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醒来,先开启iPad,开始放豆瓣电台,目的是把宝宝吵醒。
打魔兽下副本的时候,内置语音不能用,用iPad上的Skype边聊边打。
Pentax Kx拍完照片,不用连接线,直接拔插存储卡,导入Mac的iPhoto,在27寸屏幕上看照片,喜欢的轻点一点上传Flickr。然后转到Flickr,打开SlideShow,拷贝代码粘贴到博客上展示自己的照片。
EEE BOX连接到42寸电视上放电影,手上再捧个iPad有一搭没一搭地看GoogleReader或者Youtube。
买了个钥匙链条,长半米,一头扣在皮带上,不用担心丢钥匙。(这条看似不靠谱,其实是高科技啊。仔细想想,哪个电脑能帮你不丢钥匙?)
每天早上在iPad上看天气预报,决定要不要洗衣服。
临睡前用iPad看小说催眠。(昨晚第一次遇到了两个人抢iPad的情况,问再买一个吧,答等出了升级版再说)
在火车上看技术文档和驾照考题。(也只有在旅途中,才能静下心看一下专业的东西;平时诱惑太多)
在Nokia E63上装了Skype For S60,试着给家人打电话,效果不错。
看到一款无需电脑的Skype视频电话机,非常适合家人使用,可惜太贵了;考虑中。
从豆瓣网发现好看的书,从新浪分享搜索下载这些书,上传到iPad上看。(之所以不在iMac上看,是因为电脑上诱惑太多了)
在家的时候,用evernote记录临时想到的事情备忘;同步功能可以让我在其他时间其他电脑上进行编辑。
在Google日历中管理备忘事项,同步到手机,通过短消息和闹铃提醒自己。
上下班途中,厕所途中,用Nokia E63上的Gravity查看和发布Tw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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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写代码写得我累死了,但也很充实,也感觉很好;总之到周五下班的时候大松了一口气。
周五杀到JH家吃晚饭,水饺。JH看起来很喜欢iPad,拿在手里不肯放下来,给我装了一堆的软件,有些还蛮有趣的。多个人一起想有哪些应用果然比较有意思,也颇能发掘一些有趣的东西出来。
周六下午,聚餐,吃了蛋糕和面条。
周日去Bunning,买了浴室防水用的silicone,妞妞吵着买玩具。这个习惯可不好,要恢复固定零用钱的制度了:每周2元,表现好再加1元。最好能够显示每个开销到哪里去了,用实物图皮表示开销,这样妞妞可以有个感性的认识。为这个写个程序或者写个网站应用吧。
下午在公园玩,遇到LJ他们。一行五人,一直散步到海边,两台单反相机,我还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包,怎么看都像是游客。体力不济,后来中途买了薯条,喂饱了以后马上精神百倍。妞妞居然一路没有要抱,走了一路,很厉害。天气很好,绿树蓝天碧海。
晚上看拍的照片,相当地漂亮(单反真不是盖的),可惜没啥特别好的。以前用个200万像素的相机是单纯的记录,现在单反拍出来看是享受。当天尝试了两种模式,光圈优先和快门优先。我很喜欢“快门优先”拍出来的效果。就是电池不争气,才拍了不到100张就没电了。网上查了一下,貌似Pentax的K-x非常挑电池。下面要做两件事,升级相机的固件(反正有保修),买三洋的充电电池(先在悉尼找找,找不到就海运)。另一个是深刻体会了标配镜头拍不了远处的局限性,看着机会合适就去弄一个副厂的一镜走天下。
整理了电脑的文档,主要是杂志和技术文档按目录分类了一下,太多了,堆在一起不太舒服,找起来也花时间。
想着自己写一个看漫画的工具,编程语言一开始考虑的是Java,因为以前的几百行代码找不到了(每念及此懊恼十分,仍在不懈寻找中),所以一直没有动手。最近也想着试试Python。Python的情况要复杂一点,界面的类选择太多,最后决定随便选一个就wxPython吧。
今天早上在火车上,一半时间在消灭GReader的未读项目,很失望地发现都是些乏味的东西;于是就去看ActionInWxPython,大致做了几个书签,分别是如何最大化窗口,如何加载图片,如何解压文件还没有翻到(应该翻一下Python CookBook)。总之对电子书的可搜索性和书签功能喜欢得不行。本来有些畏难情绪,老是想Java是如何实现这些功能的,没仔细看Python的实现,但从章节上看起来,似乎要比Java简单:简单是Python的优点之一,如果搞得和Java一样复杂,它就不是Python了。
周日傍晚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入手了苹果的T恤:ZY送了一件给我。。。
魔兽世界,和DF一起刷低级副本,因为内置语音死活不能通;他的机器开Skype又会卡(配置太烂),我们就用iPad来玩Skype。用上海话来说,不要太好用啊。非常爽,易用性极好,不会出现驱动的问题,不会因为防火墙或者什么软件冲突而用不了,不用担心啸叫问题,不用考虑机器的性能。有趣的一点是,再烂配置的PC的性能肯定也比iPad(人家是单片机耶)好,到了最后,iPad上的Skype还是要比PC上的好用,可见优化这回事是多重要。不小心刷到了一个精灵龙的宠物。今天是仲夏节开始,有140点成就等着我去做。每天做做日常任务吧。
很锻炼身体也很充实的一个周末。下周天气好的话,继续出去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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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很久准备几个月内入手的数码单反,以一种完全意想不到的方式入手了。
周末试用了一下刚到手的pentax k-x,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床上试基本功能,快门声响得可怕,一度怀疑到底是单反的快门声天生这么大还是我的机器有问题。到了早上,环境噪声增大,快门声似乎变小了,才放心了下来。
拍的照片在单反的液晶屏幕上看起来很不起眼,转存到iMac上看,好漂亮。因为iMac天生丽质的屏幕,曝光不足的照片也显得亮堂多了。当然如果对焦不准,或者画面抖动了,那简直一目了然。
处理照片的时候,深刻体会到了鸟枪换炮的感慨。首先以前设备差,拍出的效果都惨不忍睹,所以也懒得处理和挑选,一股脑儿全部传到Flickr去了。现在呢,一个场景常常有很多张照片,单反响应快速,所以很容易猛拍。效果差的一律删除。
处理照片时,懒得用连接线,直接关掉单反,拔出存储卡,插入iMac的读卡槽,系统就自动启动了iPhoto等待我处理了。
iPhoto真是一个漂亮的软件,棒到给我别无他求的感觉。



首先是面孔辨识功能,辨识率当然不高,但已经足够让我惊喜了(作为软件开发者,我认为这样的辨识率已经够可以了)。我一向喜欢拍人(不是色狼喜欢拍的那种),建筑和风景什么的,都比不上人有趣。所以我的照片上出现最多的就是人。言语很难表达出这个功能的神奇之处,只有用户面对整理好的一堆人脸时,那感觉实在太讨人开心了。
然后是内置的编辑功能,傻瓜到极点的编辑功能,一个按钮,没有参数;对专业人士也许不够,但对我而言,简单,才是生活啊,在公司已经和疑难杂症奋斗了一天,到家享受一下简单的乐趣,简直完美(这一点像windows平台上的“光影魔术手”,虽然没那么强大)。更重要的,iPhoto还帮你保留原始照片,随时可以恢复到最原始的那一张照片。
整个过程非常享受:单反拍摄(攫取的速度仅受手指按快门的速度限制)->关单反拔下存储卡插到iMac,用iPhoto导入所有照片->删除所有不够好的照片/对于曝光不足的好照片一键提升亮度/挑出最好的照片直接伤残Flickr/手工或自动分类脸孔。
完美。没有多余的USB连接线,没有复杂多余的照片编辑软件,不需要手工拷贝照片,不需要专门的Flickr上传程序。
至少从这个流程来说来说,苹果无疑是最理解用户在想什么的。当然,它的封闭性也不是没缺点的:不支持SD卡以外的储存卡(需要买单独的读卡器),不支持GooglePicasa(你得用专门的软件)。一切的功能,它说了算。但是如果你去适应它(并不需要太努力,只要舍得花钱加足够懒),你会喜欢这一切的。苹果说过(很多事实也证明过):用户其实不知道他们自己的需求,你需要帮他们发现。
这流程能让用户集中精力于拍照这件事情上,而不是其它各种杂事。以前我只是把Flickr当做一个存储空间来用,以后我也能享受那种比较拍摄效果的乐趣了。
还有一点事情需要扫尾:一个UV镜(保护镜头);一个一镜走天下(不急,慢慢来);一个包(防潮和方便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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