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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 Wow安装笔记

2010年5月7日 3 条评论

本以为一个WOW客户端,没有什么大不了,去台服官网下载就完事了,结果远没有那么顺利。

事情的关键是台服WOW的官网没有提供Mac版的安装文件。

地毯式搜索完台服官网下载页面了,只有Mac升级补丁,没有全新安装的程序。

我存了侥幸,使用台服PC客户端(我碰巧有),然后下载一个3.3.3的补丁程序,试着运行它,看有没有可能把PC版蒙混成MAC版。结果在600M的补丁下载完开始安装时提示找不到WorldofWarcraft.APP。

然后又找到了一个博客XForce的页面,上面有教程,可以有最新版的.APP文件可以下载。但该日志的发布日期是2009年,于是有了不详的预感,下载下来一试,果然不行,已经过期了。

又在NGACN论坛上找到一帖子,楼主提供了安装文件的下载,可惜几个链接几乎都失效了;只有一个RapidShare的链接可用,但提示要么付钱(6欧元),要么改天才能下载。

绝望之下,我去了美服官网,拉了一个tryWow.app,想着先装个初级的版本,然后再修改realmlist.wtf文件,切换到台服进行更新。这个尝试也以失败告终。不知道什么原因,修改服务器配置文件以后就出错了,无法更新。这个版本是安装在/Applications/World Of Warcraft下的。安装失败以后,我把目录名修改为/Applications/World Of Warcraft(US),考虑是留一份美服的客户端以备将来使用。

第二天,在weiphone的bbs上我又找到了一线希望,虽然楼主看起来很可疑地上传了5个文件(4个显然是无用的),但是居然可以用。当一个带着繁体字的安装界面弹出来的时候,我就觉得有戏了。

网址在这里:http://bbs.weiphone.com/read-htm-tid-563480.html,下载最后一个installWow2.zip就可以了。如果文件失效的话,也可以直接留言留下邮箱,我给您发送过来。如果您在悉尼,我甚至可以直接帮您拷贝(虽然我不知道如何直接拷贝)

安装并没让我选择安装目录(美服则有这一步骤,很奇怪),漫长的安装过程大概持续了七八个小时。经历了数个补丁的安装,终于结束了。

这时候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当时的想法是把美服的客户端移动到我的文档下而不是依然留在/Applications目录下。这一移动居然让台服客户端无法运行,也就是台服客户端实际安装在/Applications/World Of Warcraft(US)下。。。可能是配置文件指引过去的?也许是美服客户端和台服客户端交叉安装造成的?

最后神奇的一点是,我尝试把/Applications/World Of Warcraft(US)修改名称为/Applications/World Of Warcraft,桌面的快捷方式居然还能继续工作(这一点和windows下完全不一样)。我想起linux下有链接文件这一说,觉得这个快捷方式可能是链接文件。但是通过终端”ls -l”查看文件的属性,却看不到L标志位,文件大小为0,倒是符合我的猜想。

现在Dock上“应用程序”文件夹里面多了一个“World Of Warcraft”目录,我不喜欢这样的方式,因为显示了不少不相干的文件。

最后当然是进入游戏看一下。27寸的屏幕果然好夸张。FPS达到了160。在T43上的时候,我一直满足于30FPS,所以感觉160这个数字好夸张。第一想到的就是截图下来炫耀。:)。不过高端PC的FPS应该更强大吧,那Mac和PC比这个,简直是以自己的弱点攻击对方的长处。

视频选项里面也没有调整,好像都是拉在最低的一档上,可能因为低端Mac版的显卡不行,暴雪为了保证Mac用户能够跑起来,所以才把默认值设置成最低(和Mac的即开即用的理念完全一致)。唯一挑得比较高的是分辨率,但也不是在最高档位上。

又一次被搞糊涂的是:截图的默认快捷键是F13,谁能告诉我这个F13是在哪里?难道是Fn+F1+其他什么键?我尝试了好多组合都没有找到。最后是把截图键修改为了F12。

查看快捷键的过程中,发现还可以直接录取游戏视频呢。这个方便啊。虽然默认录制的视频只有640×480,在27寸屏幕上太小了,但似乎是可以调整的。系统菜单上也有一个Mac专用菜单项:Mac设置,还没有时间好好地研究一下。

本以为MagicMouse无法胜任魔兽世界的,结果还好。虽然过扁的形状让手位于悬空状态,有点不太习惯,但基本上时间一长就忘了。倒是27寸的屏幕似乎太大了,靠得太近玩魔兽世界的时候有点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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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电玩 标签:

单反,K-X和E-620

2010年5月6日 没有评论
最近一直策划买一个单反,这事情不急,毕竟最近可以玩的东西太多(iMac,iPad,Ubuntu,GAE,Arduino,XBOX360,乖乖隆地动,还可以列出一长串),完全是没有时间照顾它。
所以目前的计划是有时间就慢慢玩比较的工作,做研究本身也是一种乐趣;更何况单反本身也是一种研究-实践-改进的工程;因此相当于手上无机心中有机。
我高中的时候,有一阵子迷上了单反。买了不少摄影入门书籍。虽然始终没有机会实践,但是各种专业名词也是耳熟能详,对于特效摄影也是颇有点基础:至少我知道B门是什么东西。
第一个也是唯一的数码相机是Olympus的UZ2100。10倍光学变焦是我选择它的唯一理由。我生性不善交际,但非常热衷于记录和观察,所以一个远距离的偷拍工具是我的购买初衷。这玩意颇结实,用到今天已经第8个年头了,依然老骥伏枥。
它对我而言,有几个明显的缺点,10倍变焦时成像很差,天生带有好几个坏点,两百万像素到了今天早己连手机都不如了。但是最大的问题在于,这玩意很慢,打开相机要半天,对焦半天,拍一张照要保存半天,总之,我充分认识到了,万恶慢为首。
上上周末参加烧烤活动,试了朋友的佳能450D单反,成像效果和响应速度弄得我口水直流;甚至连老大也首次表态单反的确不错(实物胜过千言万语啊)。
我对单反爱好者们一直鼓吹的“单反可以换镜头”其实无动于衷,觉得换镜头这种事情就类似于看个电影还要事先转换格式。我们应该专注于拍照本身而不是沉迷于换衣服。
这一点也充分暴露了我作为一个拍照爱好者而不是摄影爱好者的本质。
前几天ZY买了一个佳能的G11,我好奇心起,检查了一把参数,响应时间看的我直摇头。(不过有机会还是把他骗过来试拍一下)
我的计划一开始是选择Olympus的E-620。尽管450D的主人向我鼓吹佳能多好,我并不为所动。一个是佳能贵,一个是我看的几个老外的评测几乎都在鄙视佳能的500D;尼康的D5000倒是被吹上天,不过价格因素也让我直接否决它。
作为一个用了八年数码相机都不换的没有追求的人,一切关于尼康佳能的鼓吹都是蚍蜉撼大树,轻风拂山岗。我坚定地坚持自己照相爱好者的定位。
LY同学推荐了Pentax的K-X,我一开始没看上。我觉得E-620可以翻转的LCD屏幕,光这一项就打败K-X了。
转折发生在我发现E-620使用的存储卡并不是SD格式,而我的iMac只有SD插槽。我动摇了。诱惑一个懒人的办法就是一个可以偷懒的办法。我实在不喜欢接个USB连接线或者使用外置读卡器的主意。
作为一个懒得换镜头的懒人,我当然选择一镜走天下了。我发现了Pentax的镜头更便宜。E-620要做到一镜走天下,开销已经冲到1200澳元去了。而K-x则可以控制在850以下(850这个价格甚至还包括一个套头)。
我几乎铁板钉钉地要叛变了。Olympus被自己研发的储存卡和自己研发的镜头系统打败了,不过损失一个不可能有后继消费的照相爱好者客户其实也没什么。
下一步的计划,是研究K-M和K-X的区别,看看是不是可以弄个二手的。(貌似二手的也不便宜,有个家伙买的比新的价格还贵。。。唉。)
罗列一下对比一下吧。
K-X的好处:可以录像(12分钟),连拍更好,更便宜的机身和镜头,SD存储卡,更多颜色选择。
E-620的好处:机身更轻,可翻转的LCD屏。样子上要比K-X漂亮点,
为什么不买数码相机?数码相机并不是找不出那么快的响应速度出来,非不能实不愿也。恨铁不成钢。另一个我一直想要却没人做出一个能直接使用WIFI上传照片的消费类数码相机。这不是难的问题,而是看不到需求的问题。(这样的相机不是没有,但是该死的相机商就知道只支持自己的网络相册,完全没前途的设计)

最近一直策划买一个单反,这事情不急,毕竟最近可以玩的东西太多(iMac,iPad,Ubuntu,GAE,Arduino,XBOX360,乖乖隆地动,还可以列出一长串),完全是没有时间照顾它。

所以目前的计划是有时间就慢慢玩比较的工作,做研究本身也是一种乐趣;更何况单反本身也是一种研究-实践-改进的工程;因此相当于手上无机心中有机。

我高中的时候,有一阵子迷上了单反。买了不少摄影入门书籍。虽然始终没有机会实践,但是各种专业名词也是耳熟能详,对于特效摄影也是颇有点基础:至少我知道B门是什么东西。

第一个也是唯一的数码相机是Olympus的UZ2100。10倍光学变焦是我选择它的唯一理由。我生性不善交际,但非常热衷于记录和观察,所以一个远距离的偷拍工具是我的购买初衷。这玩意颇结实,用到今天已经第8个年头了,依然老骥伏枥。

它对我而言,有几个明显的缺点,10倍变焦时成像很差,天生带有好几个坏点,两百万像素到了今天早己连手机都不如了。但是最大的问题在于,这玩意很慢,打开相机要半天,对焦半天,拍一张照要保存半天,总之,我充分认识到了,万恶慢为首。

上上周末参加烧烤活动,试了朋友的佳能450D单反,成像效果和响应速度弄得我口水直流;甚至连老大也首次表态单反的确不错(实物胜过千言万语啊)。

我对单反爱好者们一直鼓吹的“单反可以换镜头”其实无动于衷,觉得换镜头这种事情就类似于看个电影还要事先转换格式。我们应该专注于拍照本身而不是沉迷于换衣服。

这一点也充分暴露了我作为一个拍照爱好者而不是摄影爱好者的本质。

前几天ZY买了一个佳能的G11,我好奇心起,检查了一把参数,响应时间看的我直摇头。(不过有机会还是把他骗过来试拍一下)

我的计划一开始是选择Olympus的E-620。尽管450D的主人向我鼓吹佳能多好,我并不为所动。一个是佳能贵,一个是我看的几个老外的评测几乎都在鄙视佳能的500D;尼康的D5000倒是被吹上天,不过价格因素也让我直接否决它。

作为一个用了八年数码相机都不换的没有追求的人,一切关于尼康佳能的鼓吹都是蚍蜉撼大树,轻风拂山岗。我坚定地坚持自己照相爱好者的定位。

LY同学推荐了Pentax的K-X,我一开始没看上。我觉得E-620可以翻转的LCD屏幕,光这一项就打败K-X了。

转折发生在我发现E-620使用的存储卡并不是SD格式,而我的iMac只有SD插槽。我动摇了。诱惑一个懒人的办法就是一个可以偷懒的办法。我实在不喜欢接个USB连接线或者使用外置读卡器的主意。

作为一个懒得换镜头的懒人,我当然选择一镜走天下了。我发现了Pentax的镜头更便宜。E-620要做到一镜走天下,开销已经冲到1200澳元去了。而K-x则可以控制在850以下(850这个价格甚至还包括一个套头)。

我几乎铁板钉钉地要叛变了。Olympus被自己研发的储存卡和自己研发的镜头系统打败了,不过损失一个不可能有后继消费的照相爱好者客户其实也没什么。

下一步的计划,是研究K-M和K-X的区别,看看是不是可以弄个二手的。(貌似二手的也不便宜,有个家伙买的比新的价格还贵。。。唉。)

罗列一下对比一下吧。

K-X的好处:可以录像(12分钟),连拍更好,更便宜的机身和镜头,SD存储卡,更多颜色选择。

E-620的好处:机身更轻,可翻转的LCD屏。样子上要比K-X漂亮点,

为什么不买数码相机?数码相机并不是找不出那么快的响应速度出来,非不能实不愿也。恨铁不成钢。另一个我一直想要却没人做出一个能直接使用WIFI上传照片的消费类数码相机。这不是难的问题,而是看不到需求的问题。(这样的相机不是没有,但是该死的相机商就知道只支持自己的网络相册,完全没前途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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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iMac的纯感性的感受

2010年5月5日 没有评论

写一些iMac的纯感性的感受。

  1. MagicMouse名声在外,结果发现很一般。具体而言,它能够做的,我用普通滚轮鼠标也可以做到。它太扁了,握感很差。它很漂亮,但是操作感让我宁愿用原来的双飞燕。
  2. 显示器的显示效果极好。还没有拆掉外面的一层保护膜(因为周末要搬家,宝宝喜欢用笔去屏幕指点),所有有时候看起来有点颗粒感,去掉膜感觉会更好。在27寸的单屏幕前玩久了,就把原来羡慕人家桌上摆多个屏幕的想法抛到九霄云外了。单屏幕不比多屏幕差。而且LED的屏幕真得非常非常漂亮。
  3. 很容易很简单。除了电源以后完全没有线,这一点让我很爽。
  4. 桌面背景很漂亮,我很喜欢黑白的那几张。数量不算多,但是张张漂亮。屏保也很漂亮,还可以显示时钟。
  5. 键盘用起来超舒服,经常在码字的时候,点一下播放键播放音乐,随手调一下音量,或者跳过当前难听的歌。Expose和Widget功能也很漂亮,让人心情愉快。
  6. iPhoto对我的意义超越了一般软件。常常让我留恋忘返地在那里看照片。并充分刺激了对单反相机的需求。
  7. MacOS里面很多地方都很笨。很多地方很专制。但目前为止我还可以忍受。针对笨的地方,我调整了设置,或者努力适应一下。专制的地方,我除了无奈还是无奈。还好使用MacOS的快乐远大于这一部分,所以我没有从无奈爆发成愤怒。
  8. 第一次意识到原来电脑的音质也很重要。原来我一直觉得只要能发出声音就可以了。
  9. 虽然Mac下很多地方很方便,但再看自己的T43,有一种“黄山归来不看岳”的感觉,T43已经5天没有开机了。
  10. 我买Mac是对的,尽管我预先很害怕失望。虽然它不完美,但它基本上达到了很多人的评论中提到的“人性化”的标准。
  11. 对于MacBook是否适合我很怀疑。大屏幕是我对iMac最满意的地方,而MacOS又让大屏幕下的体验做到极好。13寸上的Mac OS?我深表怀疑。有机会还是应该试试实物,才能知道答案。
  12. iMac肯定不适合所有的人。我不会推荐朋友买iMac的,PC仍然是最保险的推荐方式(免得被人质问为什么这个游戏玩不了,网上银行怎么不能用)。但是IT人士的话,可以试试(不要固步自封)。
  13. 对于父母辈的用户,也可以试试;前提是没有一个要玩PC游戏的儿孙,还有就是经济实力过得去,毕竟蛮贵的。国内的网站以恶意软件横行著称,Mac对之免疫。而用不了支付宝也不是问题,他们那一辈人也不适合使用网上银行了。相反,内置麦克风,摄像头,Widget,傻瓜式操作,简直是给他们量身定做的。
  14. 我想暂时不会装BootCamp弄双系统。如果需要windows,我会开T43来应付。
  15. iMac改变了我很多软件设计上的想法。对公司的软件产品的设计并无太大帮助(这玩意以设置繁多难用著称),但是自己的项目可以试试。
  16. 我不会惊讶于自己再一次被苹果的惊讶到。iPhoto看了很多遍的教学视频都没啥感觉,到手里一操作感觉特好;这真的挺让我自己惊讶的。苹果有一种奇怪的思考方式来化腐朽为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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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系统初体验

2010年5月4日 1 条评论

拿到iMac27才第四天,虽然好多东西还没有搞明白,没有习惯,我就迫不及待地想写点什么东西。

苹果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呢?它很漂亮,很善解人意。

 

说它是美女,因为它漂亮。

Mac的桌面,说来也不稀奇,也没啥太多的新技术,但是硬件和软件配合得极好。要真形容一下,就是顺眼。

点点滴滴,无论哪一点单独提出来,都不算漂亮,放在一起,它就是让你觉得舒服,以至于一个稍微不合格的图标被放进来(IntelliJ IDEA Mac版的图标略丑)你都会敏锐地注意到。

超大的程序图标,程序启动时图标的跳动,启动程序下不起眼的亮点,弧形弹出的堆栈,拖动图标到Dock的小特效;一点一滴,别无太多特别,除了让你感觉很舒服。

硬件设计上它也几乎无可挑剔。我不是指它的显卡多好,CPU多快,内存多大;我是它够轻盈,够漂亮,显示够亮,音质够好,够安静,响应够快。

它作为软件硬件一体的供应商,可以控制的东西远超过微软能够做到的。

它善解人意的一面更是炉火纯青。苹果的理念是:机器来适应人而不是人来适应机器。

开箱即用。打开箱子的时候,电池已经放入键盘和鼠标。启动iMac时,自动检测键盘鼠标,贴心地提示你打开鼠标和键盘。连上无线WIFI的时候,无需加密方式,告诉它密码就够了。

它没有确认键,一旦你修改了什么东西,你不需要确认以生效:它是即时生效的(至少系统设置里面是这样)。(如果你试过教父母用电脑,你就知道,确认按钮是个多么无奈的东西。)

对于菜鸟用户而言,他们的世界,只包括:找到位置点击鼠标(没有右键),按键盘的一个键。最好没有其他的东西。

SpotLight的全局搜索,它会搜索所有的东西。SpotLight比windows下的Search4.0更快,更容易,更简单,没有恶心的索引设置,完全感觉不到对系统资源的占用。(windows的搜索之所以困难,我想其根源在于文件系统的滥用:在任何一个目录都可能有程序和文档的系统下,控制索引和资源占用成了不可能任务;而Mac因为它对用户习惯的引导,导致它可以准确地搜索只要搜索的目录,而不是全盘,所以快速好用。)

它的Expose键,让你快速浏览所有打开的程序,对于菜鸟用户,没什么比这更好用的功能了。即使是我,我也喜欢它。

它的键盘上,默认竟然没有F3~F12,而是:调低亮度(F3),调高亮度(F4),Expose(F5),DashBoard(F6),前一首(F7),播放/暂停(F8),下一首(F9),静音(F10),减小音量(F11),增大音量(F12),几乎都是为了简化和方便用户的操作而设计的。如果需要F3~F12,需要同时按住Fn+F3~F12。键盘也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其中的好处,谁用谁知道。(我略微不满于它的静音按钮,从T43带来的习惯表明,静音不应该是个乒乓开关,按再多下也应该是个静音。关于音量,windows有个可笑的地方是它有VolumnControl和Wave两个互相冲突影响的东西。)

它只有一个菜单,就在屏幕的最上方,你不需要寻找菜单的位置(它总是在屏幕的最上方):把鼠标向上移,向上移,你找到了菜单!

Mac的鼠标默认只有一个键。它这样做的理由是:很多人,其实根本分不清左键右键。对他们而言,一个键最好。什么东西都是一个键。一键很容易,事实上一键已经覆盖绝大多数功能了。(对于高级用户,鼠标选项里面可以打开右键功能。)

【鼠标里面的电池颇为神奇,2颗AA电池并排安装,一般人都知道一个规律,就是电器里面如果并排使用两颗AA的话,那么必然是倒装其中一颗的,但MagicMouse不是,两颗电池是并排向一个方向安装,和你从店里买来的包装一模一样。这是什么道理呢?苹果的思路就是认为用户是idiot,所以故意设计成这样。高级用户自然会懂得观察电池如何安装,但就算你不是有经验的用户,没关系,我们帮您设计好了。】

Mac很会持家。它懂得如何用界面来控制你的习惯。就像整理衣物一样,Mac把用堆栈和下载把管理得井井有条,又把它们放在最起眼的地方以备随时使用;一旦文档存多了,不用别人提醒,你自己就会忍不住去整理,因为它们就在最起眼的地方等着你整理。也应该这个设计的存在,Mac的桌面永远也不会像Windows那样布满图标。

它不要求用户知道磁盘分区这回事,甚至不用你理解文件分区。同样的道理,你不用理解文件系统。你看到就是你关心的:你的图片,音乐,视频;对于系统文件,Mac设置了障碍,您得是有经验的用户才看到的。你甚至无法对“您的文档”的目录进行改名(除非通过终端)。

【这个值得大书特书。举例来说,windows使用C:\Program Files作为程序应该呆的地方。所有的程序,都会默认安装到这里。这里有个风险,就是一个菜鸟用户把这个目录改名了怎么办?或者删除了这个目录怎么办?进入到这里,随便修改/删除文件怎么办?这些做法都会导致程序错误,或者系统崩溃。同样的问题也发现在C:\windows目录上。Windows变通了一下,用户进入这些目录的时候,所有文件会被隐藏(windows老手会第一时间取消这可笑的限制);如果删除这些目录,会有警告提示。但是菜鸟用户之所以被称为菜鸟,就是他根本不可能明白警告的意思,从而灾难性地毁灭系统。

Mac是如何处理的呢。默认的Mac下,这个“程序目录”是不可见的。你可以看到目录下的文件,但是你看不到目录本身,你没法删除它,给它改名。对于系统目录(类似于C:\windows),苹果则连内容也不给你看。你找不到它。当然使用终端,什么都可以找到;问题的关键是,如果你能够使用终端,那么你就不是菜鸟。而终端,被放到“应用程序”-》“实用程序”-》“终端”,一般人还找不到。(对应的,在windows下访问目录唾手可得,有一排入口可以到达:“我的文档”, “我的电脑”, “我的图片”。。。)。

在windows下,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我的文档会被放在C:\document and settings\目录下,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用户。一般而言,用户总认为系统是一个人的。而windows把多人的文档管理直接暴露出来,总是让人不解。而在Mac下,苹果不告诉有用户目录这回事,它显示一个图标,下面有“我的照片”,“我的音乐”等目录,作为用户的您不用考虑这个目录在哪里,怎么被管理起来,而且你想找也不容易找得到(除非用终端工具)。对初级用户来说,对于我们父母辈来说,这个限制,让他们产生归属感。 即使是我,我也很喜欢Mac的这个设计。C:\document and settings\这个长目录名,总是让我产生焦躁感,每次我都修改为c:\mydoc(居然能够修改!)。】

不好的方面来说,Mac也问题多多,其中包括拥有很强的控制欲(这一点也很像美女)。

Mac做了很大的努力,让人忘记其实它是文件系统。有时候这很不成功。Finder中默认不能显示目录结构,过度依赖前进后退的小按钮,很不方便。

苹果的一键式鼠标一开始让我很不爽,直到我找到了设置的地方。我离不开右键菜单。同样的问题存在于那个delete键上,它只能向前删(类似于windows下的BackSpace),向后删是Fn+Delete(很讨厌的双手操作)。PageDown,PageUp,Home,End(我用Ctrl+方向键代替)全部没了。

对于初级用户来说,置顶的菜单也许是解脱,但是对我而言,这置顶的菜单太远了一点,我的鼠标要移动的距离太远了。(也许我应该试试快捷键)

苹果的摄像头只能在苹果的iChat中使用,Skype和AIM是算是例外,中国用户最常用的QQ,MSN,GTalk全部出局(只能文字聊天)。

(我应该还可以举出很多地方,不过目前才用了几天,感受不是特别深。以后应该会经常发现。)

从软件支持度来说,苹果也不尽如人意。

中文输入法是个软肋。媒体播放器和字典软件也没有windows下那么完美和更多选择。

Mac的软件普遍比windows昂贵。iTunes在线商店更是个让用户掏钱的利器。

它对NTFS磁盘的读写居然会导致系统崩溃。

 

最后转载一篇《我为什么偏爱苹果电脑和Mac OS X

作为一个经常使用苹果电脑,并且在Mac OS X上做开发的人,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出来说一下,我为什么偏爱苹果电脑和Mac OS X。

我爱苹果,爱Steve jobs,但同时我也爱微软,崇拜Bill Gates,他是我儿时的偶像。作为一个以写程序为生的人,Windows对我来说一点障碍也没有,基本上我知道如何重装,知道如何处理Windows上的任何问题,一时半会不知道的也能通过搜索引擎知道,我知道如何抵抗病毒,保护我自己的系统,我知道如何在Windows上开发程序,满足老板的需求,坦白说,我在Windows上的工作效率还要高。

我总是和朋友说,我其实是双痛苦:用Mac的时候,我很痛苦,因为我用不了招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也不能看凤凰宽频,有些应用程序的效率在Mac上实在是不怎样;用Windows的时候我也很痛苦,我习惯了使用Expose的功能,我把鼠标甩到屏幕的右上角,但是Windows没有反应……所以我是双痛苦,我既了解Windows也了解Mac OS X,我很清楚各自有什么缺点和优点。

但是这里有一点要注意——当我只用Windows的时候,我并不知道Windows的缺点,我以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完美的世界里。

这个逻辑是非常诡谲的:世界上一个完美的东西因为另外一个不完美的东西变得不完美了。换句话说,我原本拥有一个完美的东西,现在拥有的两个东西都是不完美的。但是,我因此就损失了么?在换一句话说,我退步了么?答案相反,我比以前进步了。

很多人认为Mac OS X最大的不同就是华丽的Aqual界面。但我认为这只是Mac的表面,不足以说明Mac OS X系统的优秀。实际上经过配置的Linux和Windows甚至能够做到更加华丽的效果。

Mac OS X真正闪光和留住用户的是他的设计哲学。那是简单,尽量不要让一些不必要的概念来干扰用户。

比如Windows软盘是 A:、B:,硬盘是C:盘,在Mac OS X上没有这样的概念软盘就是一个软盘的图标,硬盘就是一个硬盘的图标。我们用Windows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一定要存在A: B: C: D: E:盘这样的概念呢?

再比如,在没有任何网络设备的情况下,两台笔记本电脑可以通过各自的无线网卡就可以连接,在Mac OS X的操作很简单,就是其中一台创建一个网络,另一台加入这个网络,马上就能看到对方电脑的图标。很多朋友说,Windows上好像没有这个功能把,答案是:有的,Windows是无所不能的,但是Windows下需要一堆的概念,首先你要了解无线网卡有两种连接方式,然后是各种网络协议,设置IP,网段等等……,我们面对这一堆问题的时候,首先会怀疑自己的愚蠢,但我们有没有想过,这么多的概念,难道都是必须的吗?

Mac OS X在整个系统处处体现出这种精神,更少的概念,更简化,更直接的操作,所以Mac OS X没有注册表,Mac机不需要区分是不是交叉线就可以双机互联(为什么一定要让用户去识别交叉线?)……

这样的感觉,在做Mac编程的时候更加强烈。Objective-C是苹果官方的首选语言,它和C++一样是C语言的超集,非常简洁漂亮地在C的基础上添加了面对对象的特性,没有多余的模板,运算符重载的概念(这些是我们一定需要的么?我们需要的只是面对对象而已)。在Mac OS X底层Cocoa API中,这种精神得到了更加强烈体现,甚至一条语句就可以实现多线程,MFC相形之下显得非常笨拙,.Net可以比一下(但仍然概念比较多)。但别忘了.Net和Cocoa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产品,Cocoa的前身OpenStep早在Java出现之前就有了。随着Leopard的推出,苹果推出了 Objective-C 2.0, 这是Objective-C多年来的第一次升级,只是小心谨慎的添加了为数不多的几个概念。

天才就是在别人习以为常的问题上多问了几个“为什么”,这叫独立思考。我欣赏苹果Think Different的文化。这里我理解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Different, 但Different的东西是不是一定就好?我见到很多年轻人标榜自己很Different,“我的地盘我做主”什么的,非常hip-hop,很有个性,发型很另类,但关键时候人生的选择一来都跑去考公务员了,图个稳定,爹妈也放心云云……这只是Different,没有Think。Think是什么?Think就是独立思考。比如说,别人讲做公务员工作稳定,独立思考的人就应该想一下,公务员真的就稳定么?为什么会稳定?我们那么年轻,需要稳定么?

很多人觉得苹果电脑应该是搞设计的人用的,我觉得不是,PC的Photoshop今天也很棒,一样可以做出不俗的设计出来。苹果电脑Mac OS X现在在中国,大多数人是不适用的,主要原因是还没有普遍获得中国软件/游戏开发商的认同,暂时还是少数人的玩具。但还是有一些人合适,就是那些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喜欢了解新事物,不害怕打破习惯,接受世界不太完美,但希望对世界有更多认知的人,当然你还要愿意为了解新事物付一点钱和时间。

我还是看好Mac OS X, 因为世界时变化的,今天我们认为一定的东西,明天很可能就不是这样的。作为一个经常使用苹果电脑,并且在Mac OS X上做开发的人,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出来说一下,我为什么偏爱苹果电脑和Mac OS X。

我爱苹果,爱Steve jobs,但同时我也爱微软,崇拜Bill Gates,他是我儿时的偶像。作为一个以写程序为生的人,Windows对我来说一点障碍也没有,基本上我知道如何重装,知道如何处理Windows上的任何问题,一时半会不知道的也能通过搜索引擎知道,我知道如何抵抗病毒,保护我自己的系统,我知道如何在Windows上开发程序,满足老板的需求,坦白说,我在Windows上的工作效率还要高。

我总是和朋友说,我其实是双痛苦:用Mac的时候,我很痛苦,因为我用不了招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也不能看凤凰宽频,有些应用程序的效率在Mac上实在是不怎样;用Windows的时候我也很痛苦,我习惯了使用Expose的功能,我把鼠标甩到屏幕的右上角,但是Windows没有反应……所以我是双痛苦,我既了解Windows也了解Mac OS X,我很清楚各自有什么缺点和优点。

但是这里有一点要注意——当我只用Windows的时候,我并不知道Windows的缺点,我以为自己生活在一个完美的世界里。

这个逻辑是非常诡谲的:世界上一个完美的东西因为另外一个不完美的东西变得不完美了。换句话说,我原本拥有一个完美的东西,现在拥有的两个东西都是不完美的。但是,我因此就损失了么?在换一句话说,我退步了么?答案相反,我比以前进步了。

很多人认为Mac OS X最大的不同就是华丽的Aqual界面。但我认为这只是Mac的表面,不足以说明Mac OS X系统的优秀。实际上经过配置的Linux和Windows甚至能够做到更加华丽的效果。

Mac OS X真正闪光和留住用户的是他的设计哲学。那是简单,尽量不要让一些不必要的概念来干扰用户。

比如Windows软盘是 A:、B:,硬盘是C:盘,在Mac OS X上没有这样的概念软盘就是一个软盘的图标,硬盘就是一个硬盘的图标。我们用Windows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一定要存在A: B: C: D: E:盘这样的概念呢?

再比如,在没有任何网络设备的情况下,两台笔记本电脑可以通过各自的无线网卡就可以连接,在Mac OS X的操作很简单,就是其中一台创建一个网络,另一台加入这个网络,马上就能看到对方电脑的图标。很多朋友说,Windows上好像没有这个功能把,答案是:有的,Windows是无所不能的,但是Windows下需要一堆的概念,首先你要了解无线网卡有两种连接方式,然后是各种网络协议,设置IP,网段等等……,我们面对这一堆问题的时候,首先会怀疑自己的愚蠢,但我们有没有想过,这么多的概念,难道都是必须的吗?

Mac OS X在整个系统处处体现出这种精神,更少的概念,更简化,更直接的操作,所以Mac OS X没有注册表,Mac机不需要区分是不是交叉线就可以双机互联(为什么一定要让用户去识别交叉线?)……

这样的感觉,在做Mac编程的时候更加强烈。Objective-C是苹果官方的首选语言,它和C++一样是C语言的超集,非常简洁漂亮地在C的基础上添加了面对对象的特性,没有多余的模板,运算符重载的概念(这些是我们一定需要的么?我们需要的只是面对对象而已)。在Mac OS X底层Cocoa API中,这种精神得到了更加强烈体现,甚至一条语句就可以实现多线程,MFC相形之下显得非常笨拙,.Net可以比一下(但仍然概念比较多)。但别忘了.Net和Cocoa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产品,Cocoa的前身OpenStep早在Java出现之前就有了。随着Leopard的推出,苹果推出了 Objective-C 2.0, 这是Objective-C多年来的第一次升级,只是小心谨慎的添加了为数不多的几个概念。

天才就是在别人习以为常的问题上多问了几个“为什么”,这叫独立思考。我欣赏苹果Think Different的文化。这里我理解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Different, 但Different的东西是不是一定就好?我见到很多年轻人标榜自己很Different,“我的地盘我做主”什么的,非常hip-hop,很有个性,发型很另类,但关键时候人生的选择一来都跑去考公务员了,图个稳定,爹妈也放心云云……这只是Different,没有Think。Think是什么?Think就是独立思考。比如说,别人讲做公务员工作稳定,独立思考的人就应该想一下,公务员真的就稳定么?为什么会稳定?我们那么年轻,需要稳定么?

很多人觉得苹果电脑应该是搞设计的人用的,我觉得不是,PC的Photoshop今天也很棒,一样可以做出不俗的设计出来。苹果电脑Mac OS X现在在中国,大多数人是不适用的,主要原因是还没有普遍获得中国软件/游戏开发商的认同,暂时还是少数人的玩具。但还是有一些人合适,就是那些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喜欢了解新事物,不害怕打破习惯,接受世界不太完美,但希望对世界有更多认知的人,当然你还要愿意为了解新事物付一点钱和时间。

我还是看好Mac OS X, 因为世界时变化的,今天我们认为一定的东西,明天很可能就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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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数字代沟

2010年4月23日 2 条评论

注:我也一直在想,让爸爸用上iPad。理由大概有几条:1,可以很方便地用上RSS阅读;2,可以很方便地用上GTD软件(我看过很多人很需要这个,却宁可忙得团团转也不愿意尝试一下甚至只是没等我说完就判定没用了)。最可惜的是视频聊天的功能,这个iPad没有,我希望二代就能加上;并不是非iPad不可,Android平板如果能够在摄像头版iPad推出之前推出我也会考虑。唔。我应该教会老大用GReader和GTD才好;唯一的问题是,对于GTD,我也在适应和摸索阶段。

 

转自:http://blog.farmostwood.net/472.html

当我母亲在我手把手的指导下学会了 google reader 的用法之后,迅速迷上了它。「这正是我需要的。」她快乐地说。

她应该是她们那一代中国人的一个典型代表。工农兵学员出身,一辈子做文职工作,对外语和电脑有粗浅的了解。现在退休赋闲在家,迫切地需要给自己找事情填充空闲的时间。「你那么多消息都是从哪里知道的?」她若干次很好奇地问我,「我也上新浪网看新闻,为什么还是好像什么都不知道?」

我犹豫了很久才决定告诉她什么是 web 2.0,以及教会她使用相应的工具。她是一个在同龄人中相对而言比较具有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人,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她能够超越时代的局限而自然而然地融入信息社会。她懂得什么是硬盘和操作系统,但是从来也没弄清楚过一个软件的安装文件和安装后的软件有什么区别。给父母讲解过电脑的人一定了解,有时候要解释为什么安装在一台电脑上的软件不能被直接「拷贝到」另一台电脑上实在是一项令人头痛的任务。

于是我耐心地告诉她什么是 feed,什么是订阅,以及人们为什么要发明这些工具来取代直接访问一个网站。这其实是比较容易的部分,更困难的部分是告诉她如何才能在互联网上发现对她来说有意思的订阅源,这需要练习,也需要时间。

一个令人悲哀的事实是,电脑和互联网在本质上是为我这一代人设计的,它自诞生之日起就把我们的父辈甩在了身后。这也许是新陈代谢的客观规律,但是我其实也很想知道,只要付出耐心,我们有没有可能尽可能的弥补这条鸿沟。

今天她的 reader 里面已经订阅了几十条 feed,每天有几百篇更新等着她阅读。其中大多数是她感兴趣的股票和基金的新闻与评论,也有社会信息和八卦。有一次我在电话里同她谈起福建网友诽谤案,以为她一无所知,结果她平静地说:「我看到韩寒的评论了啊。」作为一个基本上除了买菜之外不太出门的,对政治素来不感兴趣的老太太来说,这颇为不赖。

但是同样的实验在我父亲身上就没有太顺利,他学会了使用 reader,但是对如何寻找自己需要的信息仍然一窍不通。不过在另一个领域里我取得了成功:当他告诉我他希望能够在家里和单位用不同的电脑编辑相同的文件又懒得总是用 U 盘拷贝的时候,我告诉他什么是云计算,然后教给他使用 google docs。他很喜欢这个工具,唯一的问题在于有时候会连接中断,作为一个副产品,我成功地让他明白了什么是 GFW。

但是在某些领域里我遇到了无法克服的困难。他们始终没有进入偷菜的世界,不是因为操作有难度,而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多的网上的朋友可供建立社会化网络,这是我无能为力的地方。我相信这世界上存在着不少对电脑颇为娴熟的老头老太太(我的一个朋友的母亲就把自己的开心餐馆经营得有声有色),但是其数量显然不足以支撑一个活跃而日常的网络社会。我母亲曾经生动地描述过她和她的朋友聊 QQ 的情形:她花十分钟打完一个句子,然后去厨房做一会儿饭,然后回来看看对方有没有回话。

当宅男腐女们把社会化网络当作再自然不过的排遣寂寞的工具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很多都是空巢老人──只能无奈地用遥控器给电视不停地换台。我一想到这幅场景就不太开心。我知道,这件事情有个简单的解决方案(而且我觉得也许是唯一的解决方案):这一代人总会死去。但是在此之前,也许也还是有些事情值得试试看。

上周我在电话里形容了很久 iPad 究竟是款怎样的设备,成功地唤起了他们的好奇心。也许,一块没有鼠标和键盘,也没有菜单和窗口,全身上下只有一个按键的「电脑」对他们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吧。

 

同一个作者的另一篇:http://apple4.us/2010/04/digital-generation-gap-and-ipad.html

一周前,我在自己的 blog 上随手写下了一篇关于我教会我母亲──一个典型的普通退休妇女──使用 google reader 的文章。出乎我意料的是,它迅速成为了我在 google reader 上最受欢迎的博文之一。

这令我意识到,这一定是个普遍存在然而多少被忽视了的话题。如果我猜测不错,本站读者应当大多数是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的年龄。我们的父母一代,正在迎来他们人生中最多闲暇、最需要丰富多彩的娱乐方式和信息来源的时光。然而我们这个时代关于娱乐和信息流动方式的所有创新几乎都是面向年轻人的。它们通常会默认其用户对复杂而新鲜的事物有快速的学习能力,默认用户有灵巧的手指和清晰的视觉,默认用户对于电脑技术有基本的掌握并且能够举一反三,以及更重要的,默认用户对于数字化的时代浪潮不仅不排斥,而且如鱼得水。这些条件对我们来说听起来并不严苛,但是我们的父母们恐怕有 99% 都会被无情地剔除出局。

于是留给他们的,仍然只是电视遥控器和麻将桌而已。

在本站作者之间的一次私下聊天中,我开玩笑说,自从我教会我的母亲使用并喜爱上 google reader 以来,我在判断一项新技术的前途的时候就有了一种简单的判据:如果我觉得我母亲能够懂得并欣赏这个技术的意义,我就相信它或许会有前途,反之则否。我将其称之为「白居易测试」。Rio 老师问我,iPad 通过此项测试了么?我说我还没机会拿给父母看,但是他们在电话里表达了很高的兴趣。

今天我看到了一段 youtube 视频,极大地增强了我的信心。美国俄勒冈州住在波特兰附近的一位 99 岁的老太太购买了了一台 iPad,这是她一生中接触的第一台电脑。老太太一生热爱读书,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青光眼渐渐让她看不清纸上的任何文字了。在 iPad 的高对比度屏幕上,她开始重新得以阅读──甚至写作。

从购买 iPad 到现在,她已经读了两本书,写了十二首小诗。其中一首是献给 iPad 的。因为是韵诗,所以我选择原文照录于此,好在它非常浅白:

To this technology-ninny it’s clear
In my compromised 100th year,
That to read and to write
Are again within sight
Of this Apple iPad pioneer.

在这段视频的 1:10 处,老太太的家人们欣喜的发现,根本没怎么教,老人家已经自己弄明白该怎么写东西了。「她已经搞定了」,他们惊叹到。

还有比这更令人欣慰的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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