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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很喜欢这首叶芝的诗,第一次看到是在《海伯利安》这部科幻小说里,出现的是倒数第二段;是诗人献给逆时光而行的莫妮塔以及她的父亲温特伯,出现的位置非常贴切。后来又发现了《当你老了》这一首,非常喜欢。
I have walked and prayed for this young child an hour
And heard the sea-wind scream upon the tower,
And-under the arches of the bridge, and scream
In the elms above the flooded stream;
Imagining in excited reverie
That the future years had come,
Dancing to a frenzied drum,
Out of the murderous innocence of the sea.
May she be granted beauty and yet not
Beauty to make a stranger’s eye distraught,
Or hers before a looking-glass, for such,
Being made beautiful overmuch,
Consider beauty a sufficient end,
Lose natural kindness and maybe
The heart-revealing intimacy
That chooses right, and never find a friend.
Helen being chosen found life flat and dull
And later had much trouble from a fool,
While that great Queen, that rose out of the spray,
Being fatherless could have her way
Yet chose a bandy-legged smith for man.
It’s certain that fine women eat
A crazy salad with their meat
Whereby the Horn of plenty is undone.
In courtesy I’d have her chiefly learned;
Hearts are not had as a gift but hearts are earned
By those that are not entirely beautiful;
Yet many, that have played the fool
For beauty’s very self, has charm made wise.
And many a poor man that has roved,
Loved and thought himself beloved,
From a glad kindness cannot take his eyes.
May she become a flourishing hidden tree
That all her thoughts may like the linnet be,
And have no business but dispensing round
Their magnanimities of sound,
Nor but in merriment begin a chase,
Nor but in merriment a quarrel.
O may she live like some green laurel
Rooted in one dear perpetual place.
My mind, because the minds that I have loved,
The sort of beauty that I have approved,
Prosper but little, has dried up of late,
Yet knows that to be choked with hate
May well be of all evil chances chief.
If there’s no hatred in a mind
Assault and battery of the wind
Can never tear the linnet from the leaf.
An intellectual hatred is the worst,
So let her think opinions are accursed.
Have I not seen the loveliest woman born
Out of the mouth of plenty’s horn,
Because of her opinionated mind
Barter that horn and every good
By quiet natures understood
For an old bellows full of angry wind?
Considering that, all hatred driven hence,
The soul recovers radical innocence
And learns at last that it is self-delighting,
Self-appeasing, self-affrighting,
And that its own sweet will is Heaven’s will;
She can, though every face should scowl
And every windy quarter howl
Or every bellows burst, be happy Still.
And may her bridegroom bring her to a house
Where all’s accustomed, ceremonious;
For arrogance and hatred are the wares
Peddled in the thoroughfares.
How but in custom and in ceremony
Are innocence and beauty born?
Ceremony’s a name for the rich horn,
And custom for the spreading laurel tree.
我最喜欢的一个翻译版本:
风暴又一次咆哮;半掩
在这摇篮的篷罩和被巾下面,
我的孩子依然安睡,除去
格雷戈里的森林和一座秃丘
再没有任何屏障足以阻挡
那起自大西洋上的掀屋大风;
我踱步祈祷已一个时辰,
因为那巨大阴影笼罩在我心上。
为这幼女我踱步祈祷了一个时辰,
耳听着海风呼啸在高塔顶,
在拱桥下,在泛滥的溪水上,
在溪上的榆树林中回荡;
在快乐的迷狂中幻梦
未来的岁月已经来到:
踏着狂乱的鼓点舞蹈,
来自大海残酷的天真。
愿她被人承认美丽,
但不至使陌生人的眼光痴迷,
或使自己在镜前心醉,因为
一旦生得过分地艳丽,
便会把美看作是最终的满足,
从而丧失天性的善良,还可能
失去推心置腹的莫逆交情,
永远也找不到一个朋友。
海伦命定要感到生活平淡,
后来因一个蠢汉惹来许多麻烦,
而那从浪花中升起的伟大女王,
因没有生父而可以自做主张,
却选中了一个瘸腿铁匠做男人。
无疑娇贵的女人们喜欢
吃肉时佐以古怪的生菜冷盘,
丰饶角因此而被糟蹋罄尽。
我要让她首先精通礼节;
心灵不可视为天赐,而是那些
并不十分美丽的人所挣得;
而许多曾为美而美的蠢货
已经将魅力变成了智慧,
还有不少曾经漫游的穷汉,
爱恋过并自认为曾被爱恋,
现在目光已离不开令人欢悦的仁爱。
愿她成为一株繁茂的绿树,
红雀就好象她全部的思绪,
没有劳形的事务,只是慷慨地
四处播送着它们宏亮的鸣啼,
只是在欢乐中相互嬉逐,
只是在欢乐中你吵我争。
呵,但愿她象月桂那样长青
植根在一个可爱的永恒之处。
近来,由于我曾喜爱的那些心意
和我曾赞赏的那种美丽
皆是昙花一现,我的心灵已枯竭,
但仍知一旦为仇恨所壅塞
才定然是最可怕的厄运。
假如心灵中毫无仇恨,
那厉风的袭击再烈再猛
也绝不能将红雀和绿叶撕分。
理智的仇恨为害最甚,
因此教她把观念视为可憎。
难道我不曾眼见那诞生
自丰饶角之口的最美丽的女人,
只因她观念固执的心肠,
用温和的天性所了解的
每一种美德和那只羊角
换取了一只充满愤怒的旧风箱?
想到此,一切仇恨被驱逐散尽,
灵魂恢复了根本的天真,
终于得知那是自娱自乐,
自慰自安,自惊自吓,
它自己的美好愿望就是天意;
尽管每一张面孔都会恼怒,
每一处风源都会咆哮,或每一组
风箱都会胀破,但她会依然欢喜。
还愿她的新郎引她入洞房,
那里一切寻常,庄重堂皇;
因为傲慢和仇恨都不过
是大路两旁零售的杂货。
除了在风俗和礼仪之中,
纯真和美丽如何诞生?
礼仪是丰饶角的别名,
风俗是繁盛的桂树的名称。
另一首我也很喜欢的叶芝的作品:
When You Are Old
When you are old and gra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Murmur,a little sadly,how love fled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
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
中文翻译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 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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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里面看到有人提到买了iPad以后后悔了,因此想写点东西。
iPad,一般大家喜欢和iPhone进行比较,事实上这两个东西进行比较要比比较其他东西更容易。
两者的区别大致就这样了,虽然还有一些小的细节的问题,比如iPad的扬声器可能更强劲一点。
取舍的关键也在这里:如果你不需要大屏幕,不需要更长的待机时间,甚至没有一款iPad专用App是你必备的,那么你就没有必要拥有一个iPad。很多用户属于这一类型:比如只打电话的手机用户,只爱听音乐的音乐用户。
如果你不确认自己属于上述两类。那么看一下,你是否需要大屏幕。
首先你是否会用来看书?大一点的屏幕可以让你在字体足够大的同时拥有足够多的显示字数,不会出现像iPhone那样一个屏幕才二三十个字那样的情况 —–有种看童书的感觉,结果就是不断地翻页。遇到需要前后参照来进行理解的技术文档,则变成了不断前后翻页的噩梦。
细分一下,按照书的格式/类型,我把书分类为电子杂志/PDF文档/TXT书/漫画等格式。我这样分类的依据是,这些书在iPad上的现实是完全不同的。
我一般使用GoodReader来对付PDF和TXT,这软件很完美,唯一的遗憾是不支持阅读过程中做笔记。
读书人一般都是一看一个下午,长时间的阅读,引入了一个新问题,就是单手和双手进行持拿的问题。很简单,想象一下你看实体书的时候,你能单手拿么,显然薄一点的书是可以的,厚一点的书有点困难但也不是不可以。单手翻页呢,显然也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是基本不可能。iPad/KindleDX类似,我能单手持iPad,姿势是单手抓住iPad上部,iPad托在前臂上,底部顶在胳膊弯上,这个姿势不累,不宜脱手,不易被人抢,低调,可以很轻松方便地调整角度(比如不让坐在你隔壁的家伙看你的屏幕)。但是翻页完全得靠另一只手。或者你可以尝试和广告里那样使用抓取式手持法,但恐怕会比较辛苦。
大屏幕的下一个应用是电影。5寸小屏幕和9寸大屏幕的体验区别并不太大,相当于蜗牛和乌龟赛跑。对于习惯了40寸大屏幕的我而言,9寸屏幕看电影依然是杯水车薪。没错,iPad有长达10小时的视频播放时间,但是iPad接受的格式十分有限,越狱会有所帮助,但兼容性依然好不到哪里去,副作用还包括电力消耗会加剧。你需要一个视频转化软件,需要忍受长达数小时转换一部电影,相信我,你很快就会厌倦这种游戏。很多男性会认为iPad是放A片的神器,是的,播放过程很有趣很好用,但是转化格式的过程并不好玩。最多也不过转化一两部压箱底的片子,然后你就会遗忘这功能。所以千万不要为了视频播放买iPad,除非。。。好吧。。。除非你已经在各种移动设备上乐此不疲地这样干了很久,那么恭喜你,不折腾不舒服斯基,不但以前积累下来的iPhone格式的视频还可以播放,而且你还获得了再转制一遍的机会。反过来说,如果你真的喜欢转制电影,那么iPad是一个非常合适的播放器:屏幕/声音效果好+播放时间长。也许你在登上飞机或者长途旅行车之前,预先转制好10小时电影放到iPad是个好主意。
大屏幕的最后一个应用是展示照片,是的,手机也可以展示照片,但看过iPad的展示效果以后,你会忘掉手机。问题是,需要展示照片的场合并不多。那么,还有一个应用,就是当电子相册用,问题在iPad在价格在容量方面并不能和专业电子相册进行竞争(更不用提同步的方便程序以及USB/存储卡接口)。同样的问题:有多少家庭喜欢在家里摆个电子相册?
大屏幕还有很多用途,比如做幻灯片,处理文档,处理照片,作为一个生产工具存在而不是一个娱乐工具。但我并不喜欢这个主意。iPad的虚拟键盘在这方面是个软肋,蹩脚的中文输入法则是雪上加霜。
最后我说一下自己最常使用的应用,按使用频率排序(我并不是一个不喜欢尝鲜的人,我有多达9页的APP列表,但很多APP的使用频率不超过一周一次,所以不提也罢)。
可以看到,最常用的软件中,几乎没有要花钱的,几乎都是功能单一的。很多APP都有iPhone版,甚至只有iPhone版;因此如果你觉得你需要这些功能,有个iPhone甚至iPodTouch就够了。
只有真正的需要大屏幕的应用,才值得考虑iPad。如果你只是用来看书,那么你还可以考虑同样尺寸的KindleDX。是的,我坚持读书器就应该有9寸的屏幕,这就是iPad一发布我就激动不已的原因。
我没有买iPod,因为我没觉得iPod便捷的买歌方式对我来说是种诱惑,也没有买iPhone,虽然iPhone一度让我心动,但反复研究了iPhone屏幕读书的可能性以后我放弃了(那时候我还没发现原来iPhone的电池持久力还那么短)。
有人说,iPad不过是放大版本的iPodTouch,还有人说苹果的下一代产品是iMat(这不好笑的笑话被人反复引用曝光率高到让我以为自己在看中央台的广告),你们忘了一件事,什么时候屏幕大小不重要了?Size Matters,汽车放大一倍就近似坦克,快艇放大一倍就变成游艇。要说疑惑,我一直以为iPodTouch是个鸡肋,这玩意居然还有人买就让我觉得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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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不如新,人不如旧。
看到2008年7月的一句话:“zwb已经定下来8月份的机票,我把他的到来看做一个标志,标志着朋友会越来越多。希望生活变得更加可爱吧”;现在他自己早已因为家务事搞得焦头烂额,形势复杂,我们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只求撇得干净。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还有LY。本以为就算DF和LY分开了,我们依然可以经常联系。结果还是断了一边。和他们两个做朋友,还是先和LY联系上的。
还有XJ。刚来澳洲的时候第一个落脚点,一直是感激的。现在也几乎不联系了。
往上推,还有ZC。曾经一起在南京到处找网吧的死党。说来也很神奇的,毕业以后,本来他有机会进HW因病失之交臂,两年以后他又混进来了然后还来了深圳出差然后一起混吃混喝。能够坚持这么多年一直联系,也是缘分;但终究也是渐行渐远,毕竟南京和悉尼的距离太远了。还有LJ,ZWY等一伙人;LJ还好,ZWY则是彻底失去联系了,虽然我出国之前特意跑去找他们玩。
最好玩的是GFL,虽然现在生活在一个城市里面,甚至他还是在悉尼华为里面,却几乎不联系。上次见面,还是因为XN来出差,才得以一起吃个火锅什么的。提起XN,我没有想到的XN居然会定居深圳,以后估计见面的机会更少了。如果还在南京,也许还有机会再见。话说回来,南京的同学中我有多少是想再见的呢。
提到深圳,还有JMG,一直很想联系他,一直联系不上,他性格又是持重的,网上聊了几次都聊不到什么。他也定居深圳,以后再联系上的可能性很小了。
还好SWJ算是经常联系,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喜欢到处跑,而我在上海的那段日子也是没事就去骚扰他。虽然这家伙其实类型和我差得挺远的,运动型,而不是宅男型。不过他现在去了米国,不过倒是有时却能在MSN上互相倒倒苦水。
反过来说,我也有一群新朋友,主要还是依赖于ZLW的功劳。我自己这方面,就认识了一位书友,上次一别,常常惦记着再碰头一次却是拖着已经半年了吧。
我的交友标准上,一直有兴味相投这一条。现在不比以前,人的流动性太大,没有相当的趣味和爱好,根本就懒得联系。同龄的亲戚还好一点,毕竟血缘绑在一起,就算数年不见面,一见面很快打成一片,而且显而易见的,老了一起喝酒的还是他们一伙人。
朋友呢,则难多了。虽然什么时候没了都难说。比如YHP,高中同学中第一个没的,交通事故,大一的时候还跑到浦口来找我玩,现在连长什么样我都不记得了。还有Z,HW的同事,离开深圳的最后一顿饭就是在他家吃的,后来他居然出差到上海来,最后一次知道居然是他重病号召大家捐款,我捐了点,都没有打电话给他夫人问候,自己也不是善于表达感情的那种,出钱就好了。后来就没了音信。
深圳的时候,和一群狐朋狗友的大学同学兼同事混在一起,充分体会到了集体的温暖,朋友,特别是有了收入却没有女朋友的那段时间,混吃混喝其实也蛮好。直到今天我还觉得那时候有这么一个群体真好,挺难得的。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那么念旧的,有的人更喜欢认识新的朋友,而不是试图挽留旧的。也许再见了面,哈哈两下,再也无话可讲。我也变了,看问题比以前更透彻,有时候说话更刻薄,老大弥补了我不会做人的一面,也让我很少尝试如何更会做人了。
这几天奶奶身体不大好,想着到了奶奶的年纪,估计朋友都剩不下几个了吧。只能幸存的熟人中,把从不算朋友的升级成朋友。其实也没啥意思。《夜访吸血鬼》中有一段关于永恒生命的描述很有趣,当长生不老以后,周围的人都是过客,你无法爱上任何一个人,因为爱上就注定了你会失去,即使是那些你最好的人,终究也会死去,而剩下的,只有孤独。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每个人都笑容满面,人见人爱,和蔼可亲。算了,还是有缘相聚江湖,无缘相忘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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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际2的挑战模式很有趣,特别是发现了一些新的玩法以后,不过乐趣是建立在一些技巧基础上的。如果不知道如何边退边打,那就无趣了,连做观众都很无趣。好比看人家玩跳水玩体操,一点不懂的观众真的是毫无乐趣;其实我觉得大多数观众不过是因为有中国队上场才有兴趣一观。
还有Slay这个游戏,最近喜欢上了和AI绞杀,其过程类似围棋两条大龙你死我活(如果你连围棋也不会的话,我就很难表达出这种感觉了)。Slay的规则当然没有围棋那么牛B了,不过用来娱乐相当有趣,更包含无数尚未发掘出来的秘诀。而围棋就被发掘得里三层外三层,参赛选手都和个超级计算机一样可以从开盘计算到终盘,我只是个计算器级别虽然知道算法,奈何速度跟不上。
所有的游戏,最好玩的阶段,其实是在摸索阶段,玩到高层次以后,棋逢对手固然惊心动魄,像我这样的除了一败涂地还是一败涂地,自然兴趣索然。这就是我总是三分钟热度的原因。我玩过象棋,国际象棋,围棋,卡卡颂,星际,魔兽争霸,集换式卡牌,拉密牌,每次都玩的兴趣盈然,等到玩熟了又冷落在一边。当然有时候也会赢别人赢得胡天黑地,但所谓以强凌弱胜之不武,明白了这世界上高手多多以后,你以为专挑菜鸟来打很有成就感么。
竞技类游戏最大的问题,赢了伤感情,输了伤兴趣。如果有人喜欢和你对掐,水平还差不多,输赢还不伤感情,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很小很小的。
所以最容易的,还是和电脑AI斗,这种斗法不是那种比谁的兵多的斗法,而且四两拨千斤的斗法。最有意思的部分是找出电脑的命门,而游戏可供挖掘的深度决定了这游戏的寿命。挖掘的办法一般是两种,一种是发现AI的规律,找出弱点进行击破,一种属于Tweak,也就是想法设法提高自己的战斗力(或其他),这种挖空心思进行Tweak的过程也很容易让人上瘾。
年纪大了,游戏这种事情变得越来越小众。只有一种游戏是老而弥坚的,就是赌钱。不赌钱的,就是在挣钱,谈钱,要不就是哀叹自己赚钱太少。玩游戏这种和钱无关的事物,只能出现无可救药的二流子身上。避免被人指责为玩物丧志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有钱。有钱的好处之一,就是不用花钱也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不管有钱人干什么,人家都会说,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啧啧。
其实,人在世上,也就是吃喝玩乐。现在乐是没争议的,所有的人都说乐一乐十年少,吃喝是中性,唯独玩是贬义的。但是不玩哪里来得乐。
其实和电脑斗,还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人的精力总有个出处,如果所有的人都在和电脑搏斗,世界岂不是更加和平和美好。大家都不出门了,石油由紧缺物质变为没人要的东西,也就不打仗了。汽车也没用了,销毁掉用来制造更多的电脑。从此大家一起床,就坐到电脑面前互相问好。飞机也退役了,有了网络探亲也不用飞来飞去啦。啧啧。软件和游戏的需求大增,程序员的身份升级啦,从此成为社会精英,整天穿着虚拟的燕尾服参加各种虚拟的高级酒会,用专业的聊天机器人互相胡说八道。从此世界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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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一本《闲读水浒》,结果意外发现了移民的理论依据:孔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
贴出来分享下,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章节,其他部分也也写得相当有见地。
这书我看的是电子版,原因在于在悉尼买不到。
写得很不错的,喜欢这文字的应该去书店买一本来读。
中土难安身夷邦求立命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对古代中国人而言,最痛苦的离别并非亲友情人之别,而是告别了父母之邦,生养之地,远去异国他乡,而且可能一别便是永诀。
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天下共主周天子这一名义的元首之下,列国之间的人才流动是很频繁的,也没有所谓背叛故国的说法。只要不是去夏就夷,而是在华夏文化的大体系下,去哪个国家都行。如商鞅离开迫害他的魏国,去了秦国,用变法奠定了地处西北黄土高原的秦国称霸群雄的基础;后期的李斯从楚国来到秦国,摆脱了“厕中之鼠”的命运,去作“仓中之鼠”,一直做到相国。连孔子都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只要受住你心中的“道”,不要抛弃自己的理想,离开动乱、不安宁的国家,选择那些幸福的乐土,是完全正当而明智的。
在中华大地分成若干个独立的政治单元,各诸侯国之间相互进行人才竞争的时期,能人可以代价而沽,且有较大的选择自由,东方不亮西方亮。而江山一统后,天下英雄都进了皇帝的袖兜里面,你只能老老实实做忠臣,即家奴义仆,皇帝因为没有竞争,而是做垄断性买卖,他给你的价格就比较随意了,因而怀才不遇的人就比较多了。“不才明主弃”以后怎么办,要么就如柳永在放荡中麻醉自己,要么就像黄巢那样,找个机会反他娘的一把。
庾信淹留北地,作《哀江南赋》,哀叹的不是离开故土,而是离开了江南的文化家园,如果北地完全汉化,完成以夏变夷了,庾信没准还会说:“此间乐,不思蜀”了。李陵之所以连累了司马迁,连后来许多读书人都不原谅他,因为他去的不仅是被发左衽的胡地,而且是与大汉朝处于交战状态的敌国匈奴。
皇家可以负你,而你不能负皇家。这是历代皇家加上一些忠实的愤青们逐年锻造得越来越牢固的混账理论,你要是违背这一理论就是汉奸,“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理所当然,我的朋友五岳散人写过一篇文章《我们不是小孩有也不是狗》对这一千百年看似天经地义的说法狠狠驳斥了一番。连两千年前的孟子时代,都能认识到,君王视百姓为草芥,百姓便可视君王为寇雠。当齐王问孟子,大伙儿一起攻打纣王,是不是臣弑君。孟子的回答是那样的干脆:“我只听说过杀了一个叫纣的老匹夫,没听说谁杀了君王。”如此反动的言论,难怪使千年后的叫花子皇帝朱元璋读了,依然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并说要是这老头活在我大明朝,早就将他砍头了。伟大的中华文明越来越发展的结果是,皇帝不但要占有你的身子,而且必须占有你的灵魂。虽桀纣之君,你必须视之如尧舜,对他要无限忠诚无限热爱。
这种说法,到了宋代由一班吹鼓手包装后重新上市,显得更有理论权威了。因此自宋以后,坦然“走异路,去异地,去寻找别样的人们”,是需要勇气的。好在《水浒》中的李俊、童威、童猛自小就是杀人放火的不安分人物,他们飘然出洋,心理的负担可能要小得多。
有人说《水浒》后五十回非施耐庵的手笔,是别人的狗尾续貂,但就算是续写,我认为比高鄂续写《红楼》高明多了。李俊等人的命运的安排就是非常精彩的情节。在即将遭遇鸟尽弓藏之命运时:“且说李俊三人竟来寻见费保四个,不负前约,七人都在榆柳庄上议定了,尽将家私打造船只,从太仓港乘驾出海,自投华外国去了,后来为暹罗国之主。童威、费保等都做了化外官职,自取其乐,另霸海滨,这是李俊的后话。诗曰:知几君子事,明哲迈夷伦。
重结义中义,更全身外身。
浔水舟无系,榆庄柳又新。
谁知天海阔,别有一家人。“
这三人的选择,不但和傻乎乎上套的宋江、卢俊义、吴用、李逵相比,不知高明了多少,即使比逍遥快活的燕青、云游天下的公孙胜、假戏真做而出家的武松,更明智也更有价值。揭阳岭上,过一辈子谋财害命的地霸生活,非李俊、童威、童猛真心所愿,他们和宋江、吴用等人一样,是有着比较高远的政治追求,所以他们也和宋江一样,竭力结交天下的英豪,以备不时之需。当李俊从李立的屠刀下救下了宋江后,他们认为凭自己的名望和实力,还不足以成事,必须依靠一棵更大的树。这棵树现在找到了,就是名满黑白两道的宋押司宋三郎大哥。为此,他们在宋江和戴宗即将被处斩时,及时出手相救,赌了一把,积累了后来上梁山的资本。但他们这种行为和晁盖的报恩、李逵的愚忠不太一样,他们不如说是种及时的投机。当梁山诸人在江州城里劫了法场以后,逃到江边,被滚滚的大江挡住,正在束手无策时,李俊和童氏兄弟、张氏兄弟及时出现来接应,这是大旱降甘霖之举。当张顺说:“今日我们正要杀入江州,要劫牢救哥哥,不想仁兄已有好汉们救出,来到这里。”这是张顺、李俊他们为了表忠心的矫情之语,这些开酒店、划渡船、贩私盐、操纵渔市的“揭阳派”人物,太明白生意之道,不会轻易做亏本的买卖。让他们单独去劫法场,没这个能力只能白白送死,因此他们不冒这个险。当宋江被救出来后,他们当然要及时出力,好参与分一瓢羹。以宋江之谋,对这些小伎俩自然心知肚明,但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事情,将来的路还很长,兄弟们还得互相照顾。
因而,就如我在上文所说的那样,虽然宋江结识“揭阳派”人物早于戴宗、李逵,但“揭阳派”从来就是有着独立立场清醒认识的一个小集团,宋江的大哥权威不能真正影响其心灵。因此对梁山的扩大、发展到招安,他们都有着独立的
判断。所以,战袍未解,又被派出去征讨方腊,他们预料到此去凶多吉少。当李俊在太湖中遇见干他们当年相同买卖的费保四人时,一见如故。费保还特意问起了张顺,李俊回答说:“张顺是我弟兄,亦做同班水军头领,现在江阴地面,收捕贼人。改日同他来,却和你们相会。”此时,李俊不但在为自己,也在为他的“揭阳派”兄弟寻找退路。而费保的一席话,说到李俊的心坎上:“小弟虽是个愚卤匹夫,曾闻聪明人道:”世事有成必有败,为人有兴必有衰‘,哥哥在梁山泊,勋业至今,已经数十余载,更兼百战百胜。去破辽国时,不曾损折了一个兄弟;今番收方腊,眼见挫动锐气,天数不久。为何小弟不愿为官?为因世情不好。有日太平之后,一个个必然来侵害你性命。自古道:“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此言极妙!今我四人,既已结义了,哥哥三人,何不趁此气数未尽之时,寻个了身达命之处,对付些钱财,打了一只大船,聚集几人水手,江海内寻个净办处安身,以终天年,岂不美哉!”
作者借太湖水贼之口,道出了千古王朝更替,都未曾改变的历史规律,即不论才与不才,在这个世上生存都是第一要务,如何生存也是最大的学问,无论是功臣还是草民概莫能外。李俊听这番话后大喜而拜:“仁兄,重蒙教导,指引愚迷,十分全美。”“容待收伏方腊后,李俊引两个兄弟,径来相投,万望带挈。是必贤弟们先准备下这条门路。若负今日之言,天实厌之,非为男子也。”不但费保,包括李俊,实际上已经看到了征讨方腊的非正义性,自己当年反朝廷,招安后一去攻打当年的同盟军,那么他们失去了天下人的道义支持。当年在梁山自诩“替天行道”,方腊干着同样的事情,难道不是“替天行道”?此时,在朝廷心中,他们依然是反贼,在百姓中,他们是叛徒。他们违背了江湖的“大义”,那么他们也就丧失了支撑这个集团的最后一根柱子。特别是张顺丧身于涌金门,张横病故在途中后,更坚决了他们及时而退的决心,因此李俊诈称得病,骗过了宋江。然后三人汇合太湖群雄,扬帆出洋,开辟了另一番新天地。燕青对卢俊义,戴宗对宋江,还有放不下的主仆情结,而李俊以合伙人平等的心态对待宋江,因此没必要给他说实话。——当年看到和你合伙买卖有赚头,就把全部资本注入你那里,现在看在这样下去就会血本无归了,那不如及时撤资,另找合伙人去海外发展。燕青的生存之道和当年范蠡一样,放弃了自己当初的追求,作陶朱公那样的富翁,但我想他们即使有豪宅美妇,晚年想起青春年华的烽火岁月,到底意难平。而李俊他们则不然,视野更开阔,在海外实现了自己的抱负。
大约从唐宋开始,中国人虽然熟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已经明白。天下之外,更有天下。唐之强盛让外夷艳羡不已,因此迫不得已是不会去海外发展的。元朝灭亡后,从明代开始,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像番薯、棉花等传入了中土,人们对海外有了更多的认识。当故乡成为“危邦”、“乱邦”时,去国怀乡是他们自然的选择。金庸的武侠小说里,也塑造了两个李俊式的人物,就是明初远走西域的张无忌和明末漂流到南洋的袁承志。
正如宋江、吴用这些聪明人没有彻底参悟透彻,而李俊、费保这些粗人却能做出正确选择一样。读书人往往有故国之心理负担、明君之痴迷幻想,他们要么屈身去迎合皇家的取用标准,要么不得以隐居于山林。而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的百姓,既没有那些个幻想,又有现实的生存压力,他们于是纷纷去了南洋。
可此时中央王朝的态度和以英王为代表的欧洲君主截然相反。明清的皇帝,采取了严酷的禁海政策,片帆不能出海。你想呀,煌煌天朝,富有四海,老百姓却活不下去只能到海外去讨生活,朝廷多没有面子呀,因此对下南洋的偷渡客,必须严加打击。当这些人在海外遭受委屈时,想让“天朝”为子民们撑腰,可如乾隆这样的“明君”都认为,那些天朝弃民,自己叛离祖宗社稷,到外面受人欺负,那是活该!就像一个老爷子一样,自己不把身边的子孙当人,还以“父母在,不远游”等歪理将子孙绑在身边,连人家走出家庭到外面寻找做人资格的机会都不给。而来到新大陆的欧洲人,虽然许多也是遭受宗教迫害,对旧欧洲失望的难民,但人家国王不阻挡,甚至还提供方便。因此,欧洲人才能开万顷碧波,把他们的文化,输送到全球。人家国王至少给臣民用脚投票的权利。
孔子那个时代,至少还有“浮槎于海”的自由,宋代以后,特别是明清,百姓有这个自由吗?只有到了清末,国门被别人打开了,在惶恐与惊奇中,中国人开始被动地大批“浮于海”,王朝想拦已经拦不住了,因为满清已经快完蛋了,
日益失去了对臣民的控制力。没有用手投票的权利可悲,可连用脚投票的权利都没有,岂不更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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