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放的是:自我感觉良好的议论文,心情不好或大好的发泄文,私人信息广告文,个人流水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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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字体都加大了,照顾父母的眼睛。
如果不是老大提醒,我早忘了这茬,原来2007年3月23日这个时候,我已经下了从上海灰往澳洲的灰机,下了出租车,在XJ的公寓门口找怯生生地找门铃,随带错给了出租车司机10刀澳币。
啊啊,错了,错了,这个时候,我是24日到的悉尼。23日,算上三小时时差,现在是叔叔帮我把行李五花大绑,一行人杀往普通机场,大家依依惜别,爸爸被一件衬衫给了我,宝宝喊着妈妈大哭,我心中兴奋多于离别,在候机厅里面转圈,还来了一个机场工作人员让我帮他代购条免税的烟,我一合计,给自己也弄了一条。
第一次没经验,贪便宜选了香港转机,香港机场有免费的WIFI,还看到了大量的外文书,居然看到一本我之前看八卦新闻看到的《One TrackMind Girl》,维珍的航班,很舒服。以后再也没有坐过这么舒服的灰机,都贪便宜做国航的灰机,座位挤人多伙食不好电影还少但超便宜真真是一美遮百丑。
转眼就四年了,当初我说“如果找不到工作就回来”,我不是说说的,我真的这么想的。失败了大不了就当出来旅游下。结果就是被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腐蚀了,原因不用说了啊。
上次看到一个人在Twitter上说:回去一趟,我赖以为生的两大环境,空气环境和网络环境都恶化得不行,以后再也不回去了。这句话算是击中了我的丹田,空气严格意义上来说,真的是我的罩门,因为我有过敏性鼻炎,受不了空气中的灰尘,而国内到处是施工,就算没建设的地方,也是一天到晚阴沉沉的不知道是污染还是别的啥原因,回去两次都觉得这环境真的太差了。
这话搁4年前,说给我自己也不相信。毕竟没有对比,没有比较,上网翻墙是操作的一部分,就像电脑必须装杀毒软件一样天经地义。
4年前觉得新鲜无比的东西,现在已经见怪不怪。4年前开口说话怕得要死,现在已经足够应付日常会话。
4年,有人死了,有人生孩子了,有人离婚了,有人结婚了,有人离婚又结婚了。我则稳步迈向“不惑”的年龄,希望自己也真的能够“不惑”。
很多事情,我远离了,虽然我随时可以回去,但别人却不能随时过来找我,这一点颇有点像世外桃源。
这里的生活,少麻烦,多自由。自由这个词乃是关键敏感词,其实它对我毫无政治意义,对我而言,上网不翻墙就是自由。对我而言,政治不关心我,我不关心政治,我们两相忘,就是自由。天朝的政治不是我们老百姓能关心的,大多数时候是政治主动关心一下我们,好像隔壁住了个强奸犯上班下班老碰上一样,很恶心。肉身翻墙了,就不用和这个强奸办做邻居了,很自由,这感觉。
4年,我得说,我的技术能力倒是不断地有所进步,因为没有杂务缠身,所以总有时间不断尝试新鲜的事物,不是最新的科技,因为我不够聪明,我只是个好奇的小孩,随手捡起知识宝库里的积木,玩两把收藏起来或者丢弃。玩得不亦乐乎。在国内,也许我也会进步,只要不呆在华为这样的黄金牢房里面就能进步。但进步能不能这么快,就不知道了。
四年,回头看看,这四年是值得的。无论如何,都比呆在华为坐牢数钱强多了。
什么叫衣食无忧,什么叫远离纷扰,我现在的生活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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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晚上突然有点悲催。可能是有点累了,觉得干吗这么累。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没有意义。
10年以后,还有人用这个么,互联网变化如此得迅速,各种技术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几天前,看到两段名句,一段叫做: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另一段则是:盡量學習,彷彿你將會長生不死。盡情生活,彷彿你明天就要死去。
我疑心这不过是自欺欺人。
早上看到一段狗的悼词,看得我突然感情松动。悼词是一个动物保护组织写的,大意是这狗到了天堂,偎依在上帝脚下,又变得年轻时那么健康活力。
这段悼词搞得我忍不住想去信基督了。
今天的我在沾沾自喜于修理车载CD,而二十年前,依然记得爸爸和他的同事在帮我做一张床,床架四根铁条焊接而成,四圈打孔,将弯曲的钉子塞入孔中,再以粗线纵横捆扎,就是一张床。这技术难度远比我折腾车载CD要牛B多了。我爷爷当年更是牛到给家中打造家具。
有时候,想想,不光是钱,即使是各种成就,也不过是自娱自乐,待到曲终人散,并无太大区别。
有时候觉得信一种宗教,就和自己十年如一日记日记一般,就是一种坚持。到了最后,就是一种惯性。再到自己对一切已经无能为力,就变成了自我安慰。无神论的或者无信仰的,未必有他们幸福。
就如记日记的人,总要比不记日记的人,似乎多一点念想,特别是码字的那一刻,俨然有种虔诚的态度,让人如老僧入定,风雨无阻。
十年内,从无到有,慢慢建起了自己的一个人的帝国:从身无分文亦无长技的白丁,到现在可以不受生活的种种恐惧,怡然自得地在自己的天地中自得其乐,得来侥幸,想来也倍感珍惜。
人生一世间,如白驹过隙。有几人能活得不那么辛苦恣睢。时光一转,转眼就会白了头,腰酸腿疼,皇图霸业转头也会成空,何况我等平头小百姓。
还是当下玩得开心点好,纵然注定是徒劳。别太在意别人的眼光和看法,更何况我现在真的是避世而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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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A Journey生命是一场旅程(杰克?伦敦)
From the hell to the heaven,
There’s no straight way to walk.
Sometimes up, sometimes down.
Hope creates a heaven for us,
Despair makes a hell for us.
地狱天堂路遥遥,
理想捷径无处寻。
起起落落前行路,
一线希望造天堂,
千般绝望坠地狱。
Some choices are waiting for me,
Which one on earth is better?
No God in the world can help me,
Choosing is the byname of freedom,
Different choice makes different future.
前行歧路须选择,
究竟哪条会更好?
绝无上帝可依凭,
自由别名乃选择,
不同抉择造异境。
It’s stupid to put eyes on others.
I have to make up my own mind,
Going my way to the destination.
盲随他人不明智,
心中须有自主张,
我走我路直到终。(网上翻译成“不达目的誓不休”貌似曲解原诗了吧,我自己翻译下)。
Facing success or failure,
It’s no need to care too much.
Only if I’ve tried my best,
It’s enough for my simple life.(最后一句我最喜欢,因我自知自己的力量薄弱,深感生命的卑微)
纵然面对成与败,
谨记无须太在意。
只要吾已竭全力,
淡然此生无所系。(中文翻译好差强人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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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更新:今天给自己的车装上了EBAY上买的车载MP3了,虽然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第二次还是又折腾了一下:装好以后,MP3上有显示,但是没有声音,打开车灯却又有了声音。使用万用表测了一下几根线的电压,发现其中一根线的电压是和车灯相关的,有车灯就有12V,关闭车灯则为0V,这根线是接天线电源(antena power)的,我们决定将这根线直接接上发动机的电源(Ignition Power)试试,结果成功了!随便抱怨一下,EBAY上的东西真是太山寨了,完全不靠谱,我把MP3后盖拆了看了一下,太粗糙了。
这个周末帮DF把车载CD给装上了。
过程有点曲折。
其实很容易:先把收音机拆下来,然后把CD装上去,就这么简单。
先把面板拆下来,如图,有7个扣子,用螺丝刀捅进去一锹就好了。
接线之前注意先切断汽车电池的供电。
拆之前:
面板卸下以后:
收音机卸下以后:
连线很容易,一共12根线需要连接,8根给4个音箱(正负各两根),1根底线,1根收音机天线,1根12V的引擎供电(只在引擎启动后才有电),1根电池12V供电(不管汽车是否插上钥匙都有电,让CD随时有电可以记忆,比如时间信息)
先看收音机的连线如图,直接剪断,每剪一根就在线上用胶纸标记上。我们最后要用的线,其中I线用不上。另外G是褐色的不是黑色的。
线头剪断以后:
然后在CD上找到了连线图,再把汽车的线接上CD的线,绞起来,焊上,缠上电工布。
焊接中:
装好以后,一开始没有连上电池12V的线(也就是上图中的D线),因为在CD上这根线的描述是“Memory Backup”,我们找不到对应的线,就认为它可能没用不需要接,结果CD无法开机。当时实在找不出原因就放弃了(还用万用表测了一下每个线的电压啥的,对每根线什么时候会有电有了感性的认识)。
第二天DF打电话说他理解了MemoryBackup的意思,就是用电池给CD的Memory供电,用于记忆时间设定啥的。他跑去把这线一接上,果然可以用了。
装好以后:
装好盖子以后,Per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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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iMac也有大半年了,使用率并不太高,毕竟办公室我一天10小时依然面对的是windows7。我每天还是有两个小时来面对它,当其他人坐在电视机前看肥皂剧的时候,我在折腾Mac。
对于Mac的好处,之前也只是耳闻,我买iMac的原因,只是喜欢它的外观,尝试的心态,已经求知欲,但最后却是当时的一些外部因素充当了最后一根稻草,推动我买了iMac。
经过大半年的了解,我觉得自己差不多足够比较MacOS和Windows了。当然这些比较依然充满了主观性,和个人习惯认知相关。
Mac好的地方:
1,不需要安装杀毒软件,不需要装反流氓软件。这种现状是很多原因造成的:
不管什么原因,普通用户不用在乎啥原因,关键是,MacOS就是不用装杀毒软件。这点非常舒服,好比有个人生在乱世,出门都得带枪整天提心吊胆,突然有天渡海来到了君子国,晚上都不用关门,就这种舒服的感觉。
2,iLife系列。我喜欢折腾家庭照片,所以非常喜欢iPhoto,有时也玩玩iMovie;给女儿做了一个站点,用的是iWeb。DF喜欢搞搞吉他,他常玩GarageBand。iDVD我承认是个鸡肋。
对比windows平台,windows本身带有一个Windows Live Photo Gallery,简陋到不能用;Windows Live Movie Maker没用过,就不发表评论。Windows上管理照片,只有一个选择,就是Google的Picasa,但比起iPhoto依然有不小的差距。Windows上也不是没有好的照片管理软件,但我用了这么多年的windows,从来没有发现过好用的,要么是纯粹用来看图的类似ACDSEE,要么是超贵的商业软件让人不敢一试,偶尔发现几个好用的,都很小众,现在我甚至记不得这些软件的名字了。
微软在windows7之前,从来没有真正关注过用户体验,导致这一块是缺失的,windows7以后,它才推出Live Essential系列来填补这一空白,但依然很不给力。
3,Mac的硬件。Mac的硬件,即使是果黑,也得承认它无可匹敌。但随便看一眼,相比整天使用它,依然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我使用Windows的时候,最让我厌烦的部分之一,就是安装摄像头和蓝牙驱动,这些该死的驱动,丑陋,恶心,花样繁多,使用困难。还有读卡器,花了我40澳币,丑陋,它可以接入超过10种以上的存储卡,虽然我同样只用一种。
对比iMac,它内置摄像头,蓝色,读卡器,什么也不用操心。
没错,Windows的接口多,扩展容易,坏了容易替换,但它丑陋而麻烦,每次用摄像头,我都得去找它出来。对比这些,Mac的设计绝对让用户舒服。前提是你按照苹果的设计来使用,比如买数码单反,就得买带SD卡的。
但用起来,iMac这玩意就是让我觉得舒服,让我感觉是自己在被伺候着,而不是自己在伺候电脑。10年前,我愿意花一整天折腾声卡问题,现在我愿意多花点钱,不折腾,看一整天电影。
4,真正的多用户操作系统。
多人公用一台windows是个笑话,因为人人都是超级用户,每个人都可以删除和拷贝别人的文件,除了创造更多的艳照门没有别的好处。
MacOS则是使用Unix的文件系统和权限管理。但它又和Unix不同,它又允许用户不需密码开机即登录,方便。但一旦到了安全软件的时候,它又要求输入密码,牢牢控制住安全这一块。而且,更重要的是,每个用户之间泾渭分明,相互之间甚至看不到对方的文件和文件夹。
Windows Vista试图学习它,结果矫枉过正,到处是无所不在的密码输入框,搞得民怨沸腾;Windows7好多了,不过大多数人包括我,都还是喜欢直接在UserAccountControl里面直接关闭密码输入,等于没有。至于文件权限,Windows从来没有过这概念。(@morphinewan提醒说NTFS其实就是文件级别的权限管理)
5,系统的高度易用性
MacOS是个很喜欢控制的系统,它的控制几乎无处不在,但对于最终用户来说,又是相当舒服的。
比如它强制用户的文件必须放置在用户目录下,windows用户则想放哪就放哪,听起来windows更自由,实际上windows更混乱和垃圾。
强制限制文档存放目录带来的好处之一,除了文档的管理看起来很有条理以后,它还为MacOS带来了更快更好的搜索。Windows的文档搜索一直是最痛恨的,又慢又蠢(经常找不到文本文件中的内容),直到windows7里面才有所好转。在xp下,我只能依赖第三方的软件来搜索,比如Everything(windows7我依然喜欢用它)。我一度被逼得使用notepad++的Search In Files功能,导致我一直有个愿望,就是指着微软的鼻子问它,还能把文件搜索做得更烂一点吗。
Mac专门单独建了一个共享目录,每个用户有一个,要共享拖过去就好,也可以新建共享,但必须前往专门的共享界面,所有共享的文件夹一目了然。而windows则是随处可以共享,我一般都是共享以后再把它遗忘,几个月甚至数年后才会再次发现并意识到自己可能泄露了重要文件。
Mac直接把iPhoto的照片直接内建到文件选择框,配合iPhoto内部的智能文件夹,它可以搭配出各种神奇的条件,比如一家三口合影的照片。windows呢,它提供文件夹和图片浏览工具,我要做的就是挨个打开文件夹浏览寻找,为了下一次的操作更方便,我只好再把找到的照片再拷贝一份到单独的目录下。在遇到Mac之前,我从未想过这种操作有任何的问题:也不可能有更好的办法了,我总是这么想。而MacOS则告诉我,文件夹和文件对用户来说,其实并不是必须的,用户需要的,是背后的信息,未来的操作系统,应该是基于数据库而隐藏文件系统的。
6,快速稳定的系统。
Windows以越来越慢闻名于世,并以自己作为反面教材,推广了绿色软件的重要性。而Mac,几乎所有的软件都是绿色,是的,几乎,因为Adobe这种公司是敢于在MacOS上推出非绿色软件的。
Windows越来越慢的根源在于启动项和注册表,启动项还好办一点手工编辑一下就好,注册表则无药可救:那是个公共厕所。而MacOS,属于5年后速度和5年前一模一样的系统,从此不用重装操作系统。5年前,我每年至少重装一次windows,三年前,我再也没有重装过,现在,我每次用windows都是忍着:不就是多个几十秒才能启动起来么,哥先玩一会iPad;办公室的电脑我也有解决办法:就是从来不关机。
稳定的另一方面是备份,MacOS的时光机备份堪称一绝,我一直在windows上找类似的软件,但未成功:方案很多,从定时设置任务,到使用SVN备份,再到专业备份工具,都觉得麻烦加蛋疼。windows有个自带的备份工具叫做系统恢复,这工具的缺点包括:占用磁盘,拖慢系统,不能备份所有文件,结论是基本上帮倒忙,所以我从来不用这玩意。于此相对,每小时一次的全盘备份,包括所有文件,它也有缺点,就是备份间隔是一小时,但windows连个Daily备份都没有,所以我也知足了。某一天我在折腾SVN的时候丢了好几天的代码修改,痛心疾首之余我不由得希望windows7也有个这样的工具啊。
也说说Mac不好的地方:
1,Mac不方便自己修理。
一旦出现问题,我只能找苹果帮我修理。我的iMac的硬盘震动发出噪声,为了搞定它,我自己鼓捣了至少三个月,最后还是找苹果解决了这个问题。当然也不是完全不可以自己修,我一个朋友笔记本显卡虚焊都自己用喷枪搞定了,看得我好生钦佩,如果有这水平,Mac修理也不在话下;我等电烙铁都玩不灵光的凡夫俗子,只有“替换法”这一大招,在Mac上玩不转。
另外,虽然我不觉得Mac贵,但昂贵的确是另一个Mac的缺点,虽然很多果黑从不承认,但买不起是他们心中永远的疼;他们另一个最喜欢的活动,就是在Mac出问题以后,跑过来看你掏修理费(Mac的修理还真的是很贵)。所以,买不起用不起Mac的,还是别打肿脸充胖子,没意思,乖乖吃蛋炒饭,别赶时髦吃必胜客,没意思,就是大饼,人家拿一天工资吃一顿没问题,你拿一个月工资吃这么一顿还不如回家自己烙饼吃。反过来,也别老去必胜客门口举个牌子说人家不好吃,没意思,你还不如直接在牌子写我穷我买不起。
2,扩展性很差。
FireFox教会了我,原来插件可以让一个软件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Mac上的软件,你几乎看不到好用的插件。说实话,也有,比如iTunes有著名的瑞士军刀插件,iPhoto有Picasa的上传插件,但总体而言,它太少了,而且插件的开发也很不活跃。
解决扩展性差的办法是:使用Service和AppleScript,不过这就要求用户至少是个半吊子程序员。这个方案和windows上的AutoHotKey有点像,但AppleScript的思路让我吃惊:它要求软件自己暴露接口供AppleScript调用,这意味着它可以实现AutoHotKey完全实现不了的功能。这些方面我依然在学习中,我以为AutoHotKey和AppleScript应该各有所长,但最近的一些发现让我开始觉得AppleScript远比AutoHotKey强大。
对于AppleScript来说,如果程序没有暴露出足够多的接口,那么AppleScript马上就萎掉了,这些本来属于插件的领域,不知道是不是苹果的软件提供的接口太少,还是插件开发者没啥热情,总之这方面我觉得还是差得很远。我的意见主要还是集中在iLife软件系列的插件。其实windows的软件也未必个个软件都插件给力,不支持插件的软件也比比皆是,保不准AppleScript支持得还广一点。
3,该死的偏执狂。
Mac的偏执狂包括很多,最臭名昭著的就是它的窗口缩放,该死的加号大部分时间毫无用处,减号我也从来不用。只能拖动窗口右下角来调整大小,也是我见过的最蠢的设定。然而,苹果很坚持:打死我也不改。于是我只能依靠第三方软件来改良这些方面。被逼无奈的时候,我也发现了一些有趣的窗口管理办法,最好用的就是Opt+Cmd+h,几乎和windows下Win+D一样了。我也不是很喜欢Expose设定中鼠标移到角落即显示桌面的设置,我宁愿是全部隐藏。与之相对的,windows7的AreaSnap直接成了我在Mac下最爱的操作方式(Mac的BetterTouchTool提供同样的功能),就因为Mac窗口缩放太不方便;搞笑的是,windows7下我几乎不用AreaSnap。
有趣的是,iPhoto11也有了全屏,当然,苹果不会承认自己的偏执狂是愚蠢的,所以它不是最大化,它是全屏,全屏以后的界面和非全屏会有点不一样,具体类似于iPhoto11的界面。MacOS终于在下一个版本中加入了最大化按钮,看到这个按钮的时候,我长舒了一口气,我就安心等Lion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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