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放的是:自我感觉良好的议论文,心情不好或大好的发泄文,私人信息广告文,个人流水记叙文
欢迎讨论Geek问题,欢迎转载任何原创文章。
所有字体都加大了,照顾父母的眼睛。
想了很久准备几个月内入手的数码单反,以一种完全意想不到的方式入手了。
周末试用了一下刚到手的pentax k-x,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床上试基本功能,快门声响得可怕,一度怀疑到底是单反的快门声天生这么大还是我的机器有问题。到了早上,环境噪声增大,快门声似乎变小了,才放心了下来。
拍的照片在单反的液晶屏幕上看起来很不起眼,转存到iMac上看,好漂亮。因为iMac天生丽质的屏幕,曝光不足的照片也显得亮堂多了。当然如果对焦不准,或者画面抖动了,那简直一目了然。
处理照片的时候,深刻体会到了鸟枪换炮的感慨。首先以前设备差,拍出的效果都惨不忍睹,所以也懒得处理和挑选,一股脑儿全部传到Flickr去了。现在呢,一个场景常常有很多张照片,单反响应快速,所以很容易猛拍。效果差的一律删除。
处理照片时,懒得用连接线,直接关掉单反,拔出存储卡,插入iMac的读卡槽,系统就自动启动了iPhoto等待我处理了。
iPhoto真是一个漂亮的软件,棒到给我别无他求的感觉。
首先是面孔辨识功能,辨识率当然不高,但已经足够让我惊喜了(作为软件开发者,我认为这样的辨识率已经够可以了)。我一向喜欢拍人(不是色狼喜欢拍的那种),建筑和风景什么的,都比不上人有趣。所以我的照片上出现最多的就是人。言语很难表达出这个功能的神奇之处,只有用户面对整理好的一堆人脸时,那感觉实在太讨人开心了。
然后是内置的编辑功能,傻瓜到极点的编辑功能,一个按钮,没有参数;对专业人士也许不够,但对我而言,简单,才是生活啊,在公司已经和疑难杂症奋斗了一天,到家享受一下简单的乐趣,简直完美(这一点像windows平台上的“光影魔术手”,虽然没那么强大)。更重要的,iPhoto还帮你保留原始照片,随时可以恢复到最原始的那一张照片。
整个过程非常享受:单反拍摄(攫取的速度仅受手指按快门的速度限制)->关单反拔下存储卡插到iMac,用iPhoto导入所有照片->删除所有不够好的照片/对于曝光不足的好照片一键提升亮度/挑出最好的照片直接伤残Flickr/手工或自动分类脸孔。
完美。没有多余的USB连接线,没有复杂多余的照片编辑软件,不需要手工拷贝照片,不需要专门的Flickr上传程序。
至少从这个流程来说来说,苹果无疑是最理解用户在想什么的。当然,它的封闭性也不是没缺点的:不支持SD卡以外的储存卡(需要买单独的读卡器),不支持GooglePicasa(你得用专门的软件)。一切的功能,它说了算。但是如果你去适应它(并不需要太努力,只要舍得花钱加足够懒),你会喜欢这一切的。苹果说过(很多事实也证明过):用户其实不知道他们自己的需求,你需要帮他们发现。
这流程能让用户集中精力于拍照这件事情上,而不是其它各种杂事。以前我只是把Flickr当做一个存储空间来用,以后我也能享受那种比较拍摄效果的乐趣了。
还有一点事情需要扫尾:一个UV镜(保护镜头);一个一镜走天下(不急,慢慢来);一个包(防潮和方便携带)
文章的脚注信息由WordPress的wp-posturl插件自动生成
文章的脚注信息由WordPress的wp-posturl插件自动生成
因为搬家,所以拍了照片却一直没有发出来。补上。

文章的脚注信息由WordPress的wp-posturl插件自动生成
记录一下iMac的学习过程,也许以后给新人参考还有点用。
Windows用户学习使用Mac,会觉得并不怎么样;但是Mac用户学习使用Windows,会觉得完全在受罪。
买了iMac以后,你会想着围绕它转;比如考虑数码单反相机,我本来蛮中意Olympus的E620,最后就因为它不支持SD卡,就放弃了。
有了iMac以后,会希望东西的功能越简单越好,一个一体机,一个键盘,一个鼠标。用起来太繁琐的东西,常常意味着你再也不想用它。
文章的脚注信息由WordPress的wp-posturl插件自动生成
高一的时候(抱歉老是提到高中,平凡的人生中最不凡的经历集中于此),我遇到了麻烦。这个麻烦就是时间。具体而言,就是考试的时候,时间不够我做题。时间不够做题的后果之一,就是会做的题目最后也做错了。
对付时间有两个办法,第一个最简单,就是拉长它,这需要强大的精神力,法力,意志力,以及狂想力,一不小心还可能被当作精神病;另一个难一点,但风险小很多,最多也就是成为偏执狂:方法是提高自己的效率,和时间赛跑。
我采用的是后者。顺便说一句,我感觉离开高中这个炼狱以后,我的精神一直很正常;这是个奇迹,因为我知道很多人垮掉了,事实上,中国的社会就是个炼狱,高中只是提前上演了这一幕;看看网络上每天的新闻就知道了。
高中生活告诉我的是,每一件事情可以用时间去衡量,做一道题,需要几分钟,都可以度量。如果你不够快,那说明你不够专心,不够疯狂,不够熟练。从本质上来说,上考场的学生,和上操场比赛的田径运动员是一样的。都是向时间挑战,都是为了跑赢身边的人。
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控制自己的欲望。让完成试卷的欲望超过其他的一切。如果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没什么其他的目标是做不到的。当人有目标的时候,你可以命令自己小睡10分钟,然后准时醒来精神抖擞地复习功课。
很多时候,你没法超越体能和智力的局限,但是挑战时间,并不意味着让你搞定费尔马定律的证明。整个过程,就是自己和自己比较的过程。如何从5分钟做完一道题,缩短到两分钟,再缩短到1分钟,然后就是超越50秒,40秒,最后是无限逼近0。
这样的做的结果就是我最后不但能够及时地做完试卷,而且有时间来检查试卷。下一步就是让检查试卷的过程变得和做题一样的疯狂,以达到检查1遍,2遍,无限逼近无穷大。
科学上论证一下,这样的过程其实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当然无限逼近0和无穷大那一部分是胡话。卖油翁都知道唯手熟尔。。。和时间赛跑,其实不需要技巧,把自己想象成实验室里可疑的永动机,不断重复即可。
这个过程有没有意义呢。如果你有后台,有钱,或者有天才,这些都没有意义。挑战时间,是什么都没有的猥琐男,安慰自己的良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或者最后大喝一声“我尽力了”,都是这个过程的美妙注脚。
实施的过程非常美好,就像宗教一样;其实都是狗屎一堆,但可以忘记烦恼,告诉你自己你是神选之人,带来的心理上的安慰感甚至能帮助你走上生活的康庄大道;当然成功与否实际上严重依赖运气,但反正也不能更坏了不是吗。
最起码,最后那一声“我尽力了”能够喊得更理直气壮,气壮山河。
高中毕业以后,我再也没有回到那种状态,那种“革命的人永葆青春”的状态。有时候觉得自己蛮堕落的,也想回去。但承认自己的平庸也是一种勇气。放轻松一点,未必是坏事;甚至是好事,反正人活一辈子,一路和时间赛跑飙到终点,或者悠哉悠哉混到终点,也难说哪种更好。
如果我保持那种搞革命的紧张状态,我也许比现在更成功;也许直接和根拉得更长的皮筋一样直接崩掉。也许是觉得自己已经足够成功,所以我也不打算再回去走老路了。
今天看了点《把时间当作朋友》,觉得有写点东西的欲望。最近老看到牛B的文章,相比之下,看自己的文章真想抽自己。但让我再次和时间赛跑去每天写一百篇努力提高自己造文的本事,我是再也不想去干了。
平凡一点没什么错,承认自己平凡是需要勇气的。“把平凡当作朋友”,也许是自感堕落的借口,但听上去还是蛮顺耳的。
文章的脚注信息由WordPress的wp-posturl插件自动生成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