。
  这一刻似曾相识。
  如果说世界是一所监狱,那么谁来看守那些看守人?谁来守望那些守望者?
  仍然没有答案。
  也许没有答案最好。我们不知道答案,而这就是我们全部的绝望和希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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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OX360三红解决方案

2009年2月5日 没有评论

以下仅在澳洲地址有效:

首先当然找微软保修,没有刷机的人看背后的生产日期,如果没有超过三年,可以去找微软官方修,耗时1周,微软包邮费,还送一张Live金会员月卡。

如果没有保修,上EBAY去卖尸体。

A:首先是手柄,运气好,手柄可以卖到50~60,差不多比新手柄便宜10元。但手柄其实不值得卖掉,因为一般新机器都只带一个手柄,旧手柄完全可以留着双打。
B:查了一下,电源居然能够卖到50多。。。完全没想到。。。估计经常有人病急乱投医。。。比如带了一个日版机器过来,不买电源不能玩,只要咬牙一下。。。
C:遥控器只能卖几块钱。
D:主机,不带电源线真的能轻松卖到50以上。。。。。。不过想一下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硬盘和光驱都是好的。。。另一个办法是把硬盘拆出来单卖。。。
E:晤。还有信号输出线缆。澳洲这里最贵的就是这个。估计也能卖到一点钱。
所以三红以后尸体能卖到150以上。。。差不多半个机器。。。。还是可以的。。。不过会被EBAY和PAYPAL收手续费收掉10%。。。不过总比躺在家里强多了。。。

这样一算,所谓的三红根本不用考虑。怎么着都不会太亏。祖国大陆玩家除外,国情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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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的犯罪

2009年1月27日 没有评论

刚来悉尼的时候,以为悉尼是个没有犯罪的天堂。因为所有见到的人都太和善了,太耐心了。

时间长了,通过看报纸和朋友才了解到一些情况,知道了很多恐怖的事情。

总体而言,悉尼的治安良好,原因在于社会福利太好了,就算你穷你没有工作,你的一日三餐都不会有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罪犯是怎么来的呢。有一种情况叫做好日子过得太久了犯贱,很多罪犯都是这样。比如吸毒,吸毒会让一些人为了钱铤而走险;还有一些纯粹是寻开心(比如前一阵的有人开车随意开枪打人;还有一个土著人闯入公寓楼逼着一个中国女孩和她的韩国男友跳楼)。其他还有一些黑社会组织(悉尼最近刚刚抓了一批)。还有青少年犯罪(前一阵子火车上一个16岁拿刀子捅死一个17岁)。其他一些因为感情问题引起的案件倒还好,很少会伤及无辜(上次有个老公拿枪跑到老婆工作地点干掉老婆,然后跑回住处后自杀)。

对于华人来说,主要需要防范的无非两个:入室和拦路。

有人说,入室和拦路需要采取不同策略应付。入室一般是有预谋的,所以一般而言,受害者相对难以幸存,所以要拼命反抗;而拦路,一般是临时起意,所以忍一下就可以保命。我觉得还是很有理的。

对于入室,如果是行窃,你是不能打小偷的,不然你会被控告攻击他人;即使这个人是小偷。如果是入室抢劫,可能会演变成凶杀。很多人觉得既然我不能攻击小偷,那么就很难办。

前几天有个朋友对我讲了一个故事,说一个越南人和3个本地人合租房子,遇到入室抢劫,3个抢匪先制住了那三个本地人;让那个越南小伙也投降;结果越南小伙跑回自己房间,拿了一把老长的刀出来,不顾室友的安危(室友被刀子架在脖子上),在室内两刀砍倒两个劫匪。追出室外在街上又砍翻逃跑的一个劫匪;最后劫匪两死一伤。这个案子,越南人和3个室友串供,加上3个室友是本地人,加上劫匪也是恶迹斑斑,到了最后越南小伙被认定是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刺伤入室的劫匪,是有麻烦的;但是肯定比你被砍死要好;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你有很多有理的因素可以帮你脱罪:比如被你搞死的劫匪肯定有着不良信用记录,供词不如你可信;你可以声称自己正当防卫;不管谁先动手,在没有第三者目击的情况下,你可以说是对方先动手;你可以轻易博得陪审团的同情;你可以声称自己有精神问题,是脑子里的声音告诉你干的;最后一点,澳洲的法律对杀人判得很轻,肯定不会是死刑;终身监禁也轮不到这种情况,总之比你自己被干掉要换算得多(一个参考例子:1992年一男子杀死自己怀孕7个月的妻子,头部两枪,这种在中国死刑到不能死刑的事情,只判了22年,最后还提前6年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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